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聆天和沈括
“燕人!”长孙玲珑是真的惊慌失措了,自己生在将军府,是长孙策的堂妹,是皇上的发妻。
无论是长孙策还是皇上,都是北燕恨不得食其肉啖其血的人,若是自己落到他们手上……其后果不堪设想!
她浑身发抖,狠狠的盯着沈括:“就算是你沈括,你背后是聆天,可你们至少也是西凤之人!却为燕人办事,这是叛国!”
沈括浑然不在乎:“谁说我们是西凤的人了。”
长孙玲珑气的发抖,听闻沈括这一句,却陡然一惊,浑身毫毛直立。
若不是西凤的人……
那便是北燕的人了……北燕的人却能随意出入皇宫之中,抓个皇后如探囊取物一般……
北燕已经渗透西凤怎么多了吗……那这些年的仗……打着有什么意义。
沈括像是知道长孙玲珑所想,眨了眨眼,木讷的脸上又浮现起腼腆的笑容:“我也没说我们是北燕的人啊……”他神情突然严肃起来:“我们都是统领的人。”
长孙玲珑被绕的有些晕,跟着沈括的思路走:“那你们统领是哪里人。”
“西凤人。”沈括嘻嘻笑道。
“那不也是叛国吗!”长孙玲珑陡然爆喝。
“哪里算叛国。”沈括低下头,看着粗糙的手上的厚厚茧子,眼中闪过莫名之色:“我们只是做生意而已。”
“生意?!燕人给你你们多少钱我给双倍!你们把我放了,然后我再出双倍的钱买那几个燕人!”
沈括搓了搓手,一番苦恼的样子,好像有些心动,半响又抬起头连连摆手,严肃道:“我们生意人是很讲信誉的,娘娘这是在坏我们招牌,不干不干。”
长孙玲珑恨不得打死面前这个看似老实的人,她深吸一口气:“你们做生意不要命吗!”
沈括一副泄气的样子:“当然想要命啊,可是我们有那么多人要养,我们总得挣钱养活自己吧,这几年生意愈发难做,燕人这次给的钱,足够我们吃上大半年呢!”
“燕人给了你们多少钱啊?”长孙玲珑不免有些好奇。
“四万两。”沈括比起四只手指,得意洋洋道。看着长孙玲珑脸上的震惊,他凑过去,脸上掩饰不住的得意:“很多对吧?我也觉得好多呢,我们这大半年都不用愁了。”
“黄金?”
“当然是白银!怎么可能是黄金。”
长孙玲珑顿时破口大骂:“四万两白银就买我的命?!那是不是给你们十万两,你们都敢把皇上掳走送到燕人手中?!”
沈括像是被吓了一跳,惊道:“怎么可能?!就算给十万两黄金也不……唔……有可能……,绑架皇上可是谋逆的大罪,打死我们也不能够去做的!娘娘你可不要胡说!”
你明明心动了……
长孙玲珑叹了口气:“难道抓我就不是谋逆的罪了么……”
“这……这……”沈括似乎有些无言以对。
长孙玲珑却在心中想着关于聆天和沈括的信息。
聆天是三十多年前突然出现的组织,这个组织与其他组织不同,没人知道它的头领是谁,没人知道它的总部在哪
里,没人知道聆天到底有多少人。
让世人知晓的是,聆天就像一个杀手组织一般,但却与杀手组织不同,只要你给钱,他们可会帮你做事,价格自然也是聆天标价。
有些价格极其诡异,有些价格极其平常。仿佛是看聆天的心情一般。
在聆天出现之时,没人注意他们的存在,直到有次,有人出价让让他们去救援受地动之灾的岭南。
因为那时朝堂之争分外激烈,官僚上上下下,腐烂的彻底,就算是拨下二十万两的救灾银,最后百姓能拿到的也只有一碗清澈见底,里面只有屈指可数几粒米的“稀饭”
而有人出钱让聆天去救灾,据说那次聆天出动了所有人,至于有多少……有人说几十人有人说几百人也有人说几千人,具体人数不得而知。
但唯一统一的说法是,若你看见有救灾的人,训练有素,行动如一,脸上基本面无表情,那差不多就是聆天的人了……
聆天的人发动岭南之人自发救灾救人,对于那种趁人之危偷鸡摸狗之人,一律杀无赦。仿佛他们是官家的人一般。
但结果可想而知,岭南的伤亡降低到了一个极其低的水平,岭南之人,人人都对聆天感恩戴德。
最后聆天朝外公布了账簿,上面详细的记录了赈灾所费,最后算下来是二十七万两白银,而聆天拿了三万两的抽成,一共三十万。
三十万,有人猜测是先皇不信任官员而找上的聆天,因为在此之后,先皇大整朝廷,官僚上上下下进行大清洗,人人自危。
也因为如此,聆天名声大噪,毕竟连先皇都信任他们。
