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理论的命运同历史的进程息息相关。每当历史处在转折点时,新的实践便会对原有的理论提出挑战。此时,原有的理论往往会出现某种危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命运似乎也是如此。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历史处在转折点上。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经济繁荣的现象,马克思所预言的资本主义“丧钟”并未敲响。面对这种现象,不仅资产阶级理论家指责唯物主义历史观,而且马克思主义内部也出现了对唯物史观的“修正”,以及信奉者“倒戈”的现象。唯物史观在“世纪转换”中面临着“危机”。普列汉诺夫当时不无伤感地说:“我们正在经历着危机,我为此难过极了。”[1]

历史不会重演,但的确又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历史又处在转折点上,产生了许多“剪不断,理还乱”的现象:新技术革命的浪潮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猛烈地冲击、改变着传统社会,并为发达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体制改革,在相当的程度上缓解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制约,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也有相当程度的缓和,马克思预言的资本主义“丧钟”仍未敲响,相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却被资本主义“不战而胜”……现实的波澜必然掀起理论的狂飙。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批评家们犹如雨后的蘑菇,纷纷破土而出,而在马克思主义内部,“极深的瓦解和混乱,各种各样的动摇”在更大的规模上被重复着。“山重水复疑无路”,唯物史观似乎再次面临着“危机”。

问题在于,理论危机并非总是坏事。从根本上说,理论总是在实践发展到新的阶段时,显露出自身的破缺性,从而出现某种危机,而危机的出现又往往意味着理论将获得发展。没有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物理学危机”,就没有现代物理学;没有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哲学危机,就不会产生现代哲学;没有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马克思主义危机,就不会诞生列宁主义……矛盾—危机—重建—发展,这是理论运行的规律。

“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一个封闭的、以最后真理为其终点的体系”[2],它没有也不可能包含一切社会问题的现成答案。自诩为包含一切问题答案的学说,不是科学,而是神学。两次“世纪转换”的确提出了一些超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创始人视野的新问题,从而导致唯物史观出现某种“危机”。然而,只要科学地解答这些现实中的问题,并使这些现实问题上升为理论问题,唯物史观就会出现转机与生机。“危机”正是唯物史观面对挑战而自我反省、自我超越、自我发展的时期。在我看来,没有“危机”的封闭状态才是真正的危机。全部问题就在于,如何实现“危机”中的重建。所以,我把这部著作命名为“危机中的重建”。

重建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不是像以往意识形态“变形”那样,以改变自己的基本原则为代价去适合新的政治需要,也不是用其他理论体系来改造、“补充”唯物史观。唯物史观当然要注意和批判继承现代社会理论的优秀成果,如果忽视对现代社会理论的批判考察,把自己同现代社会理论隔离开来,唯物史观就会由孤立走向枯萎。

但是,我们不能搞无原则的兼收并蓄,把不同的理论体系捏在一起。弗洛伊德主义就是弗洛伊德主义,结构主义就是结构主义,存在主义就是存在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以及“儒学马克思主义”等,就像圆的方、铁的木一样难以相融。

我所说的重建,是相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教科书形态而言的。唯物史观的教科书形态是从《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演化而来的,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无疑,“第四章第二节”简要而通俗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若干原理,但它也的确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从根本上说,“第四章第二节”不理解科学的实践观是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被看作作为自然观的“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推广与运用”。马克思划时代的贡献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抛弃了。重建唯物史观首先就意味着回到马克思。

回到马克思,重建唯物主义历史观,又不是简单地重复人们熟知的观点,而是重新审视唯物史观的“原本”,深入而全面挖掘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我们不能把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局限在人们已经熟知的范围内。“熟知并非真知”。我们应该看到,有些观点本来就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人们没有涉及或重视这些观点,因而它们被排斥在唯物史观的教科书之外。历史常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一个伟大思想家的某些观点往往在其身后,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历史运动之后,才真正显示出它的内在价值,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唯物史观的历史命运也是如此。

回到马克思,重建唯物主义历史观,也不是奉行“原教旨主义”,而是站在现代实践、科学和哲学的基础上重建唯物史观。为此,必须把握唯物史观在现代的理论生长点。在我看来,唯物史观的理论生长点有三层含义:(1)唯物史观创始人有所论述,但又未具体展开、详加探讨的问题,或者说,是以胚胎、萌芽形式包含在唯物史观中的问题;(2)这一问题又是现代实践和科学和哲学所突出的问题,即“热点”问题;(3)现代实践、科学和哲学又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重建唯物史观就是适应现时代的要求,使这些原先以胚胎、萌芽形式包含在唯物史观中的问题凸显出来,予以深入而系统的研究,使之上升为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并同唯物史观原有的基本观点有机结合起来。

所以,这部著作的副标题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现代阐释”。

我注意到,任何一种思想史的研究都要受到研究者本人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制约,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主观色彩。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研究和重建也是如此。正因如此,唯物史观的“形象”一直处在变换之中,而且离马克思的时代越远,对唯物史观认识的分歧就越大,就像行人远去,越远越难辨认一样。

某种学说“形象”的变换,在思想史上并不罕见。但是,像唯物主义历史观这样引起持久的、广泛的、世界性的争论,聚讼纷纭,分歧如同冰炭,的确罕见。有人由此认为,不存在“真正的马克思”,有多少个研究者,就有多少个马克思,对唯物历史观的任何一种理解、解释和重建,都是纯粹主观的“视界融合”。

