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欣赏主体对艺术作品的影响

(一)欣赏主体的审美活动是主动的,也可以对艺术作品进行“再创造”

艺术作品的种类很多,其涉及面也相当广。欣赏者并非万事尽知,他所欣赏的作品往往都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就以《红楼梦》而言,喜欢的人才会去阅读它,要是欣赏者对其根本不感兴趣,就算他明知道这是一部名篇巨著,也不会去欣赏它。欣赏活动是一个主动的过程,故而在欣赏的过程中,往往会夹杂着欣赏者自身所独有的理解。欣赏者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学识修养都会对其欣赏活动产生影响。同一件雕塑品,收藏家、鉴赏家、普通看客对其评价往往迥异。《红楼梦》只是一本书,但却有无数的红学研究者。从这个角度来说,欣赏就是人对自我本质的再确认。欣赏活动也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在欣赏的过程中,欣赏者的脑海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念头,在这些念头的驱动下,他可以为艺术作品添加“枝叶”。对于艺术作品而言,自创作者完成对其塑造之后,它并不具备普遍的社会效应,还不能称为社会精神财富。它只有经过艺术的欣赏,经过欣赏者的“添枝加叶”,它的内在才得以升华,最终成为跻身社会精神财富之列的艺术作品。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感受者和艺术家那样融洽地结合在一起,以致感受者觉得那个艺术作品不是其他什么人所创造的,而是他自己创造的,而且觉得这个作品所表达的一切,正是他早就已经想表达的。”

(二)艺术欣赏对艺术作品的“再创造”,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创造过程

虽然艺术欣赏的创造在一定程度上跟艺术家的创造联系甚密,但是就两者本质而言,它们有着根本性的区别。艺术家在创造的过程中,其想象不仅伴随着表现形式的种种探索,而且还需要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使艺术家可以将自己头脑中的意象折射到现实世界中,进而塑造出可供欣赏的客观对象——艺术作品。而欣赏者的创造由于受到艺术作品的本体制约,其脑海中所生出的意象只限于精神层面,无须转化为客观层面。王朝闻曾经说过,看人生是因为作者不同,看做品又因为读者而不同。有一千个《红楼梦》的读者,他们的心中就会塑造出一千个林黛玉的形象。

延伸阅读

红学会对《红楼梦》的影响

《红楼梦》,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章回体长篇小说,成书于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其原名有《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前80回曹雪芹著,后40回高鹗续(一说是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文化性的伟大作品,自问世之日起,便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古往今来,研究《红楼梦》的学者数不胜数,特别到了近代,更是涌现出一批大有作为的红学家。提到红学家,那么就不得不提到中国红学会。中国红学会,成立于1980年7月,现有会员三百余人。它是以曹雪芹与《红楼梦》为研究对象的群众性的学术团体,附设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该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国红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国内外业务交流活动,为推动我国《红楼梦》研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现代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博客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中国红学会博客圈由邓肖达先生一手建立起来,其目的是为招纳广大爱好《红楼梦》的朋友聚到一起。对于《红楼梦》的研究观点,无对错之分。邓肖达曾经说过:“《红楼梦》是属于全人类的,红学不只是红学家研究的专利,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对《红楼梦》的见解,有歧义可以讨论,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才是我们所追求的。”研究红学是为了发扬我国的传统文化,让世界看到中国的文化成就,进而促进我们更好地与世界交流。《红楼梦》的人文及艺术价值是非常巨大的,不可否认,如果没有这么多名家大众去发掘它,那么就算再过几百年,它依旧是一本普普通通的古文书籍。《红楼梦》是一件璀璨的艺术品,唯有众人不断去欣赏它,开凿它,其艺术价值才可以完全呈现于公众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