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家庭画像
皮特·克劳利爵士是一个对所谓的底层生活颇有兴致的哲人。他与贵族宾基家的女儿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联姻,那是他的第一次婚姻。在这位克劳利夫人生前,皮特爵士就经常跟她说,她这样的女人太惹人烦,不仅爱说三道四,还有一堆贵族习气,等她死了,要是他还娶一个她这类型的女人,他宁愿上吊自杀。克劳利夫人死后,他履行了承诺,选择了马德伯里五金商人约翰·托马斯·道森的女儿,罗斯·道森小姐作为第二任妻子。罗斯多幸福啊,还真当了克劳利夫人!
我们来细算一下她的幸福价值几何。首先,她抛弃了当时正交往的年轻男人彼得·巴特,后者被爱情伤了心,走上走私和偷猎的道路,干了数不清的坏事。其次,她跟自己所有的朋友和知交都吵了一架,仿佛她理应这样做,毕竟这些人肯定不会受邀到克劳利家做客;不过,虽说她有了新身份,到了新环境,但是没有人愿意对她表示欢迎。不然你以为呢?赫德勒斯顿·富德勒斯顿爵士的三个女儿都想当克劳利夫人。贾尔斯·华普肖特爵士的家人也感觉受了辱,因为他们几个女儿均未受到青睐。郡里其他准男爵听说他们同僚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联姻,都气不打一处来。至于那些无名无姓的平民还有什么怨言,我们就别管了。
正如皮特爵士所说,这些人一个铜钱也不值。反正他拥有了他漂亮的罗斯,男人除了让自己高兴,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于是他开始每晚都喝醉,偶尔揍揍他漂亮的罗斯。当他去伦敦参加议院会议的时候,就把罗斯留在汉普郡孤单生活。罗斯一个朋友也没有,即便是比尤特·克劳利太太,那位教区长的妻子也拒绝拜访她。她说她绝不会理睬一个生意人的女儿。
除了那粉红的脸颊和白皙的皮肤,上天从未赐予克劳利夫人任何财富。她没有个性,没有才干,没有观点,没有职业,没有消遣,也没有蠢女人通常具备的旺盛精力和凶悍脾性,因此无法让皮特爵士对她太上心。随着脸上的红润渐渐消失,生完两个孩子后,年轻美好的体态也随之不见,她沦为她丈夫家里一台闲置不用的机器,与已故的克劳利夫人那架硕大的钢琴无异。因为肤色白,她像大多数金发女人一样常穿浅色衣服,不是乌糟的海绿色就是邋遢的天蓝色。她整天都在编织手头那件衣物,或者做诸如此类的针线活。几年时间里,她就给克劳利家所有的床铺都织好了床单。她有一个自己偏爱的小花园,但除此之外就再没其他爱或不爱的东西了。她丈夫待她粗暴,她无动于衷;他打她,她就哭。她没什么性情,不至于爱喝酒,只是整天套着拖鞋,头发包着卷发纸,牢骚不断。噢,名利场啊——名利场!要不是因为名利场,她可能是个快乐的姑娘,彼得·巴特和罗斯也许会结成一对幸福的夫妻,拥有舒适的农场,建立美满的家庭,有愉快,有关怀,有希望,也有奋斗。但在名利场,一个爵位加四匹马拉的车却比幸福还要珍贵。如果亨利八世和蓝胡子活到现在,想娶第十个妻子,当季出席觐见会的姑娘还不是由他们任挑?
