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酒吧之歌

端点岛的天空是橘红色的,浮着光霭,像火焰。那人走进小酒馆时,这座城市正在下雨。一个牙齿涂着荧光粉末的疯子背对门口,坐在吧台上讲笑话。当我们出于尊重闭上嘴巴时,他还在喋喋不休地说话。因此,数秒钟后,他被迫躺在地上,我们一点儿也不意外。在端点岛,你每天都能看见传奇,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我们经常看见的那些人,都是活着的,死了的却少见。那天晚上,走进酒馆,撞翻顾客的,是一个死人。

任侠点了一杯酒,在吧台边坐下—他就是人们口口相传的那种传奇,消逝了,形象却十分鲜明,十年前死于一场谋杀。在我的老家,离端点岛很远的地方—我是说,现实—任侠一直是我母亲最爱的摇滚歌手。在她病逝之前,他的事业如日中天,正处于人生的巅峰,全世界有好多女人为他着迷。要说我的母亲,自然也是这些痴狂女人中的一个。她不是时代的弄潮儿,不会利用思维节点跳入岛屿,她理所当然也不是我一直期待的那种有很好的音乐素养的女人,甚至不懂五线谱,但长久以来,她一直坚持收藏他的磁带、唱片,包括端点岛上的音乐同捆包,哪怕她这一辈子都没跳进岛屿;而我的前半生,都生活在这个男人的沙哑歌声中,甚至胎教音乐也是他的作品,用母亲的话来说,就是音乐使人变得相似,她希望在耳濡目染之下,可以给我培养出些许音乐天赋。母亲的原话,是一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不外乎精神共鸣、陶冶身心的说法。这么说吧,每个当母亲的都对孩子有期望,而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我能变成像任侠那样富有魅力的摇滚歌手,甚至有朝一日能超越他。托母亲的福,我现在成了一个在酒馆卖唱的落魄歌手。

母亲病逝后,我便离家出走,再没和父亲联系过。小的时候,他总打我们,因为他觉得,母亲一直试图用一些她自己也不懂的东西,把她的儿子变成那种浪**轻浮、游手好闲、不肯好好工作的社会闲散人员。我的确有些天赋,也热爱音乐。但是,你瞧,我的父亲是一个务实的上班族,我的母亲则是一个发福的家庭主妇,他们俩都对音乐一窍不通,而挖掘才能是一件很费钱的事。每次,我们都得等父亲出门上班后,才能好好听唱片。关于任侠在唱什么,母亲压根儿听不懂。我倒是听懂了,不外乎是一些孤独啊、爱情啊、生离死别之类的内容,偶尔夹杂着愤世嫉俗的抱怨。我猜,所有的摇滚歌手都愤世嫉俗。不过,每当那时,尽管我的母亲听不懂,她还是会闭上眼睛,徜徉在自己的世界,听着听着便流下了泪水。哭起来,我的母亲。那一刻,总是极为干净动人。

有一次,母亲开始尝试和歌而唱。她五音不全。从她喉咙里挤出来的歌声,比布帛在织布机上断裂的噪声还要吓人。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说即使是最笨的人唱歌都比她好听。母亲羞得脸都红了,后来便恼了。她气得索性不唱了,后来却拉着我说要教我跳探戈。她的舞步不错,只是身材有些臃肿。那时候,我才七八岁,在母亲那双不由分说的手里,笨拙得像只有一条腿的锡兵。我们跳舞。她的重心在右脚,而我的重心在左脚(1)。我们在跳舞时,双方从不对视,定位时都朝自己的左侧看。从扬声器里传来的音乐,不是节奏明快的探戈舞曲,而是任侠的民谣。这与我们的舞步是极其不搭的。但母亲仍跳得热烈狂放、变化无穷,她的舞步留在我的记忆里,至今都一直闪耀着美丽的辉光。

