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4_第三卷 行为艺术_第十三章 分尸现场

第十三章 分尸现场

尽管没有尸体,但是经过仔细的勘察,确认这里是一个分尸现场。

事后证明,地面的血液来自于犯罪嫌疑人刘明。

铁架床上铺长期没人住,落了灰尘,上铺的铁栏杆上提取到了三个指纹,铁栏杆上还有悬吊痕迹。包斩指着吊痕让苏眉拍照,他说:是一根帆布腰带,悬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铺的床栏被鲜血染红了,还有清晰的刀痕,包斩说:这是利器切割东西造成的痕迹,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已经凝固成胶冻状的血液中有骨头渣,包斩用镊子分别夹起来,拿放大镜观察,他说道:切下来的是人头,这是人体喉结处的甲状软骨……还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来了。

屋内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这是鞋底边缘摩擦地面时形成的。

房间里空空荡荡,角落里有变质的饭菜,还有三个空的二锅头酒瓶。

包斩认为,死者当时应该喝醉了,被人勒死后分尸。

一个刑警问道:两瓶二锅头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么觉得是死后分尸,为什么不是活着时被砍下了头?

包斩说:如果活着时切割人头,血液会形成喷溅,而这个房间里没有喷溅型血迹。

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加上走访周围住户得到的线索,包斩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个老式的砖楼,地下室就是住户用来出租的储藏室,在燕京有很多这样简陋的住所,刘明在这里住了三个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变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老头。当天晚上,刘明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房间里喝酒,还有一个小孩子。

刘明隔壁住着一个女孩,自称是特约演员,在几部电视剧中扮演过小角色,她说刘明是个疯子,特别喜欢自言自语,精神有问题。

画龙问道:你见到那小孩子了吗,那小孩是谁家的?

女孩说:隔着墙,我听到小孩哭闹来着,不知道是谁家的,那个男人我以前没见过。

隔壁女孩反映,刘明平时没有朋友,独来独往,周围住户都对他敬而远之。刘明说话时语速很快,思维混乱,一塌糊涂。无论任何人和他打个招呼,他都会推销自己手工制作的诗集,别人不感兴趣,他大言不惭的表示:有一天你会知道,大诗人刘明是你有生以来见过的全世界最伟大的人。

刘明很珍惜与人交谈的机会,这种机会对他来说很难得,他根本不管别人是否愿意倾听。隔壁女孩有次和他闲聊了几句,觉得他精神有问题,以后就再也没有搭理过他。刘明在地下室过道见到女孩就会用哀求的语气说:

再给

我一分钟,我上次还没把话说完呢,好不容易有人跟我讲话,你就让我说完吧。

女孩把他当成空气,视而不见。

几天前,刘明把出租屋里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当天晚上,隔壁女孩听到刘明房间里有三个人在喝酒说话,除了刘明之外,还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子。刘明穷困潦倒,平时就喝白菜疙瘩汤,他把这称为“英雄白菜汤”。那天,刘明却买了几样菜,其中有油闷小麻虾,酱骨头,麻辣兔头,红烧猪蹄。

女孩感到很诧异,心想,这个神经病是不是发财了啊。

苏眉问道: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连买的什么菜都知道。

女孩说:房间隔音不好,他打鼾我都能听到,他们说话声音好吵哦,互相劝酒,劝吃菜。

苏眉又问:你当时还听到什么了,你觉得,他们是什么关系?