看见母亲成日没精打采,两个女儿自然不太愿意亲近她,但她们在下房和马厩里过得很快乐。幸而苏格兰园丁有个好妻子和几个好孩子,她们得以在他家交到了好朋友,也学到了一些有益的知识。在夏泼小姐到来之前,这就是她们所受的全部教育了。
夏泼小姐之所以能来当家庭教师,全靠皮特·克劳利先生力排众议。他是克劳利夫人唯一的朋友和保护人,除了自己的孩子,克劳利夫人只对他有很少的感情。皮特先生是贵族宾基家的后代,自然与宾基家的人很像,待人彬彬有礼,颇有分寸。当他长大成人,从牛津大学基督教堂学院回来后,他不顾父亲的感受,开始针对庄内纪律松散的问题进行改革,实际上他父亲也怕他三分。他严守规矩,宁愿饿死也不肯不围白领巾吃饭。他从大学回来后不久,有一次管家荷洛克斯没有将他的信盛在托盘里就递给了他,他盯了那用人一眼,对他声色俱厉地训了一通,荷洛克斯从此见他就哆嗦。全家上下都臣服于他,每当他在家,克劳利夫人的卷发纸早早地就解下来,皮特爵士沾了泥的绑腿也会脱掉。那位积习难改的老人虽摆脱不了旧习,但他从不敢当着儿子的面狂喝兑水朗姆酒,对下人也表现得克制而有礼。大家都注意到,当儿子在屋里的时候,皮特爵士从来不骂克劳利夫人。
正是他教会了管家说:“夫人,开饭了。”也正是他坚持要扶着克劳利太太一路走进餐室。他很少跟她说话,但他一旦开口,都带着十二分的恭敬。每当她从屋里出去,他必然会仪态庄重地起身为她开门,并在她走出门时优雅地鞠上一躬。
在伊顿公学读书时,同学们都管他叫“克劳利小姐”,我还要遗憾地说一句,他的弟弟罗登揍他揍得很凶。他天资并不聪颖,但他通过值得称赞的勤奋来弥补不足。在学校八年里,他从未受过老师的鞭笞,通常这可是只有天使才能逃得过的责罚。
他在大学时的经历自然也值得赞叹。他刻苦钻研古今演说家的技巧,频繁地在辩论社团里发言,为进入外公宾基勋爵给他铺好路的政界做足准备。他欣喜于自己表达流畅,细嗓音说起话来颇具威严。他循规蹈矩地表达情感,论调也无一不是老生常谈,并懂得用拉丁文名句作为支撑。不过,虽说平庸才是确保男人成功的关键,他最后还是失败了。他甚至没因诗作获过奖,虽然他所有朋友都说他肯定有戏。
离校后,他成了宾基勋爵的私人秘书,后被委派至蓬佩尼科尔的公使馆做参赞。在岗期间他尽职尽责,时而将鹅肝馅饼邮寄给当时的外交部长。当了十年参赞后(此时宾基勋爵已过世数年),他觉得自己晋升太慢,最后厌恶地放弃了外交官之职,回家当起了乡绅。
他是个有雄心的人,喜欢出现在公众视线里。回英国后,他写了一本关于麦芽的小册子,又积极参与黑人解放问题的讨论。他敬慕威尔伯福斯先生[1]的政治主张,并成了他的朋友。他还跟塞拉斯·霍尔布劳尔牧师就西非阿散蒂人皈依基督教一事有过著名的书信往来。每年至少到了五月,他都会去伦敦开会,即便不是参加议院会议,也一定是宗教集会。他在乡下的职位是治安法官,经常拜访那些缺乏宗教指导的地方,并在那里进行布道。据说他还在追求索思道恩勋爵的第三个女儿简·希普贤克斯小姐。她姐姐艾米莉小姐曾写过几本优美的传教小册子,比如《水手真正的罗盘》和《芬奇利公地卖苹果馅饼的女人》。
夏泼小姐对他在克劳利家所做之事的描述并没有夸张。如前文所说,他要求家里的仆人们做祈祷,还让他父亲加入(这样再好不过)。他还经常光顾克劳利教区独立教派的礼拜堂,给予他们支持,这令他做教区长的叔叔大为气愤。不过皮特爵士为此很高兴,他自己也听劝去了一两次。教区长见状,便在克劳利教区教堂多次发起激烈进攻,矛头直指准男爵那古老的哥特式专座。不过坦**的皮特爵士不受其影响,毕竟他听布道时总是打瞌睡。
