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政策法律法规发展历程

你认为该如何划分我国养老政策法规发展历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创造的社会福利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尽管保障水平不高,但在一定程度上为城镇居民带来了福利,保障了“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自此,政府承担了城镇老年人养老的大部分职责。

(一)老年政策法律法规探索期

1983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为常设机构。从此中国开始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老龄工作,老龄政策进入形成期。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成为中国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第一部专门性法律,标志着我国老龄政策被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1997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趋于完成。

至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宪法的基础上,形成了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养老政策在内的养老保障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二)老年政策法律法规相对完善期

1999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进入21世纪,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完善了一系列法规政策。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1年7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健全了老龄工作体系。2006年颁布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同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老龄办和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在城市社区建立形成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体系。

2011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务院制定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强调,要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提高养老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养老机构准入、退出与监管机制;改善老年人宜居环境,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设施。

2012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修订),各地纷纷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部分省份还出台了《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政策性规定。

(三)老年政策法律法规政策密集出台期

为积极应对老龄化,2013年后中央和地方政府明显加快了老年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2013年9月6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做出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这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你了解哪些老年法律法规政策,请列举。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8月26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请列举2014年来各地方出台的“老年政策法律法规”。

2015年2月3日,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希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2015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