一曲舞毕,母亲带我去了厨房,给我做果汁喝。后来,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歇息的时候,她突然起身,进了房间。角落里的唱片机还在播放那位摇滚巨星的音乐。我走过去换了张专辑。迷幻摇滚。母亲换上一件她最喜欢的连衣裙,在一片模糊的电吉他声中走来,给我看一张她私藏多年的照片。照片上,她和我们的摇滚巨星坐在一起,头和头紧紧挨着,背景好像是某个音乐节现场。母亲说,她和任侠有过一面之缘,照片后面还有他的签名。我看着照片上的母亲,没看背面的字。我看见年轻时的她,在很久很久以前,眼神清澈而闪亮,散发着迷人的光辉。倘若不是这张照片,很难相信我眼前这个疲惫而普通的家庭主妇,也曾爆发出美丽的射线。照片上的女孩,像耀发的超新星,而我的母亲,这么多年过去了,芳华不再,黑发中生出了银丝,变得平庸而痴肥。我看着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她的笑容陌生,眼神干净,和我身边的母亲好像不是同一个人。她是那个在母亲跳舞时从她身上灵光一现的幽魂,所有美好的一切已坠向遥远的过往。

父亲回家后,上述发生的一切,好像没发生过。如果那天他回家晚了,喝了酒,准会吐得满地都是。每当那个时候,我的母亲会把我关进房里,给我放点音乐,让我一人待着。然后,她孤身一人,前往客厅,像赴死似的,拿着扫帚和簸箕清理父亲的呕吐物。我有一把吉他,是母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起初,父亲想砸了它,是因为扰民,邻居上门投诉。后来,邻居搬走后,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执念。父亲每次喝醉后都会动手,说是得赶在她把我变成一个无用之人之前阻止这不幸的一切发生,而我的母亲,总会阻止他这么做。紧接着,客厅里就会传来她挨揍的声音—有时是拳头,有时是皮带,有时是家具,但最终遭殃的,总是母亲。直到我学会如何跳入端点岛之前,我都只能躲在现实的房间里弹吉他—练习,但不弹出声。外面传来母亲挨揍时的闷哼声,间或夹杂着父亲那醉汉式的怒吼和叱骂。她承受了这一切、吞咽了这一切、消化了这一切。依赖酒精的父亲喝完酒就会来一场暴风雨。每次都是这样。也许,第二天醒来,他会道歉,会拉着她的手,跪在地上,口口声声说爱她,祈求她大发慈悲怜悯和无私的爱的施舍,但我们都知道,这样的事还会再发生:我的母亲挨揍了,原谅他了,又挨揍了,然后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可奇怪的是,无论这样不幸的事发生多少次,我都从未听到她哭过一声,连啜泣也没有。

现在,你该明白,任侠的存在对我有多大的意义了吧?总之,当他点了一杯酒,在吧台坐下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我那可怜的母亲,一生活在痴狂的幻景里,最终病逝。许是为了悼念,许是为了致敬,我抱着吉他,弹起了多年前的那个下午,母亲领我跳双人探戈的背景音乐。一首充满了感伤和追思的《漂泊者之歌》。一个男人亲手葬送了他的一切。传奇会落幕,美人会白头,人生一直不断地失去,到头来什么也没有。要是母亲能听到我弹这首歌就好了,我想把这首歌唱给她听。要是她活着就好了,那样她就能坐在这里,听我唱一首曾经的歌。他们会在吧台边跳舞。他们本有可能在众人的见证下跳舞。要是她在这里就好了。可是她不在这儿。这儿没有哪一个人懂这首歌,没有谁知晓多年前那个下午,我们曾在他的歌声中跳探戈,这恐怕歌手本人也做不到。

