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部分_第四十五章 我要一个吻
童诗诗没有想到凌隽一没有拒绝但是却如狐狸一般的笑意下却隐藏着这样的要求,她微微一怔,垂手沉默。
她很少喝酒,今天出于礼貌,手持着一盏精致的水晶杯,里面的红酒美得让人眩目,随着素手的轻动,一点点的起着波动,那层层的波纹,犹如她的心境。
半晌,她抬头看着他略带戏弄的微笑,嘴角微微向上翘起,“你想怎么样?”
红酒的香气在她的唇齿间荡荡开来,让凌隽一迷醉。
“一个吻,如何?”他的头低垂,嘴唇落在她的耳畔,脸上的笑意如三月的春风,在外人看来,两个人亲密的样子真是让人无比的艳羡。
童诗诗听到这个要求,看似简单,却让她有些难,主动去吻一个男人?还是面前的这个?
还没有怎么样呢,就有类似姚嘉迪这样“强悍”的对手找上门来挑衅,如果,真的这样吻下去,沉迷了自己的心……那么,这样的麻烦岂不是要一波一波的冲击而来?
可是……童诗诗心里也明白,凌隽一这个男人,打定了主意,轻易是不会改变的,想着徐乐乐得到婚纱照的喜悦笑容和那双晶亮的眸子,她的心在左右摇摆。
“这件事情,可没有两三天的考虑时间啊。”凌隽一低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温热的气息像是夹了火苗,让童诗诗的耳垂瞬间像红透的虾。
“好,”童诗诗的手指用力的握了一下酒杯,里面的红酒像受到了暴风的袭击,剧烈的颤抖了一下。
“不过,”她迎上凌隽一的目光,眼神坚毅,没有丝毫的退让,紧绷的嘴唇,边缘有丝丝的苍白,看得出来,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得等到回……去以后,”童诗诗的舌头在唇齿间游走了很久,始终没有说出“家”那个字,“这里……人太多。”
“好,没问题。”凌隽一的脸上依旧微笑如故,表面上无惊无动,只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整颗心都像是飞到了九宵云外,享受天上云朵的柔软,甚至……
他觉得自己小腿都有些微微的颤抖。
“该死。”凌隽一有些心虚的瞄了一眼周围的人,幸好……没有人发现自己的神态,他伸手在腿上若无其事的抓了一下,实际上用了很大的力气。
那一瞬间的疼痛,让他的心智暂时恢复了许多,不至于露出让人诧异的狂喜。
今天的记者可是成群结队的,刚才姚嘉迪的消息已经足够让他们炒翻天了,如果……再加上凌氏集团总裁莫名惊喜发狂的消息,会不会让整个城市都为之诧异?
想必到时候凌氏会呈现另一个新的高度,不是因为业绩和财富,而是因为……八卦消息。
凌隽一感觉到有两道带着笑意的目光射向自己,毫不掩饰,像锐利的箭头。
他敏感的去寻找,毫无意外的撞上了韩中的目光。
韩中看到凌隽一在看他,仰头无声的大笑了一下,然后拂了拂袖子,手中的杯子向着凌隽一往前一递
,手里的酒杯早已经换上了香槟酒,在阳光下闪着淡淡的金色光芒。
这个家伙……凌隽一在心里暗暗恨道,狭长的眼睛张开,射出两道寒冷的光芒,带着明显的警告意味。
韩中微微欠身,手里摇着酒杯,潇洒的转身,只留给他挺拔的背影。
童诗诗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瞬间的细节,她的眼睛盯着不断晃动的红酒,微微的红光映衬着她娇俏的脸庞,像火红的曼珠一样的艳丽,那低垂的眉眼,微藏了无限的风情,在这一刻,凌隽一的眼里,她的容光倾城。
“是不是觉得很没意思?”凌隽一抛出了一个问题,她的小嘴上沾着红酒的香气,他太想品尝一下了。
“有点儿。”童诗诗微微一笑,抚了抚耳边垂落的发丝。
“不如……咱们早点走吧。我也不喜欢呆在这里。”凌隽一伸手去拉她的小手。
“可是……”童诗诗却缩手指了指远处的亚伦和轩轩,示意他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
“噢,你放心,”凌隽一当然明白他的意思,“等到婚礼结束的时候,我会让他拿一摞,各种角度的都有,而且每张上面都有他们夫妻二人的签字,你觉得怎么样?”
凌隽一的笑意里有些得意,这点事儿对于他来说,真的不叫什么事儿,还用得着亲自出马?
