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余论
阳明一生的重要阶段大致落在孝宗弘治与武宗正德时期,而这两个阶段,分别带给他不同的影响。弘治时期可以算是阳明思想的孕育阶段,接收父执辈那种道德与事功并重的学风与人生观,使其性格具有强烈的经世精神。但是,随着弘治末年学风的转变,阳明所怀有的经世精神,并不为当时的学术界所重视,而是以诗文相高的。这样的转变,一度困扰着阳明,使其失去人生的目标,而迷失于佛教与道家的思想。直到觉悟于“孝”之理无法断绝,而再回到其过去经世的理想,意欲通过讲“身心之学”,来改变当时记诵辞章之学的流弊。
正德元年“诛八虎”事件的失败,对其人生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他上疏被贬谪至龙场,亦是其思想转折的契机。在龙场时期,阳明通过对如何成为“君子”的思考,一步一步地去反省“圣人之学”内容,终至提出其以“一心运时务”的思想理论。他体悟到要能治国平天下,必须靠自己的“心”,因为天下之所以乱,起因是每个人的私心作祟,故必须改造“人心”,而起点就从自己开始。所以,“去除私欲”就成为阳明思想理论中的关键因素,只要能去除私欲,就与圣人一般,即能出而治国平天下。因此,阳明重新理解《大学》,提出其不同于朱子的“格物诚意说”,格心上之物,以达意诚知致,而非朱子格物穷理以致知的工夫路径。
回到北京的阳明,因为处于“后刘瑾的时代”,其过去“政治受难者”的身份,不仅未能替他争取更好的处境,反而因为政治权力仍在宦官之手,而身陷尴尬的处境之中。阳明深深地体悟到,刘瑾一人的被杀,并不足以撼动整个国家局势的结构,而宦官之所以能安居其位,最重要的原因仍在士大夫们没有自觉他们自身也是此道德沦丧的帮凶。要改变这样的情势,就必须改变士大夫们的想法,重新发掘去认识古圣先贤道理的价值,唤醒时人重新正视现今国家社会的问题。因此,阳明大力宣扬其“一心运时务”的思想理论,但由于其内容专注于对内心的克治存养,无疑地带有“心学”的色彩,在当时“朱陆异同”争论不休的情况下,很自然地被划归为陆学。即使阳明如何诉说他的思想脉络,也难以动摇时人对其思想的既定看法。
当阳明到了南京,由于此地区的学术风气,比北京更加的保守,使得其“一心运时务”思想理论的推展,面临相当严峻的挑战。并且与南京士大夫间,隐然有“门户之争”的现象,一方面显示出阳明思想理论中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其思想理论已经受到注目。阳明面对挑战,一方面将其思想的高度,抬高至尧舜禹三代,认为如果要恢复“三代之治”,就必须认知到“圣人之学即是心学”,因此必须将学术的方向转到心学上去;另一方面对于朱学学者的攻击,写出《朱子晚年定论》一书来反击,主要在说明朱子本身的思想亦是“心学”,更批评朱子后学不善于学朱子,因此没有得到朱子思想的要旨。阳明这两方面的论述,当然引发种种讨论,一方面促使人们思考治国平天下之道究竟为何,另一方面也促使朱学家自身去思考朱子的真意究竟为何,无形中,消解一部分来自四方的批评,也确立阳明“一心运时务”思想理论的学术地位。而阳明的思想理论之所以能站稳脚跟,也是得力于当时国家社会的需要,因为他的思想理论的目的是要解决国家社会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重新建立一个道德的社会。
阳明“一心运时务”的思想理论,随着他两次军功建立的过程,使其内容有了转变。也就是过去的说法是靠着一心来经理时务,但是如今靠着自我“良知”的发现与遵循,唤醒大众的良知,使每一个人做事都是以“良知”为准则,如此一来,即能重复“三代之治”。换句话说,“时务”就在“一心”之中,只要能够做好“一心”,即是经理了“时务”。
在说明了阳明正德时期的经历与思想间的关系后,有必要简要地谈其人生最后七年的时期。大体而言,可以从政治与学术两方面来观察,在政治方面,由于居丧及权力斗争的关系,阳明是被排除在权力核心之外的。也因此,阳明在学术方面的开展,就有很大的成果,不仅仅是讲学运动开始兴起,其思想的内容也有变化,主要是“无善无恶”说的提出。以下举其大端。
阳明从正德十六年六月之后,回到家乡余姚省亲,原本只是短暂的探亲之旅,却因隔年父亲之丧而在家守丧三年。也因此,在阳明家居丧期间,政治上的变化相当的大,主要是世宗嘉靖帝即位之后,为了继位或是继统的问题以及之后兴献王是否入祀太庙的问题所引起之“大礼议”等,引起众多的纷扰。阳明不是不知道现实环境的变化,只不过居丧期未满,不便有所议论。而在阳明服丧其间,各种不利他的事件,一件接一件地发生,或诋其学为“伪学”,或是在乡试中以“心学”为问,暗批其学。直到嘉靖六年(1527),才以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的身份,征广西思田二州的盗匪。而事实上,之所有这个派令,完全是其过去长官杨一清害怕其入阁,所以才将阳明外派去平乱,黄绾记云:
予(黄绾)时为光禄寺少卿,具疏论江西军功,及荐公才德,堪任辅弼。上喜,亲书御扎,并疏付内阁议。杨公一清忌公入阁,与之同列,乃与张公孚敬(璁)具揭帖对曰:“王守仁才固可用,但好服古衣冠,喜谈新学,人颇以此异之。不宜入阁,但可用为兵部尚书。”桂公(萼)知,遂大怒詈予,潜进揭帖毁公,上意遂止。[99]
