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拥月

皎洁的明月轻盈的爬上了山顶,青翠的山峦、碧绿的湖面以及所有的大地万物都仿佛被披上了银色的轻纱,显得那么朦胧、那么晶莹剔透。

碧泉峰位于碧泉岛的一侧,背临一望无际的茫茫半山湖水,后山巍峨挺拔,峭壁千仞,云翻浪滚,山顶直插云端。峰顶之上意外的是一片平坦,铺满了碧绿的青草和点点摇曳的野花。那眼清泉就在峰顶的正中央的一块十米多高的巨石之上,清澈的泉水顺着石壁流淌而下,在巨石下面汇聚成一块清澈见底的山顶湖,湖中几只优雅的天鹅在低吟着。湖水顺着常年冲击而成的条条小溪向山下欢快的跑去,淙淙的泉声在这寂静的夜色中显得是那么悦耳动听。

清泉的四周,错落有致的耸立着几座楼台亭阁,在碧绿的青草地上显得那么恬静,透出窗棂的点点烛光又显得那么温馨。

李明和张瑶、林珑三人坐在这清澈的山顶湖畔,任凭这皎洁的月色洒满全身。张瑶更是高兴的除掉鞋袜,将洁白细腻的纤足伸入水中,享受着这柔滑的清泉碧水。三人就这么静静的坐着,耳边听着淙淙的泉声和远方山林中狂放的瀑布声。皎洁的明月在湖中投出一个明亮的倒影,随着泉流的波浪忽明忽暗的闪烁着。

三人静坐良久,李明才长叹了一口气,低吟道:“明月几时有?把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倚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吟完,思乡之情顿起,脸上不禁显得有些黯然。

二女惊呆了半天,齐声击节赞叹,林珑满面敬佩地问道:“大哥这首诗真可以说得上豪迈清雄又兼具飘逸空灵,落想奇拔,蹊径独辟,可是这个格律又不像是诗,这种格律可以说是大哥所独有的呀!这首诗要让那些自负才高八斗的文人墨客听到了,他们不羞愤的去自杀去才怪呢!大哥让我把这首诗抄录下来好吗?我要给爹爹去看看,我爹爹平时就自负文采武功都是当世翘楚,可他要是听到大哥这首诗,恐怕他就……嘻嘻,我可不敢背后说爹爹的坏话,大哥再吟诵一边好吗?”

张瑶在一旁插嘴道:“是呀,先生的文采当世无人能比,要是考状元去,那些考官都要羞愤难当呢!”

李明不由得哑然失笑,浓浓的乡愁也被这二人的话语冲淡了不少,说道:“这首诗并不是我做的,我哪有这么高的文采呀,你们不要把我捧得太高了。”

林珑抿嘴笑道:“大哥就不要谦虚了,我和瑶妹虽然都是女子,但对于诗歌方面还是颇有研究的,多少大家的名句我们都曾拜读过,从没听过先生这首诗。要是说先生这首诗是别人做的,拿这个人早就名满天下了,先生就不要谦虚了。”

李明苦笑了,自己又不能说明真实的情况,那样的话自己不就成了怪物了?自己的身世本来就不打算告诉任何人的,平时自己也是备加小心。没想到今天自己触景生情,这首诗脱口而出,倒惹来这么大的麻烦。

想到这里,他岔口道:“先不说这个吧,以前我在拥翠山庄的时候,觉得天下美景莫过于此,可今天在这里才发现拥翠山庄的景色怎能及得上这里一分?尤其这碧泉峰顶更是天下之绝呀!我们给这峰顶庄院起个名字吧,今晚月色这么美,我看就叫拥月山庄吧。”

二女齐声叫好,张瑶更是瞪着清澈的大眼睛说道:“这个名称太贴切了!拥月山庄,就叫拥月山庄了!我们住的地方叫拥月山庄!太有意境了!”

李明笑道:“既然你们都同意,那就这么定了,明天我让王老哥请人做一个牌匾挂在山顶的入口,哈哈,不过这个字让谁写呢?珑儿还是你写吧。”

林珑抿嘴笑道:“珑儿可不敢写,大哥是当世文坛大豪,自然是你写了。”

李明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起来,支吾道:“我写,哈,呵呵,我,其实我,我的字可上不了台面,珑儿要是不愿意,那就瑶儿写吧,怎么样?要不然让王老哥写?”

张瑶急忙摆手道:“先生怎么能让瑶儿写呢?珑姐姐说得对呀!应该是先生写的,瑶儿跟先生这么长时间,还从来没看到过先生的墨宝呢!先生就不要推辞了,我们现在就进屋去,我给先生磨墨,珑姐姐给先生焚香,嘻嘻。”说完二女不由分说将李明往屋中推去。

李明一路上连分辨带挣扎,还是被二女连推带拉的拖入房中,望着张瑶在一旁兴高采烈的磨着香磨,林珑在香炉中焚伤一支檀香,李明窘的满头大汗,眼见自己美好高大的形象就要在自己笔下毁于一旦。

张瑶将毛笔强塞到他手中,望着二女期待的目光,李明叹了口气,提笔欲下,但最终还是没有这个勇气,将毛笔放了下来。

林珑奇怪的望着李明问道:“大哥怎么了?是不是我们太打扰你了?放心吧,你先静下心,我们在一旁不再说话了。”

李明要了摇头说道:“不是的,瑶儿知道的,我从小就生活在深山密林中,跟着师傅一起学艺,这毛笔麻,我从来没有用过。”

二女大惊,张瑶急忙问道:“先生得来历是告诉过我的,可我没有想到先生穷得连毛笔都买不起,那么先生是用什么写字的呢?”

