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原始社会的儿童教育

一、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内容与特点

学前教育是相对于学校教育而言的。在专门的教育机构未出现之前,既不存在所谓学校教育,当然也不可能有所谓专门的学前教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学校产生以前原始社会便没有对年幼儿童实施的教育。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第一阶段,也是人类教育产生和发展的起点。在原始社会中,一夫一妻的家庭尚未出现,原始部落或公社内实行儿童公有,以社会公育形态进行的儿童教育在生产生活中进行。

考古研究表明,约400万年前,人类已在地球上出现。在人类的原始社会进程中,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即距今400多万年至1.5万年的原始人群时期;距今1.5万年至5000年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此后的父系氏族公社时期。[1]

(一)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内容

在原始人群时期,以北京猿人为例,他们已经能把石头打制成多种石器,已经懂得用火。为抵御洪水、毒蛇、猛兽的袭击,他们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结成群体,集体进行生产劳动,也集体教育子女。他们教孩子制造石器,告诉孩子要选择坚硬的石料,打制刃口、锥尖,使普通的大石块变成尖锐、锋利的石器。他们还教孩子用火,给孩子讲解火的用处、取火和保存火种的方法。他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积累了经验,伴随着语言和思维的发展,就有必要和可能把使用和制造简单劳动工具的方法教给孩子,教孩子团结互助,带领孩子进行集体采集,告诉孩子要勇敢地同毒蛇、猛兽及各种自然灾害做斗争,才能保证生存。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生产资料公有,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生活平等,生产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农业劳动中,成人会把有关经验教给儿童。儿童学制石器已经过渡到精细的磨制,同时,还学习制造骨器、木器、弓箭。随着陶器出现,年长者会把制作陶器的方法适时传授给儿童。另外,年长者还向儿童传授风俗习惯、宗教仪式、生活经验等。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人类的教育活动比较明显地反映出原始社会教育的状况,儿童教育活动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劳动教育

长辈将简单劳动工具的制造、取火的技术、渔猎采集及农作物栽培的经验,以及原始手工业如捻麻线以制衣,造土、调土以制陶器等技术传授给后代,使他们从小就感受并热爱劳动、会劳动。

中国古籍记载,在远古时代,有巢氏构木为巢,教民巢居;燧人氏钻木取火,教民熟食;伏羲氏教民结网,从事渔猎畜牧;神农氏用木制耜,教民农业生产。现代对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表明,古籍中所记载的虽然带有神话传说的色彩,但基本上反映了原始社会人类生产、生活和教育的实际情况。在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阶段,人类逐渐发明了钻木取火等人工取火的方法,掌握了渔猎的技术,并发明了农业和畜牧业,使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儿童能够参加社会生产和生活,就必然把劳动的技能和生活经验传授给他们。

据对中国少数民族鄂温克人的调查报告显示,鄂温克人在新中国成立前仍处于父系氏族时期,游猎于额尔古纳河畔,所有的小孩到了五六岁就在成人的指导下开始狩猎的训练,如用小弓箭练习射箭、打靶,做打猎的游戏等。另据调查,新中国成立前尚处于原始社会农村公社阶段的基诺族,儿童到四五岁也必须跟随父母兄长学习做一些家庭辅助性的轻微劳动,如背水、找野菜等。根据人类学研究报告,在美洲的印第安人以及非洲和大洋洲的土著居民中也同样看到类似现象:一般当成人制造器具、设陷阱捕兽、养育动物、播种、收割或建造房屋的时候,儿童往往在一旁观察并模仿这些生产劳动,并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成为帮手,直至成为独立的劳动者。

2.道德和宗教教育

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内,主要依靠传统习俗和规范约束人们的观念和行为。适应氏族公社内部的财产共有,对于儿童,从小就要让他们懂得不能损人利己,不能侵犯氏族公共利益,否则就要受到公众的谴责。适应氏族公社集体生活的社会关系,则要求儿童尊敬长辈,听从指导,照顾老人,爱护幼小,团结互助。养成照顾、赡养老人的观念和敬重、服从家族族长的思想。

