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言不由衷的话语1

第一部分 第十三章 言不由衷的话语(1)

洪钧到哈尔滨的当天晚上,就按照李红杏给他的地址找到李红花的家。但是,李青山并没住在女儿家。他在一所小学校找了个看传达室的工作,就住在那里。

第二天上午,洪钧按照李红花告诉他的地址,没费什么事就找到了位于道外区的那所小学。这是一栋尖顶的红砖楼房。一进楼门是个大厅,大厅的左边是传达室。由于学生们正在上课,楼道里比较安静。

洪钧刚走进大厅,传达室的玻璃窗就拉开了一个方洞,里面露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脸——

“同志,你找谁呀?”

洪钧走过去,说:“您是李青山吧?我从滨北来。您女儿李红杏让我给您捎点东西。”

“是吗?快请屋里坐!”

洪钧拐进走廊,来到传达室门前,门已经开了,门口处站着一个干瘦且有些驼背的老头。“快请屋里坐。”李青山一边往屋里让洪钧,一边说:“红杏这丫头也是,大老远的,还捎啥东西?给你添麻烦了!”

传达室是一明一暗两间小屋。外间屋里放着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桌子上有一部电话,墙上有一个石英挂钟和一块小黑板。里间

屋的门半掩着,看不见里面的东西。不过,那肯定是李青山的卧室。

洪钧把一包东西递给李青山,李青山接过来之后,打开看了看,嘴里不住地说着“谢谢”。李青山把东西放到里屋,然后坐到洪钧对面的椅子上,说:“听口音,你不像东北人。对了,忙活半天,我还忘了问你姓啥了。”

“我叫洪钧,在北京做律师。这次到滨北办事,认识了红杏大姐。她听说我要来找您,就让我给您捎点儿东西。您的女儿还真孝顺啊!”

“嗐!闺女再好也顶不上儿子啊!你来找我有事?”

“对!”

“啥事?”

“关于您女儿李红梅被害的事儿。”

“红梅?干啥?”

“我听说,李红梅是个非常孝顺的女儿,而且她对谁都很好。怎么会发生那种事情呢?”

“咳,好人没好命啊!我就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闺女,还早早就走了。我命苦啊!”

“这不是命,这是罪恶。我们必须查个水落石出,决不能让那罪犯逍遥法外!”

“可是,那事儿早过去了,还找寻个啥?”

“您还记得郑建国吧?”

“咋不记得!”

“他在监狱里已经关了10年,最近提出申诉,说自己不是杀人犯,法院也决定重新审查这个案件。”

“过去那么多年了,还审查个啥?反正我闺女也活不过来了!”

“可是,如果郑建国不是杀人凶手,那我们就应该查出真正的凶手。要不然,红梅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啊!”

“死的死了,没死的还得活着;判的判了,没判的也判不了。嗨!当时都没说清楚,现在还说个啥?”李青山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您这话很有意思。您能说具体点儿吗?”

“我这是自己给自己念叨,没啥意思。”

“您说那没判的,指的是谁呀?”

“我就那么一说,谁也不指。”

“您认为那判的人不该判?”洪钧见李青山没有回答的意思,只好换了一个话题,“李大爷,红梅的身体怎么样?她得过心脏病吗?”

“心脏病?那没有。她可壮实啦,一年到头也不生个病啥的。不过,她娘的心脏不好,岁数不大,人就没了。”

“出事儿前那段时间,她有没有说过什么不舒服的话?”

“你这一说,我倒想起来了。那几天,她说过,老觉着累,身上没劲儿,为这她还把夜班儿给调了。”

“您可以谈谈出事儿那天的经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