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余波
或可以说,戊戌前后湖南新旧人物的社会分野与其思想观念并不完全成比例:社会分类上的旧派中人有颇具新意识者,而新派中人也有不少旧观念;两派以及各派之中不同人物的思想、心态与社会行为均可见明显的相互参伍及错位。且这一现象的纵横范围尚不仅限于戊戌时期的湖南,大致为此后中国一个相当普遍的共相。从19世纪后期开始,新旧之争成为近代中国一个持续的现象,但新与旧的区分标准以及不同时期的新旧社会分野却随时而变。
民国代清后,随着时代的变迁,戊戌时湖南的新旧分野即渐失意义。民国的新旧已另有区分的标准,而前此新旧角色又有所转换。当年变法时鼓吹开议会的梁启超,到民初乃助当局解散国会。对梁这一反复作为,戊戌时湘抚陈宝箴的后人陈寅恪颇不满,特别指出梁本在戊戌时主张开议会,“自戊戌政变后十余年,而中国始开国会,其纷乱妄谬,为天下指笑。新会所尝目睹,亦助当政者发令而解散之矣”。[93]
而中国的实际政治也在变化。1913年湖南都督汤芗铭与叶德辉起争执而逮捕叶,时任总理的熊希龄明电申救,而梁启超也为叶“致书芗铭兄化龙(时任众议院议长),恳切责问”。[94]据说这一事件最后导致在各省设置文职的巡按使,部分实施军民分治。则在实际政治中,文武之争渐有取代原来的新旧竞争之势。在此新兴的文武之争中,戊戌时与叶德辉对立特甚的熊、梁两人,却已与叶站在同一条阵线之上。前后十五年间,时代的变化不可谓不巨大。
大约又十五年后,新旧更有新的区分。熊、梁、叶又发现他们都已不同程度地落伍,大致偏向于前此对立的北洋军阀,而共同站在新兴的北伐军的对立面一边。叶德辉在戊戌当年谈到湖南特别受粤人康有为的“流毒”时说:“湘人尚志节,粤人尚忠义;地本接壤,风气多同;唇齿之依,当在异日,而断非一二浮薄少年所能联属,此可据理以断者。”[95]到北伐时,叶的预言部分实现,广东和湖南共为北伐军重镇。然湘粤之联属,恰为叶氏更不齿的“一二浮薄少年”所为;叶本人也终不为其所容,死于北伐少年枪下。彼时反思,或者时务学堂之人尚属可以接受的了。
到1931年6月,胡适应叶德辉的学生杨树达之请,为叶的遗墨题了一首追悼诗说:
郋园老人不怕死,枪口指胸算什么!生平谈命三十年,总算今天轮到我。
杀我者谁?共产党。我若当权还一样。当年誓要杀康梁,看来同是糊涂账。
你们杀我我大笑。我认你们作同调。三十年中是与非,一样杀人来“翼教”。
胡适对当年的“是非”是有明确立场的,他指出:“戊戌变法时代,叶德辉与王先谦代表湖南的反动思想,攻击康梁的革新运动。”[96]三十年后,新旧的载体固已大变,而“是非”却仿佛仍依其旧。在当时已开始“落伍”的新派胡适看来,康、梁、王、叶都是过眼烟云,无疑都已甚旧。然而他眼中“反动”的叶德辉与“革命”的北伐少年之异曲“同调”,虽然提示着他对国民党“清党”时因思想而杀人甚为不满这一今典,似乎还隐约透露出一层更深的忧虑:
假如三十年来中国政治真是并无大的进步,以前固可归咎于各时期的“反动思想”或各种不彻底的“革新思想”,然胡适这批新文化人“讲学复议政”也已十余年,他们个人多已得大名,其政治的参与却不曾给中国政治带来什么大的改进。特别是北伐时“新派”的社会行为竟然落入三十年前旧派思路的窠臼,则新文化运动在国民性的改变方面不仅没有多大的成绩,反而显出有所退步。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要提倡者,胡适必然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退化”的观念是那时相当一部分读书人持续的共识。杨荫杭在1920年底曾说:“今日中国新文化,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之势。他国学生出全力以求学问,尚恐不及。中国学生则纷心于政治,几无一事不劳学生问津,而学殖安得不荒?则知今日中国新学风,有江河日下之势。”[97]又二十多年后的1945年,陈寅恪在思及戊戌变法时也感到:“验以人心之厚薄、民生之荣悴,则知五十年来,如车轮之逆转,似有合于所谓退化论之说者。”在此心态下的陈氏自己“论学论治,迥异时流”。而外在时势却仍然在趋新的道路上“进化”,并形成所谓“话语权势”的控制力量,使“落后”者不得不自我禁抑。故陈氏“论治”的观念,一直“迫于事势,噤不得发”。[98]
