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师德崇高性与底线师德的争论
一直以来,人们很少对传统师德发展的路径产生过质疑,也十分认同传统师德所包含的各个层面的内容。但是最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推进力度以及时代环境的巨大变化,人们逐渐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评价标准等产生了困惑和质疑。不少学者开始呼吁师德建设应当从强调师德的崇高性转向探讨底线师德的边界及内容。如,有学者提出教师职业道德只是一种底线道德,主张关注教师职业道德的普适性和低调性,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只需要起码的规范要求来确保教师教育行为的道德性。[1]这种观点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响应。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师德的崇高性和底线师德呢?在2001年9月25日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这一指导思想与师德发展的思路高度一致,我们也将在这一总体思路下去理解和把握师德的崇高性与底线师德的关系。师德发展的历史和经验均证明,师德发展需要兼顾底线要求和高层次需要,师德体系需要平衡“崇高”与“底线”两个价值层面。目前,人们在理论研究中对“崇高师德与底线师德应当合理共存”这一观点已达成基本共识,同时也在实践工作中有意识地自觉兼顾师德的崇高性和底线师德两个方面。当前的师德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人们在对师德崇高性和底线师德的现实动态把握中遇到了新的状况。
(一)对师德崇高性的把握
在人类道德史上,教师职业道德往往处于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代表着社会成员道德涵养的最高层次。在世人看来,教师应该去追求而且应该是德行完美的人。这也就是说,人们常常标榜和追求师德的崇高性。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曾激励了无数的教师选择、从事教育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师德发展和师德建设离不开师德的崇高性,教师职业道德需要高层次需求,“教育工作者承担了维护最高道德标准的责任”[2]。但目前在师德崇高性问题上存在着“抽象”和“不当”的问题。
所谓“抽象”问题,是指在教师职业道德的结构组成中,关于教师职业理想的表述过于抽象,以致架空了崇高师德的现实感。比如,教育部于2005年7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指出,“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广大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3]从这些措辞中不难感受到师德构成中的教师职业理想由于表达抽象而显得高不可及。现实表明,师德的崇高性如果仅限于抽象的表达,便会从整体上无限拔高师德的评价标准,这可能会让许多原本无关道德判断的教师行为背负上“不道德”的罪名,从而让广大教师长期处于一种道德负重之中。
所谓“不当”问题,是指对师德崇高性的理解和把握存在误区,比如树立“病态”的师德形象、“不食人间烟火”的师德形象等。让我们来看几位媒体宣传的模范教师:
2006年9月7日,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决定授予汪来九、陶海林、张昭、王玉贵四位同志“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汪来九现为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宏潭乡毛田小学教师,从教35年来,在“一师一校”的教学点,总结摸索出一套适合山区教学的复式教学方法,为一个200多人的村子先后培养出70多名学生到大中专学校学习。陶海林现为海南省工业学校教师,19年来扎根在少数民族山区,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张昭现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何家营小学校长。2006年7月13日凌晨,他在学校值班,发现两名盗贼正在行窃。在与盗贼英勇搏斗中,身受重伤。王玉贵现为山东省阳信县第二高级中学高级教师、副校长。2005年3月12日晚,王玉贵在值班巡查时,发现一伙歹徒在教学楼殴打学生,他奋不顾身冲上前去制止,徒手与歹徒搏斗,被歹徒连砍5刀。[4]
从这几位教师的身上,我们感受到了他们对教育事业真挚的情感和为教育献身的高尚道德情操,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这样的教师值得人们尊敬和爱戴。但是他们的特殊境遇并非全部适宜进行师德榜样的宣传并追求普遍推广。像张昭和王玉贵两位教师,他们在危急时刻的行为令世人敬仰,但却令更多的普通教师望而却步甚至胆寒,绝大多数教师对此类宣传的回应仅仅是心存敬意而已。而汪来九老师等,就其奉献精神而言,当然应当肯定,但其35年一校一师的从教状况也暴露了制度上的不公正以及榜样学习的某些困难。这些状况在此次课题组调查研究中得到了充分印证。调查结果显示,教师们普遍表示难以认同过于强调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的教师职业道德,分别有80.8%和74.4%的教师最为反感树立“牺牲自己的家人、家庭,一心扑在事业上”和“不顾个人身体情况,带病坚持工作”的师德形象,这种态度在发达地区更为明显;又有38.8%的教师反感树立“长期拿出个人的钱物补贴困难学生”的师德形象,这在欠发达地区表现得最为明显。