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小人国游记_第六章

第六章

简单描述一下这个国家的情况。当地人一般身高不超过六英寸,其他的动物、植物都有与之相称的严格的比例。例如,最高的马和牛身高是四五英寸,绵羊大约一英寸半,鹅大概就只有麻雀那么大,一直到最小的种类,我是很难看见的。最高的树木大约有七英尺,我举起拳头刚好够得着树顶,其他蔬菜之类同样也有一定的比例。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这一切,他们能看得非常清楚,只是看不太远。

他们的学术已经十分发达,不知历经了多少代。不过他们写字的方法很特别,是从纸的一角斜着写到另一角。他们埋葬死人时是将死人的头直接朝下。他们认为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死人全都要复活,那时的地球(他们以为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个儿,当死人复活时,应该是站在地上。

这个帝国有些法律和风俗非常奇特。关于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国家的罪行均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如果被告能在开庭审叛时表明自己清白无罪,则原告将被立即处死。他们把欺诈看作比偷窃更为严重的犯罪,因此欺诈的人没有不被处死的。

他们的政府是真正实行赏与罚这一原则的。不论是谁,只要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内一直严守国家法律,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领取相应的一笔款子,同时还可以获得“斯尼尔普尔”或“守法者”的称号。他们的裁判厅里的正义女神像塑有六只眼睛,两只在前,两只在后,左右还各有一只,表示正义女神谨慎周全。女神右手拿一袋金子,袋口开着,左手持一柄宝剑,剑插在鞘中,这表示她喜欢奖赏而不是责罚。

在选人任职方面,他们更注重优良的品德而非卓越的才能。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德行,那么他的才能再高也是没有用的,任何事务都决不能交给那些有才无德的危险分子去办,忘恩负义该判死罪,不知报恩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关于父母亲和子女责任的一些观念也和我们的观念完全不同。男女结合是建立在伟大的自然法则的基础上的,为的是传宗接代。根据这一道理,他们认为最不应该让父母亲来教育子女。因此,他们的每个城镇都办有公共学校,所有父母的儿女一到二十个月时,必须送去学校接受培养和教育。

接收名门贵族子弟的男学校配有受人爱戴而又博才多学的教师,他们手下还有助教。孩子们的衣食简单朴素,他们受到荣誉、正义、勇敢、谦虚、仁慈、宗教、爱国等等方面原则性的培养教育。四岁以前男仆给他们穿衣服,之后则不管身份多高,都得自己穿衣。孩子们绝不准许同仆人交谈,只许一小伙或大群地在一块儿玩耍,以免孩子在幼年时代染上愚顽的恶习。一年中父母亲只准看望孩子们两次,每次看望的时间只有一小时,见面和分别时可以吻一下自己的子女,但那种时候总有一位

教师在旁。他们不允许做父母的窃窃私语或对孩子表示爱抚,也不允许他们带进玩具、糖果之类的礼物。

每家必须交付子女的教育及娱乐费用,过期不缴由朝廷官吏征收。

在接收一般绅士、商人、做小买卖和手艺人子弟的学校里,也按照同样的方法相应管理。不过那些预备要做生意的孩子十一岁就得放出去当学徒,而贵族子弟则继续在校学留到十五岁(相当于我们的二十一岁)。

在女子学校里,高贵人家出身的女孩子所受的教育大致和男孩子差不多,那里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都耻于成为懦夫和呆子,也鄙视一切不洁不正派的个人打扮。女孩子要学一些家政方面的规则,研究学问的范围也较小些,因为这里人的信条是,女人不可能永远年轻,贵族人家的主妇却应该永远做一个懂道理、和蔼可亲的伴侣。女孩子到了十二岁,在他们看来就是结婚的年龄了,父母或监护人就把她们领回家。

在较为低等一级的女子学校里,孩子们学习各种符合她们性别和不同身份等级的工作。打算当学徒的九岁退学,其余的留到十一岁。

有孩子在这些学校里上学的小户人家,除每年要交低得不能再低的学费之外,还得将每月所得,缴一小部分给学校的财政主管,作为分给孩子的一份财产。有身份的人,要根据各人的情况,保证拨一笔一定数量的资产留给每一个孩子。这部分基金将永远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绝对公平地管理和使用。所以父母的开支是受法律限制的。

