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戒毒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特有的研究对象,这种特有的研究对象是每门学科建立的基础,也是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依据。戒毒学是在戒毒实践经验中总结出的一门学科,它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产物,有社会科学,也包括自然科学,如戒毒医学等,同时还有许多未知的东西需要探讨。

一、戒毒学的概念

禁毒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戒毒同样是世界性的难题。学术界和戒治机构关于吸毒与戒毒有三种取向:一是把吸毒看成一种罪恶;二是把吸毒看成一种大脑的疾病;三是把吸毒看成一种适应不良行为。许多研究人员、专家学者都站在各自的角度从三种取向进行研究,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和学术成果。但是戒毒工作不仅是个理论研究问题、学术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个实践问题,要帮助成千上万的吸毒人员戒除毒瘾,需要在实践中去做,按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逻辑思路去开创戒毒工作的新局面,不仅需要作理论上的研究、学术上的交流,更需要把我国戒毒工作的实践全面总结,形成一个基础教程,以供从事戒毒工作的民警学习借鉴。

由于对戒毒的研究还不是很深,目前的戒毒工作也还处于摸索阶段,要对戒毒学给出一个科学的定义还有许多困难,不过,按照定义的内涵与外延的一般要求,大致可以把戒毒学定义为:戒毒学是研究戒毒的本质与规律、方法与过程,达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的科学。

二、戒毒学的研究对象

戒毒学是为戒毒工作服务的,因此,它所研究的对象与内容,是与戒毒工作有关的一切活动。根据戒毒工作的实践,戒毒学的研究对象,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戒毒民警队伍建设。吸毒人员能否戒除毒瘾,取决于吸毒人员戒毒的意志力、戒毒的科学方法、社会的管控措施、戒毒民警素质的高低等因素。其中戒毒民警素质的高低起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强制戒毒的吸毒人员能否成功戒除毒瘾,戒毒民警的素质尤为重要。

(2)戒毒管理。这里主要指的是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吸毒人员从进入强制戒毒的第一天起到结束强制戒毒为止的整个活动与过程都要管理,这是戒毒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3)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与戒毒管理有密切的关系,但又不完全相同。戒毒管理主要是从执行戒毒法律、法规上考虑,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侧重社会影响的角度考虑。

(4)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人是社会的产物,是教育的结果,吸毒人员要彻底戒除毒瘾,离开教育矫治是不可能的。

(5)戒毒人员的心理疏导与健康。对吸毒不仅要从社会现象去研究,还要从吸毒人员的心理疏导与健康去研究,这样才能找到根除毒瘾的治疗方法。

(6)戒毒医学与康复训练。目前的观点是把吸毒人员定位为违法人员、病人、行为适应不良三者于一身,其中吸毒人员作为病人需要得到关注,在实践中许多吸毒人员的身体已经受到毒品的伤害,需要进行治疗与康复,这是戒毒学研究的又一重要领域。

(7)戒毒的保障体系和建设。戒毒作为世界性的难题,作为国家战略,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任务,尤其对强制戒毒人员,需要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才能确保戒毒期吸毒人员安心戒除毒瘾。

(8)预防复吸的方法。关于复吸的原因,按目前的观点分为社会原因、吸毒人员身体的原因、吸毒人员心理的原因,这是在理论研究上进行大的归类。从戒毒的实践工作看,许多戒毒人员的复吸有特定的环境、情境因素,而且这种情境因素在戒毒期间可以进行模拟训练,对戒毒人员预防复吸很有帮助,这是值得戒毒场所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从事戒毒理论研究人员应该去探索的问题。

(9)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生产劳动。法律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认为,劳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同时也是改造人的手段。因此戒毒人员的生产劳动,也是戒毒学的研究对象。

(10)自愿戒毒、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自愿戒毒、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是《禁毒法》规定的戒毒措施,是我国戒毒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戒毒学研究不可或缺的内容。

关于戒毒学的研究对象问题,许多在书中已有涉及,更多的是需要从事这项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进行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