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夺舍传奇_第十章金蚕蛊下

白衫老人走到我们面前,坐下,用一种最舒服的姿势坐在我们面前的椅子上,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杯子,递给我,道:“远行口渴,不知道这里的主人能不能让我讨一杯水喝?只要一杯白水就可以。”

养蛊人很干净,出奇的干净,不会用别人家的杯子。

水却可以喝。

水不脏人,从来都是人脏水。

他说话谦逊有礼,像一个饱学的老学究。

我伸手去接杯子,指尖刚碰到杯子就立刻有一股强大的蛊力从指尖传过来,经过手指,手臂,直达心脏。

蛊力强劲而诡异,似乎有灵智,几次躲过我体内五雷之气阻击,最后消失在丹田气海之中,如泥牛入海。

五雷正法,道家正宗,金蚕蛊虽然是万蛊之王,却也是难当雷霆之威。

接过水杯,满满倒了一杯水,双手恭恭敬敬放到白衫老人面前。

白衫老人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道:“好水。”

我突然伸手在张三面前一抄,握紧,收回,道:“好手段。”摊开手,手心里现出一只小虫,状如家蚕,色泽金黄,正在蠕动着向我手心里钻。

金蚕蛊。

白衫老人道:“老朽献丑了,听说陈先生是南派龙虎真人嫡传弟子以为只是传闻,不可全信,今日一见果然名下无虚。”

“龙虎真人并不是家师,只是有幸得他老人家指点,得真人之皮毛,不敢以弟子自居。”

白衫老人冷笑道:“好大的口气,只是得了他的皮毛就如此了得,如果是真传我们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

张三也冷笑,用一种讥诮的口气,道:“老东西,敬你老你就要服老,你拿破虫子暗算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的毒再厉害一个枪子也让你进棺材。”

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已经握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白衫老人的额头。

白衫老人看不见,却能感觉到。瞎子的感觉通常都很敏锐。

他望着张三,撮唇吹出一口烟气,淡紫色的烟气凝成一条线,像一条蛇一样射向他。

这也是金蚕蛊。

有形的金蚕蛊捉的住,无形的金蚕蛊我却无处下手。

没想到这个白衫老人的蛊术已达到化境,能将有形的金蚕蛊化为无形的蛊气,无形无质。伸手去捉,蛊气从手掌指缝间穿过,打在张三握枪的手上。

一只手立刻也变成死黑色,就像梅树下死鹿的颜色。

白衫老人起身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道:“如果不是留着你还有些用,

你的手没有碰到枪就已经毒死你了。想要解蛊毒,就去城北凤凰山三清观,去晚了这条胳膊就保不住了。”

白衫老人走出园门,张三终于支持不住倒下。

我扶着张三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他的右手已经发黑溃烂,流出脓血,整条胳膊也开始肿胀,一道黑气顺着胳膊毒蛇般蜿蜒而上,直达肩头,这是蛊毒,它在涌向心脏,这道黑气如果到达心脏位置,他整个人就彻底化为脓血。

枪,已换左手握着,子弹上膛,扣动扳机就可以发射。

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枪。

管家在一边伺立。

“你去找来雄黄,蒜子,菖蒲,还有一只刺猬。雄黄碾成粉,加上蒜子和菖蒲煎汤,刺猬剥皮,取胆,放血用瓷碗盛,不要沾铁器,快点送来,晚了就没救了。”

管家转身离开,吩咐庄园里的佣人分头准备。

张三强挣扎着起身,斜倚沙发上,道:“这老头是什么人,下毒和放屁一样容易,吹口气我这只手就动不了,几乎握不住枪。”

“如果换了别人,现在已经痛的满地打滚,恨不得别人能一刀结果了他,不再受金蚕钻心的痛苦,更不要说握枪。你现在还能坐在这里和我说话,已经很了不起。”

“你这是在夸我吗?”

