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考尔坐在台阶上,奥古斯塔斯离开他,慢慢地穿过停马车的大院,朝大街走去。他在帽子溪的沙质河**停了一下,把枪背带系好。夜,寂静无声,他无意在这样的夜晚开枪,但还是机警地把枪准备好,以备万不得已时用它敲击醉鬼。这是一把老式柯尔特枪,他把枪挎在大腿上边。它和他的那条腿一样重,敲一下足够酒鬼们受的,若他有意使劲,两下便可敲垮一头公牛。

奥古斯塔斯非常欣赏这边境之夜,它和田纳西的夜晚大不相同。他记得,每当夜幕降临,田纳西就被浓雾笼罩,到处湿漉漉的,一片模糊。边境的夜晚空气十分干燥,像露水般清澈,人们还可以闻到泥土的气味。正因如此,事情反倒更难办——即便没有月亮,天上的星星也亮得足以使树丛和篱笆在地上投下影子。豌豆眼恨透了阴影,一见就心惊肉跳。有时他甚至把灌木丛当成土匪,狠命地朝那些无辜的树丛开枪。

虽说奥古斯塔斯并不感到十分紧张,但没等他走上大街,还是让紧跟在脚后的一团黑东西吓了一跳。他唯恐被蛇咬,急忙跳到一边,脑子里却在想,蛇是不会像球一样滚动的。这时他才看清,是一只犰狳从他脚边爬过。他想踢它一脚,教训教训它,让它以后别再爬到街上吓唬人。可是犰狳继续匆匆朝前赶路,它似乎和银行经理一样有权在街上行走。

镇上人丁并不兴旺,街上没有路灯,只有潘弗利家外边亮着灯。潘弗利开了家小店,他的女儿快要生孩子了。那个即将出世的孩子没有父亲,去年秋天潘弗利的女儿刚刚怀孕,娶她的那小伙子就在里帕布利肯河里淹死了。

奥古斯塔斯来到干豆酒吧。酒吧外面只拴着一匹高大精瘦的栗色马,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牛仔盘子波吉特的马。人们这么称呼他,是因为有一次他忍着干渴赶牲口,回来后冲进帐篷,等不及排队喝桶里的水,就把厨子要倒掉的洗盘子水喝了个饱。看到这匹栗色马,奥古斯塔斯的情绪马上好起来了,因为盘子波吉特喜欢玩牌,尽管他的技术很差。当然,他可能缺钱下赌注,可是不会因为这个就不玩牌。盘子是把干活儿的好手,他总能找到工作。奥古斯塔斯和这样的人玩牌,不愁他将来还不起钱。

他进屋时看到里边每个人都气呼呼的,也许是因为大嘴唇又在咚咚地弹他特别喜爱的歌《我海上的美人儿》了。他使劲地弹,恨不得让墨西哥首都的人都能听到。酒吧老板夏威尔·万茨是个法国人,个子不高,正紧张地用一块湿布擦桌子,似乎把擦桌子当成买卖成功的首要因素。奥古斯塔斯不得不时常提醒他,他那种观点纯属瞎胡闹,因为干豆酒吧的大多数主顾都不是讲究的人,就算桌子上放只死臭鼬,恐怕都不会有人注意到,更甭说面包屑和几滴酒了。

夏威尔是孤鸽镇独一无二的讲究人。他一年到头穿白衬衫,一个星期修剪一次胡子,还总戴个领结——至少要用黑鞋带打成领结的样子。有个牛仔偷走了他最后一个真领结,可能是想戴着它,好在赶牛的路上吸引姑娘吧。鞋带太软,不像领结挺括,本来就萎靡不振的夏威尔戴上它就更加显得死气沉沉了。他出生在新奥尔良,后来到了孤鸽镇,因为有人曾使他确信得克萨斯处处有发财的良机。虽然他很快就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可是他生性孤傲,或许认为命该如此,或许是不肯认输。他一天天地耐着性子在干豆酒吧挨日子,不过有时候他也会按捺不住,发一通脾气。