这表明,虽然不同地区对师德形象的反映略有差异,但是多数教师开始对当前一味倡导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和无畏牺牲精神表示不满。以上情况反映出目前我们所追求的师德崇高性存在着“不当”的问题。从教师群体内部而言,这类师德楷模不具有现实影响力还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教师毕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学习他们的精神和行动。问题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对于教师群体的外部社会而言,极容易通过社会舆论形成“过高”的师德标准。现实表明,脱离实际、要求过高的师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师德工作的正常建设与发展。社会成员作为非专业人士,往往想当然地将媒体宣传的教师行为视作教师应当无条件履行的职责行为,并以此去判断教师是否具备基本的师德。在很多由社会舆论簇生的师德标准中,如若教师在遇到危急情况时不能无条件挺身而出就会被视为“缺德”的教师。这种师德标准无疑以缺乏专业认定、高标准的师德为转移了,它既没有理智地在崇高师德与底线师德之间寻求平衡,也没有认真思考盲目吹捧的崇高师德是否还存在“不当”的问题。
无论是师德崇高性问题上存在的“抽象”问题还是“不当”问题,都需要通过教师职业道德的重新定位和结构调整加以改进。对待“抽象”问题,可通过增加合理、适当的底线道德成分进行调和,力求达到师德的崇高性与底线师德之间的平衡和一致;而对待“不当”问题,则需要全社会的人们实事求是地从教师的立场出发去影响或引导师德发展,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建立教师专业组织监督师德工作的开展,适当调控社会舆论机制,尽快建立起一套健康、人性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
(二)对底线师德的把握
实际上,在关注师德的崇高性问题时,师德的底线问题就已经在讨论之中了。“底线师德”具有具体、下限、操作性强、可变动等特点,它与“崇高师德”分别把持着师德体系的“下边界”和“上边界”。教师职业道德需要底线,这是师德体系发挥职业性功能的前提和基础。教师的职业生活需要底线师德予以保证,以确保教师能够在伦理上达到起码的要求。
从目前情况看,“底线道德”似乎是人们正在极力呼吁和争取的东西,但在现实中,说“底线道德”是个实存物丝毫不会错。在现实问题上,人们习惯于使用内心的一套约定俗成的潜在评判标准去衡量教师的职业生活和职业道德。这套潜在评判标准相对于教育领域所倡导的、规范化的师德标准而言,具有道德评价的优先性,而且往往与法制标准结合起来使用,显现出得天独厚的底线特征。所以,人们能够观点一致地区分出哪些现象是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哪些现象是遵从教师职业道德的。存在这样一个约定俗成的隐性师德标准并不是偶然现象,它是自古以来就强调道统、强调“学而优则仕”的中国社会重视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不过,在当代多元化发展的中国社会,它自觉或不自觉地引发了两种趋势:一是基于对底线师德的极力拥护,出现了对儒家师德标准的反抗;二是师德的底线出现“下移”倾向。从而导致人们在评价师德的态度和标准上出现了混乱。
1.对儒家师德标准的反抗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守的是儒家关于“经师”和“人师”的教师标准。教师不仅要“恒其教事”,而且负有“正人心”的重要任务,教师必须在实际行动和道德行为上能做学生的榜样,就如王夫之所言,“立教有本,躬行为起化之原;谨教有术,正道为渐摩之益”。毋庸置疑,儒家的师德标准在中国的教育发展中始终处在根基的位置。然而当前,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有观点认为,过去谈师德的种种圣人标准,遵循的是儒家道统的思想,在今天的社会是不支持的。如台湾学者但昭伟曾撰文呼吁,“应解除教师身上的传统道德枷锁”。[5]他说:
“我认为当老师的既然‘无力’承担社会对他们高规格的期许,基于可行性的考量,社会就‘不应’对他们有那么高的期许;老师就应和其他人士一样,接受同一套道德规范的约束,而不是去承受一套比较高规格的道德要求。而假如我的论证有理,老师去‘合法’的风月场所(如有人陪酒的场合,或有人伴舞的舞厅),就不应受社会大众的侧目,任何法律也不得在这方面来约束老师。他旗帜鲜明地坦言自己的立场:第一,以儒家为基调的日常道德要求相当高远,而有许多人在道德上的机运可能不够好,他们道德秉赋和道德资本的累积不足以让他们来符应高规格的道德要求,所以儒家道德观不能作为日常生活的行动及思维准则;因为许多人无力履行那样的道德要求,所以儒家道德观仅能作为文化理想。第二,一套太高远的道德要求可能会产生某些严重的副作用,这些副作用不是我们所乐见的;为了避免这些副作用,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考量下,我们最好还是不要采行一套高远的道德要求。第三,老师在学校中所应落实的道德规范不应该是以儒家为基调的日常道德要求;不仅如此,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他们教育学生的任务仅限于上班时间,在非上班时间,他并没有担负教育学生的义务。”[6]
这些观点表达了抛弃儒家教师标准的强烈愿望,在中国大陆也有一定的市场。对于这一论调,我们应当采取实事求是的历史和现实的批判态度。
