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本孤儿一名,因着运气不错,还在襁褓中时,便被一位心慈面软的婆婆捡到了。我唤婆婆为‘娘亲’,一直以来我们两人相依为命。
我的姓氏为‘金’,因为捡我来的娘亲姓‘金’;单名一个‘莲’字.
娘亲告诉我:有学问的人都爱以这种植物自居,所以,起这个名儿,错不了!
我们落脚在一个青山掩映,绿水环腰的秀美古镇。大凡山青水秀的地方,人杰地灵不一定有,但穷倒是一定有的。
好山、好水占去了大片的好地方,剩下了山脚下,河畔旁,这样的边边角角,才是老百姓们经营生计的仰仗。
我和娘亲两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便错失了在青山绿水之间染指一份田产的良机。
自古民以食为天,食以田为本。虽少了立足的根本,但我们的天却没有塌下来。
娘亲为人乐观开朗,更兼心灵手巧,闲时做些针线活儿也能贴补些家用。
但周围都是普通人家,针头线脑又不能填饱肚子,即便针脚再细密,只靠这手艺也是断断不能养活我们母女的。
所幸的是,我的娘亲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妇人,她身兼着一份收入固定,地位崇高,人人艳羡的活计~宋百万老爷家的厨房总管。
宋百万老爷,原名不详,只因年过半百,腰缠万贯,故众人私下里都唤他‘宋百万’。
每个地方总会出几个匪夷所思,令人咋舌的人物,作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宋百万老爷可算得上个中的翘楚,乡亲们对他的行径褒贬不一、颇具争议。
十年前,风韵残存的宋老爷,左手拉着总角孩童宋大郎,右手抱着嗷嗷幼子宋二郎,誓要扎根本县城。
奈何这里狼多肉少,扒拉出块儿地方不容易,扒拉出一大片好地儿给这个外乡人更是难上加难。
若是把他那宋府建在我们村寨里,也不必费太大力气。但他偏要挤在县城里,那自然是要狠狠费上一番功夫的。
据说宋老爷捐给了县太爷上千两雪花纹银,并在师爷的旁敲侧击、威逼利诱之下,咬着后槽牙,签下了县太爷家力量出奇大,饭量不亚于力量的穷亲戚麦穗,才算在这里落了户。
我们的家和麦穗家相隔仅仅数十米,对于她家的情况,不说了如指掌,也称得上一清二楚。
麦穗的爹和本地的县太爷是说远不远,说近又不算太近的表兄弟。只因麦穗的爹当年有恩于县太爷,后来碰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麦穗他爹便会带着她和两个幼弟到县太爷家里面坐上一坐,麦穗一家人就这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年头。
大家都眼睁睁的瞧出来了,若再把麦穗留在家里呆上两年,她能吃掉两个小弟的娶妻聘礼,吃光县太爷对她爹“深深”的感激之情。况且本朝推崇“忠义礼智信、姑表一家亲”,于情于理,县太爷都会竭尽全力帮麦穗谋个‘好出路’。于是,宋百万老爷那便成了麦穗最好的去处。
请了这么一位一顿饭能吃掉三个壮年口粮的丫头入门,对于积财吝赏的宋老爷来说,那种痛惜哀婉,九曲回肠的秘结心
情,是没人能够体会的。
虽说,对别人不算慷慨也就罢了,对他自己,宋老爷亦没多出半点豪情:早膳一份清粥,一碟小菜。午膳时多加一个馒头和半碗坛肉,并且过午不食。。。
居然有对自己如此近乎残忍的财主,真是古今奇谈,让人又羡又气。
那个宋老爷若是仅仅吝啬,也无甚出奇,奇就奇怪在,还有一件事情,他却从没半点小气。
那就是~~上交徭役税。
每当开衙收钱第一天,清晨早早排在第一位的,衣着最为光鲜亮丽亮的便是宋老爷,所有人都搞不懂他这仿佛灌了鸡血般爱国的热忱从何而来。
作为最积极的缴税人,历任知府都会题字一副,上书“忧国忧民”四个大字敲锣打鼓的送到宋家。
据不完全统计,宋老爷的书房里,三面环绕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楷体、草书、行书、自成一体、错别字等书法形式。
坊间纷纷传闻,宋老爷当年是为情所困才会来到这里。
他与宋夫人伉俪情深,成婚数载育有二子,本要携手此生,恩爱白头的,只可惜宋夫人红颜薄命,年纪轻轻便身染恶疾,百般医治仍未留住卿卿性命,只留下宋家父子三人黯然神伤,自生自灭。
沉默久了必定是要爆发的,终于有一天,宋老爷从丧妻之痛中幡然惊醒,收拾收拾家财,带着两名幼子找到了这个山水秀美的疗伤圣处,从此过上了“纸醉金迷”的小日子。
关于宋老爷的所有消息和传闻,俱是从村子西头刘寡妇那传出来的。
她对于宋老爷的生平事迹,算是如数家珍,即便是他对人对己的的吝啬,也被她视作一种美德。
每当提起宋老爷的“坎坷”遭遇,刘寡妇那便是一个情不自禁,慷慨激昂。三分怨,七分恨,捶胸顿足,一磋三叹地谴责上苍对宋老爷的不公。只叹相见恨晚,不能早早的遇上宋老爷,与他朝朝暮暮,此份蹉跎愤懑之情,使她生生绞碎了多副手帕。
聪慧如我立时三刻、争分夺秒的双手为她奉上娘亲的手工新款。
我愿听,她愿买,我们彼此都得到了痛快。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俗话还说强扭的瓜不甜,俗话还还说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所以刘家娘子的追夫之路怕是任重而道远啊!