三十多年来,聆天也做了一些残害官员之事……但先皇都没有想过将聆天连根拔起,可能想过,却又办不到……所以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些年聆天的仿佛要低调一些,很少能听闻聆天的人又做了什么事。
而沈括,则是聆天的一颗明亮的新星。傲然立于聆天之中。
他第一次出现是六年前有个商贾出钱要租聆天的人去做护卫。买?想都别想,所以靠租。
聆天派了沈括一个人去。
那商贾见聆天只派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个特别腼腆的毛头小子,很是不满。
他甚至在想这个沈括或许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还能保护他。
所以一路上那个商贾都对沈括没有什么好脸色,甚至还阴阳怪气的讽刺他。
沈括一律以腼腆羞涩的笑容回应。
那一条商道极其险恶,因为路上有好几波强盗聚在一起,就如蜀南的连环十八坞一般,只是没有十八坞那样险恶,闯一闯,还是能过的。
但那商贾的运气着实不好,那条商道的几波强盗,聚在了一起对那商贾发难。
一百侍卫镖师对上五百穷凶极恶的强盗。
毫无胜算。
而强盗们也没准备留活口。
一边从未见过血的侍卫,和偶尔见血的镖师,一边是在刀尖上行走讨生活的强盗,一番厮杀下来,结果可想而知。
商贾一边全军覆没,而强盗只损失了五十人左右。
儿商贾
的运气又着实好,他遇上了沈括。还是毛头小子的沈括将商贾扛在背上,一手持着杆精铁霜枪。
手上长枪呼啸,残影弥弥,上面的红缨染着鲜血愈发鲜艳。即使是背着商贾,沈括也硬生生的连斩三十二人,杀出了一条血路,逃出生天。
听闻那时沈括全身沐血,一双明亮的眸子中杀气凛冽,身姿挺拔,身上二十三道刀痕,十七道剑伤七道箭伤。硬是只让商贾受了一道伤。
聆天的人急忙将沈括带回去救治。
而保住一条性命的商贾却是对沈括赞不绝口,商队货物没了,可以从头再来,只要命保住了便好。
也是因为此役,让沈括名声大噪。
那时,沈括十七岁。
当然有人不信一个人带着一个累赘,居然能在五百人的包围下逃走。
有人说与当时的地形有关,那是在一个峡谷,沈括所在的位置正好是在快出谷的地方,商队像一跳长蛇,而强盗们是商队每个地方都照顾到了的,所以沈括真正对上的,有五十来人而已。
而且沈括天生神力,手中霜枪耍得出神入化,连斩三十二人便是证明。
逃出峡谷,就保得性命。
长孙玲珑暗暗想着,心道聆天到底是怎么养的,让沈括一个腼腆羞涩的少年郎养成个一个杀人不眨眼极其凶残的“狂魔”再到自己面前这个性格极其恶劣的沈括。
她叹了口气。
沈括对人的心理把握的很好,长孙玲珑一个叹气他就差不多猜到长孙玲珑在想什么。
他又凑到长孙玲珑面前,嬉皮笑脸,脸上一副欠揍模样:“怎么样?是不是在想我以前的英雄故事?是不是很帅,娘娘你有没有崇拜我爱上我?”
到底是只有十几岁的女孩子,听沈括这样调戏她不禁红了脸,白了沈括一眼,她没好气道:“你当年真连斩三十二人啊?”
“那当然。”沈括知道长孙玲珑在想些什么,语气高扬分外得意。
“我不信。”长孙玲珑打击他道。
沈括突然神秘兮兮的凑到长孙玲珑耳边,小声道:“其实我也不信。”
长孙玲珑突然有些气结,这沈括的性格真恶劣。
沈括没看她,自语道:“你们都对我当年的那事崇拜,我也知道,虽然很享受你们的崇拜,但我其实是想解释的。”
鬼才崇拜你!长孙玲珑在心里否认,虽然那时听说这件事,的确是挺崇拜的……
他悄悄的说:“其实是嫂子给我防身的药,我全洒了出去,那些盗贼身子全发软几乎使不上力气,腿脚发软,我才有机会冲出去的。那商贾也是误吸食了,害的我还得背他出去,不然我也不会受伤了。”他像是在分享一个秘密:“回去后嫂子还把头领给大骂了一顿,说这么危险的事怎么能让我去做,弄得浑身是伤,小命也差点没了。”
他不屑,语气却又温柔:“其实我觉得没有什么的,可我知道,嫂子就是担心我……”
长孙玲珑刚想说话,那大汉却推门进来:“老大,人来了。”
沈括站了起来,瞬间变了表情,看着长孙玲珑木然道:“燕人们来提货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