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暗涌

在感情面前,信任是没有底线的。

[1]

从盛娱回去的路上,陈初兴致不高,贝思远还以为她在为唐信的事情烦恼:“他不是小孩子,自己会想通的。”

果然隔了两日,陈初便接到唐乐电话,说唐信回家了。

盛娱此次签约了一批鲜肉艺人,唐信便是其中之一。陈初才知道,这两年唐信偷偷摸摸断断续续和他们合作拍了不少网络和平面广告,已经吸纳了不少少女粉丝,盛娱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立马就与他签订了合同。唐乐知道覆水难收,弟弟回家后也没有再同他争吵,只是告诫他娱乐圈纷乱,要学会自保。唐信虽觉得姐姐杞人忧天,但看她因自己的事而憔悴不堪,倒也没再和她犟嘴,老老实实坐到一边。

唐乐与弟弟和好如初,陈初自然高兴,只是声音听起来低沉沙哑。

唐乐问:“你怎么了,是感冒生病了吗,怎么声音听起来这么沙哑?”

陈初“嗯”了一声,同她解释:“没有,就是这几天在休息室练琴,熬夜了。”

何婧要求陈初每天练两小时琴已经许多年,她向来都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没想到现在竟然主动练琴。唐乐当即就想到她前几日说的事情:“何老师……何老师的病怎么样了?”

陈初说:“我试探了几次,她瞒得很紧,我拍了她的病历去咨询医生,医生说这种情况已经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怪不得我总觉得她这段时间发胖,记忆力也差得很,上周手颤摔了一个杯子。但她不说,我也就假装不知道。”

唐乐问:“会影响演出吗?”

陈初说:“可能会。”她长长叹了一口气,“我以前总不承认自己差劲,总把不喜欢当作借口。这几日又认认真真拿起琴,才知道自己真的不行,无论怎么努力,永远别想超过贝思远,也怪不得我妈总是骂我没用。”可惜,贝思远却是不肯再触碰小提琴。

她没有再说下去,沉浸在自己低落的情绪里。

唐乐正想说几句宽慰她的话,却听见有人在叫自己,只能对陈初说:“我要去工作了,晚点再给你电话好吗?”

陈初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忙道:“去招呼你的女朋友们吧,我没事呢!”

自唐乐换了酒吧的工作后,她越来越忙,每日下午四点上班,一直忙碌到次日早晨四五点,回到家后睡个囫囵觉,便要起来给广告公司写文案,直到下午又开始新一轮的工作。周末还接了两份家教,分别是初中一年级和三年级的英语和数学,偶尔还接一些画壁画的活儿。

她就像个钢铁人,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从未开口抱怨,从未向命运妥协,甚至都很少生病,这次为了弟弟的事情,着急上火,两头奔波跑了许多天,也不曾听她抱怨过一句。

父亲欠下巨债跑路后,这些年每月她们都有高额利息要还,唐信辍学后,她更觉得是自己的责任,更加拼命地赚钱。陈初也曾努力省下生活费与零用私底下给她,希望能帮上一点忙,却被唐乐拒绝:“即便我们是朋友,你也无须为我的债务感到负担,这是我的责任,与你无关。何老师也没有给你多少零用钱,你无须为了我委屈自己。”陈初别无他法,只得从侧面帮衬,偶尔拎些水果营养品去看唐乐妈妈,或以各种节日为由给她送些小东西。

所以当社团副团长章晋书要出国进修,登山社为他饯行聚了餐又说要去夜店时,陈初义无反顾地提议去唐乐所在的酒吧,为她创造提成。

陈初向来擅长给自己找乐子。

唐乐忙于赚钱还债,贝思远工作亦是忙,两人陪伴她的时间少之又少,入学后她便加入学校社团。相比拉小提琴和念书,她更加热爱登山和攀岩,加入登山社后,她也时常参加活动,与社团里的同学相处得不错,所以她一提议,便得到了大家的附和。

只是当他们一行人来到“泡沫”时,唐乐并不在。

经理说,在他们到来不久之前,有个男人来找她,将唐乐带走了。

“他们去哪里了?”陈初一听,急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

“你没问清楚吗?好歹也是你们这里的员工。”

“小姐,唐乐和我请了假,说一会就回来,我总不能这么不近人情吧?再者,她是成年人了,不是小孩子,我也没有权利干涉她的人身自由啊。”

经理耸耸肩,没有再理会她。

陈初第十三次拨打唐乐的电话,接通了,却无人应答。

在这个全民智能的时代,唐乐还用着不知道停产多少年的蓝屏手机,时常没信号,但从未像现在这般接通却无人接听。

她一急,坐都坐不住,绕着桌子踱起步来。

大家正围着师兄敬酒,见状跟着起哄:“我说陈初,别绕了,绕得我头晕。章师兄要走了,你不敬他一杯吗?”