任侠坐下后,我开始唱歌。人群又恢复了初时相互交谈的情景,只是都压抑着声音。我在很多酒吧唱过歌,但从没在一个如此安静如此有礼貌的地方唱过歌。我们的这个小酒馆静悄悄的;此处,也许是端点岛最安静的场所。我的歌唱完了。任侠抬头看了我一眼。这是今晚他第一次打量别人。当在我开始唱下一首歌时,不小心把调起高了,结果唱到最后唱得我喉咙隐隐作痛,好几处和弦也弹错了。过了一会儿,他端了一杯酒走过来,对我说:

“你很紧张。”

我什么也没说。

他又说:“不是那种普通的紧张。你犯的是那种只有在生死攸关时刻才会犯的错。”

“因为我崇拜您。”我低着头说,“您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哪怕是在端点岛,也是传奇中的传奇,而我只是一个拙劣的学徒,终其一生不过是在模仿您的影子。”

任侠笑了。“不过是一个死人罢了。”他说。然后邀请我到吧台上去,让我请他喝一杯。我感到抗拒,并不想去,便推辞说还得工作。这时酒馆里的客人都不说话了。我没有抬头,但仍能感受到那些视线像日光一样聚焦,正在杀死我。我们不需要你为我们唱歌—没有人这么说,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这么说过了。我不得已,只好放下吉他,坐到吧台边。老板善意地笑了笑,冲我挤眼睛。他为我端来一杯烈酒,调侃说这会让我放松一些。我把酒一饮而尽,感觉心里舒坦了一些。对一个吉他手来说,能得到真正的摇滚巨星的认可,无疑是令人艳羡的。但我心里很清楚,有时候,事情并不总是人们心中所想的那样。

任侠已经死了。十年前,当他点燃反叛的火焰时,就已经死了。讽刺的是,在那次行动中,被他呼吁和倡导的现实摒弃了他的肉身,反倒是作为目标的端点岛保留了他的灵魂。如今他的肉身业已消亡,灵魂却直抵永生。这些年来,多少人想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又有多少人想弄清他意识不灭的秘密。那些伤心的歌迷、狂热的粉丝、绝望的追随者,时至今日仍试图还原当年那个事件的真相。当他在端点岛变成一个游**的都市传说,所有有关他的存在之真实性的证据便被消解了。时间抚平了一切、遗忘了一切。人们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还是卢德派(2)编出来的理想人物。然而,今天,在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酒吧里,他却主动向我们谈起了事件的真相。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弹头。”我应道。

“这是诨名,对吗?”

我不回答。

他接着说:“你最好小心一点。在端点岛,不要暴露自己的真名。你的真名就是你在现实里的IP地址。知道在西方有个说法吗?要想杀死一个魔鬼,你必须知道他的真名。当年,我就是泄露了真名,才被对方顺藤摸瓜,在现实中丢了性命。”

在端点岛,我们都用假名。任侠的声音不大,但透露的信息,却足以压下整个酒馆的喧哗。于是,攀谈变成了独白,低语变成了沉默,所有人都放下杯中的残酒,咽下那半句没说完的话,静静等他继续说下去。但任侠却不说了。他一个劲儿地哼着歌,用脚打拍子,唱的是大卫·鲍伊的《Space Oddity》,不过却是以一种温柔的、缓慢的调子来唱,听起来有些悲伤。我听着他的歌,想象着一个男人以奇妙的方式漂浮着,远离地球、远离现实。然后,这家酒馆的风貌便在我们的想象中改变了。在他的歌声中,我们都漂浮在太空中,像轨道垃圾。我看到了他:在我们的头顶,那里有无尽的黑暗;在我们的脚下,则是蔚蓝的星球。我想象中他是绝对自由的,我们都是宇宙中孤立的个体,没有任何地方可去。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也的确处于一种被文明放逐的状态。在我眼中,他一直是那种忧郁的拜伦式英雄,桀骜不驯,充满叛逆精神,却又孤独苦闷,始终找不到出路。任侠重塑了我们的认知。待他突然不唱了,我们便回到小酒馆,围坐在温暖的灯光下,杯里新添的啤酒泛着绵白的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