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的魔力2

贼王松了口气——忽然目光变冷了。他沉默片刻,突兀地问:“刚才锯我的胳膊时,你为什么不锯断铁管,像你这样?”

教授猛然一愣:“错了!”他苦笑道,“你说得对,我们可以把胳膊与铁管交叉处上下的铁管锯断嘛,那样胳膊就保住了。”

贼王恶狠狠地瞪着他。因为他的错误决定,让自己永远失去了宝贵的右手。但他马上把目光缓和了:“算了,不说它了。当时太仓促,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嘛。下边该咋办?”

“还要回金库!”黑豹抢着回答,“忙了几天,损兵折将的,只弄出这五根金条,不是太窝囊嘛。当然,我听师傅的。”他朝贼王谄笑道,“看师傅能不能支持得住。”

贼王没理他,望着教授说:“我听先生的。这只断胳膊不要紧,死不了人。教授,你说咋办?现在还返回吗?”

教授没有回答,他转过身望着夜空,忽然陷入奇怪的沉默。他的背影似乎在慢慢变冷变硬。贼王和黑豹都清楚地感觉到了这种变化,疑惑地交换着目光。停了一会儿,贼王催促道:“教授?任先生?”

教授又沉默了很久,慢慢转过身来,手里……端着那把手枪!他目光阴毒,如地狱中的妖火。

自那根金条插入心脏后,教授时刻能感到黄金的坚硬、沉重和冰冷。但同时他也清楚知道,黄金和他的心脏虽然已经相融,其实是处在不同相的世界里,互不干涉。可是,在黑豹哧哧啦啦地锯割金条时,插入心脏的那半根金条似乎被震散了。黄金的微粒抖动着,跳**着,挤破相空间的屏障,与他的心脏真正合为一体了。现在,他的心脏仍按原来的节奏跳动着,咚,咚咚,咚,咚咚。不过,如果侧耳细听,似乎能听出这响声带着清亮的金属尾音。这个变化不会有什么危险,比如说,这绝不会影响自己的思维,古人说“心之官则思”,那是错误的。心脏只负责向身体供应血液,和思维无关。

可是,奇怪的是,就在亿万黄金分子忙乱地挤破相空间的屏障时,一道黄金的亮光在刹那间掠过他的大脑,就如划破沉沉夜色的金色闪电。他的思维在刹那间变得异常清晰明断,冷静残忍。就如梦中乍醒,他忽然悟出,过去的许多想法是那样幼稚可笑。比如说,身后这两个家伙就是完全多余的。为什么自己一定要找他们合伙?为什么一定要把到手的黄金分成三份?实在是太傻了,太可笑了。

正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现在改正错误还不算晚。不过,“夕死可矣”的人可不是自己,而是这两个丑类,两个早该吃枪子的惯盗。向他们开枪绝不会良心不安的。

教授手中紧握着贼王那把五四式手枪,机头已经扳开。那两人一时间惊呆了,尤其是贼王。他早知道,身在黑道,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信赖的。他干了20年黑道生涯而没有失手,就是因为他时刻这样提醒自己。但这一次,在几天的交往中,他竟然相信了这位读书人!他是逐步信任的,但这种逐步建立起来的信任又非常坚固。如果不是这会儿亲眼所见,他至死也不会相信任先生会突然翻脸,卑鄙地向他们下手。贼王惨笑道:“该死,是我该死,这回我真的看走眼了。任先生,我佩服你,真心佩服你,像你这样脸厚心黑的人才能办大事。我俩自叹不如。”

教授冷然不语。黑豹仇恨地盯着他的枪口,作势要扑上去。贼王用眼色止住他,心平气和地说:“不过,任先生,你不一定非要杀我们不可。我们退出,黄金完全归你还不行吗?多个朋友多一条路。”

教授冷笑道:“那么,多一个仇人呢?我想你们只要活着,一定不会忘了对我复仇吧。你看,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到现在才想通——在黄金融入心脏之后才想通,这要感谢黄金的魔力。”

贼王惨笑道:“没错,你说得对。换了我也不会放仇人走的,要不一辈子睡不安稳。”他朝黑豹使个眼色,两人暴喝一声,同时向教授舍命扑过去。

不过,他们终究比不上枪弹更快。当当两声枪响,两具身体从半空中跌落。教授警惕地走过去,踢踢两人的身体。黑豹已经死了,一颗子弹正中心脏,死得干净利落。贼王的伤口在肺门处,他用左手捂住伤口,在临死的抽搐中一口一口地吐着血沫。教授踢他时,他勉强睁开眼睛,哀怜无助地看着教授,鲜血淋漓的嘴唇嚅动着,似乎要对教授做临别的嘱托。