“是的。”我承认,这种痛苦确实是常人不能忍受。

能够忍受金蚕蛊毒噬心的痛苦还能保持清醒的人,这世上确实没有几个,他算其中之一。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就是范无病,苗疆九溪十八峒近百年来最厉害的蛊师,也是近百年来苗疆唯一的汉人蛊师。他十八岁就培育出金蚕蛊王,在十年一次的斗蛊大会上成了苗疆历史上最年轻的蛊王。”

“他为了学习蛊术,取得苗王信任,娶了苗王唯一的女儿,也是苗寨里最丑的女人,听说这个女人不但相貌丑陋而且是天生的鸡胸和小儿麻痹,下半身没有任何知觉。这个女人不但丑,脾气还极端暴躁,经常打他骂他,说他是汉狗,让他滚出苗寨,可是,他都忍了下来。”

张三听到这里,竟然失声笑出来,显得很开心,道:“这女人现在还活着吗,我一定要送她一份大礼,听着就解气。”

我摇着头,道:“已经死了,范无病用金蚕蛊杀了她。当时,范无病已经研究出一种变异的金蚕,用雪山冰蚕和金蚕杂交出一种新的蛊虫,练成金蚕冰蛊,自认为是苗疆有蛊术以来最毒的蛊虫。第一次试验蛊毒就用在了妻

子身上,那种蛊毒就连苗王都解不了。”

“后来,范无病杀了全寨子所有的苗人,连一只猫一条狗也没有放过,就连襁褓中的婴儿也活活毒死,然后,他离开了苗疆九溪十八峒,就一直销声匿迹,几十年来再也没有人听说他的名字。”

“很多人都认为他已经死了,受了金蚕蛊食尾的反噬,没想到他竟然还活着。而且在这里出现。”

张三道:“看来这老头真是无毒不丈夫啊。”

管家端来了一个瓷碗,碗里盛着煎好的药汤,身边放着一个笼子,笼子里装着一只灰色的刺猬,有恃无恐地蜷缩着身体,竖起根根尖刺,它觉得自己现在最安全的,没有人能伤害到它。

厨师拿着刀,从笼中倒出刺猬,放血,剖腹,去皮,取胆,整个过程没超过三分钟。这只刺猬可能死都不会想到,自己认为最安全的尖刺,最安全的自卫方式,其实一点用处也没有。

刺猬胆剖开,挤出胆汁放入血中,递给张三喝下,他一饮而尽,腥涩的血染满双唇,难闻的味道就像他这样坚强的硬汉也忍不住皱眉。

药汤擦在胳膊上,脓血不再流淌,似乎止住伤势了继续恶化,蜿蜒的黑气也停止了的去势,像一条狰狞的毒蛇蛰伏在手臂的肌肉筋络中,不再移动。

张三显得非常虚弱,脸色苍白的像一张纸。

白雪带着女儿从门外进来,手里拿着一团雪球向我们打来。我偏头闪过,正好打在张三的身上。

雪球破碎,张三倒在地上。

一个生龙活虎的汉子,现在竟然被一个雪球打到。

白雪惊道:“他这是怎么了,我刚才并没有用力。”

女儿看到地上的刺猬,也惊叫道:“是谁这么坏,把这么可爱的刺猬杀死了,我要告诉警察叔叔来抓她。”

孩子心中,警察是个神圣的职业,是惩治罪恶,维持公正,保护弱小的大英雄。

张三扶着沙发站起,强挣扎着坐在沙发上,笑道:“新人入了房,媒人抛过墙。你们这还没怎么地呢,就开始打我这个媒人了。”

白雪脸立刻红了,偷偷瞄了我一眼,看着张三道:“你这是怎么了?”

“他中了蛊毒,我要去城北凤凰山三清观,你在这里照顾他。如果两个钟头没回来,你就带着可可找个地方躲起来。”

白雪指着张三道:“他怎么办?”

“两个钟头内没有金蚕蛊的蜕皮和虫粪做解药,他就死了。”

“死人死在哪里都一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