一般而言,中国近代明确的新旧之分,即在戊戌变法之时。从长远看,在整个近代中国的新旧区分上,杨、陈、胡等人大体都曾属于偏新的一边,而又不免相继“落伍”。尤其是不少曾经趋新的人物在不断更新的时势下虽然心存“落后”观念,却“迫于事势,噤不得发”这一现象,提示我们对近代中国尊新的程度,及新旧之分和新旧之争的曲折微妙,还可做更多面相和更深层次的探索。过去对不同时期新旧人物社会角色的更替之所以认识不足,或者正基于我们对戊戌前后新旧之分初起时各类人物在思想观念和社会角色等方面的错位与互动,仍缺乏深入的理解。不仅湖南,整个戊戌变法时期的新旧之争,应该还可以在史实重建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探索、解读和诠释。
原刊《历史研究》1998年5期
[1] 这也可见西方的影响,如前文所引述,“守旧党”的称谓,即可能是西来的。
[2] 李群:《杀人篇》,载《清议报》,88期(1901),转引自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卷一上,23页。
[3]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二:湖南广东情形》,见《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一》,129~146页。
[4] 如邓潭洲:《十九世纪末湖南的维新运动》,载《历史研究》,1959年1期;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1970)中的数篇长文;林能士:《清季湖南的新政运动,1895—1898》,台湾大学文学院,1972;小野川秀美:《戊戌变法与湖南省》,李永炽译,载《大陆杂志》,39卷9期(1969年11月);Charlton M.Lewis,“The Hunanese Elite and the Reform Movement,1895-1898,”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29:1(Nov.1969);Noriko Kamachi,Reform in China:Huang Tsup-hsien and the Japanese Model,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1,chap.8;汤志钧:《戊戌变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的第4章及《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台北,商务印书馆,1993)的第5章;周秋光:《熊希龄与湖南维新运动》,载《近代史研究》,1996年2期。
[5] 这一倾向也始于梁启超,他在1924年撰《近代学术之地理分布》,论湖南时最后已述及皮锡瑞和谭嗣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十一》,77页),却只字不及叶德辉。其实若从民国湘学反溯晚清,则民国湘籍学人最有成就者或当推杨树达和余嘉锡,杨固从叶氏学,而余所长的目录学也正是叶最为人称道者,皆恰好接续在叶氏一途。传人当然不是衡量学术的唯一标准(谭早逝不必论,皮却长期授学于乡,其学似未见承续),但能有大成就者皆出一途,至少说明叶的学术地位实被忽视。
[6] 熊希龄致陈宝箴,《湘报》,第112号,页446A~B,北京,中华书局,1965,影印本。
[7] 一个例外是陈鍫的《戊戌政变时反变法人物之政治思想》,载《燕京学报》,第25期(1939年6月)。
[8] 以今日的后见之明看,戊戌变法前后湖南乃至全国的所谓“新派”并不全新,他们对“新政”的参与和接受有不同程度的区别。而“旧派”也并不全旧,他们大都支持甚至提倡某种程度的革新。但对当时人来说,新旧两党的人员分野基本是清晰的,新旧之争的存在也的确是时人的共同认知(新与旧正是当时人使用的语汇),故本文使用新派、旧派这样的词汇,主要指谓他们不同的群体身份认同,而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思想及行为上都截然对立。
[9] 陈鍫:《戊戌政变时反变法人物之政治思想》;并参见汤志钧:《戊戌变法时满清统治阶级内部各派系的分析》,见《戊戌变法史论》,9~12页,上海,群联出版社,1955。
[10] E.H.Conger to Mr.Hay,Dec.14,1898,U.S.Department of State,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898,Millwood,N.Y.:Kraus Reprint,1983(hereafter as FRUS 1898),pp.223-224.
