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泪

当灵素将她所听来的一切真相告诉姜临绍和紫官,紫官方知道,原来,自己还是拂晓那份卑劣的计划中,最举足轻重的一笔。

拂晓要她的命。必须。

也必须在她最癫狂的时候。而她的爱,最癫狂,只会为姜临绍产生。

她私下里问了灵素:“你我体内镇压饕餮指魔咒的力量,是否已快要破土重生,再度爆发了?”灵素点头:“我们都感觉到了。”

“还剩多久?”

“三天。”灵素扼腕叹息,“我如今有伤在身,已无法再施一次封印,这一次,一旦饕餮指魔咒在你我体内复生,我们又会变回从前痴迷疯狂的样子,也不知道,要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来。”

紫官没有说话。

她只要再等三天。

第一天,她将自己毫无保留献给最心爱的男子,留存了这一生最宝贵的记忆。她也在唇上涂了使姜临绍神志恍惚的迷药,姜临绍吻她,将迷药吞下,那药性足以使他在剩余的两天内都昏睡不醒。第二天,她给自己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在信中,她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记录得巨细无遗,她是写给第三天以后的自己看的。

她说,若是我真爱临绍,我便必须为了他自尽。

第三天,镇压的封印破除,饕餮指的魔咒复发,她心中如烈火焚烧,满脑子想着姜临绍,当读罢她预先给自己准备好的信,她坚信,她要向姜临绍证明自己的爱,她要在这爱中寻求到轰轰烈烈的存在方式,她必须选择自尽。

她含笑饮了一杯毒酒。

临终前,灵素就站在紫官的身旁,听着她痴呆的呢喃,看着她带笑饮下那杯穿肠的毒酒。——听到这里姜临绍几乎发狂:“灵素,你为什么不阻止她?”

灵素凄然一笑:“为什么要阻止呢?如果她的死,真的可以引来拂晓的现身,我便能拿回饕餮指,解除我体内的魔咒,而且,还可以探问出辰峰的下落,这些,都是我眼下最大的心愿,更胜过对我之前对光明的渴望,她的死能够达成我的心愿,我何必阻止?”

姜临绍恍然大悟,在紫官服毒的时候,灵素体内的魔咒亦爆发了,她不再是善良冷静的盲女,她变得自私,冷酷,只一心奔赴她内心最强烈最渴求的欲望。

她已经不在乎朋友的生死了。

饕餮指对人的内心的蛊惑,是难以用常理预计的,前一刻它或许还支撑着灵素浑浑噩噩到火山口寻找光明,但下一刻,它也许就将复仇的欲望变成灵素心中最坚实的核心。

人的欲望,幻变无穷,无穷无尽。

所以,谁也无法推测,那些中了饕餮指的人,她们的行为到底有多混乱,多荒谬。那是没有规律可循,没有理论可解释的。

就在紫官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姜临绍迷糊着醒来。他们之间,错过一瞬间,错过一眼,却是错过了永远。

灵素对姜临绍道:“我们现在只需布置好一切,守株待兔即可。”

“但若拂晓不来,紫官岂不枉死?”姜临绍哀戚地抚着紫官冰凉的面颊。

灵素面无表情:“拂晓若不来,我们只怕再费力也难找到她。若拿不回饕餮指,紫官和我都是一样的下场,只能日渐衰竭而死。早死与晚死,有何区别?倒不如早早地死了,还能为你我心中所念想的事情做出一些贡献。”

灵素的话让姜临绍心寒。

可是,他知道自己无从怪她,此刻的灵素,亦是受到饕餮指的迷惑,身不由己。他们在院子里守了一个又一个晨昏。

最后,拂晓真的来了。

来在拂晓时分。

那女子穿着大红的衣裳,仍是那般丑陋邪恶。她知道,夺取紫官的灵魂,必定是危机四伏,困难重重,她闯入姜家,无疑是自投罗网,可是,她无法抑制自己内心对美貌的渴望,不愿意眼睁睁看着她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

这是她的破釜沉舟。

背水一战。

不成功,便成仁。

灵素在看见拂晓的那一刹那,复仇的烈火与杀气熊熊燃起,喷薄汹涌。她忘了自己的伤,忘了疼,与拂晓殊死地纠缠起来。

那是她体内的魔咒在作祟。

即便拂晓的暗器一枚一枚地打在灵素身上,她也浑然不觉得疼,她只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姜辰峰,而拂晓却像一座大山似的挡在两个人中间,她必须铲除她,才能越过她,去见自己最心爱的人。她的疯狂在那一刻达到顶峰。

是她内心最蓬勃的欲望改变了吗?

还是,她一直要寻找的光明,不是那熊熊的岩浆,也不是高空烈日暖阳,而是,情,爱,是那个叫姜辰峰的男子?