童诗诗听了心里虽然高兴,能够兑现对徐乐乐的承诺,但是……她依旧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这什么意思?他提了一个要求,却不是自己亲自去办?
呃……好吧,那也需要他和韩中去说,如果是自己的话,想必是没有这么大的面子的,不过……如果说出来了,韩中应该也不会拒绝吧?
凌隽一却不再管她的心理怎么想,不由分说的拖着她快速的离开婚礼现场,对于他来说,这些精美的食物和美酒,还真是不如那一碗童诗诗亲自煮的西红柿鸡蛋面条。
“去哪?”童诗诗被凌隽一按在了副驾驶上,看着他的样子不禁问道,“我……还没有吃饱。”
“哈哈……”凌隽一开心的笑了起来,这个女孩子还真是坦率的可爱,平时的那些女人无一都为了什么优雅或者身材,一副做作的样子,吃三口两口东西就说撑住了,真是让人倒胃口。
“正好,我也没有吃饱。”凌隽一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先去超市吧,买点材料,我想吃你做的面条。”他的目光灼灼,像是饿极了的孩子望着饭菜的眼神。
童诗诗一头的黑线,这个男人是怎么一回事?明明出了喜钱的,也不在宴席上吃饱,偏偏要自己跑出来吃什么面条?
难道这就是有钱人的通病吗?
无奈,方向盘在人家的手里,只能随着走了。
凌隽一带着童诗诗快速的进入了大型的连锁超市,推着购物车在里面选购,似乎看每一样东西都觉得新鲜,无比的兴奋。
童诗诗有些纳闷,她真不明白,怎么凌
隽一表现的跟“购物小白”似的?不就是买个东西吗?干嘛乐成这样?
都说逛街是女人乐衷的事情,怎么他一个男人貌似比自己还兴奋?
凌隽一看着那一排排的调料品和一种种新鲜的蔬菜,每路过一个品种面前,那用手拉拉童诗诗的手,“这个怎么样?买不买?”
童诗诗真想泪奔,但是,她只能够无奈的摇摇头或者点点头。
好容易采买的过程结束,童诗诗感觉自己的肚子都饿得前心贴后背了,看着那一大车的东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吃得完。
如果不是自己拦着,恐怕凌隽一得把东西都搬回家来吧?
“我们吃什么?西红柿鸡蛋面吗?”凌隽一看着童诗诗秀美的背景,她在水龙头下的手鲜嫩泛着水润的光泽。
“呃……换一种吧。”童诗诗真怀疑凌隽一是不是没过别的?怎么会吃过一次西红柿鸡蛋面就念念不忘的?
不行,一定要把他的想法给扭转过来,要不然的话,他总是缠着自己吃这一种东西,那还了得?
恐怕以后一听到这个名字就吐了。
“我们吃……”童诗诗扫了一眼冰箱里新采买的食材……已经塞满了。
“蛋炒饭吧。”童诗诗想了一下,这个比较快,能够让自己已经饿极肚子快点尝到食物的味道,而且,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是面条。
“行。”凌隽一想了一下,飞快的点头同意了。
他颀长的身子倚靠着厨房的门框,姿势慵懒却带着几分隐隐的霸气,好像随手一指,天下尽归他所有。
或许……童诗诗在心里微叹,这就是凌隽一的魅力所在吧?
只不过,她不知道的是,此刻在凌隽一的眼中,这个厨房的女主人却是她自己。
一粒粒雪白的大米在童诗诗的手指尖跳动,她用手轻轻的揽着米粒,在水龙下冲洗着,那乳白色的淘米水慢慢的流了出去,消失不见。
她的手细长而白嫩,圆润的大米与她的手指相映在一起,竟分不清哪个更白一些。
她已经换过了衣服,随意的纯棉衬衣,松松垮垮的罩在身上,下身穿了一条淡蓝色的牛仔短裤。
童诗诗的头发已经挽了起来,只是用了一根青以的竹筷子,乌黑的发丝和翠绿的筷子相遇,像是从自然中采摘下来的美。
凌隽一的目光越来越热,感觉心跳的速度也在不断的加快,仿佛有一只毛茸茸的小手时不时的在心尖上摸了一把,那种痒夹着微微的疼,实在上他坐立难安。
他直了直身子,感觉喉咙处有些紧,微微有些烦闷,他抬手去解衬衣的领口处的扣子,却发现,那里已然松开了两粒。
他的手悬在半空中,微微的苦笑了一下,阳光照在他的手指上,干净而修长,指甲都透着健康的粉润色。
凌隽一不禁在心里暗笑自己,什么时候起凌氏的掌舵人,居然成了一个难以控制自己情绪的毛头小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