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唯物主义历史观属于历史哲学范畴
在西方思想史上,历史哲学以维柯的《新科学》为其“独立宣言”,至今已走过了200多年的历史行程。然而,哲学家、历史学家对“历史哲学”的理解不很一致,甚至很不一致。因此,在历史哲学史上出现了不同的流派。沃尔什在其名著《历史哲学导论》中首次把西方历史哲学划分为两大派别,即思辨的历史哲学和批判的(分析的)历史哲学,为我们概括西方历史哲学的演变,判断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性质提供了依据。
思辨历史哲学的典型代表、集大成者和发展顶峰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历史哲学所“研究的对象——世界历史”[20],是世界历史的本身。既然“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21],那么,“‘历史哲学’只不过是历史的思想的考察罢了”[22]。这就是说,历史哲学是对历史本身的哲学反思,其任务就在于发现历史的内在规律。“科学、特别哲学的任务,诚然可以正确地说,在于从偶然性的假象里去认识潜蕴着的必然性。”[23]
思辨的历史哲学力图使历史哲学科学化,关注的是历史本体论,分析的历史哲学则断言“历史不是科学”,关注的是历史认识论。按照克罗齐的观点,历史哲学是“有关历史认识论的研究”[24]。在柯林武德看来,哲学的本质是反思,历史哲学就是“反思历史思维”,是对“历史思维的前提和含义的一种批判性的探讨”[25]。总之,历史哲学就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考察历史知识的性质,或者说是对历史知识进行哲学的批判,其任务就是确定历史学科努力的界限和特有价值。这样一来,分析的历史哲学就把历史哲学的重心从历史本体论转移到历史认识论上了。
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历史哲学虽然各执一端,却又表达了一种共同的见解,即历史哲学是哲学和历史学的交融,是这两门学科共同研究同一个对象,同时解决一些共同的问题。从现代知识结构来看,历史哲学实际上是在哲学和历史学之间的接合部上产生的一门交叉学科。
一般来说,交叉学科有三种形态:一是线**叉学科,即把某个学科的原理成功地运用于另一个学科;二是结构**叉学科,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以新的形式相结合所形成的学科;三是约束**叉学科,即围绕着某个具体问题,多种学科相互配合所进行的研究。历史哲学属于结构性的交叉学科,是哲学和历史学这两门学科以一种新的形式相结合而形成的相对独立的学科,它集哲学和历史学这两门学科的知识与功能(不是全部)于一身,同时又在这两门学科的交叉点和共振带上作出新的努力,实现新的职能。
从总体上看,历史哲学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对历史本身演变规律的探讨和对历史认识性质的探讨。不同的历史哲学或者以前者为重心,提供历史本体论,或者以后者为己任,提供历史认识论。如前所述,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其任务是揭示人类社会的一般运动规律。因此,唯物主义历史观属于历史哲学范畴,是“说明人类历史的唯物主义哲学”。普列汉诺夫多次把唯物主义历史观称为“马克思的历史哲学”,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凡是探讨“由有组织的和系统化的历史研究之存在而造成的哲学问题……就可以正当地要求历史哲学的称号”[26]。
我注意到马克思这一论述,即“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27]。同时,我也注意到恩格斯的有关论述,即马克思的“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28]。
但是,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来否定唯物主义历史观属于历史哲学范畴是一种误解。具体地说,马克思在这里只是说明历史哲学是关于历史“一般发展道路”的理论,而他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只是就“西欧”而言,不能把它普遍化。这里,马克思并没有说探讨历史一般规律的唯物史观不是历史哲学。这就像马克思提出“消灭哲学”,同时又要建立一种新的哲学一样。
恩格斯在这里说的“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是特指那种“以臆造的联系来代替……现实的联系”,用“神秘的天意来代替尚未知道的联系”的历史哲学,而唯物主义历史观结束的正是这种思辨的历史哲学。这里,恩格斯也没有说唯物主义历史观不是历史哲学。这就像恩格斯既要“终结德国古典哲学”,又要“继承德国古典哲学”一样。
这里,存在着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即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不直接、明确地把唯物主义历史观称为历史哲学?回答这一问题需要大致了解19世纪上半叶的理论背景。
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曾独占鳌头,它一方面激发了人们认识历史、探索历史规律的热情;另一方面又把历史降到了一门辅助学科甚至哲学婢女的地位,力图使历史成为哲学的见证人。为了证实自己的哲学理论,黑格尔常常不惜对历史施以粗暴的剪裁和歪曲。这种粗暴蛮横的做法激起历史学家的强烈不满和本能反抗。同时,席卷欧洲的浪漫主义思潮唤起了人们复古怀旧的强烈情绪,引导人们“逐渐脱离哲学的或纯粹理想的研究,而趋于历史的研究”[29]。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认识到历史本身不仅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而且具有独立的研究价值。
正是在这种时代的精神氛围中,独立的史学意识开始觉醒,反叛哲学成了19世纪中叶历史学的一个鲜明特征,哲学凌驾于历史之上的局面被改观,历史哲学因此受到人们的冷遇。在这种特殊情况下,马克思、恩格斯不把唯物主义历史观称为历史哲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实际上,唯物史观就是一种历史哲学,一种新的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现代西方哲学家、历史学家以及历史哲学家,一般都认为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历史哲学。
确定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哲学性质的标准,就在于它所研究的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的联系之中。把研究对象放到与意识的关系中去研究我们怎样才能正确认识对象的问题,是现代哲学特有的研究方式和任务。历史哲学“就历史方面而言,它不能忽视历史这门学科的特殊性(及其包括的问题);就其哲学方面而论,它不能假定历史知识与其他形式的研究和认识毫无相同之处”[30]。《历史研究国际手册》编撰者伊格尔斯和帕克的名言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启迪。
具体地说,作为历史哲学,唯物主义历史观不仅要研究历史规律,而且要研究能否认识、如何认识历史规律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唯物史观来说,具有原则意义的,正是意识与社会存在、认识与客观历史的关系问题。换言之,唯物史观研究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只有同意识与社会存在、认识与客观历史的关系问题联系起来加以阐述时,才能得到哲学的规定。正因如此,《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阐述唯物史观的根本特征时指出:唯物史观“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31]《<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在总结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时再次重申:“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