我不能同意这种观点。这种观点看到了某些合理的事实,但它又把这些合理的事实溶解于不合理的理解之中。这是一种充满认识相对主义的观点。在我看来,“客观的理解”乃是唯物主义历史观本身的准则。在这部著作中,我力图按照唯物史观的“本来面目”去理解唯物史观,同时站在现代实践、科学和哲学的基础上重建唯物史观。

当今,各种“重建”方兴未艾。但是,以科学的实践观为理论基础去重建唯物主义历史观,在各种“建构”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在我看来,这是符合唯物史观“本来面目”的重建,是科学的重建。

走马观花那样去看看马克思是如何论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理论基础的吧:

“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3]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些个人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行动不在于他们有思想,而在于他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5]所以,“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6]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7]“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8]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9]“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的客观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0]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11]“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2]

唯物主义历史观“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13]

唯物主义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14]。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对于唯物主义历史观来说,“那人”就是科学的实践观。科学的实践观是唯物史观安身立命之本。抓住了这个根本也就等于把握了唯物史观的命脉。当我以这个指导思想重新翻开唯物史观的“文本”时,一片浩瀚无垠、涛声震耳的思想海洋立刻浮现在我的面前。

本书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即导论考察了历史哲学的形成和发展史,以说明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即唯物主义历史观在历史哲学史上的地位;第二部分,即第一、二章考察了唯物主义历史观概念的由来及其实质,唯物史观形成的历史,旨在说明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并重新考察了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提出历史认识论是唯物史观的理论生长点。第三部分,即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章属于历史本体论问题,重新探讨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对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社会的本质和社会有机体的特征、社会结构与实践活动、社会历史过程与自然历史过程、历史规律的形成和特征进行了新的审视,重新探讨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以及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和人文取向、世界历史的形成与东方社会的命运;第四部分,即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章属于历史认识论问题,分析了社会科学范式的历史性转换、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环节,重新考察了科学抽象法,探讨了“从后思索”法,旨在说明唯物史观是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的统一,说明方法论不仅是唯物史观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其内在规定。

我以这样一种理论结构,企望从多维视野中把握唯物主义历史观,展现我对唯物史观的一种新理解。

本书无意构造体系。实际上,马克思也没有留下一本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体系的专著。在我看来,重要的不是体系,而是观点。全部问题在于,要依据现代实践、科学和哲学去研究、理解、挖掘、深化唯物史观的观点。这是重建唯物史观的实质。

我断然拒绝这样一种观点,即唯物主义历史观产生于“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时代”,距今已经150年,已经“过时”。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傲慢与偏见”,而且是一种无端的“傲慢与偏见”。

我们不能依据某种学说创立的时间来判断它是否过时,是否具有真理性。“新”的未必就是真的,“老”的未必就是假的。阿基米德定理创立的时间尽管很久远了,但它仍然是真理。今天的造船业无论多么发达,都不能违背阿基米德定理。如果违背了这一原理,无论造出的船多么“现代”,也必沉无疑。

实际上,一种理论所依据的材料和它的观点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材料永远是具体的,但从对它们的研究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以及由此转化而来的方法,却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唯物主义历史观产生于19世纪中叶,但由于它抓住了人类社会的根本——物质实践及其规律,并从这一根本出发将真理之光辐射到社会的各个侧面、层次和环节,形成一个思维整体,因而又超越了19世纪这个特定的时代。而其他社会理论只是从社会的某一侧面、层次、环节,未能从根本上、总体上把握社会及其本质,因而总是处在不断地一派否定另一派的过程中,如同“走马灯”一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萨特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对历史的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我们时代不可超越的哲学”[15]。应该说,萨特的这一评价是公正而真诚的。

马克思是普罗米修斯,而不是上帝;唯物主义历史观是科学,而不是启示录。唯物主义历史观之所以“不可超越”,并不是因为它提供了有关现代问题的现成答案,而是因为它提供了科学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以其远见卓识向人们宣布:

唯物主义历史观“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相反,只是在人们着手考察和整理资料——不管是有关过去时代的还是有关当代的资料——的时候,在实际阐述资料的时候,困难才开始出现。这些困难的排除受到种种前提的制约,这些前提在这里是根本不可能提供出来的,而只能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中产生”[16]。

“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17]

我们只能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科学本性期待它做它所能做的事,而不能要求它做它不能做的事。从唯物史观的经典著作中找不到有关现代问题的现成答案,这不能责怪马克思,要责怪的是自己对唯物史观“本性”的无知。历史已经证明,凡是以终极真理自诩的学说,如同希图万世一系的封建王朝一样,无一不走向没落。

中国有句俗话:“盖棺论定。”其实,历史长河中的许多人及其学说未必都是如此。有的人及其学说可以“盖棺论定”;有的人及其学说还未“盖棺”就已“论定”;还有的人及其学说在后人那里引起连绵不绝的历史反思,得到跨世纪的回响,马克思及其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命运就是如此。一个半世纪以来,对唯物史观的研究和讨论一直持续不断,遍及世界各主要国家,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运动。在这一过程中,唯物史观不断地得以重建和发展。这使我不禁想起了《浮士德》中两行著名诗句:

浮光只图炫耀一时,

真品才能传诸后世。

[1] 转引自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编:《德国社会民主党关于伯恩斯坦问题的争论》,6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

[2] [德]梅林:《保卫马克思主义》,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4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7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7—68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6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1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2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5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5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2页。

[15] [法]萨特:《对于一种方法的探求》,英文版,21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4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