“晚上好,我的好朋友。”奥古斯塔斯说。因为夏威尔喜欢客套,所以他尽量装出一副庄重的样子,对他打了个招呼。

夏威尔不自然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答。大嘴唇的表演正在**,他很难在这个时候打招呼。

盘子波吉特正和罗丽娜坐在同一张桌子旁边,他试图说服她同意让他赊账与她睡觉。盘子只有二十二岁,可是他的胡子如同海象的胡须一样,使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得多,也稳重得多。胡子的颜色在黄色和棕色之间——奥古斯塔斯认为很像一种野狗毛的颜色。他多次向盘子建议,他要是想吃野狗肉的话,可别忘了剔剔自己的牙。盘子则不理解对他胡子的这一微妙影射。

罗丽娜还是那副模样,总像是心不在焉的。她那一头柔软的金色秀发使她有别于本地女人——这儿的娘儿们的头发比拴马鞍的绳子软不了多少。她稍微凹陷的双颊使她具有销魂的魅力。凭奥古斯塔斯的经验,这种双颊凹陷的美人儿属于危险类型。他的两任妻子都有着丰满的面颊,因而诚实可靠,只是受不了这地方的气候。一个妻子在结婚的第二年因患胸膜炎离开了人世,另一个婚后第七年死于猩红热。罗丽娜使他联想得最多的女人是克拉拉·艾伦。她是他爱得最深沉、最执着的女人,他至今仍爱着她。克拉拉爱直视别人,明亮的双眸俏皮地闪动着,而罗丽娜则喜欢旁视。尽管如此,这个姑娘身上的某些东西总让他想起克拉拉来。克拉拉选中了一个傻里傻气的马贩子,和他结了婚。

“天哪,盘子。”他朝他们的桌子走过去,“你怎么在这个季节跑到南方闲逛来了,可真没想到。”

“借我两块钱,古斯。”盘子说。

“我才不借呢。”奥古斯塔斯说,“我为什么要把钱借给游手好闲的人?这个时候你应该赶着牲口上路了。”

“我就要去了,下星期走。”盘子说,“借两块钱给我吧,秋天还你。”

“那不行,也许你会淹死,或者被踩死,或者杀了人被绞死。”奥古斯塔斯说,“不行,先生。谁知你能不能活到秋天。反正我知道你小子挺滑头。也许你身上有两块钱却舍不得花呢。”

大嘴唇结束了他的演奏,过来凑热闹。他头戴一顶棕色圆礼帽,那是他几年前去圣安东尼奥时半路上捡的。它也许是被风从篷车上吹掉的,或许是印第安人抢了个买卖人而懒得去捡他掉的帽子。不管怎样,大嘴唇用这两个理由解释帽子的来历,是为了证明他运气好。大嘴唇只在弹琴时才戴它,赌钱或者坐着摆弄肚子上的窟窿时,就把帽子当成烟灰缸,有时忘记把烟灰倒掉就把帽子扣在头上。他的头顶耷拉着几撮麻线似的灰发,沾上点儿烟灰也看不出来,烟灰只是揭开了这顶帽子遭的罪的冰山一角。大嘴唇还常拿帽子当枕头。帽子里里外外都是脏东西,奥古斯塔斯一看见它就想吐。

“你那顶帽子简直像个牛肚子。”奥古斯塔斯说,“帽子不是尿盆。我要是你,早把它扔了。”

大嘴唇这名字的由来是因为他的下唇大得像个马褡裢盖,他一次用下嘴唇包住的烟草足够别人用一个月。总之,大嘴唇从他脸的底部垂下来,好像不是脸的一部分似的。

罗丽娜对各式各样令人难忍的行为都看惯了,可是对大嘴唇吃饭时吧嗒嘴这件事久久习惯不了。她还曾梦见一个牛仔走过大嘴唇身边,伸手把他的下嘴唇像扣口袋盖一样扣在他的鼻子上。然而比她更厌恶大嘴唇的是夏威尔,他猛地停止擦桌子,走到大嘴唇跟前,一把将他的帽子揪了下来。夏威尔气急败坏,脸上的肌肉颤抖得像落网的兔子一样。