“我酒量不行,一喝就倒。”此时陈初哪有心情喝酒,“而且我感冒还没好。”

闻言有人“嗤”了一声:“酒吧也是你提议来的,现在来了又说不能喝,你装什么装?”说话的是个大一的师妹,叫甘愿,加入登山社不久,对即将出国的章晋书师兄颇有好感,无奈妹有情郎无意。

陈初不知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小姑娘,懒得和她纠缠,又打了电话给唐信,他刚好在家,接到陈初电话显然很诧异:“我姐不在家,这个时候不是上班去了?难道出了什么事?”

他这么一说,陈初立马想到两年多以前的事情,心里跟着急,却不敢让唐信听出一二,哼哼唧唧敷衍了几句,急忙挂了电话。

陈初决定出去找唐乐,刚开了口,又被甘愿缠住:“师姐真的不敬章师兄一杯吗?师兄就要走了,师姐这般不给面子?”

看来今天这杯酒不喝是不让走了,她也觉得自己这般提前退场不好,刚举起酒杯,就被章晋书拦住:“你不能喝,就别喝了,我代你喝。”

话音刚落,便有人意味深长地“咦”了一声,起哄声此起彼伏。陈初看着章晋书那张人畜无害的脸,总算知道甘愿小姑娘为何对自己怀着敌意,她心说这叫什么事,不露痕迹地推开章晋书的手:“我祝师兄一帆风顺,前途似锦。”一饮而尽后急匆匆放下杯子,“真的不好意思,但我这会真心有事。”

大家见状也不再强留,倒是章晋书,看着她欲言又止。

陈初一股脑冲出酒吧,她必须去找唐乐。

春末的夜晚闷热黏腻,她在霓虹灯下站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该从哪儿找起。

唐乐父亲出事后,她们的生活变得极其不安定,时常有人上门丢垃圾,泼红漆,甚至将死掉的家禽挂在安置房的楼道里,无非都是要债的,最严重的一次是在两年前,因为拖欠了三个月的利息,他们将唐乐带走,直到一星期后唐家凑够了钱才放回。

当时唐乐被带到哪里陈初并不知道,她对此缄默至深,一句也不肯多言,但自那之后,唐乐变得更加深沉,也更加拼命赚钱,再没拖欠过利息,这两年倒也相对安定,不用再频繁地搬家。

所以,当她听说唐乐被一个男人带走时,第一感觉便是唐乐出事了。

这不能怪陈初,毕竟有过前车之鉴。

[2]

她像只无头苍蝇在人民西路兜兜转转。

街上熙攘喧闹,五彩缤纷的灯,震耳欲聋的音乐,交织成纷扰缭乱的夜。酒吧门口都是年轻的男女,要么是招揽生意,要么是出来猎艳,大多脸上都是带着笑,或暧昧或轻浮或是发自内心的快乐,陈初焦急的面孔夹杂在其中,格格不入。

她并没有停止拨打唐乐的电话,甚至想过报警,但刚按下三位数又觉得不妥,慌乱地掐断。

陈初想着,或许她只是有事出去,过会儿就回来。不接电话,应该是手机没有带在身上,过会儿她就会给自己回电话。

就这样自我安慰着,可心还是提着,七上八下。

她又想,万一唐乐真的遇到了歹徒,那该怎么办,她是要与歹徒搏斗好,还是打电话报警呢?仔细想想,自己似乎没有能力帮上忙,只有添乱的份儿。

上初中那会,有天唐家的车送去检修,陈初便与唐乐一起坐地铁回家。地铁站离学校还有段路程,两人为了省时间走了荒无人烟的小路,陈初还想着应该不会出事吧。谁知怕什么来什么,才走了几百米便遇到穷途末路的瘾君子,也不想她们还是中学生哪里有钱财,拿着刀子抵在唐乐的脖子上硬要她们拿钱来。陈初吓蒙了,连唐乐使眼色让她快走也看不懂,只知道抽抽搭搭地哭:“你放开她,我把钱都给你……不然我再回去拿。”

