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怎样迷上西洋歌剧

把歌剧艺术比作一座宝库,每个人发现它的途径可能都不相同。有人生下来就被宝藏环抱,或者宝库近在咫尺,有人是由高人带进门的,也有人是不期闯入,起先甚至不知那是瑰宝,慢慢才琢磨出个中价值。我的情形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但依然算得上典型。

我最早接触到西洋歌剧,大约是在1980年。我在杭州大学求学,某一天来了两位杭城的专业歌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一位是省歌舞团的,另一位是市歌舞团的,都是女星。她俩在学校礼堂做了一个似乎不太正式的演出,应该是没带乐队,用录音伴奏。省团的唱了《饮酒歌》,市团的打扮得比较妖艳,唱“哈巴涅拉”时风情万种。那时虽然对双关仍不太敏感,但“爱情是一只自由的小鸟”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是香港版的汉化歌词,但在刚刚允许歌唱爱情的年代,那词显得颇为出格。之后的十年里,对歌剧的了解局限于少数经典曲子,除了上面两首,还有《阿依达》里的“凯旋进行曲”,记得20世纪80年代初在广州中山大学读研究生时,学生把控的校办电台播了一个自己制作的广播剧,在知青回城的情节点居然加插了这首“凯旋进行曲”,估计那哥儿们对歌剧的了解比我那时候高不了多少。1986年在北京短暂工作,碰上帕瓦罗蒂访华,一票难求,京城文化界貌似人人都成了歌剧发烧友。我看了人民大会堂的演唱会,但无缘天桥剧场的全本《波西米亚人》。不过,那时的电台天天播歌剧介绍,帕瓦罗蒂、萨瑟兰的大名是从电台熟悉的。幸亏当时住所没有电视机,阴差阳错听了不少歌剧讲解,虽不求甚解,但也算是童子功了。

快进至1989年夏秋,我寄居在好友庄迦勒、庄撒勒的旧金山住处。兄弟俩是广州星海音乐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学小提琴的。撒勒向我介绍了卡拉斯,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在他的影响下,我开始听卡拉斯的全本《卡门》,还有全本的《茶花女》,居然发现不少段落都会哼哼了,经典段落之间那些不熟悉的部分确实不容易消化,但至少完整的唱段比较容易抓住旋律,一旦旋律熟了,欣赏起来跟流行歌曲也就没有本质区别了。那时我在旧金山市立图书馆工作,经常顺道借些歌剧唱片回家,同一出《茶花女》,慢慢品出不同版本的微妙区别,比如贝弗利·希尔斯(Beverly Sills)的版本我怎么也爱不起来。

1990年秋天,我进入旧金山对岸的伯克利加州大学读MBA(工商管理硕士),全职攻读发财秘诀,但业余时间多半献给了歌剧。我开始一部部攻克足本,第一部是蕾昂泰茵·普莱斯(Leontyne Price,根据发音其名应译成“莲恩廷”)和多明戈主唱的《阿依达》,除了“凯旋进行曲”都是陌生的,但几遍听下来,唱腔里的无穷魅力越来越明显,普莱斯那烟熏火燎似的嗓音,把黑人公主演绎得无与伦比。那是带肤色的音色,其他种族的歌唱家无法与生具备。我也爱上了多明戈的英雄气概、格蕾丝·本勃蕾(Grace Bumbry)的心高气傲、谢里尔·米尔恩思(Sherrill Milnes)的贵族气息。后来我得知那个版本从指挥到录音都不是最理想的,但歌手的演绎均属一流,而那一流不是别人告诉我的,是我自己一遍遍悟出来的。那种收获,大约是没有捷径的。

