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蛇蝎学霸
◇01◇
唐夏从乡镇初中被保送高中那年,才16岁,身高已经发育到180厘米。这孩子什么都好,头脑不简单,四肢很发达,文化课分数所向披靡,永远名列前茅。篮球也打得不错,中锋抢篮板身姿矫健十拿九稳。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娃的脸就跟三斤新鲜猪肉叫人给炖糊了似的,黑得发亮,亮中透红,看起来精神抖擞、包浆十足。
在最不省心的年龄,唐夏长了一张如此让人放心的脸,他的班主任挺开心的,当初签字同意录取他进来的校长心情也不错。学校的目标是要培养前途无量的高才生,又不是选拔美男和模特,这孩子丑得恰到好处,没有女生惦记,面粉里滚三圈儿也裹不成白马王子——如此,他就能一心一意搞学习。只要唐夏能做分数上的常青藤,他的脸就是长得比鱿鱼汁还黑,老师们也不介意。
然而,世事无常。高一第一学期期末即将到来之际,被众位师长当成团宠的鱿鱼汁同学,叫人给泼了一桶蜂蜜。
由学校学生会主办的校园广播,在这天晚餐时分,突然推送了一篇由JY同学写的诗歌,指名道姓是写给学霸唐夏的:
如果你是一棵大树,
我就是你脚下的一株小草。
你为我带来一片绿荫,
我为你增添一抹春意。
如果你是一只雄鹰,
我就是一只蜜蜂。
你热爱长空,
我愿为你酿造甜蜜。
如果你是一团火,
我就是不顾一切的飞蛾……
高中校园是全世界荷尔蒙最旺盛的地方,随便一抓,大把的男女福尔摩斯:“什么你是这个我是那个,直接说我爱你不就得了;什么JY,欲盖弥彰,这不就是跟唐夏同班的女生金玉吗?”
这个金玉,说起来真是奇葩。认识唐夏之前,她脑袋里每天只装一件事:学习学习再学习,誓与题海共存亡。
认识唐夏之后,这姑娘精分了,一半脑细胞继续留守在脑壳内,保持孜孜不倦,对学习痴心不悔。另一半脑细胞游离出三界,变得大胆放肆,每天派目光追逐唐夏,派心肝肺思念唐夏,派双手双脚为唐夏上刀山下火海。
当然,十几岁少男少女的小暧昧不会真有机会遇见刀山火海。无非就是偶尔往唐夏课本里塞个写满字的小纸条,或者在食堂吃饭时趁唐夏不备,将自己碗里的红烧肉夹起往他碗里一扔,等他抬头,她已翩然远去。再或者,课余时间,她捧着课本蹙着眉读读背背,假装不经意走到唐夏身边,将脚丫子往他课桌边缘一跷,以金鸡独立的姿势为自己拉筋压腿,其实就是想用这种自认为特别、实则挺脑残的方式引唐夏注意。
无奈唐夏这块稚嫩的榆木疙瘩,他哪懂金玉妹子为啥对他如此青睐?他从不接金玉抛来的橄榄枝,甚至专门准备了一瓶钢笔水,只要金玉跷着脚在他课桌边压腿,他就坏得蔫了吧唧将钢笔水倒在她的袜子上。
老师们听了广播后也挺纠结的。如果说唐夏是学校头号种子选手,那么金玉就是二号。这姑娘鹅蛋脸大眼睛,身板儿春笋似的笔挺。论颜值,可以直接出道;论学习成绩和态度,从不需老师多操半分心。每逢校内外举行辩论或者演讲之类的节目,这姑娘必是其中的灵魂人物。
现在好了,如此优秀的二号种子突然化身早恋小达人,兴师动众不顾颜面利用广播向他们曾经断定没有女生会喜欢的一号种子表白,一群被啪啪打脸的老师都怀疑,这姑娘是不是色盲?