那人刚伸出手来接,一分神便被唐乐反手一击。

唐乐少时学了好几年跆拳道,吸毒的人脚步虚浮,被她一撞一击,整个人摔倒,却还挣扎着要来抓唐乐。

“你先走。”唐乐让她先走,她却想着不能丢下唐乐一人,还在犹豫着,被那男人抓住了手臂,眼见着刀子要往她身上扎,还是唐乐反应及时冲过来挡住了。

那一下在唐乐肩膀扎了个大窟窿,疤痕到现在都清晰可见。

也就是那时候,陈初在心底认定,唐乐是她最好的朋友。

永远的朋友。

眼下陈初转了一大圈,最后觉得自己这样漫无目的地找实在愚蠢,便往路边的长椅上一坐,想着休息一会再去找。才刚喘口气,便见旁边的巷子里有人影闪过,还有忽高忽低的争执声,离得远,听不清内容,却觉得那男声异常熟悉。

巷子里黑灯瞎火,人迹罕至的,她其实有些怕,但那道声响似有神秘力量,拉扯着她一步步靠近。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在深处的人会是贝思远,没有路灯,黯淡的月光反射着地上的水摊,衬得他的面色有片诡异的蓝。

陈初极少见他如此愤怒,他正对着面前的人吼:“你何必要这样作践自己……”

“这又关你什么事?”

好巧不巧,站在他对立面的那人也特别熟悉,就是陈初找了一晚上的那家伙。

她的手插在口袋里,垂着头,看似有些漫不经心,但陈初却觉得她是在生气,因为她的薄唇紧紧地抿着,几乎成了直线,拳头也攥成一团。

陈初的心并没有因为找到唐乐而平静,反而觉得忐忑、好奇,她倒退了两步,想蹭回阴影里,却听贝思远的声音戛然而止,带着疑惑喊了她的名字。

唐乐也回头,同样诧异地望着她。

“你们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会在这里?”

沉默在三人之间诡异地流动了许久,陈初方才出声,唐乐也默契地跟着开口,声音像是含着一把沙子般喑哑,如同歇斯底里之后的无力挣扎。

陈初干巴巴地解释:“登山社有个师兄要出国,晚上我们为他饯行,去了‘泡沫’,没看见你,我问了经理才知道你被一个男人带走了。我担心你出事,跑出来找你,毕竟之前出过那样的事情,我害怕。谁想到……”谁想到你会和贝思远在一起,还是在吵架。

她的情绪还停留在紧张与慌乱之中没缓过来,脑袋乱糟糟的,怎么也理不清眼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得看着面前两人。

贝思远深吸了一口气,正要开口,却被唐乐打断:“陈初,将你男友带走,麻烦让他以后不要来干涉我的工作。我喜欢酒吧的工作,钱多又相对轻松,麻烦你让他别这样多管闲事,影响我工作。这次就算了,我不希望还有下次。”

说完,转身就走。

陈初望向贝思远,他冷着脸,却没有出声反驳。

“我讨厌酒。”贝思远说,“我和你说过,我最讨厌别人喝酒。”

陈初后知后觉想起早些年发生的一件事。

贝思远自十四岁拜入何婧门下,上下课都是独来独往,无论早晚。何婧苛刻,有时一个音阶练不好便要重复几百次,练到深夜是常有的事。陈洪恩不放心,偶尔会送他回去,陈初当时还处于看他不顺眼的阶段便追问,为什么不让他爸爸来接,话音刚落,便被何婧瞪了一眼。贝思远身体僵了一下,年纪小却将情绪隐藏得很好,独自辞别:“陈老师不用送,我自己回去就可以。”

陈初觉得他神神秘秘,偷偷跟着去他家,走到楼梯口却听见酒瓶子砸在地上破碎的声响:“你不是嫌弃老子无能吗……”

陈初吓了一跳,惊呼出声,走在前面一直没回头的贝思远突然回头一笑:“为什么我爸爸不来接我,因为他又喝醉了。”笑容底下潜伏着苍凉。

时隔好些年,再次提起,陈初觉得有些难过。

贝思远虽憎恨酒,但无奈要应酬,和同事朋友一起来酒吧,看到唐乐还在这边工作,又想到陈初时常到这里来找她,便和她借一步说话。

到底是循循善诱,还是恶声恶气,陈初不得而知,只知道他俩吵了起来,直至她出现。

“你是不是讨厌唐乐?”她第二次问贝思远。

贝思远沉默地盯着夜空某一点出神,陈初跟着望过去,才发现那是北极星。陈初以为他没听见自己的问话,正打算再问一次的时候,贝思远却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你说什么?”