“丢人现眼!我见不得这顶帽子。谁还吃得下饭?”夏威尔说。其实当时并没有人在吃饭。他捏着帽子绕过柜台,把它从后门扔了出去。他还是孩子时就在新奥尔良的大饭店里穿上了工作服,饭店的桌上还铺着桌布,那气派直到现在仍使他留恋。他一看到这里光秃秃的桌面,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失败。不仅没有桌布,桌面还粗糙得用手一蹭就会扎上刺。再说桌子还不圆,牛仔们一坐下就用刀削桌子边,这些年来,桌子已被削去许多,大多数桌子都不成形了。

他自己有一块亚麻桌布,每年在妻子忌日用一次。他妻子是个泼妇,他并不思念她,但要想在孤鸽镇用桌布,这是他能找到的唯一充足的理由。他的妻子叫苔丽丝,一次,她残暴地鞭打那几匹拉车的马,马惊后,连车带马翻到沟里,车身正好砸在她身上。在一年一度以苔丽丝的名义举办的晚宴上,夏威尔直到喝醉也不会往他那块好桌布上洒一滴酒,足以证明他不愧是位训练有素的酒吧老板。奥古斯塔斯是唯一受到邀请的人,可他每隔三四年才出于礼貌参加一次。他之所以不愿意去,并不是因为这种场合令人悲哀与无聊——孤鸽镇的人都对苔丽丝的死感到高兴——实在是因为这种场合潜伏着危险。奥古斯塔斯既不是夏威尔那样受过训练的酗酒者,又对桌布没什么特殊的好感,他若不小心把酒滴到了这块宝贝亚麻桌布上,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当然不想打死夏威尔,但必要时也许不得不用手枪敲击他的脑袋,而奥古斯塔斯又不愿意用这把大手枪去敲击那么一颗小脑袋。

在夏威尔看来,大嘴唇的帽子是最令人恼火的东西,凡是有尊严的人都不会允许有人在自己的店里戴这种破帽子,更不用说让它出现在职员头上。因此他一次次地抓起它,扔到门外,恨不得过来一只羊把它吃掉。据说比它更脏、更臭的东西羊都吃,然而对这顶帽子,它们从不瞧上一眼。于是,大嘴唇想要用它当烟灰缸时,就总能出去把它捡回来。

“真是丢人现眼!”夏威尔用带点儿高兴的口气又说了一遍。

“我的帽子怎么了?”大嘴唇不慌不忙地说,“这是费城货。帽子里面写着呢。”

帽子上的确写着“费城”等字样,但不是大嘴唇发现的,而是奥古斯塔斯先看到的。大嘴唇可认不得费城的“费”字,连那座城市在哪里都不太清楚。他只知道既然那里的人有时间生产帽子,而不是和科曼切人搏斗,就一定是个安全、文明的地方。

“夏威尔,我和你谈一笔交易。”奥古斯塔斯说,“你借两块钱给盘子,咱们就可以接着玩牌了。我把那顶帽子装进麻袋,带回去喂猪,这是处理掉帽子的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你要是再戴,我就把它烧了,”夏威尔仍很生气地说道,“我还要把这块地方都烧掉,看你去哪儿待着!”

“你要是也想烧钢琴的话,最好事先预备一头快腿骡子。”大嘴唇说话时,下嘴唇起伏着,“那些教友可不爱看你烧钢琴。”

盘子对他们的谈话感到头疼。他刚刚把一群马送到马塔莫罗斯,因为心中想着罗丽娜,就沿河骑了一百六十公里赶了回来。事情很怪,他一想起她心中就发怵,可还是一口气往回骑,现在他终于到了这里。他通常去找棕色皮肤的小个子墨西哥女人,最近他时常想换一换,罗丽娜是最合适的。他一想起罗丽娜,嗓子里就像塞了棉花,连话都不会说了。他一共和她睡过四次,清清楚楚地记得她是那样白皙,如同皎月,抚摸时都能照见影子,就像外面皓月当空的夜。可又不完全一样——在月夜行路,他平静、安详,与罗丽娜在一起他却不得安宁。她用的是廉价扑粉,那是她城市生活的纪念,扑粉的香味跟着他,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消散。他觉得光付她钱还不够,若能送给她一些从阿比林或道奇(1)带回来的精巧礼品似乎更好。他可以用这个办法代替付钱——西班牙女孩子们都盼望能得到些小礼物。盘子又时刻挂在心上,从不食言。他从道奇回来时常带回些丝带和梳子之类的东西。