“顺其自然”是个特别善解人意的词。老师们尚未想出有效方法制止两颗种子早恋,接下来的期末考试中,一号种子总分又是年级第一,二号种子又是年级第二。所以由校长拍板:静观其变。
说到底,早恋这种事,放在学渣身上,才会写检讨叫家长接受天地众生指手画脚。放在学霸身上,多大点儿事啊,众人跟看一出小喜剧似的。
◇02◇
既然是喜剧,走向当然是越来越热闹。
升到高二的时候,所有关心两颗种子感情生活的福尔摩斯们,其实挺失望的。经过他们高一阶段整整两个学期的细致侦察,虽然金玉始终热火朝天地倒追唐夏,但这个黑脸鱿鱼汁简直就是堵铜墙铁壁,那么聪明又漂亮的优质女生,他除了偶尔恶作剧地捉弄人家,并无半点怜香惜玉之情。
除了对金玉始终如一的不感冒之外,唐夏也跟其他青春期的男生女生一样,季节到了,性格和身体都悄悄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他长出了明显的喉结。比如,不知什么原因,也不知从哪天起,他突然开始跟本班所有任课老师作对。
头发花白的化学老师站在讲台上批评某同学:“这道题我讲过多少遍了,还做错。那吃奶你会不会?啊?会不会?”
唐夏状似漫不经心,抬头,将嘴里衔着的笔套“呸”一声吐出来,高举双手鼓掌:“啊,掌声有请,我们56岁的杜老师为大家现场示范如何吃母乳!”作为班长,唐夏还是有号召力的,班里几个捣蛋鬼跟着他稀里哗啦地鼓了掌。
杜老师,性别男,已经半个多世纪没接触过母乳,现在叫他现场示范?开什么玩笑!课本一摔,罢课去班主任那儿告状去了。
英语老师在台上对某同学噼里啪啦发火,先是讲了几大串英文,最后语无伦次上中文:“来,某某某,你说说你这次给我的班级平均分拖下来多少?啊,你这小孩怎么这样,屡教不会啊。你看看咱班某某某,他将近满分!”
“啧啧啧,咱申老师这小嘴儿跟抹了蜜似的。英文讲得好,中文也说得溜。哎呀呀,了不得!”坐在教室最后排的唐夏,脑袋突然抽风,赞美了英语老师。
年过不惑的英语老师摸了摸自己因为连上几堂课而干涩的嘴唇,她这个,是抹了蜜的小嘴儿?
身高不满170厘米的男性体育老师在一次长跑中,因为女生几乎全部不及格,愤而在每个女生的手心敲了两板子。
当晚,唐夏带着几名调皮男生,打听到体育老师正在某集体大澡堂泡澡。于是他们欣然前往,在几十个一丝不挂的老男人中间检阅一般,挨个上下打量过去,最终将体育老师找出来。
“我们就是来问问老师需不需要搓背?白天我们班女生跑得差,我们来给老师赔罪呢。”唐夏说。
体育老师要不是没穿衣服,准能一个一个敲死这帮小混账。妈的,那几双狗眼睛一个劲儿盯着他身体关键部位看什么看?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某天,唐夏又在某堂课上怼一位老师。班里一位同学突然醍醐灌顶,啊,目测每次只要本班那位坐在教室最前排、课桌紧邻老师讲桌的学渣李子甜被老师批评或者打手心了,唐夏才会出手怼老师!
如若挨批评的人里面没有李子甜,其他女生就是被老师喷成筛子,唐夏也不会轻易英雄救美。
这个惊人的发现,对本校熟悉唐夏的师生来说,贡献丝毫不比当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少。
李子甜长着全班最小的个儿,巴掌大的娃娃脸上嵌着一双黑黢黢的大眼睛,瞳仁深处总是闪烁着无辜的水漾。论长相,她自然可爱无敌。论成绩,全班倒数。
唐夏暗恋李子甜的传闻出来后,不想背负早恋名声的小李同学吓得把眼睛都哭肿了。
◇03◇
高中生活多辛苦多枯燥多无聊啊,每日题山题海,难有让人调节神经的机会。
唐夏示好李子甜,被聪明孩子揭穿后,该学霸却并没有用明确态度表示反对。
好不容易逮到这样三角形的绯闻关系,吃瓜的小福尔摩斯们立即狠狠发挥了一把,封学渣李子甜为“姨太”,二号种子选手金玉为“夫人”。不待他们将这两个诨号炒热,然后就有人惊奇地发现,“夫人”不知何时开始跟“姨太”出入成双。
“夫人”甚至每个星期周末返校时都会给“姨太”带一大包零食。
“夫人”还利用课余时间给“姨太”补课,讲解难题。
“夫人”每天至少三次跟“姨太”一起上厕所,在女生当中,这个行动必须是闺蜜才有的标配。
“姨太”胆小,时常因为被人当众叫姨太气得眼泪直掉,只要“夫人”在场,对方必须道歉,否则“夫人”要他好看。
有好事的小福尔摩斯写了篇隐晦的通讯稿投给校园广播站:某些人别不拿青春期的早恋不当爱情好不好?三人行,你们到底谁在爱着谁?能不能给我们一个答案!