[11] 本段与下段,参见罗志田:《近代湖南区域文化与戊戌新旧之争》,载《近代史研究》,1998年5期。
[12] 王氏这方面的言论在其书札和文集中比比皆是,本段中引文在其《复毕永年》,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33A,1932年葵园四种版;《工商论》,见《虚受堂文集》卷一,页10A,葵园四种版。
[13] 参见罗志田:《西潮与近代中国思想演变再思》,载《近代史研究》,1995年3期。
[14] 王先谦:《海军论》,见《虚受堂文集》卷一,页8B。按此文作于戊戌年,约在政变之后。
[15] 王先谦:《太息论》,见《虚受堂文集》卷一,页20A;《复岑中丞》,见《虚受堂书札》卷二,页73A;《五洲地理志略序》,见《虚受堂文集》卷三,页40B~41A。
[16] 王先谦:《复吴生学兢》,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上旬,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35B~36B。
[17] 《湖南绅士请办内河小火轮船禀稿》,见《湘学新报》,第1册,190~192页,台湾,华文书局,1966,影印本。
[18] 张之洞:《与陈右铭》,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见《张文襄公全集》,第4册,848~849页,北京,中国书店,1990,影印本。
[19]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1897—1900年的皮锡瑞日记分四次选刊在《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辑、1959年第1~2辑、1981年第2辑,以下仅引年月日),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二十九日。
[20] 罗棠:《论湘鄂创办小轮公司之益》,载《湘报》,第46号,页181A。
[21] 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后序》(光绪二十二年),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126页。
[22] E.D.Chapin’s report,about January or February 1898,FRUS,1898,p.212.
[23] 杨树糓、杨树达记,崔建英整理:《郋园学行记》,载《近代史资料》,总57号(1985年4月,以下径引书名),118、131页。
[24] 叶德辉:《郋园书札·明教》,见长沙中国古书刊印社1935年《郋园全书》汇印本,页39A~43B。
[25] 本段与下段,参见叶德辉:《郋园书札·答人书》,页22A~B。
[26]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石醉六书》,页3A。
[27]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刘先端黄郁文两生书》,页7A。
[28]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俞恪士书》,页32A~B。
[29] “中研院”近史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矿务档》第4册,2503~2507页,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60。按叶于此事的卷入程度现存湖南矿务档案不详。张朋园据此称叶“更进而与奥商订约开采锑矿”(参见张明园:《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湖南省,1860—1916》,130页),不知是否有进一步的依据。
[30] 熊希龄:《奏为湖南劣绅把持新旧攻击恐酿事变摺》,1906年6月,见周秋光编:《熊希龄集》,上册,131页,长沙,湖南出版社,1997。
[31] 参见罗志田:《科举制的废除与四民社会的解体——一个内地乡绅眼中的近代社会变迁》,载《清华学报》,新25卷4期(1995年12月)。
[32] 王先谦:《与陈子元观察》,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29A~30A;《郋园学行记》,130页。
[33] 叶德辉:《浮湘集·壬戌感逝诗》,见1935年《郋园全书》汇印本,页4B~11A。
[34] 《郋园学行记》,144页;陈鼎事参见孔祥吉:《晚清知识分子的悲剧——从陈鼎和他的〈校邠庐抗议别论〉谈起》,载《历史研究》,1996年6期。
[35]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36] 《宾凤阳等来书》、《湘绅公呈》,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53B、54B~55B。
[37] 王先谦:《复吴生学兢》,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36A~B。
[38] 王先谦:《复某君》、《与吴筱轩军门》,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9A、25A~B。
[39]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俞恪士书》,页30A。皮锡瑞于几乎同时有同感,他注意到朝廷举措“似有维新之机,将来必有效验,特患迟耳。若十年前能如此,局面断不致坏到此等田地!”(《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日)新旧两派的感触竟如此一致。
[40] 王先谦:《科举论下》、《工商论》,见《虚受堂文集》卷一,页5A~B、10A。
[41] 王先谦:《复毕永年》、《复某君》,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34A~B、8B、11A~B。
[42]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段伯猷书、与皮鹿门书》,页25A、12A。
[43] 叶德辉致熊希龄,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载《湘报》,第112号,页447B。