威尔第算是我最早攻克的歌剧殿堂,从《茶花女》到《弄臣》、《游吟诗人》、《阿依达》、《假面舞会》、《唐·卡洛》、《奥赛罗》、《纳布科》、《麦克白》、《命运之力》以及《安魂曲》,一路畅通。从帝王将相的威尔第,进军至平民百姓的普契尼,更是易如反掌,倒是往前回溯到莫扎特,费了一些心思。我爱美声派三杰的炫,但一时捉摸不透莫扎特的轻,因为那是一种至高的境界,不乏释道的超脱之气,一旦体悟,那真是尽善尽美的极致。那时几乎每周要拜访附近图书馆一至两次,无论是当时正遭淘汰的老式LP唱片,还是如火如荼的卡带以及正在普及的CD,我每次挑一两部借回家,不光听,还翻录到空白磁带上。一部歌剧少则两张碟,多则四张,以每张15~17美元的价格,绝不是我这个穷学生购买得起的,好在公共图书馆可以免费出借。我离开伯克利后,经常在整个旧金山湾区不同城市的图书馆搜索,看哪家有哪部或哪个版本可以成为我的搜寻目标,记得萨瑟兰和帕瓦罗蒂版的《游吟诗人》是在硅谷中心的圣荷西图书馆找到的,尝到了市中心停车难的苦楚,也首次领略到这部威尔第全盛期作品美声风格的演绎,是怎样一种效果。要知道,能唱好威尔第的女高音,几乎没人能唱好里面的花腔,当然,除了卡拉斯,还有低一级别的卡芭耶。

疯狂听唱片之外,我还疯狂看各种歌剧的书籍,看了不下百来种。多半是歌唱家的传记,仅卡拉斯传记就有近十种。我未能成为歌剧专家,但掌握了大量奇闻轶事,如西米奥纳多(Giulietta Simionato)和卡拉斯一行去南美演出,途经纽约去卡拉斯家小坐,错把装在饮料瓶里的煤油当作饮料一饮而尽;某地演《托斯卡》,最后女主角跳楼,通常跳到摆放在布景后的垫子,有次工作人员错放了弹力超强的气垫,结果托斯卡跳下去又被弹回半空,一次又一次,愣是把悲剧演成了喜剧,全场观众笑到喘不过气来。诸如此类信息,每部歌剧、每位歌唱家我都能说出一箩筐,可作为歌剧宣传的通俗秘诀。除了故事性强的读物,我也消化了海伦娜·玛提奥普罗斯(Helena Matheopoulos)的《歌剧指挥大师》(Maestro:Encounters With Conductors of Today)、《歌剧女神》(Diva:Great Sopranos and Mezzos Discuss Their Art)、《歌剧男神》(Divo:Great Tenors,Baritones and Basses Discuss Their Roles)等成套专著,对歌剧演唱艺术算是有了初步的了解。

我唱歌五音不全,卡拉OK是我鲜少涉足的,不想出丑嘛。但我自认听力不错,别人唱错半个音,都逃不过我的耳朵。这大概注定了我对歌唱艺术的态度是眼高手低,别看我自己不会唱,但曾轶可出来唱,我会嗤之以鼻。没有基本技术作为支撑,那不叫唱,最多是以歌唱为名目的表演罢了。回想我最喜欢的流行歌手,华人世界是梅艳芳,一是她基本功非常过硬,嗓子有特色,很少出现音准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她不仅是在唱一首歌,而且是在演绎这首歌。“演”歌大约是我迷恋歌剧的缘由,但必须是在音域、音准等基础之上的演,正因如此,我被漂亮的声音所吸引,但很快升级到追逐声音的演技派,而歌剧界最大的演技派不外乎卡拉斯了。一旦听懂卡拉斯,对歌剧艺术的整体理解便有了纵深感,不再是见树不见林,也不再是肤浅的小鸟啼鸣。一切的技术,都必须是为艺术服务的,否则,就成了空洞的炫耀。所幸庄撒勒兄弟早早让我见识了卡拉斯的伟大,给了我欣赏歌剧的路标与终极目标,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