杨一清是阳明的老长官,其之所以会怕阳明入阁,应是与之前杨一清入阁的过程有关。事实上,在杨一清居家起复接任提督三边的职务时,当时与杨氏同时被推荐给兵部的名单中就有阳明,杨氏还曾经写信给阳明,认为这个职务非阳明莫属[100],但是最后仍由杨氏接任。因此当时就有人猜测这是为将来入阁做准备,杨氏在给学生李梦阳的信中说道:
大抵去年之出,势不得已也。出矣!竭吾力以靖三边,用酬知遇,子之志也。召命遄下,则非区区之所及矣!议者乃妄意吾之出,不为三边,为内阁。噫!是何言哉?是何言哉?予虽有口如箕,安能塞滔天之浮议,惟拂衣而去,与世相忘,庶稍可自明耳![101]
不过,杨氏的职务最终仍与“浮议”预测结果一样,进入内阁。阳明于三年四月(1524)服阕期满,按照惯例应该要起复为官,当时席书推荐两人入阁,一人是阳明,另一人则是杨一清[102],但皇帝最终选择杨一清(嘉靖四年十一月被招入阁)。阳明曾经作有《四皓论》一文,文中开头即言:
果于隐者必不出,谓隐而出焉,必其非隐者也。夫隐者为髙,则茫然其不返,避世之士岂屑屑于辞礼之殷勤哉!且知远辱以终身,则必待行道而后出,出者既轻,成者又小,举其生平而尽弃之,明哲之士殆不如此。[103]
此文明显是针对杨一清而来的,因为杨氏在镇江老家的宅子,名曰“待隐园”,阳明是借汉代商山四皓究竟有无出山辅佐太子之事,来说杨氏是假隐的。[104]往后阳明一直没有官做,恐怕与此脱不了关系。
因为在官场上没有发挥的余地,阳明在居乡时期,可以说将所有的心力都放在“讲学”上,其目的是要拯救人心于水火之中,如他对友人说道:
近世士夫之相与,类多虚文弥诳而实意衰薄,外和中妒,徇私败公,是以风俗日恶而世道愈降……仆已无所可用于世,顾其心痛圣学之不明,是以人心陷溺至此,思守先圣之遗训,与海内之同志者讲求切劘之,庶亦少资于后学,不徒生于圣明之朝。[105]
这个说法的前提是阳明自认他不再能够为国家做事,又目睹社会风俗的败坏,所以选择以宣扬其所悟的“圣人之学”来为国尽一份心力。所以,阳明往后与顾东桥所谈的“拔本塞源”论以及其《亲民堂记中》中,都在阐扬“万物一体”的观点,企图从个人做起,推广至他人乃至于天下,重复三代之治。例如他给黄绾的信中说道:
今天下事势,如沉痾积痿,所望以起死回生者,实有在于诸君子。若自己病痛未能除得,何以能疗得天下之病!此区区一念之诚,所以不能不为诸君一竭尽者也。诸君每相见时,幸默以此意相规切之,须是克去己私,真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实康济得天下,挽回三代之治,方是不负如此圣明之君,方能报得如此知遇,不枉了因此一大事,来出世一遭也。[106]
阳明虽说是给黄绾的信,事实上是在告诫他在北京当官的弟子们,必须先医自己的病痛,才能治疗国家的病痛,所以必须时时致良知,去私欲,与天地万物为一体,才能达到三代之治。阳明提出“万物一体”的概念,不但要靠着良知去除自身的私欲,也要去除人与人间的隔阂,因为良知不仅是每个人都具有的,且相通的。换句话说,个人的良知,被放大到集体的良知,只要人人能够致良知,自然能够有三代的社会,甚至于这个想法也贯串至无生命的草木瓦石上[107]。就因为草木瓦石也有“良知”,也就必须追问,其良知能知善知恶吗?也因此,往后才有针对“良知”性质而起的“四句教”与“四无说”争论。由于阳明晚年将“时务”寓于“一心”之中,导致其后学纷纷将讲学重点放在对“良知”性质以及如何“致良知”工夫的争论上,不但使其后学忽视实际事务的处理,甚至流入禅学。
[1] (明)钱德洪编:《年谱·正德十六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79。
[2] 例如征宸濠时,四十天不睡。(明)陈弘绪《寒夜录》:“王遵岩问龙溪(王畿):‘先师阳明在军中,四十日未尝睡,有诸?’龙溪曰:‘然,此原是圣学,古人有息无睡,故曰:向晦入晏息。’”(豫章丛书·子部二)(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卷上,页194。
[3] (明)王士性记云:“南赣称虔镇,在四省万山之中,辖府九,汀、漳、惠、潮、南、韶、南、赣、吉;州一,郴;县六十五,即诸郡之邑也;卫七,赣州、潮州、碣石、惠州、汀州、漳州、镇江。卫所官一百六十四员,军二万八千七百余名,寨隘二百五十六处,专防山洞之寇也。正、嘉之间,时作不靖,近称宁谧,要在处置得宜尔。”见《广志绎》(北京,中华书局,1997),《江南诸省》,页85。
[4] 据《年谱》所言,此安排是当时的兵部尚书王琼所举荐的。阳明与王琼并不相识,但阳明曾说他对王琼有“私淑之心”,彼此间应该有一定的了解。笔者认为这是因为阳明的好友乔宇和王云凤,都和王琼一样出身山西的关系,且三人有“河东三凤”之称,彼此之间往来密切。如(明)霍韬《赠太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恭襄前少师王公神道碑铭》云:“试部政,日与乔白岩、王虎谷互益切劘。”见单锦珩辑:《王琼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附录》,页204。“近世山西以乔白岩、王虎谷、王琼为河东三凤。”见(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文渊阁四库全书·883)(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卷四,页94c。