村民和劳工们则把孩子养在家里,他们的本分就是耕种田地,因此他们的教育对公众来说就显得无足轻重了。年老多病的人由养老院抚养,这个国家没有一个乞丐。

我在这个国家住了有九个月零十三天。我天生长有一个具有机械才能的脑袋,也由于生活所迫,我就用皇家公园里最大的树木给自己做了一套相当方便适用的桌椅。两百名女裁缝受雇给我制作衬衫、床单和台布。我躺在地上让女裁缝们量尺寸,她们一个站在我脖子那儿,一个站在我腿肚那儿,各执一端拉直一根粗线,再由第三个人拿一根一英寸长的尺子来量粗线的长度。接着,量过我右手的大拇指后,她们就不再要量什么了,因为按照数学的方法来计算,大拇指的两周就等于手腕的一周,以次类推,她们又算出了脖子和腰围的粗细。我再把我的一件旧衬衫摊在地上给她们做样子参考,结果她们做出的衬衣非常合我的身。他们又雇了三百名裁缝师给我做外衣,不过他们用另一种方法来为我量尺寸。我跪在地上,他们竖起一架梯子靠在我脖子上,由一人爬上梯子,将一根带铅锤的线从我的衣领处垂直放到地面,这恰好就是我外衣的长度。但腰身和手臂由我自己来量。这些衣服全是在我自己的屋子里做的,因为他们最大的房子也放不下这样大的衣服。

约有三百名厨师给

我做饭,他们带了家人住在我房子附近很小的茅屋里。每位厨师给我做两种菜。我一手拿起二十名服务员把他们放到桌上,另外的一百名在地面上侍候,有的端着一盘盘的肉,有的肩上扛着一桶桶的葡萄酒和其他酒类。我说要吃,在上面的服务员就用绳索以一种很巧妙的方法将这些食物往上吊,就像我们欧洲人从井里往上拉水一样。他们的一盘肉够我吃一大口,一桶酒也够我喝一口的。

皇帝陛下听说我的情形后,竟然有一天就提出要带皇后和年轻的王子、公主来同我一起同享吃饭的快乐。我把他们放在桌上的御椅上,和我面对面。在他们四周站着侍卫。财政大臣佛利姆奈浦手里拿着他那根白色权杖也在一旁侍奉,我发觉他不时从一旁酸溜溜地看我。我私下里总感觉皇帝的这一次驾临,又给了佛利姆奈浦一次在他的主子面前算计我的机会。这位大臣一向暗地里与我为敌,表面上却又表示爱我,就其阴暗乖僻的本性来看,他这么做是不正常的。他向皇帝报告说,目前的财政状况很不景气,往下拨款都得打折扣,国库券的价值比票面价值低百分之九才能流通。总之,我已经花掉皇帝陛下一百五十多万“斯普鲁格”了(这是他们最大的金币,大约有我们缝在衣服上作装饰用的小金属片那么大小)。从全局考虑,皇帝应该一有适当的机会就把我打发走。

在这里,我必须为一位品质高尚的夫人的名誉辩护一下,她因为我蒙受了不白之冤。有人心怀叵测,嚼着舌头跟财政大臣说他的夫人疯狂地爱上了我。这个丑闻一时在朝廷里传播开来,说她有一次曾秘密到过我的住处。我郑重声明这事毫无根据,纯属造谣,只不过是夫人喜欢用天真无邪的坦诚和友谊善待我罢了。我承认她常到我家来,但每次都是公开的,马车里也总是另外带着三个人,多半是她的姊妹、年轻的女儿和某个特殊的相识,可这在朝廷的其他贵夫人身上也是司空见惯的呀!而且我还要请我身边的仆人作证,他们什么时候看到我门口停着辆马车,却不知道里面坐的是什么人了。每次有人来,总是先由仆人通报,我则照例立即到门口迎接,施过礼之后,我非常小心地拿起马车和两匹马放到桌子上。我的桌上常常是同时有四辆马车,里边全坐满了人,这时我就在椅子里坐好,脸朝着他们。我和一辆马车中的客人交谈时,马车夫就驾着其余几辆车在桌子上慢慢兜圈子,我就在这样的交谈中度过了许多愉快的下午。当时我的爵位是“那达克”,财政大臣没有我职位高,大家都知道他只是一个“克拉姆格拉姆”,比我要低一级。但我承认,他在朝廷的地位比我的要高。这些虚假的谣言是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的,谣言曾使佛利姆奈浦一度尽给太太脸色看,对我就更坏了。尽管他最终还是醒悟了,并与太太重归于好,但我却永远失去了他的信任。皇帝对我也很快越来越没了兴趣,他实在太受制于他那位宠臣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