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的原则立场和美国某些人的谬误
记得在1955年的亚非会议上,我们的周恩来总理坦诚地讲了以下一段话:我们“从来不讳言我们相信共产主义和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但是,在这个会议上用不着来宣传个人的思想意识和各国的政治制度”。“我们应该承认,在亚非国家中是存在有不同的思想意识和社会制度的,但这不妨碍我们求同和团结。”[18]我想,这一思想不仅适用于亚非国家之间,也适用于亚非国家与其他国家,包括中美两国之间的关系。
谁都承认,中美两国由于社会制度不同,历史发展迥异,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极大差别。但这并不妨碍中美两大民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也不妨碍中美两国求同存异,友好相处。这对我们中国学者来说是一个不难理解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国,历来在文化心理上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对外来的好的东西总是抱着欢迎的态度。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在特定条件下曾经有过“闭关自守”,但时间毕竟是相对短暂的。正因此,即使今天,我们对于美国人民中存在的革新精神、平等精神和求实态度等优秀品质仍然抱着学习的态度。第二,我们懂得历史的辩证的发展,因此也就没有理由、没有必要对外来文化采取一概排斥的错误做法。列宁曾经说,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体系“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地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19]。毛泽东也同样指出,“我们决不可拒绝继承和借鉴古人和外国人,那怕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东西”[20]。他还明确地说,“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概抹杀”[21]。这就是说,对于意识形态问题绝不应采取否定一切的虚无主义的错误态度。当然我们反对把外来文化中的糟粕,特别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强行灌输进来。因为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与人民的利益格格不入的。反过来说,我们也反对把自己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强加于人。近代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双重压迫下积贫积弱,只是在找到马克思主义之后才一步步走向解放和富强,这不是什么外来势力强加的,而是中国人民经历了无数艰难曲折才找到的真理。因此也绝不会抛弃这一真理。我们又曾多次经受过来自外部世界的“左”右两方面的意识形态压力,一些国家曾指手画脚地要我们干这干那,实际上是要我们背离自己的历史和现实,也背离马克思主义本身,这给我国人民造成过巨大的损失、带来过致命的威胁。中国古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难道今天我们还会信奉把意识形态强加于人的蠢事吗?我们始终坚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前途命运靠本国人民去把握,任何试图充当“救世主”的态度都是错误的。正因此,我国政府自1954年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来,一贯坚持主张以这些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一般准则,主张“互不干涉内政”。这一精神也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自决原则”。
但是,美国政界某些人却对于联合国宪章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置若罔闻,非要干涉别国内政。远的不说,从1949年说起,我们就可以举出一连串美国企图以意识形态干涉中国内政的实例。例如,1949年,当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已成定局之时,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艾奇逊在7月30日致杜鲁门总统的一封信中,制订和提出了鼓励支持中国的“民主个人主义者”,妄图使中国和平演变为资本主义的斗争策略。他在信中说:“我们仍旧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局面无论可能是怎样悲惨,无论中国庞大人口中的一个主要部分,可能残酷地处于为一个外国帝国主义利益而效力的一个政党的剥削之下,中国悠久文明和民主个人主义终将再起来,中国终将推翻外来的羁绊。对于中国目前和将来一切朝着这一目标的发展,我认为都应当得到我们的鼓励。”显然,艾奇逊在这里说的“帝国主义”,指的是苏联;而“一个政党”,指的是中国共产党。