李明灵机一动,笑答道:“其实我以前写字都是用的鹅毛,将鹅翅膀上的硬毛一端削尖了,蘸着墨水写字,而且我写字尽量的简化,和你们平时写的字不太一样。”

林珑惊奇的说道:“原来是这样!我以前还真不知道先生的来历,那么就让我们看看先生独特的技艺吧,鹅毛嘛,外面不时有几只天鹅吗?”说完,不等李明搭话,闪身便出去了。

李明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今天自己不露一手是过不去了,他对自己的钢笔书法还是很有自信的,以前没事干的时候就练练字什么的,写得还真想那么回事。不过用鹅毛嘛,自己从来没试过,只有硬着头皮上了。突然他想起自己车上还带了一些打印纸,急忙走出去,上车取了一些纸回来。

再回到房间的时候,林珑已经捧着一大把天鹅的硬毛,得意地说道:“大哥,看看这些够不够,我只拔了一只的,不够的话外面还有五只天鹅。”

李明哈哈大笑,说道:“够了够了,这只天鹅碰上你可算是倒了大霉了。”说完,将打印纸铺到桌上,解释道:“鹅毛笔笔尖很硬,用宣纸的话很容易被刮破,我这纸是专门用以写鹅毛笔字的。”

说完,拔出宝剑将一支鹅毛削尖,蘸着墨汁在纸上刷刷的写了起来,片刻间,“拥月山庄”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出现在纸上。

二女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写字,虽然写出来没有毛笔那么苍劲有力,但看上去别有一番意蕴,倒让二人赞叹半天。

天蒙蒙亮,李明从床上爬了起来,到碧泉湖边抹了把脸便急急忙忙地向山下赶去。今天是竹林医学院开学的日子,这半个月来在圣手王的奔波下,今年参加杏林大会的所有名医都派出了自己两名弟子加入到了李明的门下,算起来也有六、七十人。这些天都陆续的到了碧泉岛上。

而司徒言作为本地人,被李明任命为常务副院长,对这个名头感到非常新鲜的司徒言自然是欢呼雀跃,这半个月来他是买粮买菜,搬桌运椅,工作热情相当的高。面对岛上仆役缺乏的情况,他又特地下达通知,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带来两名仆役以补充岛上的不足,这么一来,岛上一下多了一百多名仆役,本来幽静异常的碧泉岛一下就热闹了起来。让李明感到开心的是,一切的杂事都不需要他来插手,都由圣手王和司徒言承包了,陈浩也被李明打发去帮忙了。李明除了每天在车上整理教课资料外,余下的时间就整日和二女游山逛水,半个月下来,和林珑的感情倒有不少的增进。

由于昨天晚上二女只顾品评他的字了,睡得很晚,所以今天李明没有打扰他们,自己一个人就悄悄的离开了拥月山庄。

山脚下早已经是热闹非凡,竹林前的空地上已经搭起了一个大台子,台子上面已经按照李明的想法挂了一个巨大的红布横幅,横幅上圣手王亲自题写的几个大字:“竹林医学院开学典礼”显得那么遒劲有力,说实在的,比李明写的钢笔字可好看多了。

圣手王和司徒言正在台上忙得不亦乐乎。按照李明的意思,是想简单的搞个典礼,意思一下就行了,但圣手王却不同意。在他认为,李明开办医学院绝对是杏林中一项巨大的变革,自己作为多年的杏林的领袖,深深地为自己不能改变杏林中的一些陋习而深感遗憾,李明的出现让他看到了希望,所以他不遗余力的辅佐李明,要将这个变革进行到底。另外,登岛那天李明的话还深深地铭刻在他的脑海中,从李明的话语中,他听出了李明潜意识中的弦外之音,看来李明不仅有改变杏林的意图,更有改变天下的雄心!这让圣手王看到了眼前的一线光明。他本不是那种因循守旧的人,眼前的李明是他看到了未来大众的希望。李明的思想、言论有很多都是他闻所未闻的,但细想起来这些思想又是那么有道理的。所以,圣手王才会怀着一颗侠义之心,本着为天下苍生着想的意念,不遗余力地为李明劳累奔波着。

看到李明匆匆的丛山上奔了下来,圣手王急忙迎了上去,说道:“院长(这个称呼一开始他真不习惯,不过这半个月来自己也天天被人称作院长,听久了倒觉得这个称呼很神气,所以今天见到李明就自然而然的叫了出来),典礼的一切都基本就绪了,您看看还有什么不足之处?”

