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险野猪林

高俅命人将林冲押到开封府尹处,当堂审讯。府尹也知道林冲冤枉,便从轻处罚——脊杖二十,刺配沧州,派董超、薛霸两个公人一路押送。林冲的丈人张教头前来送行,给董超、薛霸送了银两,求他们路上多多关照。林冲对丈人道:“承蒙岳丈错爱,将女儿嫁我。夫妻恩爱,从没半点争执。我这一去生死未卜,高衙内一定不肯罢休,不要两厢耽误,我愿意写下休书,请娘子不要等我,自己去谋前程吧。”张教头不肯答应,林冲坚持写了休书。林娘子来了一看,当场哭昏过去。林冲无奈,就此上路了。

刺配沧州这一路,天气酷热,林冲棒伤发作,说不尽的苦楚。一晚,在客店里投宿,薛霸烧了一盆滚烫的水,要给林冲洗脚,林冲不知是计,被薛霸往下一按,烫得满脚是泡。林冲逆来顺受,第二天只能强忍着继续走路,双脚鲜血淋漓,苦不堪言。好不容易走到野猪林,薛霸说要睡上一觉,要捆住林冲,防止他逃跑。林冲道:“公人要捆便捆,小人敢说什么。”二人便将林冲捆了,见他再也施展不出本领,立刻变了脸,要把他打死。原来陆虞候早就悄悄送了董超、薛霸十两金子,传高俅的钧旨,让他们在路上杀了林冲。董超原本不敢,薛霸唯唯诺诺地答应了。

林冲泪如雨下,无可奈何。突然,从林中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正是鲁智深,前来相救。原来自从林冲蒙冤发配,鲁智深担心出事,便一路跟来,果然撞见他们要害林冲。鲁智深大怒,就要杀了董超、薛霸,全赖林冲求情,才饶了他们。

野猪林一事体现了怎样的文学内涵?

在野猪林这一节故事中,林冲和鲁智深固然是主角,但董超和薛霸也非常耐人寻味。读名著是要品味、思考细节的。不知为什么,历代文学家、研究者品评到这里,都只顾同情林冲、欣赏鲁智深,却没有发现董超和薛霸的区别。

这两个家伙表面看起来都是担着坏人的角色,其实他们是有很大区别的。陆虞候让他们在路上杀害林冲,董超原本不敢答应,也不愿答应。但薛霸却敢,是薛霸对董超说了一句:“高太尉就算要我们的命,也只能由着他。现在又给了我们金子,哪能不从命呢?”薛霸做坏事的理由很简单,一是怕,二是贪。于是薛霸领了陆虞候的命令,路上折磨林冲、消耗他的体力。与薛霸相比,董超就善良一些,尽管没办法阻拦薛霸,但他也从来没有虐待林冲。为什么两个小配角还要有所区别呢?

因为董超所代表的不是恶人,他代表的是还有良知,还有敬畏之心的普通人,他只想老老实实地办差,不想杀人害人。可是在高俅的威压之下,董、薛二人没有能力反抗,只能听之任之,任由恶人做恶事,甚至帮着恶人做恶事——顺从高俅去害林冲,实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后来顺从鲁智深不再伤害林冲,依然是为了保护自己。这种没有气节、随风摇摆,正是底层小人物的无奈和悲哀。

值得注意的是,林冲与董、薛二人有相似之处,林冲也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忍辱偷生,因此林冲能理解他们,还阻止鲁智深杀死他们。区别仅仅在于,林冲还是比较清醒的,他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薛霸就活得很混沌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鲁智深、史进那样本领高强。董超这样平凡的普通人才是芸芸众生的真实写照,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也没有坚守对错的气节,只能随波逐流,甚至助纣为虐。《水浒传》在这里写出了:以高俅为代表的社会环境是怎样逼得董超这样的普通人没法做好人,只能成为一个卑微的坏人的,暗喻宋朝社会是怎样逼得底层百姓互相残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