[5] 《年谱·正德十二年》记云:“先生过万安,遇流贼数百,沿途肆劫,商舟不敢进。先生乃联商舟,结为阵势,扬旗鸣鼓,如趋战状。贼乃罗拜于岸,呼曰:‘饥荒流民,乞求赈济!’先生泊岸,令人谕之曰:‘至赣后,即差官抚插。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自取戮灭。’贼惧散归。”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38。
[6] 《年谱·正德十二年》记云:“其法编十家为一牌,开列各户籍贯、姓名、年貌、行业,日轮一家,沿门按牌审察,遇面生可疑人,即行报官究理。或有隐匿,十家连坐。”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39。
[7] 阳明的选择恐怕也是鉴于当时任两广巡抚陈金作为的影响。陈金在总督巡抚两广时,即依靠着田州土官岑猛所带领的“狼兵”,平定江西华林峒贼,但在大战之后,却无能管制狼兵,致使危害地方,不但招致弹劾,当地亦有歌谣曰:“华林贼来亦得,土兵来死不测。”见(清)汪森编:《粵西文载》(文渊阁四库全书·1465)(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卷十二,页646b—646c。
[8] 如《龙南县志》云:“县初无守备兵……成化二十三年,都御史李公昂奏奉于民户内编佥机兵二百名。正德间,都御史王公守仁加编六百,每岁定期与同守备官军,演习武艺。”见(清)闫士杰等修、王元骥等纂:《龙南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舆地志·险隘·演武场》,卷一,页152—154。
[9] 《赣县志》:“王守仁……巡抚南赣,台门置二匦,榜曰‘求通民情’‘愿闻己过’,民间严行保甲法。”见(清)刘瀚芳修、孙麟贵等纂:《赣县志》(北京,线装书局,2001),《名宦·亲临名贤》,卷九,页305;又(清)梁章钜记云:“闻前明王文成公行部所至,必令二人肩二高脚牌前道,大书云:‘求通民情’‘愿闻己过’,议者以为客气,不虚也。”《楹联丛话》(北京,中华书局,2006),卷八,页109。
[10] (明)杨璋云:“盖以赏罚之典虽备,然罚典止行于参提之后,而不行于临阵封敌之时;赏格止行于大军征剿之日,而不行于寻常用兵之际故也。”(明)王守仁:《申明赏罚以励人心疏(1517)》,见《王阳明全集》,《别录一》,卷九,页307—310。阳明所上之疏不少,但此疏能够一而再地出现其各种文章结集的本子之中,显示出此疏的重要性。
[11] (明)王守仁:《与王晋溪司马》,见《王阳明全集》,《续编二》,卷二十七,页1005—1006。
[12] 《年谱·正德二十年》,页1244,又此敕谕的内容与王琼上疏朝廷的内容几乎相同,见(明)王琼:《为申明赏罚以励人心事》,见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王晋溪本兵敷奏二》(北京,中华书局,1987),《南赣类序》,卷一百十,页1017b—1017c。
[13] (明)王守仁:《与王晋溪司马》,见《王阳明全集》,《续编二》,卷二十七,页1004—1005。
[14] (明)王守仁:《与顾惟贤》,见《王阳明全集》,《续编二》,卷二十七,页997—998。
[15] (明)王守仁:《与顾惟贤》,见《王阳明全集》,《续编二》,卷二十七,页998。
[16] (明)王守仁:《犒赏湖广官兵》,见(日)永富青地:《王守仁著作の文献学的研究》,《附录三·“王阳明全集”补遗》,页564。
[17] 此信为阳明佚文,见(明)秦金:《安楚录》(续修四库全书·史43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启劄》,卷九,页451c,明刻本。
[18] (明)王守仁:《与杨仕德薛尚谦(1517)》,见《王阳明全集》,《文录一》,卷四,页168。
[19] 笔者于此用(明)钱德洪编、罗洪先考订:《阳明先生年谱》(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42)(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页596,嘉靖四十三年刻本。此事亦见于《年谱·正德十三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55,但文字上有些出入。关于钱德洪删改《年谱》之故,见拙著:《王阳明〈年谱〉与从祀孔庙之研究》,见附录二。
