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回在大杂院之间
正如前文提到的,所有的移民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需要住宿和娱乐。他们只能进入大杂院,随着大杂院里房间的需求不断增加,业主们也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大杂院的每个空间,里面的小房子被一间间隔开,所以这里的房子也被戏称为“夹肉香肠”。这种大杂院的建筑是建在一堵隔墙的边上,侧边留有一条狭长的过道作为住户的院子。或者也可建在两堵隔墙的中间,中间留有一个大的露天院子的大杂院。但所有类型的大杂院都安装了水龙头和粪便池。每个房间尽可能地建小,以便在有限的空间里建造出最多的房间。通常大杂院的卫生条件都很一般。
19世纪80年代,探戈已经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但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探戈。一部分探戈作品是通过街头的风琴和马背上的小号传播开来的。与此同时,米隆加在大众口味中已经占有一席之地。它的节奏和旋律很适合植入对歌形式的作品。因此在那个年代里,米隆加又多了一条传播的渠道,对歌歌手们将米隆加带入杂技场、剧场、咖啡馆、酒吧、舞会、大杂院、小酒馆,无论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是在内地,米隆加被对歌歌手们进行了广泛的传播。在相同时期,黑人舞蹈的坎东贝也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那时探戈实际上已经诞生了,只不过当时还没有人知道这种音乐就是探戈。
那个时代就可以在社交场合中通过着装区分出有身份地位的富人和贫困的穷人。富人们身穿的衣料凤头百灵,三件套深色服装,衬衫熨烫如初,白色和玫瑰色是他们的最爱,搭配领带或蝴蝶结,脚上穿着擦得锃亮的尖头皮鞋,配上白色或灰色的长袜。抽着手卷烟或进口烟。穷人们则习惯穿着笔直的西服,黑色的,上面有两个扣子,光滑浅色的西裤,寻求与他人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穿着无领衬衫,同样也是浅色的,用一条带有刺绣的手帕在脖子上打结作为衬衫的领子,头戴一顶宽檐帽,抽着低档的手卷烟。关于男性着装问题,在史料文献中没有看到那些经常光顾娱乐场所的男性的西装是系扣的,大部分是松扣的,可能这样能够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英姿。
那个时代,有一个名为“好男孩”的组织,他们经常在夜间惹是生非。那些夜间才下班的女人都知道这帮人横行霸道。如果哪个晚上他们没遇到可以**的人,就砸碎马路上的路灯,或者将路过商店的门窗砸碎。警察当然知道这帮人的野蛮行为,所以不得不加派巡逻车阻止他们的**。这些人一旦被抓,最初定为游手好闲罪,进一步破坏公共秩序,如果出现人员伤亡,罪名则更重。但是,一旦这些地痞流氓与政客扯上关系,法官在初审时即会宣判他们无罪,并立即释放。像“好男孩”这样的组织间接地成了探戈初期的传播载体,他们在一些公共场所认识了探戈之后,将它带回家。而最初这种音乐是被当局禁止的。
1884年,布宜诺斯艾利斯警察局第七分局局长阿隆索·加拉伊通报称,在100家妓院,共有500名低于19岁的少女在这些妓院里进行**易,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如果加上其他分局的调查,布宜诺斯艾利斯妓院的真实数量一定非常多。而且,妓院的数量每年都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