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市民的阶级国家和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以英国和法国为例来说明现代阶级的本质和历史现状。他首先通过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勾画出了资产阶级的特点。为了战胜迄今的统治阶级(也即以贵族和君主政体为首的旧等级社会),实现自己的利益,资产阶级必须“夺取政权”。为了能够战胜其他阶级,实现自身,上升的革命阶级必须把他们自身的阶级利益看作是“普遍的利益”,而且在革命行动的热情中这种要求甚至会——暂时地——成为真的。不过,上升中的资产阶级所声称的“普遍利益”只是一种美丽的假象,它在革命取得胜利后很快就被识破。
只有“世界历史性的”无产阶级革命才能最后超越迄今为止一切革命的困境。对于这场行动,两个前提是必不可少的:人类的大多数必须“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与这些人相对,一个“有钱有教养的世界”必须在生产力的巨大增长的前提下产生。由此才能出现无产阶级的“世界历史性的……经验的存在”,而不是人的“地域性的存在”。只要这两个条件还不具备,共产主义革命就只能使“贫穷……普遍化,而在极端贫穷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1]。只有当“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并且世界经济的进步最后使“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这一革命才能取得预期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之后也在《共产主原理》中——再次强调:
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而各个人的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也就是与世界历史直接相联系的各个人的存在。[2]
资产阶级革命将它的特殊的阶级统治仅仅同普遍解放的“普遍假象”联系在一起。与此不同,无产阶级的世界革命作为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世界革命将真正地实现普遍的“人类解放”。因此,马克思认为,不同于公民现实的共同利益,国家这种自主的“虚幻的共同利益”也将消失。马克思后来再没有如此强调和清楚地说明无产阶级革命的“世界历史性的特征”。但关于“个人的普遍特性”,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再次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所包含的思想在《资本论》中没有再作为论题。
因为资产阶级不再是一个等级,而已经是一个阶级,所以
它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而不再是在一个地域内组织起来,而且必须使自己通常的利益具有一种普遍的形式。由于私有制摆脱了共同体,国家获得了和市民社会并列并且在市民社会之外的独立存在;实际上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3]
此外,马克思在这里可能以亚当·斯密为出发点。马克思经常把斯密关于财富的世界和贫穷的世界的“开诚布公”的说明看成是一种典范。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明扼要地说:“资产阶级政府只要还倡导保护所有制,它在事实上就还是维护富人,反对穷人,或者说维护那些有财产的,反对那些没有财产的。”[4]
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劳动不仅在进行独特的手工业劳动或手工工场劳动的不同个体之间进行分配,而且在企业内部,劳动过程本身还在许多单个活动之间进行再分配。因此,各个人同所有人共同生产的产品不再有直接的联系。各个人的活动竟分裂到这般地步,“以致物质生活一般都表现为目的,而这种物质生活的生产即劳动则表现为手段”[5]。其结果是,对象化的生产手段——机器、工业设施等——作为一种异己力量与各个工人相对,而工人又离不开这些生产手段。因此,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
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种占有首先受所要占有的对象的制约,即受发展成为一定总和……的生产力的制约。因此,仅仅由于这一点,占有就必须带有同生产力和交往相适应的普遍性质。对这些力量的占有本身不外是同物质生产工具相适应的个人才能的发挥。仅仅因为这个缘故,对生产工具一定总和的占有,也就是个人本身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发挥。[6]
但马克思认为,对此,“只有完全失去了整个自主活动的现代无产者”可能做到。这里,——还有我们将看到1857~1858年在《大纲》中——马克思设想了得到全面发展的人,在他们当中——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那样——“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7]。每一个个人(从前的工人)显然应该作为得到全面发展的人(从精神上)占有不同生产资料的总和以及对象化于生产资料之中的科学的总和。但他应该同其他人一起共同管理物质财产。因此,“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是双重的:一方面是个体基于“才能的一定总和”对一切生产资料的精神的占有;另一方面是联合起来的共同体对物质的占有。个体能够得到如此全面的发展——正如马克思在《大纲》中所认为的那样——这通过不断缩短的劳动时间得到揭示:
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为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这个直接生产过程同时就是训练,而对于头脑里具有积累起来的社会知识的成年人来说,这个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实验科学,有物质创造力的和对象化中的科学。[8]
与此同时,在受到全面教育的个体的这个——今天对我们表现为乌托邦的——教育过程出现之前,科学“并不存在于工人的意识中,而是作为异己的力量,作为机器本身的力量,通过机器对工人发生作用”[9]。因此,劳动者的异化的消除就要求一种——今天无法再想象——超越一切单个学科界限的全面的科学教育。人们或许还可以这样想象马克思所预示的理想未来,各个人占有科学的充分的基础知识,然后认识在不同技术中应用的科学方法的原则,如果有时间的话,再对这些原则进行研究。但即使是这一点也不太可能实现。马克思的辩护者可能会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切生产者的稳固联合。这种联合可能会通过一切人带来对被看作是具有责任意识的发明家、工程师、机械师等的充满信任的接受。