[44] 熊希龄致陈宝箴,光绪二十四年五月,王先谦致熊希龄,光绪二十三年八月十日,均载《湘报》,第112号,页446A~B、447B。
[45] 王先谦:《复吴生学兢》,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36B~37A。
[46] 叶德辉:《郋园书札·答皮孝廉书及所附皮锡瑞来书》,页15A。
[47]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一日。
[48] 两奏均转引自张朋园:《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湖南省,1860—1916》,195页。
[49] Lewis,“The Hunanese Elite and the Reform Movement,” pp.35,42.此观念在其专著Prologue to the Chinese Revolution:The Transformation of Ideals and Institutions in Hunan Province,1891-1907(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6)中有进一步的阐述。
[50] 汤志钧:《戊戌变法史》,305页。
[51] 李肖聃:《湘学略》,201页。
[52] 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第8章,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53] 熊希龄致陈宝箴,光绪二十四年五月,载《湘报》,第112号,页446B。
[54] 邝兆江:《湖南新旧党争浅论并简介〈明辨录〉》,载《历史档案》,1997年2期。
[55] 《郋园学行记》,136、145页。
[56] 《湘绅公呈》,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55A~B;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57] 王先谦:《致俞中丞》,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66A~B;《与陈佩蘅》,见《虚受堂书札》卷二,页67A~68A。
[58] 参见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闰三月三日、四月六日、七日。
[59]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八日。
[60] 陈寅恪:《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见《寒柳堂集》,148~14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并参见陈之:《寒柳堂记梦·清季士大夫清流浊流之分野及其兴替》,见《寒柳堂集》,170~172页。
[61] 本段及下段,参见朱一新答康有为第四书,见《康子内外篇(外六种)》,163~16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
[62] 本段及下段,参见康有为答朱一新,光绪辛卯(1891),见《康子内外篇(外六种)》,168~172页。
[63] 叶德辉:《郋园书札·明教、西医论》,页40A~43B、页44;王先谦:《与徐学使仁铸》,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62B。
[64] 后人常说张善逢迎,大约不差。但又说其急印《劝学篇》以图免祸,则似未必。前引陈鍫文已指出《劝学篇》刊于《湘报》时距政变尚早。彼时光绪方亟亟于改革,后之结果尚难逆料,张氏恐无此远见。张著《劝学篇》本有意从学理层面维护新政,该书能起到免祸作用,实因慈禧太后无意广为株连,乃借是书为由放张一马,张遂无事。若慈禧太后有意黜张,该书中原颇有可议处,戊戌当年已有人指出:“近年以来,嗜西学者恐专言西学之难逃指斥也,因诡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为本,西学为末;以中学兼通西学者乃为全才。此欺人之谈也”。而新创各学堂“类皆以中学饰为外观,掩人耳目,而专致志惟在传布西学;以洋人为宗主,恃洋人为护符”(高庚恩摺,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十八日,见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484~485页,北京,中华书局,1958)。几年后徐桐仍指斥“《劝学篇》尽康说”(参见张謇日记庚子年二月十三日,见张謇研究中心、南通市图书馆编:《张謇全集》,第6卷,432~433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可知真旧派已看破张之洞真意,其所攻也早已直指张。这个问题牵涉甚宽,非简单讲得清楚,但颇能说明真旧派与王先谦等的区别。
[65]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俞恪士书、与皮鹿门书、答人书》,页31A、9B~10A、23A。
[66]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皮鹿门书、与俞恪士书》,页9A~B、30B。
[67]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石醉六书、与刘先端黄郁文两生书、与戴宣翘书》,页2A、5B、19A。
[68]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皮鹿门书》,页12B;王先谦:《复万伯任》,见《虚受堂书札》卷二,页21A~B。
[69] 叶德辉:《明辨录序》,转引自邝兆江:《湖南新旧党争浅论并简介〈明辨录〉》,109页。
[70]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十六日。按梁启超确实在光绪二十二年曾说:“吾不忍言西学”,盖“今日非西学不兴之为患,而中学将亡之为患”。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后序》,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126页。
[71] 转引自钱基博:《近百年湖南学风》,70页,长沙,岳麓书社,1985。