“我没有讨厌她。”他低声重复,“并没有。”

“我没有讨厌他。”

陈初问唐乐的时候,她亦是这样回答:“至于你为什么觉得我们合不来,或许是气场不和吧。难不成你希望你死党和你男友关系好到勾肩搭背?”

陈初想想也是,遂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在感情面前,信任是没有底线的。

[3]

后来陈初没有再回酒吧。

章晋书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皆被推辞了,许是喝了酒,往常温文尔雅的人变得难缠起来,一遍一遍地问她:“你真的不来送我吗?”“我想见你。”“陈初,我等你。”语气暧昧,她不是不懂。最后陈初只得说:“我刚刚遇到点事,现在我男朋友送我回学校,已经快到了。”话语既隐晦又直白,章晋书沉默了半晌,才将电话掐了。

终于清静。

回到寝室刚好十点,人未坐稳,何婧的电话便来了,毕竟是为人父母,纵然严厉也一耳就听出女儿的疲倦和漫不经心:“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累?”

陈初当然不可能说是刚从外面回来,又喝了一点酒风吹得头疼,专挑些她爱听的话:“晚上没课,多练了一个多小时琴,休息室没有窗,闷得我头晕。”

何婧一听,语气不似往常那般冷硬,又像是欲言又止,许久才道:“你向来没有天分,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也不急于这一时。我知道你并不喜欢小提琴,逼迫你练琴也并非我专横,只是想着要是你以后没人庇护,有一技傍身也好。若是觉得累,也和朋友出去玩玩。”

陈初一听,并没有觉得轻松,细思母亲最近的反常,反倒担忧起来,莫不是病严重了些,还没等问个明白,那边何婧又补充:“出去玩可以,但别忘了练琴,切莫得意忘形。对了,我这周要去首都演出,周四回来。”

陈初说:“你不要太累,注意身体。”

别人家都是慈母严父,陈初家却相反,她对何婧向来是敬畏多些,也极少说这些话,她说完之后便觉得不自在,何婧估计也是,干巴巴地应了句我知道了,便挂了电话。

何婧去演出,陈洪恩要值班,这周陈初便没回家。

陈洪恩副校长兼管政教处,在校叱咤风云,令学生们闻风丧胆,回家却以妻子马首是瞻,在女儿的教育问题上也只秉承一个理念:听老婆的。何婧既然不在,他也不会做饭,陈初的手艺更是惨不忍睹,还不如一起吃博陵大学食堂。

刚好登山社有活动,陈初往常参加都要编造各种理由,此次何婧主动提及让她去玩,加上陈初已有段时间没参加活动,便动了心思。往常社团活动,为了配合新人,登山大多是选择博陵附近的塔山,她爬了十几次,早已厌倦。但这次活动选择的是西樵山,又高又陡,陈初想去已久,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此次一听,迫不及待报了名。

起初还是很愉快,大家在车里和山脚说说笑笑,因为登山需要体力和精神,越往上走,队伍越加沉默,只有几个精力过剩的男生偶尔开几句玩笑逗女孩子,免得太过枯燥无聊。到了山腰的驻地,大家喝水的喝水,补充能量的补充能量,玩笑话也跟着多起来。

有人便提起了昨日刚办了手续离校的章晋书:“章师兄那晚喝了好多酒,吐得稀里哗啦,最后还哭了。”知情的朝陈初望去,不知情的还在继续追问:“不是吧,章师兄会哭?”“那得喝了多少酒,难道就这么舍不得博陵大学?”“难不成章晋书失恋了?”