可不知怎的,他连向罗丽娜提出这个想法的勇气都没有,把这作为交换条件提出来太困难了。通常对她提要求,她连听都不听,让她明白对她的特殊感情同样困难。然而,他即将去放牧,一去就是几个月见不到她,而她根本不希望他有这种感情,带着这种想法去生活就更困难了。

这种感情本来已很复杂,当盘子想到自己连她索要的价钱都付不起时,情绪就更坏了。在马塔莫罗斯,他输掉了整整一个月的工资,只剩下二角五分钱。没有钱,又没有说服罗丽娜的口才,但他有一股犟劲儿。他打算在干豆酒吧坐上一宿,希望用他的行动打动罗丽娜的心。

在这种情况下,奥古斯塔斯的到来对盘子来说是一场痛苦的磨难。盘子觉得罗丽娜对他的态度刚刚好转,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打扰,他也许很快就会赢得她。至少他独自和她坐在一张桌子边也使他感到惬意。可是现在围在桌边的有他和她,还有奥古斯塔斯和大嘴唇,他再乞求她答应的话,即便不是完全不可能,也会相当困难——虽然他乞求的方式仅仅是用他充满期望的大眼睛不停地望着她而已。

大嘴唇的帽子被夏威尔扔了,他心中很不痛快。奥古斯塔斯刚才提到了猪,这是个不祥之兆。猪很可能走来吃掉他的帽子,而这顶帽子对他来说却是最实在的慰藉。他真想趁猪还没来吃帽子之前就去把它捡回来,但是他明白在夏威尔情绪不好时惹他生气是不明智的。柜台挡住了他的视线,使他看不到后门外边——他深信帽子已经不在那里了。

“我希望能回圣路易斯去,”他说,“听说那里现在是个真正的繁忙城市。”他是在那儿长大的,所以每当心情沉重就会想起那个地方。

“就是啊,妈的,你去呀。”奥古斯塔斯说,“生命短促,为什么非要死守在这儿?”

“是呀,你不也死守在这儿嘛。”盘子气冲冲地说,他想暗示奥古斯塔斯立即离开这里。

“盘子,你是不是肚子疼?”奥古斯塔斯说,“打会儿牌就好了。”

“没那回事。”盘子说着,大胆而焦虑地朝罗丽娜瞥了一眼。

可是看她如同看一座山。山不会动,你若有意,可以朝它走过去,但它不会对你表示欢迎。

夏威尔站在门口凝视着黑暗。抹布滴下的水弄湿了他的裤腿,他都一无所知。

“镇上也没有人死,真可惜。”奥古斯塔斯说道,“这一屋子人正好组织一次顶呱呱的追悼会。怎么样,万茨?咱们打牌吧。”

夏威尔默然同意了——这总比什么都不干强。另外,他是个“牌油子”,是附近一带能和奥古斯塔斯较量的为数不多的牌手之一。罗丽娜也会玩牌——汀克斯利教过她一点儿打牌的技巧。干豆酒吧里牛仔多的时候,不许她坐下来玩牌,可是只要有奥古斯塔斯在场,她就可以玩。

打起牌来她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特别是在她赢钱的时候。奥古斯塔斯总想方设法帮她赢一点儿,只是为了看她赢牌时的样子——她的天真会短暂地回到她身上;她不说话,但不时会发出开心的笑声;她忧郁的眼睛也变得明亮了。偶尔赢得多了,她还会给奥古斯塔斯一拳头。这一切都使他感到愉快——他喜欢让这姑娘快活起来。

他们一直玩到偷马贼月亮转到了镇子另一边。罗丽娜容光焕发,盘子波吉特更爱她了。他被她折磨得十分痛苦,以至对夏威尔赢去他下个月的一半工资也不在乎。眼见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他便走出酒吧,走到月光下去解马缰绳。这时,痛苦越发加剧了。

奥古斯塔斯和他一起出来,大嘴唇从后门溜出去找他的帽子。他俩站在那里,这时罗丽娜屋里亮起了灯光。盘子抬头朝灯光望去,却只看见了罗丽娜映在窗户上的影子。

“喂,盘子,你真的要离开我们了?”奥古斯塔斯说,“哪一家这么走运,能雇你去走一趟?”