即使任中坚的心已被黄金淬硬,他仍然感到一波怜悯。几天的交往中他对贼王的印象颇佳,甚至可以说,在黑道行当中,贼王算得上一条响当当的汉子。现在他一定是在哀求自己:我死了,请照顾我的妻儿。教授愿意接过他的托付,以多少减轻良心上的内疚。

他把手枪紧贴在腰间,小心地弯下腰,把耳朵凑近他轻轻嚅动的嘴唇。忽然贼王的眼睛亮了,就像是汽车大灯唰地打开了。他瞪着教授,以猞猁般的敏捷伸出左手,从教授怀中掏出时间机器,用力向石头上摔去。“去死吧!”他用最后的力气仇恨地喊着。

缺少临战经验的教授一时愣住了,眼睁睁看着他举起宝贵的时间机器作势欲掷……但临死的亢奋耗尽了贼王残余的生命力,他的胳臂在最后一刻僵住了,没能把时间机器抛出去。最后一波狞笑凝固在他穷凶极恶的面容上。

教授怒冲冲地夺过时间机器,毫不犹豫地朝他胸膛补了一枪。

时间机器上鲜血淋淋,他掏出手绢匆匆擦拭一番。“现在我心静了,可以一心一意去转运黄金了。”他在暮色苍茫的旷野中大声自语着。

三声枪响惊动了附近的住户,远处开始有人影晃动。不过,教授当然不必担心,没有哪个警察能追上他的时间机器,连上帝的报应也追不上。有了时间机器,作恶后根本不必担心惩罚。这甚至使他微微感到不安——这和他心目中曾经有过的牢固信念太不一致了。

现在,他又回到了金库,从容不迫地拿了三根金条塞到怀里,准备做时间跃迁。时间机器又开始呻吟起来。他恍然想到,自己的胸口里还保存有半根金条。也就是说,他每次只能转运出去两根半——实际只能是两根。这未免令人扫兴。

“只能是两根?太麻烦了!”他在寂静的金库中大声自语。

实际并不麻烦。每次时间跃迁再加上空间移动,如果干得熟练的话,只用10分钟就能完成一个来回。也就是说,一小时可以转运出去12根,8个小时就是96根,足够他家的一生花销了。他又何必着急呢。

于是,他心境怡然地抛掉一根,把机器的返回时间调好,按下启动钮。

没有动静。似乎听到机器内有微弱的噼啪声。他立时跌进不祥的预感中,手指颤抖着再次按下,仍然没有动静,这次连那种微弱的噼啪声也没有了。

一声深长的呻吟从胸腔深处泛出,冰冷的恐惧把他的每一个关节都冻结了。他已经猜出是怎么回事:是贼王的鲜血缓慢地渗进机芯中,造成了短路。

也许,这是对“善恶有报”“以血还血”等准则的最恰如其分的表述。

机芯短路算不上大故障,他对这台自己设计、自己制造的机器了如指掌,只要一把梅花起子和一台微焊机就能排除故障——可是,到哪儿去找这两种极普通的工具呢?

满屋的金条闪着**的妖光。黄金,黄金,到处是黄金,天底下最贵重的东西,凡人趋之若鹜不避生死的东西——偏偏没有他需要的两件普通工具。他苦笑着想起儿时看过的一则民间故事:洪水来了,财主揣着金条、穷人揣着糠窝窝爬上一棵大树。几天后财主终于知道,糠窝窝比黄金更贵重。他央求穷人,用金条换一个糠窝窝,穷人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七天后,洪水消退,穷人爬下树时,捡走了死人的黄金。

那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就敏感地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故事,这是以穷人的残忍对付富人的贪财。也许,两人相比,这个穷人更可恶一些。但他怎么能想到,自己恰恰落到那个怀揣黄金而难逃一死的富人的下场呢。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等到天明后,这儿的拾音系统就会被修复。自己即使藏起来一动不动,呼吸声也会被外面发现,然后几十名警卫就会全副武装地冲进来。而且——拾音系统正是自己修复的,可以说是自己送掉自己(7年后的自己)的性命。

也许“善恶有报”毕竟是真的,今天的情况就是一次绝好的证明——但是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多不受惩罚的罪恶?老天一定是个贪睡的糊涂家伙,他只是偶然睁开眼睛——偏偏看到自己作恶,教授冷笑着想。