话音刚落,那晚针对陈初的小姑娘甘愿便将矿泉水瓶往地上一丢,瓶里还有大半的水,好巧不巧,溅了陈初一身。明眼人都看得出甘愿是故意往陈初所在的方向丢,陈初站在那里,也不说话,只是看着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却看得出陈初动了怒。

登山社里有大半知道陈初的出身,有羡慕也有不屑,陈初虽很少与大家打成一片,但也从不摆谱,该参加活动就参加活动,社团费也按时缴纳,偶尔天气热还会请大家喝冷饮,风评倒也不错。

今日这事明显是甘愿不对,陈初瞪得她发怵,一时有些后悔,偏偏有女生扯了扯她的袖子:“你和陈初道个歉,这事就过去了,她爸爸是谁你又不是不知道。”

甘愿一听,猛然拔高了声音:“我怎么不知道她爸爸是谁,她爸爸是陈洪恩陈副校长又怎么了?我还知道她妈妈是何婧,小提琴家嘛!我就不懂了,书香门第,怎么就教出趾高气扬的女儿来?以为她是公主啊,全世界都要绕着她转?我就是讨厌她,虚伪的婊……”

“啪!”

最后一个字没说出口,甘愿脸上已挨了一记耳光。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陈初,又看看哗然的众人,“哇”的一声哭出来。

陈初觉得烦躁。

她知道是自己冲动了。

那个叫甘愿的女孩抽抽搭搭地哭了许久,大家都知道是她出言不逊在前,但陈初却打了人,有理也成了没理。有人看笑话,有人做和事佬,有人去哄小师妹,好不容易才缓和了甘愿的情绪。

众人和陈初相处时间不多也不少,大多知道陈初不是盛气凌人之辈,甘愿口不择言大概也是因为她追求了许久的章晋书师兄喜欢陈初,纯属嫉妒,但陈初这一巴掌下去,大家多少对她有了忌惮,觉得她或许不像表面那般好相处,一时间也没人上前和她搭话或同行,孤零零地走在队伍中间,尤为突兀。

原本轻松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重。

陈初不是难相处的人,但也不代表她好欺负,甘愿阴阳怪气她可以不计较,但人身攻击她不可能不反击。这一套还是从唐乐那学来的,从前那些男生口头占她便宜,唐乐就是这样直截了当让人闭嘴,只有一点,唐乐从不打女孩子,陈初可没有她那般怜香惜玉。

甘愿是闭嘴了,可现在的处境却令陈初觉得尴尬,加上这段时间糟心的事太多,她越发觉得烦躁,索性对社长说:“我想一个人走。”

“这怎么行?西樵山陡峭,你一个人多危险。”

“没关系,你只需告诉我几点驻地集合就好!”

“还是不行,你一个女孩子多危险。”

“不会有事,有事我自己承担。”陈初说。

唐乐曾经评价陈初:冲动莽撞。

而现在,陈初为自己的自作聪明和莽撞买单了:她脱离队伍后独自一人登山,她经常锻练,体力尚可,花了两个多小时登顶了,但下山的时候却不记路,兜兜转转绕了许久也找不到同伴,反倒越绕越远,偏偏手机在这里没有信号。

眼见天要黑,山间云雾弥漫。

陈初因为自己的愚蠢自大,被困在了山里,绕不出去。

[4]

陈初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她怎么也没想到,竟会在这里遇到陆寻,且是两人都如此狼狈的时刻。

天已经完全黑了,山间温度骤降,纵然穿上了包里备用的冲锋衣,她仍觉得冷。她已经走了好几个小时,仍是没找到下山的路,没信号的手机被当成了手电筒,登山靴踩在湿润的泥土上,发出吱吱的声响,与昆虫窸窣的叫声唱和。

不是没有试过呼救,但最终得到的只是自己的回声以及不知名的虫鸣。不是不害怕,只是在这深山老林里哭只是浪费气力。

最后,陈初无力地瘫坐在泛着腐烂气息的老树根上,寒冷、疲惫、恐惧与后悔,如这山风一般,从四面八方朝她袭来。

她抱着自己的胳膊,警惕地用手机照着四周,唯恐哪里会冒出凶禽怪兽。不照不知道,这一照被吓了一跳,在离她不远的丛林里,有双乌沉沉的眼睛正盯着她看。陈初尖叫了一声,连手机也顾不上捡,跌跌撞撞正想跑,却听见一声嗤笑。

陈初觉得不对劲,捡起手机往那处一照,才发现树边靠着个人,影影绰绰,也不知潜伏了多久。她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觉得那身影异常熟悉。她按捺住心中的恐惧,一步步朝他走近,那人亦按兵不动,灯照着他紧抿的薄唇,挺拔的鼻梁和那双乌沉沉的眼,陈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没有压制住自己的激动和惊喜:“陆寻!”