[20] 《明实录·武宗实录》记云:“(正德十年七月)监察御史程启充奏:‘我朝军职授官,悉准首级,其余诸条格,会典具存。然承平日久,幸门渐开,于是有买功、冒功、寄名、窜名、并功之弊。权要之家,厚赍金帛,私赂军人,易其首级,是谓买功。甲冲锋斩获而乙取之,甚至杀内附平人,以为贼,是谓冒功。身在家庭,名隶行伍,是谓寄名。贿属吏胥,洗补文册,是谓窜名。至有一人之身,一日之间,所在获功,甘辽宣大,两广川贵,相去数千里,不出门阈,而皆以功报,按名累级,骤历崇阶,是谓并功。’”卷一百二十七,页2536—2537。
[21] 见(明)王守仁:《重修文山祠记(1518)》,见《王阳明全集》,《文录四》,卷七,页247;又括号内写的是“三”而非“文”,见《重修忠义祠记》,见(明)王昂重编:《吉安府志》(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祠庙》,卷六,页565b—566b,嘉靖刻本。《庐陵县志》云:“忠义祠,在淳化乡富田,祀宋监簿刘子浚、刘洙,王守仁记。”可见所谓“三公”,指的是文天祥、刘子浚、刘洙三人。见(清)平观澜等修、黄有恒等纂:《庐陵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建置·祠庙》,卷八,页697,乾隆四十六年刊本。
[22] (清)平观澜等修、黄有恒等纂:《庐陵县志》,《地舆·风俗》,卷六,页548。
[23] 关于阳明对“理”与“气”的看法,可见(日)上田弘毅,《明代哲学中的气——王守仁和左派王学》,见(日)小野泽精等编:《气的思想》(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页435—451。上田总结阳明的理气观说道:“理与气的关系,王守仁在倡导良知说之前和之后有着差异。在前期和朱熹的理气说相近,而到了后期,在良知中,理气则成为一体之物。理气一体,是他对于气的代表性见解。但后期的理气关系,也未必是一贯的,根据问题的情况而有所不同。”页448。
[24] (明)王守仁:《寄诸弟(1518)》,见《王阳明全集》,《文录一》,卷四,页172。
[25] (明)王守仁:《传习录上》,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一》,卷一,页27—28。又阳明此喻非其孤明先发的,因为卢格早已说过同样的话。(明)卢格云:“盖性者,理也。要之以金为喻,庶几得之。性无不善,金无不美,性有气质,犹金有铜铅也。圣人之性,十全之金;贤人以下,七八成之金;中人以下,四五成之金;极而至于下愚,金少而铜铅多,此所以不移也。”《荷亭辩论》,《理气比喻》,卷八,页527c。
[26] (明)王守仁:《传习录上》,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一》,卷一,页31。
[27] (明)王守仁:《传习录上》,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一》,卷一,页34。
[28] (明)王守仁:《大学古本原序(1521)》,见《王阳明全集》,《补录》,卷三十二,页1197。
[29] (明)王守仁:《修道说(1518)》,见《王阳明全集》,《文录四》,卷七,页265。
[30] (明)王守仁:《传习录上》,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一》,卷一,页37—38。
[31] (明)王守仁:《传习录下》,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三》,卷三,页97—98。
[32] 阳明曾说过:“子思括《大学》一书之义,为《中庸》首章。”见《传习录上》,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一》,卷一,页16。
[33] (明)钱德洪编:《年谱·正德十六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四,页1279。
[34] (明)郑晓:《今言》,见《三百九》,卷四,页175。
[35] (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见《史二》,卷六,页50。
[36] (明)霍韬说道:“宸濠反闻,朝士愕骇,持两端,阴卜成败为从违,不敢正名曰濠反。又曰有故事,公独奋曰:‘竖子乌鼠聚,刻期成擒。’”见《赠太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恭襄前少师王公神道碑铭》,见单锦珩辑:《王琼集》,《附录》,页205。
[37] (明)何良俊记云:“盖此时宸濠之反形已具,二公潜为之计,庙堂之方略已定。”见《四友斋丛说》,《史二》,卷六,页50。