不过还未到完全绝望的地步呢。他对那一天(也就是明天)的情形记得清清楚楚。有这一点优势,他已经想出一个绝处逢生的办法,虽然这个方法太残忍了点儿。

确实太残忍了——对他自己。

拿定主意后,他变得十分镇静。现在,他需要睡一觉,等待那个时刻(明天早上8点)的到来。他真的睡着了,睡得十分坦然,直到沉重的铁门声把他惊醒。他听到门边有人在交谈,然后一个穿土黄色工作衣的人影在光柱中走进来,大门又在他身后呀呀地合上了。

任中坚躲在阴影里,目不转睛地盯着此人。这就是他,是1992年的任中坚,他是进金库来查找拾音系统故障的。他进了金库,似乎被满屋的金光耀花了眼。但他仅仅停留两秒钟,揉揉眼,就开始细心地检查起拾音系统。

阴影中的任中坚知道,“那个”任中坚将在半小时内找出故障所在,恢复拾音系统,到那时他就无法采取行动了。于是他迅速从角落里走出来,对着那人的后背举起枪。那人听到动静,惊讶地转过身——现在他不是惊讶,而是惊呆了。因为那个凭空出现的、目光阴狠的、端着手枪的家伙,与自己长得酷似!只是年龄稍大一些。

持枪的任中坚厉声喝道:“脱下衣服,快!”

在手枪的威逼下,那个惊魂不定的人只好开始脱衣服。他脱下上衣,露出扁平的没有胸肌的胸脯。这是几十年伏案工作、缺乏锻炼留下的病态。他的面容消瘦,略显憔悴,皮肤和头发明显缺乏保养。这不奇怪,几十年来他醉心工作,赡养老人,抚养孩子,已经是疲惫不堪了。持枪的任中坚十分了解这些情况,所以他拿枪的手免不了微微颤动。

上衣脱下了,那人犹豫地停下来,似是征求持枪者的意见。任中坚知道他为什么犹豫:那人进金库时脱去了全部衣服,所以,现在他羞于脱去这唯一的遮羞之物。任中坚既是怜悯又是鄙夷。看哪,这就是那种货色,他们在生死关头还要顾及自己的面子,还舍不下廉耻之心。很难想象,这个干瘪的、迂腐的家伙就是7年前的自己。如果早几年醒悟该多好啊!

他的鄙夷冲走了最后一丝怜悯,再次厉声命令:“脱!”

那人只好脱下了土黄色的工作裤,赤条条地立在强盗面前。他已经猜到了这个劫金大盗的打算:强盗一定是想利用两人面貌的相似换装逃走,而在金库中留下一具尸体。虽然乍遇剧变不免惊慌,但正义的愤怒逐渐高涨,为他充入勇气。他不能老老实实任人宰割,一定要尽力一搏。

他把脱下的裤褂扔到对方脚下,当对方短暂地垂下目光时,他极为敏捷地从旁边货架上拎起一块金条做武器,大吼一声,和身向强盗扑了过去。

一声枪响,他捂住胸口慢慢倒下去,两眼不甘心地圆睁着。

任中坚看看手中冒烟的手枪,随手扔到一旁,又把死者拉到角落里。他脱下全身衣服,换上那套土黄色的裤褂。走到拾音器旁,用3分钟时间就排除了故障——他7年前已经干过一次了。然后他对着拾音器从容地吩咐:

“故障排除了,打开铁门吧!”

在铁门打开前,他不带感情地打量着屋角的那具尸体。这个傻瓜、蠢货,他心甘情愿用道德之网自我囚禁,他过了不惑之年还相信真理、正义、公正、诚实、勤劳这类东西。既然这样,除了去死之外,他还有什么事可做呢?

他活该被杀死,不必为此良心不安。

铁门打开了,外面的人惊喜地嚷着:“这么快就修好了?任老师,你真行,真不愧是技术权威!”

即使在眼下的心境里,听到这些称赞,仍能使他回忆起当年的自豪。警卫长迎过来,带他到小房间去换装。这是规定的程序。换装时任中坚把后背对着警卫长,似乎是不愿暴露自己的隐私,实则是尽力遮掩胸前的斑斑血痕和金条的断面。不过,警卫长仍敏锐地发现了异常,他低声问:“你的脸色怎么不对头?胳膊肘上怎么有血迹?”

任中坚脚步摇晃着,痛苦地呻吟道:“刚才我在金库里犯病了,跌了一跤。快把我送医院!”

警卫长立即唤来一辆奥迪。三分钟后,奥迪载着换装后的任中坚风驰电掣般向医院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