陆寻靠在树上,一身黑色的运动服沾满了泥土,而脚上却只穿了一只鞋,另一只脚的裤腿高高挽起,狼狈地**着,他的表情却很平静,完全没有深陷困境的窘迫。

陈初看着他,他也在看陈初,最后还是她先开口打破沉默:“陆……你怎么在这里?”

陆寻依旧没出声,倒是伸手挡住了眼。

陈初才发现自己一直用手机照着人家,似乎有些不礼貌,急忙关了手电筒。深山迷路遇到人,还是认识的人让陈初一下子忘记了先前的过节:“我……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出去吗?”

黑暗中,陆寻的沉默有一世纪那么长,他开口却说:“我认识你吗?”

“你不记得我了?”陈初气结,但也知道此时不是时候,没好气道,“我是陆淼淼的室友陈初,我们在警察局见过。还有,在……陆淼淼生日的时候,在酒店也见过。”

对方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陈初不用看也能猜到此时他的表情,不是嘲讽,便是不屑,可还是硬着头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你知道下山的路吗?”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就怎么会在这里。我知道下山的路。”他说。

“那你能带我下去吗?”

“你觉得现在可以吗?”

不是没有察觉到他话里的疏离与敌意,但此时也顾不上计较那么多。陈初顺着陆寻的目光望向他的脚,才发现他不仅没穿鞋,脚踝还肿了一个诡异的包,加上他身上的泥印,不难猜出原先他发生了什么事。

或许是独自来爬山,受了伤。

或许是像她一样脱离队伍,因为自大摔了一跤。

更或者是和伙伴一起来,因为平时性格太恶劣,受了伤便被丢弃在深山老林里。

但无论前因如何,后果已经摆在这里。

此时不说相依为命,他们也该互相帮助,或者说各取所需。

“我扶你,你带我下山。”陈初说着蹲下身,想要搀起陆寻,却被他避开,她恍然才想起他在酒店里说的“不喜欢别人靠他太近”。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咬牙切齿:“现在都什么时候了,我不离你近一点,不靠你太近,怎么扶你起来。还是你想在这里一个人待到天亮?”

陆寻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扶着树干起身,皱着眉头将身体搭在了陈初肩上。

他身上有泥土、露水、风和薄荷的味道,沉重地朝陈初压下来。

他看起来瘦,却不想这么沉。

他却像看透陈初的心思一般:“我是男人,当然重。你能行吗?要是不行就算了,我宁愿在这里待着,也不要再摔多一次。”

陈初没说话,咬着牙搀着一瘸一拐的陆寻往前走。

两个小时后,陈初在一棵灌木前停了下来,就着朦胧的月光,她问陆寻:“我们是不是走错路了。”

“不可能。”对方笃定道。

“但这里有我刚刚放的矿泉水瓶。”

夜渐渐深,雾深露重,陈初的步伐越来越沉重,她的脚像是浸在海水里一般,冰凉刺骨,更别说陆寻那只赤着的脚了。

陈初感觉自己像是一条被丢上岸的鱼,在泥泞中匍匐前进,但无论怎么挣扎,都逃不掉窒息而死的命运。

而陆寻正苦大仇深地盯着那个矿泉水瓶,若不是此时腿脚不便,或许早就将它踢到一边。

陈初又冷又累,此时再也走不动,瘫坐在路边,不肯再前行。

陆寻扶着树干,用仅剩的那只脚踢了踢她:“走了。”

“不走。”

“你不想下山吗?”

“你别骗我了,你根本不记得路。我们在这里绕了三圈了大哥,要是能下山,早下了。”陈初没好气道,“我不走了,走不动,要走你走。”

陈初垂着头,却能感觉到那道怒气冲冲的目光落在自己头顶,但她不理会。

那只脚又轻轻地踢了她一下。

“干吗?”