但姜临绍知道,灵素那么不顾一切,换来的结局必然是惨淡的。他纵身闪至灵素的身旁,点了她身体的几处大穴,她顿时无法动弹。他在她耳边呢喃:“将这妖女交给我吧——”灵素瞪圆了眼珠子,无法消散的杀气,困在她体内难以释放,她觉得比千刀万剐还难受。

那一天,姜府的花儿都谢了。

就连葱茏的柳条,也随着刀剑的游走而纷纷断裂,下坠,落了满地,落进黑色的棺木里,覆盖在紫官的身上。

也落在灵素的肩头。

那一仗,像日出时刻的光芒万丈,刺伤了姜府上下所有人的眼睛,他们都说,他们都未看见过自家的大少爷有那般疯狂与暴戾。

那是仇恨所致。

是姜临绍不愿意紫官枉死,誓要完成她的心愿。他一剑将拂晓劈开两截。拂晓的怀里顿时咕噜噜地滚出一枚蛇形印鉴。

那便是传说中的饕餮指。

拂晓死不瞑目。

而姜临绍也在拂晓的额头上发现了红色蛇形的印记。原来,她也是在体内种下了饕餮指,才会那么无怨无悔地追寻美貌,不惜杀害那么多无辜的人,不惜拼尽一切,哪怕明知有陷阱也毫不理智地闯进来。只是,没有谁知道饕餮指是怎样在拂晓身上种下魔咒的。

那是一个谜。

有时候人们会说,或许,内心对某些东西有着太强大的欲念,就难免让饕餮指这样的邪物有机可趁。饕餮指害人,永远都是无形的,没有痕迹可循,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在你的心里埋下了可怕的种子,突然破土而出。

但它最终也回到了九曲玄冰之中,被镇压了。

是窃香门的门主灵素的功劳。

姜临绍夺回饕餮指,灵素以饕餮指破除了自己内心的魔障,她又回复了正常,她终于可以望着紫官的尸首流泪了。

道一声,谢谢你,紫官姑娘。

如果这是一部纠纠缠缠的小说,到此,就应该临近尾声了吧。然而,这部小说里,却总是多出了一个人。一个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阿洵。

他还在扮演着落魄的乞丐。

那些日子,他一直在暗处偷偷地注视着姜府里的动静,当听说姜府出了大事,他慌慌忙忙赶去打听,获悉拂晓已死,饕餮指重归灵素之手,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灵素离开姜府,回腐骨山的那天,他悄悄地目送她。

灵素看不见,却总觉得背后有一双窥视的眼睛。

那眼睛让她感到难过。

她转身喊了喊:“辰峰,是你吗?”没有回应。她只好黯然地离开。回到腐骨山,将饕餮指封入九曲玄冰,然后重建窃香门。

一年之后,虽然姜府再没有玉面飞骑,但姜府的大少爷姜临绍,依旧将府中事务打点得井井有条,并且处理了不少离奇诡异的案件,维护叶荒城的和平安宁,获得越来越多人的赞赏与褒奖。

但他始终孤身一人。

他常常都会去郊外伴着一座新坟饮酒说心事,总是笑呵呵的。那座坟,在墓碑上刻有爱妻两个字。

爱妻紫官之墓。

再过了一年,传闻窃香门门主灵素四处摸骨寻人,走遍了东离国的不少地方。她的容貌秀美,纤纤柔荑肌肤嫩滑,引得无数的狂蜂浪蝶争相前来。可是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是灵素想要找的人。她并不知道,她想要找的那个人,其实,一直就在她的身边,默默地,为她赶车,牵马——他是在她离开窃香门的前一天,花了十两银子雇来的马夫。

他自称,阿洵。

有一天灵素到了东离国边境的罗霄城,摸骨寻人的告示一贴出,立刻引来无数人的围观,秩序有些混乱。拥挤之中阿洵害怕灵素受惊扰,便奋勇地护着她,谁知旁边有人狠狠地推了他一把,他一个趔趄,摔倒在灵素脚边。

灵素笑盈盈地低身扶他,手指无意间触到他的脸。

笑容顿时一僵。

“是你,就是你!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你是姜辰峰!”灵素欣喜地狂呼起来。阿洵却傻傻的,彻底愣住了。他在她身边默默地存在了那么久,这还是第一次,她的手触到他的脸。可他已经不是姜辰峰,她为什么还说自己认得他?

阿洵不知是喜是急。原地站着。

灵素再度伸手前来——

就在她的手指碰到阿洵的脸的一刹那,阿洵的面前涌起玄光一片。

嚣闹的人群不见了。

阿洵发现他又回到自家破旧的小院,还是那个曙光微透的清晨,他的手里,还握着那本皱巴巴不知从哪里捡来的书。

只是,书里面又多了很多字。那些字,详详细细地记录了阿洵所经历的一切,书上说,那个自卑懦弱的少年,根本不知道,像灵素那样天赋异禀的女子,她灵巧的双手,纵然是抚摸着一张绝世英俊的脸,她也能穿透那层皮囊,看清楚英俊的表面之下,真实的平凡。

一直以来,灵素用她的双手所认识的姜辰峰,其实就是阿洵的模样。

而并非世人看见的那个俊俏的玉面飞骑。

在灵素的心里,阿洵便是她见过的,这世间最美的一个人。是这世间最美的一道风景。而阿洵自己,却不知道。

此刻,他只能捧着那本书,低头去看书的最后一句,那里写着:她一直在找他,找尽了春秋,冬夏,后来她几乎只记得他的脸,却快要忘了他的名字。

他便对着书页呢喃,我叫阿洵。阿洵。我不是姜辰峰。

书里的女子,怎能听见?

阿洵也只好痴痴地笑,笑出眼泪,落在书的右下角,晕花了那一个触目惊心的结尾符号。空气里顿时飘出缕缕消魂的墨香。

书却转瞬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