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

第一部 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

1878年,在获得了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学位后,我就到奈特利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在那里完成了学业后,我被派到当时驻扎在印度的诺森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还没等我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到了孟买,我听说我所属的部队已经穿过要隘,进入了敌人的腹地。但我还是跟着一群像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追赶部队,最后平安地到达了坎大哈。在那里我找到了部队,并马上进入新的角色。

虽说这次战役使很多人得到了升迁和荣誉,但它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我被调入伯克郡旅,并参加了那场毁灭性的麦万德之战。在这场战役中,我的肩部被一颗捷则尔子弹打中,肩骨被打碎,锁骨下面的动脉也被擦伤了。多亏忠诚勇敢的勤务兵默里把我放到一匹驮马的背上,安全地带回英国阵地,否则我就要落到那些凶残的嘎吉人手里了。

伤痛使我形容憔悴,长期的辗转劳顿更让我显得虚弱不堪。于是他们将我和一大批伤员一起,送到了位于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渐渐恢复了元气,已经能够在病房中走动,甚至还能到走廊上去晒一会儿太阳。但就在这时候,我又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流行疫症——伤寒。我昏迷了好几个月,生命垂危。最后我终于苏醒过来,逐渐痊愈了,但身体还是非常虚弱,看上去消瘦憔悴。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搁。于是,我就被送上了“奥伦第斯号”运兵船。一个月后,当我抵达普兹茅斯码头时,我的身体差到几乎难以康复的地步。但是,政府对我关怀备至,给了我九个月的时间调养身体。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一边用力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力气有这么大。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咯咯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红蛋白的问题。您肯定看出我这个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这无疑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什么?先生,这可是近年来在法医学上最实用的发现了。难道您看不出来它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时做到万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拽住我的大衣袖口,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前,“咱们弄点鲜血,”说着,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把刺出的那滴血吸进一支医用吸管,“现在把这点儿鲜血放到一升水里。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还是能看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不一会儿,溶液就现出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也渐渐沉淀到玻璃瓶底。

“哈!哈!”他拍着手喊道,高兴得像小孩子刚得到一件新玩具,“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上去是一种非常精妙的实验。”

“太棒了!太棒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笨拙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是一样差。血迹干了几个钟头以后,显微镜检验就毫无价值了。现在看来,不论血迹新旧,用这种新试剂都能进行检验。假如能早些发现这个方法,那些现在还逍遥法外的成百上千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说:“确实是!”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的关键都在于这一点。也许一桩罪案发生后几个月才能查出一个嫌疑犯。在检查了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后,会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但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泥迹,还是铁锈或者果汁的痕迹,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让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福尔摩斯检验法,以后就不难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两眼放光。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对他想象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我对他的狂热感到很吃惊,我说:“我向你表示祝贺。”

“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过冯·彼邵夫一案。如果当时有这个检验方法的话,他肯定早被绞死了。还有布拉德弗德的梅森、臭名昭著的穆勒、蒙特培里尔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塞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这些案件都可以通过这个检验方法做出裁决。”

斯坦弗笑着说:“你像是一本罪案的活字典。你真应该创办一份报纸,叫作‘警务旧闻’。”

“读读这样的报纸一定也很有意思。”福尔摩斯一面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的伤口上,一面说,“我必须得小心一点儿,”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一笑,接着又说,“因为我经常和有毒物质接触。”说着他把手伸出来,只见上面贴满了同样的橡皮膏,而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的颜色都变了。

“我们有事儿找你,”斯坦弗说着坐在一只三脚高凳上,并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推,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想找个地方住。因为你正愁找不着人跟你合租房子,所以我就把他带来了。”

福尔摩斯听说我想跟他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个套间,对咱们两个人特别合适。但愿您不介意屋里有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也经常抽‘船’牌香烟。”

“那好极了。我经常会在房间里放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这不会打扰你吧?”

“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可以一连几天不说话;要是那样的话,您不要以为我生气了,别管我,我不久就会好的。您有没有什么缺点要坦白的?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先互相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听到他这样的盘问,我不禁笑了起来。我说:“我养了一条小公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并且特别懒。在我身体好的时候,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就是这些缺点了。”

他听了急切地问道:“您把拉小提琴也看成是吵闹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拉琴的人了。小提琴拉得好,就像仙乐一般悦耳,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啊,那就行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咱们可以就这么定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明天中午您先到这儿来找我,咱们再一起去看房子,把一切事情都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吧,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在忙着做试验。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旅馆走去。

“顺便问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转过脸来向斯坦弗说,“真见鬼,他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我的同伴神秘地笑了笑,说:“这就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许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问题来的。”

“噢,很神秘,是吗?”我搓着两手大声说,“真有意思。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一起。知道吗?‘研究人类最好的办法是从具体的人入手’。”

“那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这是个很棘手的难题。我敢说,他对你的了解肯定比你对他的了解多。再见吧!”

我答了一声:“再见!”然后就慢慢走回旅馆,我觉得我对这个新朋友非常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