[38] 阳明的门人弟子就常跟他谈到宸濠谋反情事,如《庐陵县志》记云:“赵锐(字仲颖)……初王守仁知庐陵县,锐从祖允霖,并以布衣游其门。会宸濠包藏祸心,阴物色至锐,锐假布腹心,因得宸濠隐谋以告守仁,时有欲为行刺濠者,锐坚持不可,曰:‘渠尚未败露,万一朝廷以我戕亲藩,其何以解,莫若姑待之。’”见(清)平观澜等修、黄有恒等纂:《庐陵县志》,《人物·行谊》,卷三十三,页2296—2297;又《新建县志》云:“张元相(字居仁)……官宸濠教授署长史事,知濠有逆谋,每谏不听,逆将发,啖以高官不从。而元相兄元春,初官山阴知县,元相随任,受学于王守仁。时抚虔,元相乃密走虔,言其状,及归,濠遣校尉火信缚之并其弟举人元龙,禁之,煅炼备至。濠被擒,守仁兵至省,乃出兄弟于狱,相刑残不用。”见(清)承霈修、杜友棠等纂:《新建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忠义》,卷四十三,页1923;又《县志》云:“李鎜(字希子)……王守仁常聘主虔教,一时名士多出其门。子淐与兄绛,同及守仁门。常受宁藩聘,见宸濠有逆谋,力谏不从。”见(清)冉棠修、沈澜等纂:《泰和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人物·列传》,卷二十一,页1125。
[39] (明)邹守益言:“逆濠之变,阳明先师召益从军中,众咸蹙缩。”见《叔父重斋居士墓志》,《邹守益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志铭墓表类一》,卷二十一,页970。
[40] 见(明)王守仁:《与世亭侍御》,见钱明:《〈王阳明全集〉未刊佚文汇编考释》,页222。
[41] 闽兵之来,亦是阳明计划之中,其《书佛郎机遗事(1520)》:“正德戊寅之冬,福建按察佥事周期雍(字汝和)以公事抵赣。时逆濠奸谋日稔,远近汹汹。予思预为之备,而濠党伺觇左右,摇手动足,朝闻暮达;以期雍官异省,当非濠所计及,因屏左右,语之故,遂与定议。期雍归,即阴募骁勇,具械束装,部勒以俟。予檄晨到,而期雍夕发。故当濠之变,外援之兵惟期雍先至。”《王阳明全集》,《外集六》,卷二十四,页921;又(明)雷礼《刑部尚书周公期雍传》:“宸濠久蓄异志,阳明王公密与公计。公谓水战精兵,惟海上诸卫号称骁勇可用,遂廵沿海蒐阅,得精兵数千,整练候报。比己卯变作,即日董师兼程而进,至丰城,濠已就擒。”见(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刑部二·尚书》,卷四十五,页1869b。
[42] 阳明云:“访得宁都、兴国、瑞金、雩都、信丰、南康等县,各有大家巨族,人丁众多,兼亦素有胆略。今兹逆党倡乱,民遭荼毒,正各民效忠奋义之日,亦合调取,以赴国难。”见(明)王守仁:《牌行赣州南安府宁都等县选募民兵》,见(日)永富青地:《王守仁著作の文献学的研究》,《附录三·“王阳明全集”补遗》,页583。
[43] 《县志》记云:“《间襟集》:‘正德间,宸濠叛,祯(余祯)方在告,闻之慨然,与宋景破产募死士李英等三百人,从虔抚王守仁讨贼。’”见(清)邹山立等修、赵敬襄等纂:《奉新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人物·进士》,卷七,页771—772。
[44] (明)欧阳德:《寄王龙溪二》,见《欧阳德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卷二,页58。
[45] 如何良俊记云:“二中贵至浙省,阳明张压于镇海楼。酒半,撤去梯,出书简二箧示之,皆此辈交通之迹也,尽数与之。二中贵感谢不已,返南都,力保阳明无他,遂免于祸。”见《四友斋丛说》,《史二》,卷六,页55。
[46] 如《明实录·武宗实录》记云:“初官兵克复南昌,得濠簿籍所记平日馈送主名遍于中外,多者累数万,少亦不下千,李士实尝疑其太费,濠笑曰:‘此为我寄之库耳!’王守仁以簿籍连及者众,令焚之,永所发者,仅百之一二云。”卷一百九十三,页3616。
[47] (明)高岱辑:《讨宁庶人》,见《鸿猷录》(台南,庄严文化,1996)(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9),卷十四,页174d。《年谱·正德十五年》亦记云:“江彬欲不利于先生,先生私计彬有他,即计执彬武宗前,数其图危宗社罪,以死相抵,亦稍偿天下之忿。”从阳明愤恨之情,可见江彬的确是指使者。《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四,页1270。
[48] 见(明)邹守益:《王阳明先生图谱》,页482b。
[49] 见(明)王守仁:《准答安边伯朱留查功次手本》,见(日)永富青地:《王守仁著作の文献学的研究》,《附录三·“王阳明全集”补遗》,页596—597。
[50] 举例而言,阳明对于宸濠的家产处置问题,宸濠府内必有簿籍登载其财产清单及财物流向,而在乱后,阳明必定要依循此单之所载详细清查并予以查封,上报朝廷。然而,阳明因为军事所需,可能已经部分动用宸濠的家产,例如《县志》记云:“郭升(字东旭)……尝从王文成公于虔,受良知之旨。遭濠变,居室罹兵燹,文成给以逆产,固辞不受。”见(清)杨周宪修、赵日冕等纂:《新建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理学》,卷二十五,页1718。这使得簿籍所载与实际所存就有差异,也因此会予人口实。