[72] 梁启超:《保教非所以尊孔论》,见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卷一上,164~166页。
[73] 按湖南之内也有更守旧者如曾廉,当于另文中探讨。
[74] 改归知县庶吉士缪润绂摺,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七日,见《戊戌变法档案史料》,462~463页。有意思的是,铁路机器等缓不济急并不仅是旧派的看法,新派谭嗣同即有完全相同的认知。参见《上陈右铭抚部书》,见《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上册,276~277页。
[75] 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见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2册,140页,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
[76] 从忧患意识这一关注点的分野看,皮锡瑞实际是一个矛盾的中间派。他在讲学中一再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观点,这与湖南旧派中许多人及在湖北支持新派的张之洞是相通的,但他所积极追随的康学却不能为上述两方面接受。皮同时看到国与教受到的严重威胁,也可以接受激烈的变法。但他在西方事物的引进方面比王先谦并不见得更“开放”:他关注着每一外国人及外来事物与湖南的接触,实际上几乎对所有这些接触都持怀疑的态度,因为都可能引发湖南的内乱;而他也只是在无法抵制的现实情形下被迫接受外国的入侵。在皮氏眼中,所有的新政措施都是为了防止或预备外国事物的强行进入湖南(这也是其他新政推行者的一个重要考虑,但似乎不到皮所强调的程度)。这些内容只能专文探讨了。
[77] 有意思的是那时康梁师弟间对保国与保教的问题反生歧异,这只能另文探讨了。
[78]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九日。
[79] 谭嗣同:《上欧阳中鹄书》,见《谭嗣同全集》,上册,167~168页。民初新文化运动在观念上的先驱主要是严复,而在实践层面尝试从文化学术上“以夷变夏”则或开端于湖南。
[80]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二十九日。
[81]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十日。
[82]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十七日。
[83] 叶德辉致熊希龄,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载《湘报》,第112号,页447B。
[84] 黄彰健的《论康有为“保中国不保大清”的政治活动》(《戊戌变法史研究》,1~54页)一文论康之转变甚详,极有参考价值,但黄先生立论也时有牵强处。
[85] 关于这一点,参见罗志田:《西潮与近代中国思想演变再思》。
[86] 民权和平等观念影响到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是关怀国是的士大夫都不能不虑及的,故对其有疑虑不一定就表明“守旧”。在1897年已在思考“西洋人人有自主之权”(彼时已思及此当不算旧)的杨度就认为“人人有权则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至于人人无自主之权矣”(转引自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534页)。这与宾凤阳等的思路甚接近,后者也说:“今康梁所用以惑世者,民权耳、平等耳。试问权既下移,国谁与治?民可自主,君亦何为?是率天下而乱也。平等之说,蔑弃人伦,不能自行,而顾以立教,真悖谬之尤者”。《宾凤阳等来书》,见《虚受堂书札》卷一,页52B~53A。
[87] 谭嗣同:《上陈右铭抚部书》,见《谭嗣同全集》,上册,276~280页。
[88] 这些文献在黄彰健文中已详细引述,参见其《戊戌变法史研究》,371~390页。黄先生已注意到,两次反新政的奏摺(前摺未见全文)中尚未见涉及民权等敏感言论。
[89] 皮锡瑞:《师伏堂日记》,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日。
[90] 参阅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398~405页。但黄氏称旧派因抓住新派“悖逆”的把柄而有恃无恐,恐怕太低估了上谕在那时的威力。具体的史实重建只能俟诸另文。
[91] 许姬传:《许姬传七十年见闻录》,18~1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
[92] 谭嗣同:《上陈右铭抚部书》,见《谭嗣同全集》,上册,279页。黄彰健已多次述及湖南在新派“亡后之想”计划中的重要地位。参见其《戊戌变法史研究》之前三篇长文。
[93] 参见陈寅恪:《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见《寒柳堂集》,149~150页。按陈语含蓄,看似指斥民初国会的“纷乱妄谬”,其实是说梁的行为反复“为天下指笑”。
[94] 《郋园学行记》,141页。
[95] 叶德辉:《郋园书札·与戴宣翘书》,页20B~21A。
[96] 胡适:《胡适的日记(手稿本)》,1931年6月18日(原书无页),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89—1990。按叶德辉被杀时湖南国共并未分家,实不能肯定其为共产党所杀;不过那时胡适刚与新当政的国民党结束其不小的纠纷(参见罗志田:《前恭后倨:胡适与北伐期间国民党的“党化政治”》,载《近代史研究》,1997年4期),所以姑以那时人人可攻击的共产党为标的。
[97] 《申报》,1920年12月20日,见杨荫杭:《老圃遗文辑》,163页,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3。
[98] 陈寅恪:《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见《寒柳堂集》,149~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