是啊,到底谁在爱着谁?别说局外人看不懂,就连局内人唐夏自己也被搞蒙了。
他也有一肚子疑问。金玉这是唱哪出?从高一追他追到高二,明里暗里,不遮不掩,气势磅礴如女王。
他对李子甜有好感确有其事。像他这类人高马大的品种,喜欢兔子般柔弱乖巧款的女生很正常。而且,像他这个年龄,对异性有好感也是正常事,花不在春天开,总不能等到冬天再发芽吧。
那么,在金玉那儿,李子甜不应该是情敌吗?她怎会反其道而行,跟李同学好成连体婴呢?
头一回,17岁的唐夏觉得人生比高考模拟卷难理解多了。
时光流逝。无形的三角关系一直持续着。唐夏仍旧明里暗里维护着李子甜。金玉则一边不断抽空向唐夏表白,一边黏在李子甜身边。唯一不变的是,唐和金仍是数一数二的学霸,李同学仍是万年小学渣。
高二下学期期末过后,学校组织了一次口号为“开局便是决战”的高考动员大会。要求所有同学携带至少一枚家长前来参加。
巧合的,这天李子甜的爸爸居然是跟唐夏的妈妈一块儿来的。李爸爸白衬衫黑西裤,皮鞋锃亮,发型干净炫酷,一看气质便是成功人士。唐妈妈衣装朴素,目光柔和,属于干净清爽的普通中年妇女。
当着全班师生的面,李爸爸居然给唐妈妈搬了一张凳子,然后他俩居然并排坐在一块儿,偶尔还交头接耳像是在认真交换意见……真是奇迹啊,两家小儿女在学校搞暧昧,两家大人还能淡定地坐在一起。
事后班主任特地绕过来问唐夏:“你妈妈认识子甜爸爸呀?”
唐夏摇头,应该不认识。
◇04◇
唐夏、“夫人”、“姨太”,以上三位主角均出生于1981年。故事发生的时间点、他们的高中岁月,距今整整20年。
七千多个日夜,弹指一瞬。如今他们都是即将奔四的中年人。而唐夏,与两位女士中的任何一位,都没有修成正果。
今年夏天有人攒局办同学会,他们三位又得以见面。
开着大G千里迢迢回乡见故人的唐夏,肤色仍旧暗沉,却因为保养得宜,看起来风度翩翩,极有男人韵味。
这种聚会,有人是特意前来攀比炫耀的,也有人是特意回头叙旧的,也有人是想回头看看自己曾经的青春。
人到中年,千家百味。
酒桌上,有喝高的同学,也就是当年的小福尔摩斯忍不住提起过往:“唐夏,当年眼看只有一个学期我们就要参加高考了,你怎么会在高三上学期一结束就失踪了呢?你不知道,你退学之后,校长把我们老班骂得狗血淋头,怪他没看住你,怪他对你关心不够,老班就差自杀谢罪。这么多年,你欠我们一个解释,你当年究竟为什么不告而别?”
是呀,当年身为全校一号种子选手的学霸唐夏,居然没有参加高考,是不是很玄幻?为什么会在高三那个寒假选择退学,远走他乡?
