第27章 出版
第一卷 春光 第二十七章 出版
安水侧着身子,右手被秦安握住,握住书卷的左手伸到背后,挽着及臀的青丝,垂在胸前,勾勒出胸前动人的曲线。
她的唇瓣不厚不薄,恰恰好可以轻松含在唇间吧?秦安思量着,他发现十三岁的孩子真的可以肆无忌惮地做许多事情,若是以前,别说他不敢这样看安水,更会自觉地避免去计量安水的唇是否大小适合最温柔的吻。
“还在回味么?”安水美眸流转,看着秦安的眼神落在自己的唇上,羞嗔一声,初吻真的就这么没了,从来没有期待过,一旦失去,却也没有觉得遗憾,只是他好像尝到了甜头,想问问他初吻是什么感觉,却终究觉得不太合适。
“是啊……我想如果吻的时间更长一点,才会体味到其中的销魂,毕竟像安水姐这样走在大街上一颦一笑都足以酝酿车祸的祸国殃民级美女,可不是谁都有机会品味你的吻……何况是初吻,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秦安嘻嘻一笑,“没有太多生理上的感觉,但心理无限满足,吃了蜜糖一样。”
“你的嘴才抹了蜜糖……看来会有很多女孩子在你手里遭罪啊。”安水摇头叹息,脸庞上的微笑去绚烂绽放着,若是同龄人如此嘻皮笑脸地说着这些话,会让安水觉得轻浮厌恶,然而对于秦安,却是一点心理上的反感都没有。
有这样一个懂得哄人的弟弟,似乎也不错呢。
“安水姐,在想什么呢?”看到安水眉宇间拥挤着一丝疑惑,秦安问道。
“我在想,初次见面的弟弟,应该送什么呢?原来我准备了许多礼物,似乎都用不上……一大包的巧克力和甜心糖果,你可是我的初吻对象啊,不能太贬低你的层次了。”安水又忍不住被自己逗笑了,丰满的胸部起伏着,让胸前的青丝荡漾。
“安水姐帮我一个忙,就算是见面礼好了。”秦安从包里取出一个小本,“我写了一部中篇小说,希望你能帮我找个出版社。”
“中篇小说啊,我的小男朋友弟弟还真了不起。”安水惊奇地看了一眼秦安,接过本子翻阅起来。
安水的手指白净纤细,在素色的纸页上格外显眼,她低着头,发丝在肩头垂下,修长的脖颈旁精致的锁骨随着她压抑的呼吸而微微抖动着,她的神情渐渐地变得认真起来,还带着由衷的喜悦,“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故事,很吸引人的幻想故事,我想喜欢的它的不只是孩子,就是我这个年纪的人也会忍不住读下去……可是,它是英文的。”
在全世界所有的出版物中,《圣经》排名第一,《毛主席语录》排名第二,《哈利波特》系列排名第三,它的成功绝非侥幸,能够吸引住安水一点也不奇怪。
“是啊,我记得有个叫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对于这类作品很有兴趣。中文版我自己搞定就可以了,英文版就需要你的帮助了。”秦安暂时没有出版中文版的打算,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写出这样的作品,太吸引人注意了,更何况秦安担心,《哈利波特》系列没有在国外蹿红前进入国内市场未必能有很好的市场。
“如果真的能出版,问题会很多,包括签约,版税……销量不错的话,那可是一大笔的钱啊,你就不怕我趁机把你的作品占为己有?毕竟你这可是原件,要不你给我个复印版本?”安水似笑非笑地看着秦安,没有想到这个弟弟,还真是能给人一次又一次的惊奇,而且越来越让人震撼,那流利的句子,运用自如的语法和谚语,随手捏来的生僻词,已经超出了英语国家同年龄孩子的语言水准。
“这部作品的版权当然属于你,所有的版税和收入都归你,我才不管它能赚几万英镑还是几百万,几千万英镑……只要我需要花钱的时候,你舍得丢给我一点就好了。”秦安怎么会信不过安水,第一次见面,却早已经在他心底里埋下了多年的感情。
“好吧,就算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我也会自费帮你出版,谁让你这份信任把安水姐感动的一塌糊涂呢?”安水并不怎么在意这部作品能够带来多少收益,最重要的是秦安的这份信任让她十分喜悦。
秦安却在寻思,如何提起乔安妮·凯瑟琳·罗琳这个女人,这时候她应该刚刚离婚,带着不满三岁的女儿杰西卡居住在爱丁堡一件没有暖气的小公寓里,靠着打工和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己和女儿。
还是等到出版以后,再去找她吧,至于如何再让这个美丽的女人成就她应得的事业,那就是后话了。
无可否认,孩子们的想象力最为丰富,秦安这个年纪正是能够构造最让人惊奇幻想世界的时候,安水就觉得,随着自己年纪的增长,她已经不再像少女时代那样有太多童话般的梦了。
然而即便如此,秦安的这部作品依然让她深陷其中,充满着不可思量,在和秦举德和秦向山说了几句话之后,她就走进后院,决定好好阅读一遍。
老宅是典型的南方大户人家院落,四合五天井的格局,四坊围合成的四合院,院落中央是四坊围成的大天井,种着一从青竹和堆砌着的青石,四座坊的四个拐角自然围成一个小天井,据说里边曾经喂养着各种金鱼。
所谓的四坊,其实就是院子四面的四栋两层楼,走进无厦式的门楼,秦安就看到爷爷正和堂伯秦向山坐着摇椅,喝着茶说话。
秦安这应该是第一次见到从台湾回到大陆的堂伯秦向山,和胖乎乎的秦小天不同,秦向山身材高挑削瘦,倒是标准的秦家人身段,眉目间和秦安的父亲秦淮和伯父秦友谅颇为相似。
秦举德已经年逾九十,虽然说不上精神矍铄,行走生风,但也算健康,起居能够自理,出门散步也无需搀扶,他最宠爱的孙子就是秦安,倒不是因为秦安多么懂得讨老人喜欢,只是秦举德是那种守旧的老人,重男轻女的厉害,秦安的堂兄因为辍学,则经常受到自认“诗礼传家”的秦举德的训斥,比较起来似乎打算读高中,一路升大学的秦安更合秦举德的心意。
“爷爷,二伯。”秦安恭恭敬敬地问好,秦向山年纪比秦友谅小点,为了表示亲近,也无需特别称呼堂伯父。
“孩子长的不错啊。”秦向山随口称赞,笑眯眯地掏出一个红包当做见面礼塞给秦安。
秦安也不客气,谢过就接了。
“挺大方的孩子,秦小天呢?得让他来见见自家兄弟……”秦向山左右看了看,唤了几句,却没有见到秦小天的影子。
“小天在外边玩着呢,刚才我们已经见过面了,他还拿游戏机给我玩了。”秦安乖巧地回答,随手捏了捏红包,不少,大概有一千,要知道这时候就是几个舅舅和姑姑给的压岁钱也就一百,远点的亲戚都是十块,二十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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