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旧城——城市随想之三
弃旧图新,已成城市改造的通行模式,由省会城市,到县城。且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往往迫不及待地率先迁往新城或新区——当然会用了冠冕堂皇的名义。与政府机关相“辉映”的,自然是大小公司、高档住宅区、别墅,与之配套的商业区、娱乐设施,由此完成了贫富的空间分割。这种分割与任何意义上的“进步”无关。那些居高临下的政府机关,戒备森严的“高尚社区”,直观地诠释了政府与民众,以及贫富间的紧张关系。梁思成曾有保留北京老城、就近另建新城的设想,未被采纳。但眼下轰轰烈烈的新城、新区兴建,就我见闻所及,绝不像是为了保存旧城,更像是逃离。当然“逃离”未见得“放弃”,但其造成的区隔,影响于城市的人文面貌、生态,将是长期的。我想,那位大建筑学家泉下有知,对于眼下的新城、新区热,会不胜感慨的吧。
中原某省会城市的新区早已被作为了标本。在干旱缺水的中原设计“水城”,已不免荒唐;更在无水(无自然水源)的人工河上修建大桥,所满足的只能是某些人“生活在别处”(如威尼斯)的想象。在那新区看到了一所贵族中学。我不知晓那中学的学生能否有“现实感”,他们会如何感受自己生活的世界?对于无缘享用新城的市民,东区更像是旅游景点,而非同一城市的一个区。而我所见西北一座人口不多的省会城市的新区,拥有诸多大小广场与六车道、八车道的宽阔公路,更像是该城的“高尚社区”。
城市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分割,不但实现在居住条件上,而且实现在居住环境、交通状况,对文化设施、文化资源的占有以至空气质量上,使城市充斥了关于“等级”的明示与暗示,无疑将差别以夸张的形式放大了。这种新城或新区,令你想到的是“剥离”,剥离贫穷破败,将这些留给没有条件搬离者。较之前此一窝蜂地兴建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学城”,新城、新区的成本无疑更高,“国土资源”的成本外,更有加剧贫富分化、扩大心理落差的无形成本。〔1〕“仇富”的确是一种不健康的心态,却非“心理疏导”或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的宣教小册子所能消除。
发达国家的内城(城市中心区)、外城(郊区),多少是“自然形成”的。我们的旧城、新城则由政府主导,有计划地快速造成。较之商人、企业家,政府官员像是更有“暴发户”的心态,醉心于“大手笔”(大投入、大项目、大工程),有一掷千金的气概,可惜所掷的并非私产,而是公共财政。所以取上述做法,自然也因旧城改造之难。拆迁既不能随心所欲,“国土资源”则使用由我。〔2〕城市规划设计部门对新城、富人居住区的偏爱,也为了避开已成之局,避开城市改造的难题。因此推土机成为了城市改造的形象代言者。批评“形象工程”者,往往略过了这种规模巨大的形象工程。以一个城市展示“政绩”,堪称“豪奢”,是“传统社会”的父母官不敢想象的。
曾有过来自高层的对于“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的批评。原有城市边缘的无限度扩张固然有弊,在原有的大饼外另摊一张何尝就是解决之道!摊大饼、再摊一张大饼的过程,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提速,以侵占(不止于“蚕食”)农田为代价。在一轮轮建新城的“热潮”中,“国土资源”的大规模流失不可阻挡。农民则在承包的农田中盖新房,将旧房弃在日益空壳化的老村中——与“城市发展”同一模式。如此下去,守住18亿亩的生命线,只能是一句空话。
何为“宜居城市”?应当是公共设施满足尽可能广泛的居民的需求,有利于该城居民的精神健康,为居民间的交流、交往最大限度地提供可能,有利于该城人的共生、融合的城市。“缺少基本的平等是一种持续的力量,它足以抵消任何可能使社会变得和谐、使城市变得人性化的努力。”(《小小地球上的城市》一,8页)老北京虽然有“东城贵,西城富,北城贫,南城贱”的说法,却不同于老上海的有“上只角”、“下只角”,胡同仍然是各色人等共同的居住空间。在我看来,这也是中国的“传统城市”值得珍视的一份“遗产”。在眼下社会分化(分层)加剧的情况下,公共投入只能有利于共享,弥缝社会机体上的裂隙。公共设施决不应扩大层级,而应努力拉近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群之间的距离。这也属于政府提供公共品的基本原则。城市建设,与环境影响的评估并重的,应当是社会效应的预测。这里有人文学科专业知识运用的空间。
对于简·雅各布斯所激烈批评的埃比尼泽·霍华德的“花园城市”与勒·柯布西耶的“辐射之城”,我不能置一词。但我知道那种城市规划设计思想,已在中国被广泛采用,而简·雅各布斯的思路,却难以被理解且更惮于落实——见效慢之外,还因太不容易“出彩”。她的那种由居民日常生活经验角度的观察与判断,是规划设计部门所不屑一顾的。“辐射式的花园城市”,是近十几年这一轮城市改造中常见的模式。在所有那些“新城”中,这种模式更清晰可见。但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不管你是否喜欢,北京、上海都是中国人口密度相当高的城市。其实除某些偏远地区的小城镇之外,中国的大中城市几乎无不高密度,且密度仍然在增高。无论城市官员与开发商有何种个人口味,他们都不能不将此作为规划设计的基本依据,即为密集生存的众生创造尽可能适宜的生存环境,而非在这样的地面上建造天上的花园。
注释:
〔1〕政府官员的“嫌贫爱富”,表现是多方面的。放弃保护外企、民企工人的责任,在劳资冲突中“代表”资方的利益;对农民、农民工权益的长期漠视;等等。在城市建设中,则表现为与房地产商合谋,热衷于“开发”高档住宅区(所谓“高尚社区”),延缓对老旧社区基础设施的改善。“城市始终被视为消费主义的舞台。政治和商业方面出于权宜之计的考虑已经把城市发展的重点从满足社会的广泛需求转移到满足个体的有限需求上来。对于这一狭隘目标的追求已经损害了城市的活力。”(《小小地球上的城市》一,9页)
〔2〕“市场的动力是利润。这种做法倾向于选择城区以外的基地或绿带边缘的农田,因为那里的土地便宜,资金能够很快地回笼。”(《小小地球上的城市》四,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