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期罗马的学前教育
(一)学前教育概况
公元前30年,罗马人通过武力扩张,建立了横跨欧、亚、非三大洲,地域广袤的罗马帝国。罗马帝国建立后,奴隶制加速发展,巨额财富源源流进罗马。到了1世纪末,处于帝国鼎盛时期的罗马社会风气日趋**靡。达官贵人醉生梦死,沉溺于享乐不能自拔,上层家庭的主妇亦抛弃亲自教子的传统,只顾自己寻欢作乐,而将婴幼儿交给希腊侍女或奴隶照管。儿童从小耳闻目睹的是靡靡之音、**的举止、穷奢极欲的场面及荒唐故事,幼稚的心灵被毒害。著名学者塔西佗及昆体良都在其著作中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揭露、谴责。昆体良写道:
他们在轿椅里长大,一旦两脚着地,就得两边有侍者搀扶着。他们说了下流话,我们也为之高兴,他们说的即使是出自我们的僮仆亚历山大里亚少年之口,也不是不能容忍的,而我们对这些话也报以微笑和亲吻。他们这样满嘴污秽是不足为奇的,这是我们教的,他们是在听我们说话时学会的。
他们所看到的是情妇和娈童。每次宴会时室内充斥着靡靡之音,人们羞于出口的事却触目皆是。正是从这样的实践中养成了习惯,以后就变成了天性。可怜的孩子在还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时就学会了这些邪恶,于是,他们变得放纵、娇气。[25]
(二)基督教的兴起对儿童观及幼儿教养的影响
基督教于公元1世纪产生于巴勒斯坦,后逐渐流传于罗马帝国全境。基督教声称上帝创造并主宰世界,认为人类从始祖起就犯了罪,并在罪中受苦,只有信仰上帝及其儿子耶稣基督才能获救。公元313年,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取得合法地位,392年又被奉为国教。基督教兴起后,对儿童观及幼儿教养,既有积极的作用,亦不乏消极的影响。
从积极的方面看,早期基督教哲学家依据基督教义及经典,宣称新生婴儿为具有灵魂的人,谴责杀婴无异于谋杀或异教徒的邪恶作为。这些宣传随着基督教的兴起,逐渐深入人心,有力地改变了以往杀婴或弃婴的陋习(尽管弃婴的习俗此后还是存在了相当长的时期)。公元318年,信奉基督教的罗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us)在所发布的一份文书中,声称允许父母出卖子女为奴,但严禁杀婴,称杀婴为“犯罪”行为。后一项规定的出台显然反映了基督教的影响。公元400年,罗马尼森宗教会议(Councilof Nicene)还建立了收养弃子孤儿的“乡村之家”(Viilagehomes)。[26]这可能是历史上最早的收容幼儿的福利机构。此后,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东正教)在全球广泛传播,兴办的类似机构(育婴堂、孤儿院等)大都与其有关。尽管有些机构办得不尽如人意甚至很糟,但总的来说,此类机构的出现在历史上仍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近代许多幼教机构也是由各派基督教人士首创的。
从消极方面看,基督教的某些教义对幼儿教育甚为不利。公元4世纪时,被称为基督教父哲学代表的基督教会神学理论家奥古斯丁(A.Augustinus,354—430年)构建了一整套神学理论体系。其要点是:(1)原罪论。奥氏引论《圣经》,认为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因偷食了禁果,犯了罪,并祸及子孙,人生而有罪,本性恶。(2)赎罪论。由于人是带着“原罪”(即原始罪孽)来到人间的,因此人生在世就要不断用自己的血汗来洗涤自己的罪恶,只有皈依上帝才能得救。(3)禁欲主义。由于人类本性恶,犯有原罪,故须压制人的情欲,摧残肉体以拯救灵魂。奥古斯丁声称,在上帝面前,没有人是纯净无瑕的,即便是刚刚出世的婴儿也不例外,他说儿童的纯洁不过是肢体的稚弱;还说他见过也体验过孩子的妒忌:“还不会说话,就面若死灰,眼光狠盯着一同吃奶的孩子”;婴儿往往因得不到所想要的东西而发怒,甚至要打人,因此,不能说婴儿“本心无辜”[27]。奥古斯丁还根据人性本恶的观点,论证了体罚是儿童教育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上述教义对后来欧洲中世纪的教育产生了极为深远的不良影响。英国学者罗素曾指出:“中世纪教会中许多极其凶恶的事件,都可以追溯到奥古斯丁这种阴暗的普遍罪恶感。”[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