对罗丽娜急促的一瞥使他心乱如麻,根本无法集中精力思考奥古斯塔斯的问题。

“跟着UU公司的牛群走。”他说着,眼睛仍然盯着窗户。

盘子情绪低落的原因没能瞒过奥古斯塔斯。

“嘿,那不是上海皮尔斯一伙吗?”他说。

“不错。”盘子说着,抬脚去够马镫。

“等一下,盘子。”奥古斯塔斯说。他从兜里摸出两块钱,给了这个吃惊的孩子。

“你要是跟着老上海去北边,咱们这辈子可能就再也见不着面了。”奥古斯塔斯故意用一种伤感的口吻说,“至少你的耳朵会聋——那老家伙的声音都能把石头震聋。”

盘子不得不笑了笑。奥古斯塔斯好像还不知道,在得克萨斯一带,人们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究竟是他的嗓门儿大还是上海皮尔斯嗓门儿大。人们普遍的看法是,说到把别人的耳朵震聋,他们两个无人匹敌。

“你干吗要给我钱?”盘子问道。他从来就没猜透过奥古斯塔斯的心思。

“你刚才跟我借钱来着,不是吗?”奥古斯塔斯说,“倘若在打牌以前给了你,等于给了万茨,可他并不缺我这两块钱花。”

盘子没说话。他捉摸不透奥古斯塔斯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我不愿意让别人以为我连这么点儿钱都不肯借给朋友,”奥古斯塔斯说,“特别是一个就要跟着上海皮尔斯出发的朋友。”

“噢,皮尔斯先生不和我们一同去,”盘子说,“他到新奥尔良去坐火车。”

奥古斯塔斯没说什么。盘子马上决定接受这两块钱,不管是不是因为提到了皮尔斯的公司奥古斯塔斯才给他这两块钱的。

“好吧,多谢。”盘子说,“秋天见,如果不可能再早点儿。”

“你今天晚上不必赶路了,”奥古斯塔斯说,“愿意的话,带上你的毯子到我的门廊来睡一宿吧。”

“好吧。”盘子说。他不好意思地重新把马拴好,朝干豆酒吧走去,想赶在罗丽娜关灯之前上楼。

“我忘了点儿东西。”他在酒吧门口结结巴巴地说。

“那我就不等你了,盘子。”奥古斯塔斯说,“你要是愿意留下来,我们欢迎你一起吃早饭。”

奥古斯塔斯骑马往回走时,听见那小伙子跑上酒吧后楼梯的声音。盘子是个好小伙子,和纽特一样单纯,但干活儿的经验更多些。趁着人生的折磨还没有将他俘虏,最好成全他去享受一下生活的欢乐。

他站在昏暗的街上,看见远处罗丽娜房间透出黄光的窗户上映出两个人的影子。在他看来,她好像不那么讨厌盘子,何况打牌时她的情绪又好起来了。恐怕罗丽娜自己也会感到吃惊,并且很可能喜欢上这个小伙子。他偶尔也听到过妓女从良并且过得很好之类的事情,罗丽娜要有此心的话,盘子波吉特不能说不是个过日子的好男人。

潘弗利家门口的灯灭了,连犰狳的影子也见不着了。那两头猪四平八稳地躺在门廊上,一声接一声地打着呼噜。奥古斯塔斯本想把它们踢开,替那个他心中多少有点儿盼望的客人腾地方,但看到猪睡得那么香甜,就改变了主意,朝后门走去。如果长着野狗色胡子的盘子波吉特觉得把铺盖卷儿放在猪旁边太不像话,那他自己会撵它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