我因年幼,娘亲去宋家做工时不方便带上我,我就日日守在家中等她回来。日子过得虽说简单,但也不失乐趣。
在阳光晴好、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会挎上小竹篮,上山采些野菜、果子尝尝鲜。若是碰上了云迷雾锁、阴雨绵绵的时节,便索性窝在家中扫洒收拾打发闲暇时光。
然而,最和我意趣的事儿却是揣上几个野果子,搬着我的小马扎儿,去村口的大树下,等着那个须发皆白,眉毛比胡子还要长的小老头过来给大家说书。
他和其他的说书人有所不同,每隔几个月才会过来一趟,来这儿的日子不是选在初一,便是拖到十五,若是到了十六还没过来,便不要奢望这个月还能见到
他。
据说他去京城喝过花酒,到南夷晒过太阳,算是我们知晓的人物里极其有见识的一个。
他不常讲那些索然无味的仙妖恋啦、仙人恋啦、人人恋啦、人妖恋啦,倒是会同我们讲讲他一路上所见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
所有的见闻咽到他肚里,混着雕花陈酿吐出来时,全都变成了是非曲折的家国天下,波澜壮阔的爱恨情仇。
每次都会使我听得酣畅淋漓,不能自已,幼小的心中早已对重山之外的世界充满了期待。
所以,当每当这个小老头讲完了,拍拍屁股,打个饱嗝又要离开时,我才会那么的不舍。
这次,终于捱到他讲完了,血气方刚的我,硬是跟在他身后走出了我们村口。早在出门前,就在怀里多藏了几个馒头,这次定要随他出去看看了。
他回过头来发现了我,拔下了插在头上的草棍儿,剔了剔牙无不惋惜的叹道:“这次带来的果子涩了些,下次须得记得挑那些肚大、头儿尖的。”
我的双眼瞬间雪亮:“先生真乃大才!”这都晓得。
小老头甚是得意的捋捋眉毛:“回吧~”
俗话说:吃人嘴短。怎么也得让他吃上满意可口的果子,再同他提出去的事情。遂听话的点点头,扯出绣帕甩了甩:“有空常来~”
看着树上的野果子长了落,落了长,我欢欢喜喜的蹦达到了十二岁。
十二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是个尴尬的年纪。
想学那些个少女伤伤怀、葬葬花,忧郁一把,算是时下流传甚广的可人风格。在各位姑婶叔舅的眼中,我自小便寡言少语,是个安静的乖囡囡,最适合这种婉约路线。
可惜的是没能长来一副柔雅曼妙的皮囊帮衬着,仔细想了想也只能忍痛放弃了。
况且,在我宁静的外表之下,藏着一颗按捺多年不羁的心,白眉老头口中名满天下的花清扬女将军是我一直以来的高山景行。
想当年花将军本是江湖中人,恰巧那年西凉进犯,她巾帼不让须眉,广袖一挥,领起天下兵马,涤荡北疆,保我北齐十多年来不被进犯。在功成名就之时却激流勇退,放马天涯,成为了江湖上口口相传的不朽传说。
每当老头抖着眉毛、拍着大腿,心潮澎湃的盛赞花将军的伟岸事迹时,我都会被激的热血沸腾,恨不能投其麾下,身先士卒。再或者随她逍遥江湖,顺便翻出几朵小小的浪花也是个极妙的路子。
然而。。。 ,偏偏是这个“然而”最令人头疼。
我所生的时代,豪门大宅家里的千金们,尚被各种礼法所束缚,不能肆意随心。更遑论我们这种偏乡远县、蓬门小户中的无知弱女了。
假如这番石破天惊的妄念传了出去,被人嗤笑是小,若是被瞧为异数,招来了整日神神叨叨的三叔婆,在我面前跳上几跳,再哆哆嗦嗦地洒我一身“符水”,那这辈子都别想安安宁宁的了。
所以, 许久以来我小心翼翼的收藏着自己的小心思,不敢对任何人提起,连白眉老头都不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