李明笑道:“一切都由老哥主持,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倒是我还是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

圣手王微微一笑,说道:“其实这没做完全是为院长造势,为院长在民众心目中留下一个济世救人的医神形象而努力,这样日后如果院长想要干什么事情,则可以达到一呼百应的效果呀。”

李明一惊,深深的望了圣手王一眼,圣手王正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自己。李明脸上露出会意的笑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无语的向会场走去。

司徒言迎了上来,向李明说道:“院长,今天的典礼将在巳时开始,请柬我早已经发下去了,宾客在巳时之前都能到达。今天邀请的宾客有:康王爷,一行有一百三十多人,包括各州官员、王府官员、各地提督以及随行人员。各地杏林名宿,约有二百余人。各地武林名家,约三百余人。本地商贾,约六十多人。前些天从康王府还借来了仆役、厨子三百多人,现在人手足够,足能接待这六、七百人的宾客。住的地方也足够,要知道以前这里是康王行宫的时候可驻扎着一支两千人的部队呐。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只等着时辰到了。现在离典礼开始还有两个多时辰,这里也挺乱的,院长还是到竹林中先休息一下吧。天这么早,院长一定还没有吃早餐吧,竹林里有现成的早餐,您还是去吃一点吧。”

李明微笑着点了点头,向司徒言道了一声辛苦,转身到竹林中走去。

竹林中还是一片昏暗,李明借着黎明的微光沿着青石大道向竹林中缓缓的踱去,林外的喧嚣和林中的寂静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李明被这林中的幽静深深地感动了,不由得放轻了脚步,放缓了呼吸,生怕自己的到来打破这难得的寂静。

突然,李明耳边听到一丝轻啸,虽然声音轻的几不可闻,林子外面又不时传来阵阵喧嚣声,但李明将林家太清功修炼过两重后,再加上最近勤练易筋经,耳目以及感觉变得异常灵敏,所以这么一丝轻微的啸还是被他灵敏的捕捉到了。李明当时心中一愣,这啸声分明就是利器破空的声音。与此同时,自己的后颈感觉到一丝冰冷的凉意,这分明是有利器向自己的后颈袭来!李明以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能感受到过即将来临的危险,他的心猛然狂跳了起来,脚尖一用力,用上了林珑传授的林家轻功——飘絮功,急速向一侧飘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一柄窄刃长剑擦着李明的脖子滑过,一个白衣年轻人随之闪过李明,在他面前飘然落地。

李明踉跄了几下落在地上,掏出手枪指向对方,只感到背心冷汗直流。心中暗暗后怕,刚才自己要是反映稍微慢上一点,恐怕目前就要上鬼门关报道去了。

眼前的年轻人十八、九岁的年纪,一身似雪的白衣在朦胧的晨色中显得那么得刺眼,衣摆随着微风在轻轻的飘动着,手中的窄剑依然在微微的颤动着。略显稚嫩的脸庞上一片傲然之色,洁白的脸上找不出一点的瑕疵,浓黑的剑眉下一双漆黑的眼睛正用凌厉的目光看着李明。

李明不由得怒上心头,对那人喝道:“你是什么人!我和你有何冤仇,你居然用这么卑鄙的手段来偷袭我?”

年轻人用仇恨的目光望着李明,冷冷的说道:“你不用知道我是什么人,拿起你的剑,让我们一决高下!听说你在江湖上很有名呀,叫什么妙手李明?还在暗器榜上排名第五?今天就让我来领教一下你的妙手如何厉害!”

李明怒道:“难道你就是为了挑战我才向我偷袭的?鬼鬼祟祟的东西,看你就不是什么好玩意!是你师傅这么教你的?将我杀了你就这么好受?”

年轻人的脸上出现一丝怒容,脸色通红的喝道:“住口!不许你污辱我师傅!今天我向你挑战完全是我个人的行为,和我师傅无关。我偷袭你是我不对,但这并不是我师傅教我的,今天我要正大光明的和你决斗,我要让你死在我的剑下!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过人的地方,让别人对你这么迷恋!”

李明疑惑的问道:“你说什么?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什么对我这么迷恋?哈哈,你是不是再给你的行为找借口?偷袭是非常卑鄙的行为,我今天也不和你计较了,你还是走吧,看你年纪轻轻的,死在我的暗器下面不值得。”

年轻人大怒道:“岂有此理!说我死在你的暗器下面?你就那么有把握杀了我?刚才我只用了两成功力,只是要试一试你的反应,并没打算能杀了你。你既然这么说,好!今天我倒要看看最后是谁站在对方的尸体面前!废话少说,接剑!”话音刚落,手握长剑,犹如一道闪电般,和身向李明扑了过来。

李明大骇,自己到这个世界后还是第一次看到过这么快的剑!就是林珑也使不出这么快速的剑招来,这剑急若流星,带着破锋的尖啸直奔自己胸前而来。而自己虽然自认为目前耳目、手脚的灵敏度都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但此时此刻,还是连反应的余地都没有,本能中,他只能扣下了手中的扳机。而同时,剑锋的寒气已经随着清脆的枪声袭击到他的胸前。此刻,他只能眼睁睁的等待着两人同归于尽的时刻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