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_第085章 你别闹,这是在客厅里。
我生怕掉下去,便只好完全的靠在他身上。顾正南身上浓浓的烟味涌进了我的鼻子里,想到他抽了这么多烟,我又多少有些埋怨他。我抵在他的胸前,狠狠的锤了他一下,冷冷的说,“谁允许你抽这么多烟的。”
顾正南睁开眼看着我,他的眼里布满了红血丝,见他这副模样,我又一下子泄了气,想要指责也无从开口。他紧紧的搂着我的腰,沙哑的说,“梁旖,你真是变了不少,脾气也渐长,看来我要好好的收拾你一番才行。”
我刚想反驳,顾正南就突然封住了我的唇,他双手不断的抚1摸着我的后背,嘴里的烟味全然的渡入了我的口中。他的吻就像他的人一样,极为的霸道,他从来不给我半点犹豫的时间,毫不犹豫,我从一开始抵抗到逐渐瘫软在他的怀里,顾正南始终掌握着主动权。
他的双手也半点不闲着,兴许是他知道我睡觉时没有穿内衣的习惯,他的手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顺着衣摆伸了进去,从我的背后游移到身前。我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声的娇喘,身体也变得愈发的燥热起来,我深知这样下去一定会出事,赶忙推开了顾正南,匍匐在他的胸前喘息不已。
“顾正南,你别闹,这是在客厅里。”我吓的赶紧出声制止他。
顾正南顺应的停止了所有的动作,他紧紧的拥住我,低声在我的耳边问道,“梁旖,还害怕吗。”
我知道他的意思,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我还是想到了不好的东西,也可能因为顾正南并没有继续下去,所以我并没有特别害怕。我看着顾正南,轻轻摇了摇头。
顾正南一个旋身,将我横抱了起来,就这样上了楼,进了卧室,他掀开被子就拥着我躺了下来。我挣扎着想要起来,他却一点都没有松手的打算。顾正南覆在我的耳边,低声的说,“陪我睡一会,我一晚上都没睡。”
顾正南的话语里带着几分疲
惫,我也着实心疼,根本没有要和他继续争辩的打算,也伸手搂住了他的腰,靠在了他的怀里,闻着顾正南身上淡淡的香烟味,我居然也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我再也没有回过建燊,何易燊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只是人事部给我发了一封邮件,让我在家带薪休假,除此之外,我也没有听到过任何关于何易燊的消息。
我在家休息近半个月,实在闷得发慌,而且,我并没有打算长期待在家里。总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出去工作来充实自己。顾正南自然是不希望我去上班的,但我觉得身体也调养的差不多了,我应该回去。
和顾正南软磨硬泡了好几天,他终究是同意了我回建燊上班,而且他公司里的事情也越来忙,我经常看到邵华拿着一堆文件过来让他处理,这段时间顾正南几乎都是在家里办公,我想,作为闫晟的负责人,顾正南应该有很多事情要做,我不能总是缠着他。
我在昨天就给建燊的人事发了邮件,说明天回去复职,也收到了人事的相应回复。第二天一早,我起床洗漱好之后,顾正南开车送我去了公司。到了建燊的门口,顾正南停好了车子,转头对我说道,“下班之后给我打电话,我过来接你。”
我点了点头,正准备下车,顾正南却拉住了我的手,不悦的说道,“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没做。”
我羞红了脸,在他的脸上轻啄了一下,逃也似的下了车。我一路小跑去了办公室,刚坐下,米绯就凑了过来,热情的说道,“梁旖,你来上班了,你也是休息够久的了,难不成去渡蜜月了。”
我摇了摇头,应和道,“没有呢,家里有些事,所以请了个小长假。”
我正准备整理东西,就听到周围许多细碎的谈论声,我抬起头,看到夏允初正从外面走来,透过玻璃的幕墙,我看到她比之前略显憔悴的小脸。
夏允初低着头,径直走进了她的办公室,门敞开着,能看得到,她大概是在收拾东西。部门里的人,包括其他办公室的人都凑了过来,围在一起议论纷纷。
夏允初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公司,我甚至听陆以沫说,在行业里,也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了这件事,所以夏允初在海城是绝对混不下去的。听到这些消息,我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但是看到她安然无恙的出来,我多少还有些安慰。
自从上次在警察局见过那一面之后,我想我和夏允初应该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所以,即便见面,我也没有和她攀谈的打算。
所有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凑着脑袋往她的办公室里看。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夏允初捧着一个纸箱从办公室里走出来,我原以为她会就这么离开,没想到夏允初走到我的面前,对着我低声说道,“梁旖,有空吗,我们说几句。”
我犹豫了几秒钟之后,跟着夏允初离开了办公室,上了公司的露台。
夏允初将纸箱子放在一边,整个人靠在栏杆上,从包里掏出一支烟,点燃。淡淡的烟雾围绕在她的四周,显得她格外的苍白。
比起我上一次见到它,夏允初似乎又消瘦了一圈,不过,我想,任谁经历这样的事情,可能一时间都没有办法缓过来。
我有些惊讶的问道,“你怎么开始抽烟了。”
夏允初自嘲的笑了笑,“就最近才抽的。”
“梁旖,我会离开海城,不出意外的话,再也不会回来了。”说这句话的时候,夏允初的话语里满是失落。
我没有说什么,对于她这样的决定,我也只能表示理解,毕竟,谁也不想待在一个并不愉快的地方。
夏允初重重的吸了一口烟,说道,“我爸把建燊的股权全都卖给了何易燊,所以,何易燊现在又成了建燊最大的股权持有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