[51] 《明实录·世宗实录》,“正德十六年十月”,卷七,页273。
[52] (明)王守仁:《咨兵部查验文移》,见《王阳明全集》,《别录九》,卷十七,页590。
[53] (明)赵善政:《宾退录》(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卷三,页22。
[54] 值得注意的是,冀元亨一直要到嘉靖帝即位后才无罪释放,即使这期间阳明自身或是通过朋友为其申冤,但仍然无法使其脱困,这也显示出朝中有人对阳明的打压一直没有放松过。
[55] (明)何良俊记云:“王阳明既擒宸濠,囚于浙省。时武宗南幸,住跸留都,中官诱其令阳明释放还江西,以待圣驾亲征。差二中贵至浙省谕旨,阳明责中官具领状,中官惧,其事乃寝。”见《四友斋丛说》,《史二》,卷六,页55。
[56] 《年谱·正德十四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四,页1269。
[57] (明)王守仁:《乞宽免税粮急救民困以弭灾变疏(1520)》,见《王阳明全集》,《别录五》,卷十三,页427—428。
[58] (明)王守仁:《批追征钱粮呈》,见《王阳明全集》,《别录九》,卷十七,页593—594。此批之后阳明又有《再批追征钱粮呈》《批南昌府追征钱粮呈》二文,可见此问题对他造成莫大的困扰。
[59] 阳明在给朱节信中也说道:“宸濠叛时,尝以伪檄免江西各郡租税,以要人心。仆时亦从权宜蠲免,随为奏请,至今不得旨。江西之民,重惟兵革诛求之苦,无复生意,急赈救之,尚恐不逮,又加征科以速之,不得已复为申请。正如梦中人被锥,不能不知疼痛,聊复一呻吟耳!可如何如何?”见(明)王守仁:《与朱守忠》,见钱明:《〈王阳明全集〉未刊佚文汇编考释》,页224。
[60] 此观点受(韩)张维(1587—1638)说法之启发,张维云:“阳明有《纪梦》诗……其诗及所谓郭景纯诗者,皆载集中。考郭诗体裁与景纯他诗不相似,余窃疑此诗作于宸濠变后,无乃方濠盛时,朝中大臣或有主其谋而竟幸免者,故阳明记此以风刺之也。”见《溪谷漫笔》,见邝健行等选编:《韩国诗话中论中国诗资料选粹》(香港,中华书局,2002),页121。
[61] (明)王守仁:《纪梦(1520)》,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二》,卷二十,页777。
[62] 阳明会有此诗之作,一方面可能从宸濠的簿籍中得知陆完与宸濠交通;另一方面则可能从其弟子陈九川处得知的,《明儒言行录》记云:“己卯(1519)春,车驾议南巡,先是江西宸濠久蓄异谋,又结陆完、钱宁辈为内应,都下人情汹汹危惧。公(舒芬)乃慷慨曰:‘车驾出必不利,此社禝安危之所系也。’约诸同志上疏乞留驾,言甚激烈,有‘亲王倡吴濞之计,大臣怀冯道之心。’复痛刺阁中,谓‘一切危亡之迹不苦言以救,而听主上之自坏。’时陆完出危言以沮之。公邀考功夏良胜、仪制万潮、太常陈九川,举酒酹曰:‘匹夫不可夺志,吾辈乃为大臣所夺乎?’遂连疏以入,时号江西四君子。”见(清)沈佳:《舒芬》,见《明儒言行录》(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续编》,卷二,页1044b—1044c。
[63] 《明实录·武宗实录》:“(正德十五年十一月)吏部尚书陆完有罪,执赴行在。完自为江西按察使时,与宸濠相比,既去任,常以赠遗致殷勤。濠之乞复护卫也,完在兵部,先为游说内阁柄事者,既乃援祖训覆奏,实阴为之地。护卫既复,濠逆谋益起,人皆归罪于完。及在吏部,濠贻书欲有所黜陟,辄从之。完常对众称濠贤。有之官江西者,每密谕意令无与濠忤。初闻濠反时,完犹言王必不反,乃传者误。及濠既擒,太监张永至江西,搜阅簿籍,得完平日交通事,奏之。”卷一百九十三,页3613—3614。
[64] 《明实录·武宗实录》记云:“(正德十五年)执太监商忠、杜裕、少监卢明、奉用、赵秀、锦衣卫都指挥薛玺、指挥陈善、监察御史张鳌山、河南右布政使林正茂等,俱下锦衣卫狱……鳌山为诸生,应举时,濠召见悦之,自后每有馈问不能隙……至是为张永所发,诏逮捕忠等付狱,并收其家属,裕寻死狱中。今上即位后,法司以狱上,忠、明、用、秀、玺、喜皆论斩,满、鳌山、正茂革职。”卷一百九十三,页3614—3616。
[65] (明)邹守益:《题会稽师训卷》,见《邹守益集》,卷十八,页876。
[66] 例如(明)黄景昉云:“自伍文定而下,刑珣、徐琏、戴德孺、胡尧元皆躬冒矢石,有戡乱功。谢源、伍希儒以公干御史同举义,岂遑顾九族者?贼平,各斥归,至或诬之曰:‘黩再金宝,劳之弗图?’横生忌谤,灰志士心,宜乎王文成为发愤辞爵。”《国史唯疑》,《正德》,卷五,页139—140。
[67] (明)王艮:《王心斋全集》(台北,广文书局,1987),《年谱·正德十五年》,卷一,页5a—5b。
[68] 关于此论点见余英时:《明代理学与政治文化发微》,见《宋明理学与政治文化》(台北,允晨出版社,2004),页292—296。
