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全会开幕时,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并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作说明。全会闭幕时,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共同心声,对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全会取得的政治成果、思想成果和制度成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最具标志性历史性的政治成果,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当前,我们正处在世界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条件下,正处在国内改革全面深化、发展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党内“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现实地摆在面前,治国理政担子之重、难度之大超乎想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并写入全会文件,确立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在伟大斗争中形成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事实上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取得的重要思想成果就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会取得的重要制度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准则》和《条例》。

(二)全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吹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新号角,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吹响了打赢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时代新号角。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部署,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整体设计,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渐次展开、深度推进。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能力的提升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同频共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必将使党“铁一样地巩固起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修昔底德陷阱”“塔西佗陷阱”,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全覆盖,织密了党内监督网,吹响了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布局、进一步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时代新号角。全会通过的《准则》,覆盖了党员干部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但充分体现了思想建设固本培元的作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立规明矩的功能、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激浊扬清的效果,而且体现了政治建设把关定向的原则,进一步体现了党的建设的政治性。全会通过的《条例》,织就了多主体、多形式、全领域、全过程、无缝隙、无空白的党内监督网,使“全面从严”的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既加强了党内监督,又完善了党内民主,吹响了确保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新号角。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六中全会强化党内监督,有利于保证党内政治生活不庸俗、不随意、不平淡,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彻底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领导弱化、党建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保证党员干部忠诚干净。全会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有利于完善党内民主,营造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充分激发党内活力,确保党员干部愿担当、能担当、敢担当。

(三)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精神和重要举措

《准则》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基本内容

全会通过的《准则》,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系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提出了许多新的重大观点和重大举措。比如,在序言部分,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在坚定理想信念部分,强调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强调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部分,强调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强调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部分,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部分,强调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部分,强调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强调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部分,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强调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在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部分,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强调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部分,强调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强调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要抵制这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行为。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部分,强调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强调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部分,强调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强调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部分,强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强调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在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部分,强调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组织,等等。

2.主要特征

《准则》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这几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多次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就是因为我们党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上,党的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和党群干群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首先从政治上把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好。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在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都有具体体现。《准则》聚焦上述问题,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内容、主要任务、重要举措作出系统部署,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

《准则》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原则。新《准则》与老《准则》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举措,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新观点新举措,体现时代性、创新性。《准则》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内容、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既从政治上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原则性要求,又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搞面面俱到。对于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党内矛盾问题“金钥匙”、锤炼党性“大熔炉”,纯洁党风“净化器”作用,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作用,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遵循,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强大武器。

3.基本要求

一是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二是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按照《准则》精神,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新建的新建,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三是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要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要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用人风气更加清朗,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解决“重选轻管”问题。同时,要抓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四是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领导干部要带头,班子要作表率,在党内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四)加强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条例》共8章、47条,分三个版块。第一章是总则,共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共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第六至第八章构成了第三板块,共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全会通过的《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条例》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监督责任不明晰、监督内容不聚焦,“一把手”监督难,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的明确要求为重要遵循,系统梳理总结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的实践经验,统筹处理与老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比如,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强调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调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强调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强调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强调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或者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必须严肃查处和问责,等等。

抓好《条例》贯彻执行,关键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第一,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第二,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第三,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会议上,党员要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各级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第四,把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读一读

生态:还蓝天碧水于民

现状:大范围雾霾、水污染、土地污染等时有发生,损害着公众健康。近年国家逐步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但环境质量现状仍处于局部有所好转,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的状态。

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展望: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原所长认为,公报出现新名词“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意味着谁对生态文明负责,怎么追责,将由法规、制度来约束,污染者将付出代价。公众期待着中央的部署落到实处,让百姓能生活在天蓝水清草绿的环境中。

思考与练习

1.“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