客观地说,中国古代的师德观念,尤其是儒家对教师的要求,确实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圣人化”倾向,上文中反对儒家师德标准的声音也正是紧紧抓住儒家的道德要求规格过高这一点展开抨击的。在我们看来,首先这种抨击否定了教师职业道德在崇高性方面的需要,它倾向于建立一套实用的日常道德规范,希望以此对教师的行为做出具体的约束,也就是说,仅仅关注底线师德问题。我们认为,否定师德的崇高性有悖教育的真义。对于教师而言,“向善性”是神圣的教育使命做出的本质规定,任何社会历史发展阶段都不应当摒弃师德在崇高性方面的追求。其次应当看到,当前一些社会研究领域对儒家思想的抨击存在一个“误读”的问题。从“儒家思想的观点表达”到“人们对这些观点的意义领会”,有一个客观见之于主观的再解释过程。很多时候,是人们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需要将儒家原本朴素的思想观点推向了虚泛的高度。而事实上,儒家的许多关于师德的思想都是非常精辟且有现实针对性的。如,孔子曾对教师道德作过多方面的论述,并形成了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教师道德体系,其内容包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热爱学生,有教无类;不耻下问,知过即改;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又如西汉初年的教育家韩婴在他的《韩诗外传》卷五中说:“智如泉涌,行可以为表仪者,人师也。”这些要求道出了师德的关键要素,概括了教师职业的基本道德要求。而且就儒家倡导的尊师重道,要求教师“行可以为表仪”,拥有较高的道德标准本身而言,也未必一定没有其合理性。
至于具体到当前社会应该怎样去发展、细化和使用这些原则,则需要结合时代的特定要求来考虑。目前我们把师德标准定高了,没有考虑太多师德发展的现实需要,仅仅止于用原则性的思想观点去指导具体的教师实践,缺少现实指向的行为规范和行动细则……这些不足主要是由于我们当前的师德工作没有开展好而造成的,不能将责任全权追加到传统儒家思想上。当前的中国社会仍旧是一个备受儒家文化恩泽的“儒文化”社会,儒家思想深深扎根在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节之中。对于中国源远流长的儒家文化,我们应当继续保有尊重和感恩的情怀,应当充分理解和发展博大精深的儒家传统文化,既要看到儒家师德的崇高性又要照顾到时代发展的师德需求,着力于崇高师德和底线师德的有机结合。
2.师德底线出现“下移”倾向
首先应当认识到,师德的底线出现下移发生在相应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下。当前社会的道德底线正在发生着下移,“我们不再谈性色变;奈保尔说‘我感谢妓女’之后,诺贝尔文学奖照样是他的,大家照样买他的书;拾到东西交还时获得回报已成法律明文规定;见义勇为仍然提倡,但更多人把拨打110视为正确做法;为了更高的薪水而频繁跳槽成了正常现象;行为艺术在人体上大做文章,仍能引得艺术评论家关注;下半身写作和广告的性噱头渐成一种潮流;节俭不再被视为美德,从政府到传媒都在提倡消费;购买盗版碟与盗版书成为大众心照不宣的消费行为,有人指责售假者,无人指责消费者;电视真人秀节目故意设置勾心斗角的游戏,而综艺主持人也以捉弄明星嘉宾为乐”。[7]在这种社会整体道德发生多方位下移的情形下,人们内心的那些关于师德的潜在评价标准也在悄然无声地发生着改变。当前社会对于“有偿家教”的态度转换就是一个典型表现。过去,“有偿家教”一直处在社会的消极评价之中,被不同程度地视为是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但根据新近颁布的政策,有偿家教被社会和学校有条件地予以接纳。在许多省市地区出台的政策中,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以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为边界。在“有偿家教”问题上,师德的底线下移了。
师德底线下移现象还表现在诸多方面:如名师跑点讲学、教师追求时尚消费等,对于这些变化,人们不应做过多道德上的辨别和判断,而应当看到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人性尺度的调整。师德底线下移带给师德发展最重要的思考应当是,如何在师德建设工作中辨别出哪些道德因素应当归结到职业范畴中来?哪些道德因素适宜做教师职业道德上的判断?哪些道德因素能够归于底线道德的范畴加以规范和细则方面的约束?……通过对这样一些问题的思考和追问确保师德之“底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师德底线出现下移,这一新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正处在大跨度地发展和进步中。前进的步子迈大了,势必会让宏观的社会发展和微观的师德建设都遭遇“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情景。对于师德建设而言,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崇高师德与底线师德相结合的思想;另一方面要集中精力关注不断变动的师德底线问题,努力让师德底线划定在尽可能精准的位置上。
[1] 甘剑梅:《教师应该是道德家吗——关于教师道德的哲学反思》,《教育研究与实验》,2003年第3期,第26页。
[2] 檀传宝、王丽娟编译:《全美教育协会〈道德规范〉》,《中国教师》,2005年第7期,第63页。
[3] 《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人民教育》,2005年第8期,第26页。
[4] 余冠仕等:《用实际行动诠释高尚师德》,《中国教育报》,2006年9月8日,001版。
[5] 但昭伟:《多元价值社会与教师道德枷锁的解除》,收自黄藿主编:《教育专业伦理》,(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45页。
[6] 同上书,第49-50页。
[7] 李甘省:《我们的道德底线在哪里?》,《才智》,2004年第5期,第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