“你坐过去一点,让我坐。”

陈初往旁边挪了挪,刚坐好,又听见陆寻说:“你的包那么小,我猜没有帐篷和睡袋,晚上要是睡在这里,你会冻死。”他顿了顿,毫不掩盖语气中威胁的意味,“我刚刚看见那边有个山洞,你扶我过去,我告诉你怎么走。”

陈初冷笑:“是不是我不扶你过去,你就不告诉我怎么走。”

陆寻没说话,面上的表情却是理所当然。

山洞隐匿在崖边,洞口都是乱糟糟的树枝和乱叶,不认真观察难以发觉。原先他们也经过这里,但陈初没有发现这里有个山洞,也不知道陆寻何时发现的,却一直不动声色。

陈初忽然觉得这人极其可怕。

像是对这个世界,对所有的人都怀着满满的恶意,任何事物都不能换得他的信任,每一句话都被揣度成别有用心。

陈初虽然愤怒,却也不能不扶着他进山洞。

相比洞外,山洞干燥温暖,还有篝火堆和一些速食品包装袋以及垃圾,应该是有人来过。陈初原先还担心会不会是什么动物的洞穴,进来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她将陆寻扶进山洞后,便自顾自找了个地儿休息,靠着墙,身体和精神终于放松了一些,又忽然感觉饥饿,背包里仅剩两块面包和半瓶矿泉水,她又看向陆寻,他并没有背包,轻装上阵。

“你饿吗?要喝水吗?或者吃点面包。”她朝正点燃篝火堆的陆寻晃了晃手中的东西,“我只有这些东西,可以分你一半。”

她自知不是什么大公无私之人,也知道西樵山不是什么荒山野岭,今夜出不去,明日总能找到路下山或是遇到游客,不会受困太久,吃食可以分给陆寻一些。

她斟酌了许久才说这话,对方却毫不领情。陆寻不知道多久没喝水了,嘴唇干得起了皮,却仍然摇头拒绝了陈初的好意:“你吃吧。”

“你不是怕我毒死你吧!”陈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你要喝水吗?”

“你喝吧。”

火光中,陆寻干净的面庞看起来有些可恨,她狼狈不堪,他却平静淡定,仿佛此时不是深陷困境。

陈初暗暗骂了自己一句多管闲事,狼吞虎咽地吃了面包和水,没有给陆寻留,她想,你就后悔去吧。

陆寻有没有后悔,陈初不知。

山洞里寂静无声,只有篝火堆偶尔传出“啪啪”的声响,陆寻背对着她靠在墙上,陈初走了一天,停下来只觉得浑身酸痛,她以为自己会煎熬地度过这漫漫长夜,可奇怪得很,她盯着陆寻瘦削的背影,渐渐觉得困倦,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

她睡得很死,连梦也没做。

[5]

陈初是被人推醒的。

睁开眼才发现是登山社的师兄,他一脸焦急地看着她,身后跟着好几个人,熙攘喧闹。她觉得脑袋沉得厉害,一时间无法思考:“师兄你怎么在这。”

“现在是什么情况,你还睡得这么死。昨天我们一直等你等不到,以为你独自回去了,回到学校才发现你没回来,只好报了警。找了一夜,才发现你在这里……”他的语气含着责备,又想到站在这里的人是陈副校长的女儿,收敛了一些,“你的脸色很难看,是病了吗?”

“陆寻呢?”她环视了一圈,并没发现本坐在那里的人。

“谁?”

“和我在一起的人。”

“没人和你在一起呀。”

陈初说:“有个男人,高高瘦瘦,脚还受了伤。”

“啊,我们刚刚来的路上倒是遇到个男人,他下山了呀,还有几个看起来像是保镖模样的人。”

陈初疑惑:“他没有和我在一起,自己下山的?”

“是啊,我们找到你,就你一人在。”没想到男生也这样八卦,“你认识他?他是什么人,好像来头很大?”

陈初没有理会,她只觉得浑身发烫,头重脚轻,难受得很,加上听到陆寻将她独自丢下,更是郁结。

事情闹得很大,惊动了校方领导,理所当然,陈初的父亲陈洪恩也知道了。

陈初向来听话,从小到大从未闹出什么大事件,这一次倒是将陈洪恩吓了一大跳,好在人是回来了,且平安。

“你怎么能脱离队伍呢?一点团队精神也没有,且山里那么危险,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就不怕。还好你没出什么事,要不我怎么向你妈妈交代。”

陈初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爸爸你没告诉妈妈吧!”

“她连续几日都有演出,我不敢告诉她,怕影响她发挥。”

“你别告诉妈妈好不好?我以后不敢了。”

总算说服了父亲,陈初心安理得地去睡觉,结果这一睡,差些就起不来。

从西樵山回来后,她一直觉得累,头疼,也没有注意,想着休息一下便好,谁知到半夜开始发烧,咳嗽,说梦话,惊醒了全寝室的同学。大半夜叫了校医,最后又被送到博陵大学附属医院。

她迷迷糊糊,半梦半醒,只记得自己被推来推去,还有许多穿着白大褂的人在她身边晃悠。不仅如此,她还听见何婧的声音,想着自己可能是在做梦,结果一醒来,竟然看到何婧的脸——比往常憔悴了不少。

“妈妈你怎么在这?不是周四才回来么?”

