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一 认识社区的社会组织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社会服务组织的内涵。
掌握社会服务组织的类型。
能力目标:正确认识社会服务组织的分类,了解社会服务组织的主要领域及相关内容。
工作任务描述
王先生,35岁,在社区从事志愿者服务7年。多年的志愿服务经验使他认识到单纯依靠志愿者的力量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有专业团队的带领。于是,王先生打算辞去现在的工作去成立一家专门的,但是却不知道如何成立组织,以后该从事哪方面的业务。
问题思考:
王先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社会服务组织呢?
工作任务分解与实施
一、我国的社会服务组织类型
我国社会服务组织类型多样,很难用统一的标准分类。一般来说,社会服务组织包括以下四种类型: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其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统称为社会组织。
(一)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即政府或社会力量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专门从事公益事业的单位。它们是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单位,主要包括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社会救助系统等。该类单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事业单位,可分为如下两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性服务,面向社会无偿或低偿提供公益服务,其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以及分配方式、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支持,属于全额拨款单位,比如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社会服务,比如高等院校、医院、街道举办的社区服务中心等,这类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公益目标,自助开展相应的服务,依法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经费由财政根据相应的情况进行补助,属于差额拨款单位。
(二)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群众团体的一个分类。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高,社会影响广泛。此外还有16个社会团体的政治地位虽然不及上述3个社会团体,但也比较有特色,它们分别是: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会、对外友协、贸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全国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以上19个社会团体的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之间确定。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与社会服务组织相关的社会团体,既有全国性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国社会福利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也有地方性的社团组织,如地方成立的社会工作协会、社会福利协会、志愿者协会等。这些社会团体大多并不直接向群众开展社会服务,而是通过对其社会服务组织会员或个人会员提供服务,进行行业监督自律,促进社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或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比较新的概念,它是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做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因此,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重新做了界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中,每个领域都会产生和存在民办非企业,但其主要分布在以下行业中:(1)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2)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3)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4)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5)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等;(6)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7)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9)法律服务业。这九大类正是开展社会服务的主要领域,因此,目前我们绝大多数社会服务组织都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基金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相关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有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如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等;非公募基金会如南都公益基金会等。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2月挂牌的“深圳市圆梦南坑社区基金会”是国内第一家在名称中直接冠以“社区基金会”之名的基金会。此后,光明新区、宝安幸福海裕等5家社区基金会相继成立。时至今日社区基金会已增加到9家,募集资金超过2000万元,资助项目超过了30个,其中一半已经实施。
这些试点中的基金会大都被定位为资助型基金会,主要以非公募的方式在本社区内筹措资金,以项目化的方式开展救助和资助,其能提供的服务都是与社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例如帮助孤寡老人、开办老年食堂、举办“小候鸟”夏令营、教居民做手工等。
任务解决
小张可以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即社区志愿者组织,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拓展训练
你还知道其他类型的社会服务组织吗?举例说明,并与上述各类社会服务组织进行对比分析。
必备知识
社区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制度
我国的社会组织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的是“双重管理”审批登记制度,即成立社会组织需要先后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我国《社团登记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基金会管理条例》对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有明确的界定,分别由不同层级(包括县级、省级和国务院)的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同时由对应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其层级繁多,种类复杂,严重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双重管理”审批登记制度,通过双重负责、双重把关,规范了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但这个制度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之前,设置了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批门槛,也成为社会组织获得合法身份的障碍。首先,相关的法规只是划定了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却并未明确规定其义务,一般的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不愿意担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其次,随着公共需求多元化,申请成立公益和服务等领域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无法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范围对应,也难以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再次,社会组织至少需要县级以上的职能部门和授权单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因大批社区群众团体的出现监管任务倍增,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积极性也不高。由于落实不了业务主管单位,许多社会组织无法登记。据估计,我国只有约20%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没有登记的社会组织实际上未获得现行法律的认可,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发展受到制约。部分从事非营利活动、公益慈善事业的组织通过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身份,但在减税免税上很难获得合法待遇。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正式披露:除了和大部制相关的铁道部的撤销、海洋局的重组和新闻总署、广电总局合并后等“机构改革”的内容,“职能转变”方面的“强化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也备受关注。改革的方向简而言之就是“小政府、大社会”,把许多可以下放的政府职能交给社会组织。中共十八大提出,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同时指出,我国目前社会组织既培育发展不足,又规范管理不够。存在的问题是,成立社会组织的门槛过高,社会组织未经登记开展活动较为普遍,一些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明显,现行管理制度不适应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需要。
因此,《方案》中提出,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将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同时还提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但是,考虑到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代表机构的情况比较复杂,成立这些社会组织,在申请登记前,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推荐阅读
1.赵学慧.社会服务组织管理.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3
2.王名.社会组织概论.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