女孩说:我怀疑他们是同性恋,那小娃子是领养的,是他们的儿子。

苏眉说:小妹妹,你想象力好丰富呀。

女孩说:我是重庆人,我们重庆那边,两个人啃兔脑壳,就是代表着两个人想接吻的意思。

隔壁的喧哗使得女孩不胜其烦,用棉花塞住耳朵,躺在床上睡着了。

夜里十一点多的时候,女孩迷迷糊糊听到隔壁传来切东西的声音,她摘下耳朵眼里的棉花仔细倾听,很像是刀刃切到铁栏发出的声响。包斩推测,女孩听到的应该就是凶手分尸时发出的声音。凶手掐死那名男童,用腰带将醉的不省人事的刘明吊死在铁架床上,然后把尸体移至下铺,头部枕着铁栏杆,为了避免吵醒邻居,凶手没有用刀砍剁,而是采取切割的方式进行分尸,先割下了人头,又将四肢切割下来。

地下室里闷热,隔壁女孩的房门虚掩着,并没有反锁,还有的住户甚至开着门睡觉。

切东西的声音停止了,女孩翻了个身接着睡,她背对着房门,隐隐约约听到有脚步声在她门前停下,一会儿,门缓缓地开了,黑暗之中,女孩感觉到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女孩吓得用床单蒙住头,极力克制不让自己发抖。

那个人站在床前看着她,手里提着什么东西。

女孩继续装睡,内心恐惧极了,那人一动不动盯着她看,过了一会儿,她感觉那个人转过身走出了房间,还顺手把门关上了。

第二天早晨,女孩发现床前地面有滴落的血迹,她自我安慰,心想可能是自己的经血,

然而,女孩心里隐隐约约产生一个可怕的想法,那个人在夜里悄悄走进她的房间,站在床前看着她,手里提着的可能是一颗人头!

画龙问道:那你怎么没有报案?

女孩说:我房

间又没有丢东西,万一是我的幻觉呢。

特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刘明被人杀害分尸,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应该找到与刘明喝酒的那个陌生男人,此人具有重大嫌疑,必须尽快搞清楚他的身份。那名男童身份不明,也是排查的主要方向。在地下室的过道里,邻居曾经看到过那个陌生男人和小孩子,根据描述,小孩子的年龄以及身上的衣着都和琥珀童尸相一致。对于陌生男人的相貌,目击者已经记不清楚了,警方对嫌疑人进行画像的条件不太成熟。

苏眉说:那个陌生男人也许是个行为艺术家,杀人,制作成琥珀,想出名想疯了。

黄副书记说:通过排查,我们知道了刘明使用的手机号,应该从中能发现点线索。

梁教授说:刘明变卖了自己的东西,那个收废品老头也必须要找到,那些东西可能有用。

画龙说:我在想,小男孩究竟是被刘明掐死的,还是被那个人掐死的?

包斩说:犯罪动机不明,我和小眉的观点一样,倾向于认为,凶手杀死的刘明和小男孩。

黄副书记说:也可能是刘明掐死了男孩,凶手又杀死了他。

梁教授说:如果凶手是行为艺术家,几天后,一年一届的艺术节开幕,凶手肯定会出现。

包斩说:他应该还有新的作品。

黄副书记说:那我们就守株待兔,等着他。

特案组再次对刘明租住的地下室周边住户进行走访,寻找更多的知情者和目击者。

那个地下室住着一个送快递的青年,过道里堆放着折叠好的塑料泡沫袋,他向警方反映,有人偷走了一些泡沫袋,还把堆放的东西翻得乱七八糟。刘明平时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天桥摆摊,出售自己的诗集,有时也卖小饰品,那辆自行车平时停在过道里,现在也不见了。

画龙说:凶手杀人分尸之后,怎么带走的尸块,我们现在也搞清楚了。

苏眉说:我本来以为,凶手会拦一辆黑车呢,没想到,凶手也很穷,可能没钱打车。

包斩说:凶手在过道里找了几个塑料泡沫袋,包装好尸块,然后用自行车运走了。

苏眉说:这个可怜的诗人。

大家可以想象到这样一个画面:

他被悬挂在自行车后座的两边,左边是躯干,右边是手脚,都装在我们小时候常常捏的那种泡泡纸里。两袋诗人的肉离地半尺,绳子扎紧口系在一起,凶手靠边骑车时,诗人的手还能一路触摸到路边的矮竹和三角梅。

他的头吊在车把上,隔着泡沫纸看着前方。

深夜的路灯昏黄,自行车横梁上坐着个死孩子,像是睡着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