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一中现象”将会逐步消失
伴随着“重点中学”到“示范性高中”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批评和质疑也此起彼伏。2005年,《中国教育报》还组织了“县一中现象”的专栏讨论。2008年,上海市的《教育参考》也组织了专门的讨论。
(一)资源和效果不匹配
早在20世纪末,袁振国教授就对我国重点中学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18]。他指出:重点中学升入高一级重点学校的高比例并不是重点中学的教育产生了作用,而是优秀生源自身的能力使重点中学看上去很有效益。各地集中优势资源办的重点中学,是以削减、剥夺非重点中学的资源为代价而发展的,一部分人的优先发展是以减少和剥夺另一部分人发展的机会为代价的。
具体来说,各地的“县一中”,行政级别高于其他各校,教育资源最优越,教师是全县最优秀的教师,生源是当地第一批录取的、分数最高的初中毕业生,办学条件也是当地最好的。在“择校政策”实行期间,县城最有吸引力的学校也是一中,所以高额收费的对象往往也是去“县一中”的“择校生”。就资源配置看,“县一中”和其他中学严重失衡。
长期以来,政府教育部门衡量“县一中”办学效益仅关注高考的升学率,显然有失偏颇。把“县一中”高考升学率作为炫耀的资本,对县域教育有负面影响。人财物等资源和效益要联系思考,责权利要对等评估,才能鼓舞士气。一切为了分数的做法与教育基本规律相违背,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县一中”或者其他重点学校、示范高中首先应该成为符合教育规律和道德的样板学校。对此,应该通过学校素质教育评估、学校素质教育执法检查,减轻学生负担等方式加以矫正。防止以牺牲学生兴趣、个性、志向等素质发展为代价,抢时间、拼体力追求升学率的做法。
(二)“县一中”要带动县域教育发展
在“县一中”凝聚了巨大的优质教育资源的状况下,需要我们因势利导,以更加高远的战略眼光和勇气,建立“县一中”能量释放鼓励机制,将“县一中”办成开放性的、辐射作用更强的学校,带动县域教育发展。
当前,县域农村教育仍然占我国基础教育规模六成左右,因此,县域的素质教育发展方向和命运关系到我国素质教育发展的大局。用素质教育基本思想指导县域教育发展战略时,其基本要求之一是对县域所有中小学校学生实施平等的高质量的教育。然而,我国县域内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县重点中学与乡(镇)一般学校,特别是村级学校之间的反差十分强烈。
如何看待县一中对县域素质教育推行和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影响呢?
客观地说,县一中的发展改变了城乡基础教育不均衡的格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基础教育不均衡基本体现为大中城市与县域教育在获得教育资源方面的不均衡。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家重点中学政策和社会需求的刺激下,县级政府一般都办出了一两所好的中学,县一中与大中城市里好的学校差距缩小了,甚至还有一批县一中硬件水平和教师队伍水平超过了城市重点中学。城乡基础教育不均衡的格局发生了变化,进而转变为县域内的不均衡,即县一中与县里其他学校的不均衡。县一中现象折射的问题成了县域教育,乃至整个基础教育发展均衡与否的关键。
笔者认为,县一中的发展不是目的。凝聚精华,为的是释放能量。那么各地县级领导为什么相继做出建设县一中的决策呢?据我们调查,一方面从全县父老乡亲的利益着想,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留住人才的考虑。某县教育局局长就曾对笔者说,“如果我们县不建一两所重点高中,优秀教师就留不住,就会被大城市或者沿海发达地区吸引过去,那我们与城市的差距就会进一步拉大。”甚至一位资深教育界人士也说,“建好一批示范性重点中学,吸引大学毕业生来,我们教师队伍建设才有保障。”可见县一中发展不是仅仅为了发展自己,而是一种聚集优质教育资源的手段。有些县一中发展起来之后,通过对口支援,接收乡(镇)教师进修,开发网络课程等方式,的确对县域素质教育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辐射作用。而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施以后,县一中作为县域教育窗口的作用更加明显。如同经济发展要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县域教育选择重点突破战略,从发展县一中开始也是历史的必然。其已经凝聚了巨大的优质教育资源,需要我们因势利导,以更加高远的战略眼光和勇气,建立县一中能量释放鼓励机制,将其办成开放性的、辐射作用更强的学校,带动县域教育发展。
与“县一中”同样,各地的示范性高中,既是窗口,又是龙头,发挥辐射、牵动作用是示范性高中的主要标志。其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间接层面的示范作用,二是直接的示范作用。
特别是近年来,各地的重点和示范性高中把招生名额分配到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极大地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因此,笔者预言,随着高中教育的普及,“县一中”现象将会彻底消除。
[1]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国发[1980]252号)》,3-5页,载《中国劳动》,1980(12)。
[2] [美]费正清、[美]麦克法夸尔:《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下),65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3] 张承先:《贯彻全面发展方针 提高教育质量——在全国重点中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载《人民教育》,1980(9)。
[4] 见《人民日报》1版,1978-01-25。
[5] 《教育部通知在全国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载《人民日报》4版,1978-01-25。
[6] 张承先:《贯彻全面发展方针 提高教育质量——在全国重点中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3-9页,载《人民教育》,1980(9)。
[7] 张承先:《关于办重点中学的回顾与前瞻》,载《中国教育学刊》,1997(2)。
[8] 《〈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的通知》,见《教育政策法令选编(1978-1981)》,浙江教育学院教育理论研究室,1981。
[9] 纪大海:《对重点中学制度的再认识》,载《四川师大学报》,1986(1)。
[10] 陈玉钧:《重点中学的弊端》,载《光明日报》,1990-04-21。
[11] 内容参见1999年的《教育参考》第1期《应当办好重点中学》;第2期《重点中学可以休吗》;第3期《重点中学还是要办》《重点中学现象还将延续》。
[12] 《关于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载《课程·教材·教法》,1995(9)。
[13] 采取“示范性普通高中”称谓的有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北、湖南、云南、贵州、河南、河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北京、上海、重庆、天津。
[14] 采用“重点高中”称谓的有浙江、海南、西藏、青海。
[15] 见四川省教育厅2013年12月23日《关于批准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等65所学校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大学附属中学等122所学校为“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通知》(川教函[2013]942号)。
[16] 《广州创建首批24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载《南方日报》,2004-10-21。
[17] 袁桂林:《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的三个关键点》,载《人民教育》,2018(2)。
[18] 袁振国:《论中国教育政策的转变——对我国重点中学平等与效益的个案研究》,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