艾奇逊的主旨乃是运用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和个人主义价值观“鼓励”中国的“民主个人主义者”,从内部搞和平演变,以达到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搞垮人民政权的目的。这样,艾奇逊成了制订对华和平演变策略的始作俑者。20世纪50年代中期,面对社会主义在苏联、中国和其他一些人民民主国家中的巩固和发展,以及美国侵朝战争的失败,美国某些人更进一步把和平演变作为对付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的策略原则。1953年1月,准备走马上任国务卿的杜勒斯公然提出对中国等人民民主国家的“解放问题”,鼓吹以意识形态作为手段促进这些国家的“解放”,指出,“那些不相信精神的压力、宣传的压力能产生效果的人,就是太无知了”[22]。这和一切侵略者鼓吹的“解放”别国的滥调并无二致,只不过杜勒斯更主张用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罢了。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在美国朝野的一些反共人士看来,是他们施加意识形态影响、搞和平演变的极好时机。这一方面是因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迄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这段和平环境中,现代科学技术有了迅猛的发展,社会经济力量有了迅速的膨胀,社会和阶级矛盾得到了局部的调整和缓和,因而资本主义世界在经济和科技上积累起了相对的优势。与此同时,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种种复杂原因,在社会和经济问题上,遭到了程度不同的挫折。所以,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都先后开始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体制改革。在我们看来,这些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在美国一些反共、反社会主义者的眼中,这是他们实施“和平战略”把社会主义拉向倒退的大好时机。1982年时任美国总统的里根在英国国会发表演说时声称,“我现在要叙述的长期计划和希望——自由和民主的前进,将使马克思列宁主义弃置在历史的灰烬之中”[23]。里根发表演说后,美国国务院举办了一次所谓研讨共产党国家民主化运动的会议,时任国务卿的舒尔茨应邀在会上发表演说,他认为支持民主不仅是美国政府的政策,也是美国历史和世界观的根本所在。公开把希望寄托在“共产国家内”的“和平转变”上[24]。美国一些人鼓吹,要抓住机会影响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说什么“西方地理政治的利益在于鼓励中国的新政策”,“苏联经济将会完全卷入规模更大的世界经济,从而使自己陷入互相依赖的商业和财经关系网。这是非共产党世界国际政治的标志之一”[25]。
1989年中国发生政治风波和东欧发生剧变之后,美国某些人不无得意地谈起他们兜售的意识形态在中国产生的后果。时任美国助理国务卿理查德·所罗门于1990年6月说,“在过去的10年里,我们通过各种机构并在人民与人民的基础上,与中国建立了广泛的官方和私人联系。这种联系对政治和经济改革及中国人的人权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一直谋求维持与中国的双边商业联系,部分理由是为了鼓励中国走向市场型经济……”,并说正是经济关系的活力“使数千家中国企业以及这些企业的经理和雇员与美国公司保持联系。这种联系所发挥的作用不仅限于推进贸易和投资而已,这种联系促进了对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的政治价值观念和我们自由制度的理解。全世界发生的事件加强了我们的看法,即国际商业是变革的重要催化剂……”。看来,美国某些人确是老谋深算的,与你联系,不仅为了赚钱,还为了改变你的观念、你的制度。正像美国众议院外事委员会亚太事务分会顾问卡睿哲先生所揭示的,当时美国民主党曾经心怀叵测地期待“中国的改革会从根本上改革制度的本质”。我国政府平息政治“动暴乱”之后,美国一些人把对中国的政策概括为两条腿走路。一条腿“制裁”,一条腿保持联系,以“鼓励中国社会内部那些清楚地了解需要继续改革和结束政治压迫的人”。但人们不难懂得,这些不过是鼓励中国走资本主义“改革”的道路和反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同义语罢了。
从上述的简单回顾中,我们看到一幅美国不断施展意识形态“本领”力图影响中国和其他国家,使之改变观念,改变制度的图景。他们不但是言者,而且是行者。他们对某些中国政治“动暴乱”的策划者和操纵者的支持,《美国之音》对1989年中国“动暴乱”的煽动,就已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美国一些人的所作所为,与联合国宪章、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很难说有任何共同之处。如果把这看成是20世纪最新版的强权政治倒是更恰当些。
那么,人们有理由问,早在华盛顿时期就奉行孤立主义、主张“超然物外”,在门罗宣言时期就一再宣称反对外国干涉美洲事务的美国,为什么现在却如此处心积虑并且是明火执仗地干涉别国,企图改变别国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呢?这样做对美国自身又意味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