克劳利先生对国家和基督教世界的事业非常热衷,他希望老先生能把议院的席位让给他,但老先生一直不肯。同时,两个精明人又都不愿占用手头里另一个议员的位子,因为它可以带来每年一千五百镑的收入。这个位子当时卖给了夸德龙先生,并给予他在蓄奴问题上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事实上,克劳利庄园的财政状况已日趋紧张,这笔收入对他们用处很大。
自从第一代准男爵沃珀尔·克劳利在文书局任职时因贪污遭重罚后,克劳利家族的财政状况就一直没有恢复过来。沃珀尔·克劳利性格活跃,爱赚钱,也爱花钱。(“贪婪他人的,挥霍自己的。”[2]克劳利先生用拉丁文感叹道。)他在世时总爱在克劳利庄园大摆酒席,因此颇受欢迎。他的酒窖里摆满了勃艮第葡萄酒,养狗场全是猎犬,马厩里养着成群的骏马。不像现在,庄园里那些马除了犁地,就是去给“特拉法格尔号”拉车。当时把夏泼小姐拉到这里来的正是那几匹马,当天刚好不用到地里去。皮特爵士虽说是个粗人,在家乡却很顾及脸面,凡出门都要乘坐四匹马拉的车。虽然吃的是煮羊肉,但总要三个仆人在旁伺候。
如果单纯的吝啬能让一个人变得有钱,皮特·克劳利爵士也许早就成了富豪——假如他是乡镇里的一名律师,除了头脑再无其他资本,他很有可能把智慧用到实处,获得高超的能力和广泛的影响力。不幸他生在一个贵族家庭,拥有一大片已成累赘的土地,这两者对他无益,反而有害。他热衷于打官司,每年为此要花掉几千镑;他聪明过头,觉得把所有事务交给一个代理人操办有遭窃的风险,所以宁愿请十几个他照样不信任的人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他是个严苛的地主,底下的佃农个个穷困潦倒;他也是个抠门的农场主,几乎舍不得往地里撒种子,结果大自然用土地歉收对他施以报复,把丰收的美事留给更慷慨的耕种者。他不放弃任何投机赚钱的机会,比如采矿,买运河股票,为驿站提供马匹,拿政府合同,他是这个郡的治安法官,也是最忙的人。他不愿多出些钱雇诚实牢靠的监工管理他的花岗岩采石场,导致其中四个工头卷款逃往美国;他对煤矿安全防范失当,导致煤矿被水淹没;他卖变质牛肉,导致政府再也不跟他签合同;至于他提供给驿站的马,全英国的驿车主都知道他的马匹损失最严重,因为他只买廉价马,也不喂它们吃饱。不过他爱交际,并不高傲。他更愿意跟农民或马贩子相处,而不愿陪着他儿子那样的绅士。他喜欢喝酒,骂脏话,跟农民的女儿们开玩笑。他从不多给别人一个先令,或者做什么好事,但他和善、狡黠,也风趣。他可以今天跟一个佃农说笑喝酒,明天就把他的土地拍卖出去;或者同样放松地跟某偷猎者打趣,过一阵就把人家驱逐到远方。至于他对女士有多礼貌,我们从瑞贝卡·夏泼小姐的描述中就能看出。总之一句话,在英国所有的准男爵、上议院和下议院的所有议员里,都找不出第二个像他一样狡猾、吝啬、自私、愚昧和不光彩的老头儿。皮特·克劳利爵士那双血红的手[3]会摸向任何一个除了他自己的口袋。我们作为英国贵族的仰慕者则不得不悲痛地承认,此人虽出现在德布雷特编的《贵族名录》里,却有着诸多恶劣的品质。