我回国后的公众身份是电影评论人,只有跟我走得很近的人才知道我有一个“secret passion”(隐秘**),相当于秘密情人,那就是西洋歌剧。虽然我评论歌剧远不如评论电影那么高产,但我空闲的第一选择往往是放一张歌剧的唱片。我早就意识到,歌剧是小众嗜好,不可能像电影那样吸引广大的粉丝群。而且,我很早就摆脱了传教的心态。对于听不懂歌剧的人,歌剧不仅不赏心悦目,甚至会引发浑身的难受。当红女伶蕾妮·弗莱明说过:“唱歌剧是一种有控制的尖叫。”听歌剧的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进入那个世界,才能体会里面的美妙。对于多数人,能上升到张学友、刘欢的层次就不错了,至少要比《老鼠爱大米》等网络口水歌要高好几个等级。另一个我不愿分享歌剧欣赏的理由,是担心被别人视为装腔作势。在刚摆脱贫穷的社会,充当小资算是有追求的了,而听歌剧远远超出了小资的范畴,即便在西方也相当于贵族的享受。不可讳言,人都有高攀的欲望,没钱的希望成为有钱的,有钱的期待更有钱。我开始听歌剧那阵,是一个贫穷的留学生,买一张八美元的站票,站在社会精英的后面,想想前面一排排衣冠楚楚的绅士名媛,有些是旧金山城里的世袭富豪,而我连下个月的房租还没有着落,跟他们靠得那么近,是不是太装了?我来歌剧院,是为了弥补我现实中的微不足道吗?是为了向上流社会进军吗?我是一个品味上的于连吗?但是,当大幕徐徐开启,美妙的音乐响起,尤其是人的歌声传来,刹那间,包厢里的贵族和站票区的穷小子,大家都公平了。这时,你有多少钱变得不重要,有多少欣赏能力才能决定你今天有多大的收获。让我欣慰的是,在旧金山那座兴建于1932年、拥有3346个座位的歌剧院,我从来没有被人白眼,不管是比我多花几十倍价钱的观众,还是领位的工作人员,他们知道,能站着看五个钟头,是真爱歌剧,将来赚钱了,一定是购全票入场的主力军。

近年来,我应邀为国家大剧院做了很多歌剧欣赏讲座。起先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请音乐学院的教授,而让我这个门外汉去做启蒙工作;后来想通了,门外汉从心底里知道别的门外汉的心理,知道他们内心是怎么看待歌剧的。去学校讲,我会从周杰伦说起,周董的饶舌歌跟美声派的饶舌唱段交相辉映;去社区讲,我从京剧讲起,先放一段李玉刚唱《贵妃醉酒》,再放一段京剧名家的视频,然后放几段毛阿敏等流行歌手唱的咏叹调,最后用正宗的版本来压轴,如此,大家用最本能的方式体会到歌剧的崇高地位和隽永韵味。在这些讲座中,我强调歌剧是综合艺术,更强调歌剧是夸张的艺术,大家切莫用写实的视角来切入。我深知,绝大多数人不会因为喜爱歌剧而去学意大利语、学识五线谱、进音乐学院,也没必要通读西方历史和文化。那些都是专家应该做的事情,对于普通爱好者,打开歌剧宝库的钥匙更多在于心理作用,你若把自己的心房打开,接受巨浪般扑面而来的声音或细如潺潺溪流的低语,你可能会被它所打动。对这把无形的钥匙最精彩的归纳,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摩根·弗里曼的旁白,是我每次讲座必播的片段。因冤案入狱的安迪是一个银行职员、白领,他负责管理监狱的阅览室,某次从外人捐赠的书籍中偶得一张莫扎特《费加罗的婚礼》的唱片,他播放了《西风吹拂》(Canzonetta Sull’Aria),是两个女高音的二重唱。出乎意料的是,安迪把唱机接到户外的高音喇叭,让院子里放风的狱友都听到。他们多半是蓝领,自然没有安迪的学识和欣赏能力,但如弗里曼扮演的大老粗所言:“我至今都不知道那两个意大利娘儿们在唱什么,我也不想知道,有些东西最好别说清道明。我想,她们所吟唱得太过美妙,美得让你心疼,文字无法表达。她俩的歌声直插云霄,比灰色世界里人们所梦想得更为高远,就像一只美丽的小鸟在单调的笼子里扑扇着翅膀,让牢笼高墙从此消失。就在那短短的瞬间,肖申克监狱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了什么是自由。”

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向诸位分享我飞跃平庸生活之高墙的喜悦。无意让大家认同我的粗浅观点,更无意培养歌剧消费者,只想表达一个探寻者对宝藏的感受。这一刻,我颇有几分安迪的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