尽管时光如流,唐夏仍记得当年种种。迫使他离开的理由有二。
其一,跟金玉有关。
这个女人,是唐夏至今为止的生命中见过的唯一一个将阴险刻薄跨越心肝肺,直接当成自然而然的生理行为的人。
当年她苦追唐夏,并不是因为青春期懵懂真挚的感情。而是她城府十万米深,想利用早恋拖垮唐夏。
结果唐夏本能地不喜欢她,没有中计。
然后她得知唐夏喜欢李子甜,便主动接近子甜,屡次怂恿子甜接受唐夏,子甜坚决不答应。
就在金玉耐心用尽,打算跟子甜一刀两断的时候,她意外发现子甜家境特好,住着普通人家没有的大房子,家里还请了两个保姆,一个负责烧饭搞卫生,一个负责帮忙照看子甜的弟弟。
貌似有个有钱的好朋友也不错。金玉又决定继续跟李子甜维持关系。
去子甜家逛过几次,金玉意外得知,李家其中一名保姆,居然是唐夏的妈妈。哦呵,这下有题可作了。
金玉再次发挥她无人能敌的演技,赢得了唐妈妈的信任,将唐夏的老底事无巨细打听到手。
然后,她连夜赶工,写了一篇通讯稿,名字叫《记一个保姆的儿子,唐夏》。
她采用欲抑先扬的办法,先将唐夏家境渲染成贫民窟,再赞扬唐夏出淤泥而不染,接着大写特写唐妈妈应聘李家保姆,在李家受尽主人优待,暗示唐妈妈在助力儿子攀高枝。
通讯稿在本校广播站播出后,引起轰动。
原来,居然,唐夏之所以维护李子甜,是因为他妈妈是李家的用人呀!
一个用人的儿子,安心做学霸就可以了,居然想高攀主人家的千金!唐夏的名声被污水浸透。在金玉爆料之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妈妈工作的地方就是李子甜家。
而另一名当事人李子甜,居然也是经过金玉爆料才晓得唐夏的妈妈居然在她家工作。
“我对任何比我强的人都有一肚子敌意!从接近你的第一天开始,我对你所有的示好,都是为了拖垮你的成绩,然后打败你!唐夏,要怪就怪你自己,你为什么每次都要考第一?我为什么总是比不过你?”这是金玉给唐夏的解释。
唐夏回应她的,是一只凶猛的拳头。所以金玉的嘴里有两颗牙是假的,那是唐夏给她苦心钻营的回报。
◇05◇
其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块阳光照不进的地方。
唐夏没有爸爸。他的父亲曾是一名电工,在一个恶劣天气为单位抢修电线时,被雷电劈中。
妈妈领着10岁的唐夏和一对5岁的双胞胎弟弟妹妹,搂着被闪电焚尽衣裳的父亲,哭得几近昏厥。
唐夏看到,父亲的胸部有一排像放烟花那样的炮眼,那是雷电穿体而过时留下的痕迹。
救护车来了又走,宣告不治。
原本父亲的遗体应该交给殡葬车拉走的。但是母亲搂住尸体坚决不松手,谁来了都不给,有人动手,她就一手搂着父亲一手要拿刀抹脖子。炎热的夏天,简易的灵棚,母亲就那样紧紧搂着父亲坐在地上。
父亲那头几位姑姑婶婶过来劝,劝母亲放手,大夏天的,尸体哪能久放,要臭掉要招虫,人都死了,为啥还要这样侮辱他?
母亲哑着嗓子解释:“我不趁这个机会闹一闹,跟他单位多弄一些钱回来,我这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以后谁来帮我养?他两眼一闭什么都不晓得了,我这三个小孩,以后怎么办?我心脏不好,万一撑不了三年五年,让他们三个小的靠谁去?”
几位婶婶不吭声了,但姑姑们听了破口大骂:“你想钱想疯了吗?让一个死人帮你赚?你什么时候耍赖不行,非要在这个时候横?”