克劳利先生之所以能管住父亲,也是因为钱。准男爵欠了儿子一笔寡妇授予产[4],目前还不便付清。事实上,他对付钱有种难以根除的抵触,除非强制执行,否则他不可能还债。夏泼小姐计算过(我们很快会知道,夏泼小姐已经了解这家人大部分的秘密),光是利息,这位尊贵的准男爵每年就要给债主支付几百磅。但他不愿放弃这种乐趣。他喜欢让那些可怜人干等,喜欢在一个个法庭和开庭日里拖延时间,由此获得残忍的快乐。要是必须还债的话,那么做议员[5]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说,他的议员角色对他的确是很重要的。
名利场啊,名利场!诸位看看眼前这个人,他既不懂拼写,也不愿读书,生活习惯和狡诈秉性都像个粗野之人;他活着的目的就是当讼棍牟小利;他的品位、情感或乐趣无一不卑鄙又肮脏。然而他有爵位,有名誉,也有权力;他是当地的显赫人物,是国家的栋梁。作为郡长,他坐的是金光闪闪的大马车,大臣和政治家都奉承他。在名利场,他比大多数天才或道德完人的地位都要高。
皮特爵士有一个未婚的同父异母姐姐继承了母亲一大笔财产,尽管准男爵以抵押房产的方式向她提出过借钱,她还是拒绝了请求,宁愿购买更稳妥的公债。不过她曾表示,将来会把遗产的一半分给教区长家,另一半给皮特爵士的第二个儿子。有一两次,她还为罗登·克劳利偿还过他在大学和部队里欠的债。因此每当克劳利小姐莅临克劳利庄园,都是被当作贵客对待的。她在银行里的存款足以让她处处都受到欢迎。
一个老太太在银行有了那样一笔存款,还愁没人敬重她吗?如果她是我们的亲戚(愿每位读者都有二十几个这样的亲戚),谁还会在乎她的缺点,谁还不觉得她是位好心肠的善良老奶奶呢!霍布斯和多布斯公司的资浅合伙人会满脸堆笑,殷勤地送她坐上那辆饰有菱形纹章,坐着个气喘吁吁的胖车夫的大马车。我们会抓住一切机会,在她登门拜访时让朋友们知道她的地位。我们会说,我真希望能有一张麦克威尔特小姐签字的五千镑支票(此话的确不假)。您家太太则接话道,这点钱她又不在乎。于是您的朋友会问麦克威尔特小姐是不是您家亲戚,您便漫不经心地答,她是我姑妈。您家太太会时不时地送这位姑妈一些小礼物以表亲密,您的女儿们也会坚持为她编织篮子、垫子和脚蹬套。每当她来访,她房间里的火就会烧得特别旺,可您家太太却在没生火的屋里穿上紧身胸衣取暖。她来访的那段时间,您家就像过节一样,整洁、温馨、热闹、舒适,这种氛围在其他时候绝不会出现。而您,亲爱的先生,在饭后也忘了睡觉,突然开始喜欢桥牌了(虽然每次都输)。你们每天吃得多丰盛啊,又是野味,又是甜酒,还不间断地从伦敦订鱼回来。就连厨房里的仆人也尝到了些佳肴。不知怎的,麦克威尔特小姐家的胖车夫住在家里时,啤酒总是比原来要浓;在她家贴身女佣每日就餐的育儿室,茶叶和糖即便消耗得比平时多也没人在意。是这样吗?我说得对不对?我请中产阶级人士为我讲两句话。噢,仁慈的老天爷!但愿您能让我有一个老姑妈——未婚的姑妈——她戴着淡咖啡色假刘海,马车上饰有菱形纹章——我的孩子一定会给她做针线袋,我的朱莉亚和我一定会让她过得舒舒服服的!多么甜美的憧憬!多么愚蠢的梦想!
[1] 威廉·威尔伯福斯(1759—1833),英国下议院议员,废奴主义者,小威廉·皮特的密友。
[2] 引自古罗马历史学家萨鲁斯特(前86——前34)的名言,其代表作包括《喀提林叛乱记》与《朱古达战争》。
[3] “血红的手”是准男爵的纹章标志。
[4] 寡妇授予产,即丈夫去世后留给遗孀的财产。皮特爵士的第一任妻子已离世,这笔财产应该由她的儿子继承。
[5] 在当时,有债务问题的国会议员可免遭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