氏族公社时期,原始宗教活动普遍存在,主要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巫术占卜等形式。通过宗教教育,一方面,能使儿童养成宗教意识和情感,形成祖先崇拜,从而不断认同祖先业绩和高尚品德。对于儿童认识氏族血缘关系、学习发扬先辈进取精神和意志,以及氏族内部的团结一致,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另一方面,宗教教育能使儿童在所参加的宗教祭祀活动中学到一些生产知识、历史传说、自然常识,如让儿童参加自然崇拜性质的祭日活动,无形中便把太阳与万物生长的关系,以及靠太阳定时间、定方向等知识传授给了他们。

3.艺术教育

歌舞反映了人们生活的多个方面。在与成人同舞的过程中,儿童不但学到简单的歌词、曲调、舞蹈动作,调节了精神,而且能学到生产、生活知识。据史籍记载与现代考古学研究,在原始社会,人类已经形成了审美意识。如他们把原始歌舞视为宗教祭祀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对儿童实施的教育中,艺术教育,尤其是歌舞类的音乐教育也成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甚至到了氏族公社后期,还设有专门负责这方面事务的职官。原始艺术教育的首要任务是陶冶人的情操;同时,通过歌舞类的艺术教育,使儿童学到某些生产生活方面的基本常识。此外,儿童在参加氏族歌舞的活动中也可以受到形象化的军事、体育训练,培养尚武精神与健美的身心。

4.体格和军事训练

在原始社会,人类生存环境极为恶劣。为了生存,一方面,部落的成员都要参与对自然的斗争,儿童自幼就要接受艰苦环境的磨炼,所有长辈都有责任对孩子进行体格训练;另一方面,部落之间为生活空间争斗频繁,部落成员男性均要成为战士。为此,氏族成员就要学会使用武器,就得接受一定的军事教育训练。于是,孩子从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五六岁的男孩要学用弓箭、木枪,七八岁练习骑马、遛马等。

(二)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特点

1.儿童公养公育

在原始社会,人们共同生产、共同生活,没有阶级,人人平等。在原始社会,家庭没有形成,儿童为全氏族所共有,他们均为整个氏族公社的后代。这样,出生后的儿童均受到平等的待遇,由氏族公社这个“社会”单位统一抚养和教育。因此,公养公育是整个原始社会的基本教育现象。教育的目的在于整个氏族的生存与繁衍,教育是氏族生存与发展的工具,体现出平等的性质。

2.生产生活经验是最基本的教育内容

在原始社会,儿童教育主要是为儿童未来直接的生产生活服务,因而,其教育内容主要是生产生活经验。原始社会教育中传授给儿童的生产生活知识首先是比较简单的,这是因为当时社会生产比较粗放,生活也不显得复杂。其次,传授给儿童的生产生活经验又是多样的,这是因为原始社会人类的生活在不断多样化,儿童不仅要学习生产劳动,还要学习公共生活的多种规范、宗教教育与艺术教育的有关知识,以及进行军事训练等。

3.没有专职教师和专门的教育场所

原始社会的儿童教育内容是生产生活经验,教育活动尽管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但教育主要是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完成的。尽管也存在长者专门开展的教学活动,如训话、讲故事、示范等,但这些长者不是专职教师,也没有供开展教育活动之用的专门场所。

4.教育手段是言传身教

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大多数场合是与生产劳动及社会生活融为一体的。儿童在氏族部落的生产生活中接受教育,过什么生活,就受什么教育,故而教育内容往往通过口耳相传进行。随着原始社会的推进,教育活动的“言传”也逐渐出现了除讲解、谈话、训斥之外的歌谣、游戏、故事、神话、传说等不同的更为符合儿童学习的形式。教育活动的“身教”也不断具有针对性、精细化等特点。