[69] 周氏云:“‘艮其背’,背非见也。静则止,止非为也,为,不止矣。其道也深乎!”见(宋)周敦颐:《通书》,见《周敦颐集》,《蒙艮第四十》,页41。
[70] (明)王守仁:《过安福》,此为阳明佚诗,见(清)王谦言纂、黄宽、刘学愉修:《安福县志(下)》(北京,线装书局,2004),《词翰·诗》,卷八,页86—87,康熙五十二年刻本。
[71] (明)王守仁:《享堂柱铭》,见(清)丁丙辑,《于忠肃公祠墓录》(祠墓志丛刊·50)(扬州,广陵书社,2004),卷四,页359。又《王阳明全集》内收有《题于忠肃祠》楹联,但其内容与(明)杨大鹤《华表铭》只有一字之差,可见并非阳明所题。出处同上书。
[72] (明)王守仁:《传习录》,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三》,卷三,页96。
[73] (明)王守仁:《补录》,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二,页1171。
[74] (明)王守仁:《蒙冈书屋铭》,此为阳明佚诗,见(清)姚濬昌修、周立瀛等纂:《安福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艺文·杂著》,卷十八,页1956,同治十一年刻本。
[75] 周氏云:“‘山下出泉’,静而清也。汩则乱,乱不决也。”见(宋)周敦颐,《通书》,见《周敦颐集》,《蒙艮第四十》,页41。
[76] 《年谱·正德十五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四,页1270。
[77] (明)王守仁:《重游化城寺》,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二》,卷二十,页773。
[78] 《年谱·弘治十四年》:“闻地藏洞有异人,坐卧松毛,不火食,历岩险访之。正熟睡,先生坐傍抚其足。有顷醒,惊曰:‘路险何得至此!’因论最上乘,曰:‘周濂溪、程明道是儒家两个好秀才。’后再至,其人已他移,故后有‘会心人远’之叹。”《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5。又《东岩图记》云:“东岩,在中峰西北,谓之东者,在化城东也……原名东峰,宏治(弘治)壬戌,阳明先生改名东岩。正德庚辰正月,先生再至,武宗使锦衣卫侦之,见先生宴坐一室,故又名宴坐岩。”见《九华山志》,见印光大师修订:《四大名山志》(台北,佛教出版社,1978),《附图记》,卷首,页40。
[79] (明)王守仁:《传习录下》,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三》,卷三,页91。
[80] 关于周敦颐与程颢的思想关系及程颢《定性书》的思想内容,见张亨:《〈定性书〉在中国思想史上的意义》,见《思文之际论集:儒道思想的现代诠释》(台北,允晨文化,1997),页407—468。
[81] 如陆澄记阳明语曰:“周子曰‘主静’,程子曰‘动亦定,静亦定’,先生曰:‘定者,心之本体,是静定也,决非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必常知、常存、常主于理之谓也。’”见(明)王守仁:《答陆原静书》,见《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中》,卷二,页65。
[83] (明)钱德洪云:“右《太极图说》,与夫《中庸修道说》,先师阳明夫子尝勒石于虔矣。”见(明)王守仁:《语录》,见《王阳明全集》,《补录》,卷三十二,页1183;又(明)费宏《移置阳明先生石刻记》云:“昔阳明王先生督兵于赣也,与学士大夫切劘于圣贤之学,自缙绅至于闾阎,以及四方之过宾,皆得受业问道。盖濂、洛之传至是复明……于是深信人心本善,无不可复,其不然者,由倡之不力,辅之不周、而为学之志未立故也。既以责志为教,肄其子弟,复取《大学》《中庸》古本,序其大端,与濂溪《太极图说》联书石于郁孤山之上。”见《王阳明全集》,《世德纪·附录》,卷三十九,页1478;又《县志》记云:“太极亭,在府东濂溪祠后,明万历甲辰都御史张岳建,列王守仁所书《太极图说》《大学古本序》及《中庸说》诸石刻于中。”见(清)沈均安修、黄世成、冯渠纂:《赣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疆域四·古迹》,卷四,页326。
[84] “濂溪祠,郁孤台南。旧在宣明楼右,为濂溪书院。正德丁丑,王都御史守仁、知府刑珣改建。”见(明)董天锡纂:《赣州府志》(台北,新文丰,1985),《祠庙》,卷六,页89c。
[85] (明)王守仁:《答伦彦式(1521)》,见《王阳明全集》,《文录二》,卷五,页182。
[86] (明)王守仁:《象山文集序》,见《王阳明全集》,《文录四》,卷七,页244—245。阳明的《象山先生全集叙》末后有云:“正德辛巳七月(1521)朔阳明山人王守仁书”,此《叙》所作之时间与《全集》内之《象山文集序(庚辰1520)》不同,见(宋)陆九渊:《象山先生全集》(四部丛刊初编·缩本·63)(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5),页2上。