“你病了好几天知道吗?今天已经周五了。”何婧没好气道,“从小到大你都让人省心,怎么这一次不懂得照顾自己。你烧了好几天,我和你爸爸都被吓坏了,再不回来,连女儿都看不到了。”何婧虽不是好脾气之人,但向来克制,极少当着外人的面大发雷霆,此时护士和医生都在,她却毫不掩饰自己的愤怒,可见真是急了。

陈初恍惚又回到那一年的病房,陈洪恩的眼泪和何婧歇斯底里的哭声从回忆里一点点渗出,几乎让她窒息。

陈初突然的沉默让何婧有些慌乱,停止了数落:“怎么了?还不舒服?”

她摇摇头,说没事,又问什么时候能出院。

自小学起何婧就没让陈初请过假,曾经不小心在楼梯滑倒扭伤脚也没让她休息,这下却说:“住着,观察一周再说。”

“妈,我没事。”

何婧没理,转身跟着医生出了病房。

陈初这场病来势汹汹,受寒导致感冒发烧,又引发了肺炎,将何婧吓得不轻,也顾不上追问到底为什么会生病,连她向来不喜的唐乐来探病,也少见的和颜悦色:“唐乐你来得正好,陪一下陈初,我去找医生……哦,思远,你也来了。”

他们刚走不久,陆淼淼又来了,她一进来,陈初便闻到刺鼻的香味,源自于她怀中那束巨大的粉色玫瑰,在病房里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可放的位置,只好问陈初:“这个放哪里?”

陈初不喜欢花,更讨厌粉红色,她想对她说放垃圾桶吧,但也知道这样不好,只好让她放在床头柜上。

“你这破病房真小,连个花瓶都没有。”刚坐下,她就开始抱怨。

“我这破病房是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陈初看着陆淼淼那张精致的脸,脑中立马浮现出另一张相似的面孔,想到几天前发生的事,顿时火冒三丈。她好心好意与陆寻结盟,却不想此人阴险狡诈,背信弃义,将她独自丢在山洞里,若不是有人救援,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想到这里,她忍不住要和陆淼淼抬杠:“大小姐要是不喜欢你可以走。”

“喂,我来看你的,你这是什么态度。”陆淼淼一点就炸,站起身又想起什么似的,猛然坐下,“你要我走,我偏不走。”

陈初心里觉得好笑,却不理她,自顾自玩手机,却听见她在耳边絮絮叨叨:“他们不是说你有个男朋友吗?怎么没来看你?听说还长得很帅,还会拉小提琴?我说,人长得帅有什么用,我刚刚来的时候看到一个帅哥和一个短发女孩在大堂吵架,一点也不像我小叔叔,完全没有绅士风度……”

陈初刚想补充你小叔叔更没绅士风度,不仅如此,还自私恶毒,自己下了山,将她一个人丢在山洞里,若不是救援来得及时,她也不知道要被困到几时。但眼前这人明显是叔控,要是说她小叔叔一句不好,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发狂。她现在元气大伤,要是和她打起来,估计也占不到便宜。

“哦,刚刚那个女孩也好帅。”

“花痴。”

“喂,我来看你,你怎么能这样说我。”

陈初和陆淼淼有一搭没一搭地抬杠,时间倒也过得快。

陆淼淼的每一句话,陈初都没有上心,包括她所描述的那对男女,纵然觉得熟悉,也没将他们往贝思远和唐乐身上联想。

直到两天后,她在医院的走廊亲眼看见那两个熟悉的身影纠缠在一起。

陈初从未见过那样的贝思远,他咬着牙,猩红着眼,像是要将眼前的人生吞活剥了。他紧紧地钳着唐乐的手腕,任她挣扎毫不松手。

贝思远问:“我想要的是什么你别说你不知道?”

唐乐说:“我只觉得你自私,放开我,马上。”

“我不。”

然后,唐乐用那只自由的手,狠狠地甩了他一巴掌。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抬起头,她跌进一双乌沉沉的眼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