二、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方法

原始社会的儿童教育主要是通过参加实际活动,在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过程中进行。儿童教育的方法可以从儿童的学习和长者的教育角度考察。

(一)儿童学习方法:观察与模仿

从儿童学习的角度看,原始社会的儿童观察成人生产生活中的行为,在游戏中加以模仿等。原始人群阶段的先民“不耕不稼”“不织不衣”(《列子·汤问》),过着“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蠬之肉”(《淮南子·脩务训》)的生活。妇女是采集经济的主要承担者,并负有教养儿童的责任。据考古学推论,在气候温暖、林木茂盛的秦岭北坡,有着种类繁多的浆果、坚果和可吃的块根、嫩叶、树蕊、昆虫、鸟蛋,还有各种容易捕捉的鸟类、青蛙、老鼠等小动物。这些都曾经是蓝田人的日常食物。妇女们在采集、捕捉这些食物时,儿童往往跟随在其身旁,观察成人的劳动,并不断尝试,最后逐渐能独立地辨识、采拾和捕捉这些植物和动物。

至氏族公社时期,采集狩猎经济有了重大发展,其中狩猎要求掌握较高的技术,因而,这方面的儿童教育活动十分活跃。如前所述的生活在额尔古纳河畔的鄂温克族,新中国成立前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公社阶段,以狩猎为主,鄂温克人是打猎的能手。鄂伦春族五六岁的男孩用弓箭、木枪做狩猎游戏,从小就养成强悍、顽强、拼搏的精神品格。七八岁以后,开始接受老猎人的教育,跟随老人到山野,观察、模仿其打猎,并逐渐熟悉野兽的习性和活动规律。如能够根据野兽足迹判断其行踪,甚至还据此分辨出雄雌。[2]至十六七岁能独立狩猎,成为打猎能手。能歌善舞是富有代表性的原始民俗,古人称之为“乐”,是器乐、歌咏、舞蹈等相结合的综合性艺术。如《吕氏春秋·古乐》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可以想象葛天氏之民,手操牛尾,且歌且舞的情景。儿童在观看和参加这类歌舞表演后,往往会在游戏中加以模仿,同时会学到一些农作物和畜牧知识,了解某些生产经验。

(二)长者教育方法:讲授及示范

从长辈的教育角度看,讲授及示范则是原始社会儿童教育活动中经常采用的重要教育方法。中国古代先民的长辈在传授生产劳动经验、讲述氏族公社的历史、风俗习惯、幼儿应有的道德行为时,常常采取多种多样通俗生动的形式,如歌谣、舞蹈、游戏、故事、传说、神话等。老人常向孩子讲述“夸父追日”“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等神话故事,培养下一代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勇敢斗争的精神;采用歌谣、舞蹈等文艺表演形式,用动作示范,现身说教,教孩子们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如示范表演黄帝时的《弹歌》就是其中的例证。

这首《弹歌》云:

断竹,续竹,

飞土,逐宍!

这首歌的大意是:砍下竹子,做成弹弓,弹出土块,去击打飞禽走兽。整首歌谣简短有力,节奏明快,老人边歌边舞,示范做弹弓狩猎的动作;孩子们跟着老人且歌且舞,模仿制作猎具、弹射飞禽走兽的动作,学着制造弹弓和弹射技术。这就把对小孩的教育通过音乐、舞蹈等文艺形式融为一体,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考古发现,距今7000年前,长江中下游的原始居民已经运用踞织机纺织了。妇女们一边纺织,一边向孩子示范讲解纺织技术。据调查,新中国成立初期仍然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鄂伦春族部落,妇女都擅长加工兽皮,经加工的狍皮,结实、柔软、轻便。对于这种特殊的技能,女孩从小在母亲的指导和示范下逐步学习。另外,母亲口耳相传指导女孩采集野菜、野果,做针线,到十三四岁就正式参加家务劳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