[87] (明)欧阳德:《吴伯叙卷》,见《欧阳德集》,卷九,页282。
[88] (明)邹守益:《邹守益集》,《杂著类一》,卷十七,页800—801,此《大学问》即是《大学或问》一书。此外,阳明弟子童世坚(字克刚)亦有一诗可以表达阳明工夫论的重心,其《和阳明先生示教》诗云:“子午元来有一针,周公定在指南心,越棠迷失如无此,沃日吞天何处寻。”见(明)邵有道修、何云等编:《汀州府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40)(上海,上海书店,1990),《词翰》,卷十七,页430。
[89] (明)王守仁:《传习录下》,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三》,卷三,页90—91。
[90] (明)王守仁:《传习录下》,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三》,卷三,页92。
[92] (明)王守仁:《大学古本序》,见《王阳明全集》,《文录四》,卷七,页242—243;又《王阳明全集》说此序作于嘉靖二年改作(页1197),但从以《白鹿洞书院新志》所载,则此改序时间应提前至正德十六年。
[93] (明)李梦阳:《白鹿洞书院新志》,见《白鹿洞书院古志五种》(北京,中华书局,1995),《石劖志第四》,卷一,页25,嘉靖重刊本。从《白鹿洞志》所藏石刻碑文内容,可见蔡氏所刻为新序。见(明)郑廷鹄:《遗洞大学古本序石刻》,见《白鹿洞志》,出处同上,《洞规下》,卷六,页212;且此志亦载有《阳明先生王守仁遗洞修道说石刻》,页211。郑廷鹄对这两方石刻,有一按语,他说:“按二刻,迺阳明手书入石,千里而致之洞中,是欲求正于文公也。故录之。”页212。
[94] (明)王守仁:《传习录下》,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三》,卷三,页95。
[95] 《修道说》早作于戊寅之年,而阳明在辛巳年时仍然将此说寄给其弟子,可见其对此说的重视。黄省曾云:“辛巳(1521)之岁,承惠《修道说》石本,披而读之,若排云雾而睹青天,始知圣贤之意,若是其简且易也。”见《答新建伯大司马王公书》,《五岳山人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94)(台南,庄严文化,1997),卷三十一,页791d。
[96] 此条记录,应该是阳明在平南赣盗后,开讲于赣州濂溪书院之时。(明)王守仁:《传习录上》,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一》,卷一,页26—27。
[97] 此条记录不会晚于正德十二年,因为徐爱殁于此年。(明)王守仁:《传习录上》,见《王阳明全集》,《语录一》,卷一,页26—27。
[98] (明)王守仁:《传习拾遗》,见《王阳明全集》,《补录》,卷三十二,页1170。
[99] (明)黄绾:《阳明先生行状》,见《王阳明全集》,《世德纪》,卷三十八,页1425。
[100] 如(明)杨一清在给阳明的信中说道:“近日忽兵部咨,知有提督陕西戎务之命,且与公名同上,在公实称……今年日老,病日多,精力日惫,岂能复供任使,已具疏恳辞,圣明必能怜察,而此任未免属之公矣!”见《与王阳明司马》,《杨一清集》,《督府稿·柬札类》,页1069。
[101] (明)杨一清:《与李宪吉宪副》,见《杨一清集》,《督府稿·柬札类》,页1099。
[102] 《明实录·世宗实录》记云:“(嘉靖四年)礼部尚书席书奏荐致仕大学士杨一清、南京兵部尚书王守仁,文武兼资,堪任将相。今一清已督三边,守仁当处之内阁,秉枢机。无为忌者所抑。且云:‘今诸大臣多中材,无足与计天下事者,定乱济时,非守仁不可。’上不许,曰:‘近日边方多事,已命廷臣集议,席书身为大臣,果有谋略,宜即悉心敷奏,共济时艰,何必自诿中材者,负委任。’”卷四十八,页1215。
[104] (明)黄景昉:《国史唯疑》也记云:“杨一清、费宏皆以右大礼议召用,老臣废居久,厌苦寂寞,或不无徙辙趋时意。”《嘉靖》,卷六,页154。
[105] (明)王守仁:《与黄宗贤(1527)》,见《王阳明全集》,《文录三》,卷六,页220。
[106] (明)王守仁:《答王亹庵中丞(1524)》,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三》,卷二十一,页823。
[107] 例如阳明在《大学问》中说道:“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耳……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见(明)王守仁:《大学问》,见《王阳明全集》,《续编一》,卷二十六,页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