马克思认为未来无产阶级革命的激进的新特点在于:
迄今为止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且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10]
消灭劳动当然不是消灭使自然与人类需求相适应的实践活动,而是消灭劳动的强制特性和一切活动的异己规定。那么,独特的人类活动——按照这种看法——将作为自由的人的本质表现随之出现,因此,不再有“劳动”。不过,马克思也知道,对于这种转变,人的相应的变化也是必需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简要地概述了这一问题:
三、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11]
这种二分法后来——通过列宁关于新型政党的理论——付诸实施,这个政党作为先锋队教育并引导无产阶级。马克思本人相信通过使“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改变”或“自我改变”保持一致,并看做是“革命的实践”,能够摆脱这个两难困境。由恩格斯修改、于1888年首次发表的这篇文章将“自我改变”这个十分重要的词删掉了。对此,人们会思考,恩格斯是不是没认识到这个词的重要,或者他认为这个似乎“神秘的”自我改变的看法是不现实的。恩格斯的实事求是证明了后一种看法。
此外,正如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一样,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指出了革命阶级通过革命而进行的“自我改变”:
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12]
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在她关于列宁政党理论的讨论中——也看到了工业无产者共同的、自我意识的行动的意义,这是他们激进的解放变革的条件。由少数精英领导走向革命的“阶级”无法通过自己的行动得到解放。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费尔巴哈”的最后一部分,马克思还阐释了未来革命的其他特点。首先,他断定,“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13]。他在这里所说的交往形式后来被他称作“生产关系”。这是个人及其所属阶级在社会中所具有的关系。在英国,这种矛盾发展得最尖锐,因此,也就有望最早发生革命。但由于“广泛的国际交往”和与此相联系的竞争,在其他国家——比方说,德国——也出现了“类似的矛盾”。这些革命的变革对于参加者来说迄今一直具有意识形态的或政治的特点。法国的资产阶级为了自由的政治宪法和“人权”而斗争,而人权在根本上只是所有者的权利。他们中的英雄——罗伯斯比尔、圣茹斯特(St. Just)等人——对变革的特点抱有幻想,把变革等同于雅典城邦的复兴或罗马共和国的复兴。无产阶级革命才首先以一种现实主义的意识承担起它的任务。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不是政治关系同发生变化了的社会条件的单纯适应,而是克服由于劳动分工而变得独立的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是控制个体的虚假的客观力量。
这种物化的关系对人的“力量”,不能像青年黑格尔派阵营里的“批判的批判者”所认为的那样,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4]。这似乎是说:“各个人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被设想得要比先前更自由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15]因此,比方说,单个的资产者也只是作为“一般个体”、作为他所属阶级的成员是“自由的”;但作为特殊的个人他依赖于他所属的这个阶级,离开这个阶级,他会陷于破产。马克思认为,只有无产者意识到客观化生活条件的现实的异己性变为某种完全异己的东西,而对此“单个无产者是无法加以控制的”。
单个无产者的个性和强加于他的生活条件即劳动之间的矛盾,对无产者本身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因为他从早年起就成了牺牲品,因为他在本阶级的范围内没有机会获得使他转变为另一个阶级的各种条件……[16]
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产条件,即消灭劳动”[17]。马克思一再表达了这个一开始被误解的论点:消灭劳动。正如已经说过的那样,这是指消灭不自主的、非自愿的、由预先确定的劳动分工强加的活动。独特的人类活动,即改变自然现实、使之与人类需求相适应的生产活动当然是绝对无法消灭的。相反,这才有可能是真正“自由的”,并因此是“真正的人类的”活动。最后,无产者——因为他们建立起一种现实的共同体——“也就同社会的各个人迄今借以表现为一个整体的那种形式即国家处于直接的对立中,他们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18]。这个论点非常成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后来关于在后革命社会的“更高阶段”“国家的灭亡”的预测。因此,革命的现实主义者在1846年之后不久即宣布以联合起来的无产者夺取政权为首要目标。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38页。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38~539页。
[3] 同上书,583~584页。
[4] [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5篇第1章。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80页。
[6] 同上书,580~581页。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81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1卷,108页。
[9] 同上书,91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42~543页。
[11] 同上书,500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43页。
[13] 同上书,567~568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70~571页。
[15] 同上书,572页。
[16] 同上书,572页。
[17] 同上书,573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