当年10岁的唐夏在旁边听得一知半解,但有一点他是懂了,原来,妈妈在大夏天搂着爸爸的遗体不放,是为了赖别人的钱。
最终,妈妈赢了。在爸爸的身体散发着难闻异味的时候,他生前的单位领导表示妥协,替他们母子四人解决城镇户口,抚恤金按工伤的双倍处理。
后来,父亲用生命换来的这笔钱,被母亲换成一套城里的房子,没有多余。她自己给人当保姆,赚钱供养三个小孩。终身未再嫁。
金玉写那篇《一个保姆的儿子》,将李子甜推上风口浪尖,她跑回家质问父母时,恰好被唐妈妈听到。原本心脏就不太好的唐妈妈当时就昏了过去。
“那么小的丫头,长得那么漂亮,心肠怎么就能那么黑呢?”唐妈妈想不通,金玉跟她聊天时多活泼多可爱,一点不像两面三刀的狐狸精。
医生说必须留院观察半个月,唐妈妈躺到第二天,就坚决要求回家。她身上背负着三个孩子的未来,哪敢有一分一秒的懈怠?心脏病又怎样,自打失去丈夫的那一刻,她便没有权利选择舒适和软弱。
妈妈于是又回李子甜家上工去了。唐夏放寒假回到家,妹妹告诉他:“这个药,应该一顿吃三粒,妈妈为了省钱,一顿就吃一粒。她说你今年要考大学,到时不知要多少学费,还有我俩,要读高中……”
……
往事啊,如今只剩感慨。
当年虚岁只有18岁的唐夏,悄悄收拾了行囊,选择远走他乡。其一他不想再见金玉那个恶心的动物。其二身为长子,他想替妈妈分忧。
如若当年那种处境和心情,换作用现在这个年龄和社会环境来承受,那一切,必定是另外一番景象。
◇06◇
中年的金玉也举着杯子过来敬唐夏:“好久不见啊,唐总,别来无恙。”金玉的脸黑漆漆的,像一朵过了花期即将枯萎的花,憔悴蜡黄。
唐夏表面风轻云淡,内心仍是忍不住对这个女人嗤之以鼻。“你看,金玉,只要你没看到结局,你以为的结局往往就不是结局,对不对?”唐夏在金玉耳畔轻轻地说。
当年他离开,她如愿成了全校第一,那又怎样?
他来的时候,刚好在地下停车场遇见金玉。这女人开了辆旧漆斑驳的桑塔纳。不是说这车有什么不好,只是对于争强好胜善妒如命的金玉来说,这车显然不够堆砌她想要的面子工程。
唐夏将大G停在桑塔纳旁边。年少时的学习成绩,中年时的经济实力,一如当年,她仍是他的手下败将。
中年的李子甜也过来跟唐夏碰杯。“哎,几个孩子啦?”李子甜看着比实际年龄小10岁,她端着只够半口的那种小酒杯,里面倒的是一丁点橙汁,她主动在唐夏杯子上碰了碰。
“三个!”唐夏哈哈大笑,“幸亏当年没娶你,不然,你这小身板儿,根本生不出三个孩子来。”
“切!”李子甜抚了抚肚子,里面装着她这些年辛苦吃出来的小肥肉。
唐夏对李子甜早没了当年那份旖旎的小情思,却在心底视她如亲。
当年,他临走之前留下一封信,说是要去北京,其实去了上海。
后来听妈妈说,他前脚刚走,李子甜父女俩后脚就买了机票去了北京,李父动用关系,在火车站汽车站包括各种大大小小的用工市场找了他好几天。
虽然李家父女没有找到他,但后来从妈妈口中听到这件事,唐夏整颗心滚烫。后来他在异乡遇见大坎小坎,从打工到创业,历尽艰辛,每次觉得自己筋疲力尽小命将休时,想想李家父女,总能瞬间血槽满满、所向披靡。
可以说,李子甜就是他唐夏的精神贵人。没有她,便没有今日的唐夏。
酒桌上有人起哄:“哎哎哎,如果时光倒流,‘夫人’和‘姨太’都愿意嫁给你,唐夏,你选谁?”
“我只要给我生了三个孩子的那一位!”
如今的生活足够拥挤,也足够精彩,就不要再假设了。哪怕世上只剩最后一个女人,唐夏也不会选金玉。而李子甜,她是唐夏心头的一面军旗。也许她永远不会知道,这些年,他在外开疆拓土时,她在他心头的分量有多重。
然而,一切终成过往。
过日子吗,深夜的酒,哪有清晨的粥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