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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少冰在明盛小区转悠。同别处一样,居民区入住率不足30%。大概是30年前,大家听说或者看见房地产很赚钱,所以很多大小老板在大小城市同时开工建设,疯狂扩张。整座城市乃至整个国家都成了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农村被城市分割、包围、占领……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热情不再,**已,只剩下一栋栋空空的楼房在风雨中飘摇,荒废,见证历史的悲哀。

关少冰轻叹了口气,望向12号楼。来这里瞎转,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等雷欢。关少冰知道雷欢住的房子在几层,但他不敢去,他不知道敲门以后该怎样说一一难道开门见山,说我爱你?他一直都是这样,除了在科学领域一一甚至在科学领域也只局限于生物学和几门相关学科——他能畅所欲言之外,在别的地方,他都近似于哑巴。有时候,他甚至希望自己的确是个哑巴,这样就不会为怎样说话而苦恼了(别人的废话怎么就那么多呢?)。他希望雷欢走出家门,自己装作是无意中碰见的。然后走上去说:“这么巧,又遇见你了。”说这话的时候,一定不能脸红——他幻想着,像十年前一样。接下去我会说:“这也算一种缘分吧”——我敢说这个词吗?她会怎么说呢?她说:“真巧啊。”然后我说:“我新买了一个金知了,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如果喜欢我就送给你。”要是她说不喜欢呢……

正想着,远处走来一个米黄色的身影。关少冰顿时激动起来,心潮澎湃,想迎上去,却又害怕,慌忙躲到一棵棕榈树下,亦如十年前一样。事实上他连那人的面目都不曾看清楚,只是凭感觉——他相信自己的感觉。化捏了捏裤兜里的金知了,硬硬的还在。雷欢一定会喜欢的——那是他对雷欢的一个承诺。

那米黄色身影伶俜而行,走近,果然是雷欢。她还是那样美丽,那样素净,那样优雅。

关少冰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雷欢。”他怯怯地喊,声音很小,好像是怕自己这一声喊叫会把雷欢震碎似的。

雷欢回头,满脸狐疑。

关少冰连忙解释:“我凑巧路过,不,我是听说你住在这里,不不,我不是来……来找你的,我……”

雷欢站定,站在那棵苍翠的棕榈树下,双眼低垂,不知在想什么。关少冰很想告诉她,她这个样子很有意境。意境是个什么东西,他不知道,他只晓得,雷欢这个时候很特别,有一种特别的说不出的味道。但他说不出,像嘴巴被封住了一样。

“我出来吃午饭。”雷欢开口了。

“我……我知道,早饭你没有吃好,现在吃午饭还不算太晚。”他低头看了一眼金知了,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是我的错,我请你吃。你想吃什么?随便你。”

“我什么都不想吃。”周围的空气立刻凝固起来。关少冰觉得捏着金知了的手指微微地颤抖起来,那频率竟和心跳一致。“哈,美女!”

随着这声尖叫,从巷子旁边驶出七八辆摩托车来,呼啦一声把雷欢和关少兵围在中间。车手全是二十出头的男青年,个个穿得花里胡哨,头发却是清一色的“阴阳头”。左边脑袋剔得溜光,右边头发留得老长,或柳丝一样垂着,或富士山一样盘着,或梳着小辫子。颜色也染得怪异,红的像鲜血,绿的像草地,有的又混杂了多种颜色。

“天哥我最近缺钱花,想找你们借点儿。”说话的是一个虎背熊腰的黑大汉,穿着一身黑,戴着墨镜,手提铁棒,额头上文着一头吊睛白额猛虎,标准的歹徒形象。

“要得要得。”关少冰急忙掏钱。新闻上把这种小团体称为“都市狼族”,其成员叫“流氓狼”。他们大多小时候就没了父母,缺少管教,小小年纪就学了一身的毛病。这种孩子通常在家里得不到关爱和温暖,十一二岁就会与年龄相近、经历相似的人组成临时团队。最初,他们聚在一起的目的只是贪玩好耍,却往往因为缺钱花而开始小规模的违法活动。等他们到了十七八岁,临时团队经过多次组合,有人离去,有人加入,就逐渐形成了颇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他们文化不高,很多不过是小学毕业——这在这个年代是非常少见的——做起坏事来只凭一时的痛快,毫无顾忌可言。但他们的罪名小,人数多,流动性大,屡打不绝,犹如生活在城市里的狼群一般,警察也拿他们没有多少办法。

“小妞还挺漂亮,是不是陪哥儿们玩一会儿?”一个流氓狼说。

关少冰急了,掏出两张月亮卡来。“你们别动她,我把钱全给你们!求求你!”天哥把月亮卡插进上衣口袋,转身向雷欢走去。关少冰更急,抓住夭哥的手臂。“天哥,求求你,求求你,放了她。”

雷欢转身就跑,但已经来不及了,两个流氓狼抓住了她。她尖叫,拼命反抗都无济于事。居民区寂静无声,天地间仿佛就只有她一个人。一个流氓狼嘿嘿一笑,熟练地打晕了她,终止了她的尖叫。

关少冰红了眼,大吼:“跟你们拼了。”于是,冲向天哥。天哥虎背熊腰,赢弱的关少冰哪能斗得过他,反而被他擒住脖子,顺势推倒在地。

“小子,欠揍呀!敢打我?弟兄们,扁他!”

其他流氓狼跳下摩托车,一拥而上,围住关少冰,开始拳打脚踢。群殴是都市狼族最擅长的事儿了。可怜关少冰只是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哪里是这帮穷凶极恶之徒的对手,他只能抱紧双臂,蜷曲身体,任由那帮流氓狼踢打。透过流氓狼挥动的拳脚,他看见一个流氓狼把昏迷的雷欢横放在摩托车上,点燃发动机,驾着摩托车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拐角处。

对于狼族的踢打,他已没有太多感觉。

“怦”一个流氓狼挥拳打在他的鼻梁上,眼泪立即和鼻血一起流向下巴;“咚”另一个流氓狼一脚踢在他小脚上,他向前扑跌几步;“轰”前面那个流氓狼当胸一腿,他摇晃着仰天倒下。

正午,天空阴霾密布,太阳只是一轮朦胧的光影。今天星期几?星期五还是星期六?关少冰忽然想到这个与当前事情完全无关的问题。那太阳,好温暖,就像妈妈的子宫。

一只脚踩住他尖瘦的脸颊,是天哥。他说:“小子,这个世界强者为王,弱者,连女人都抢不到,明白吗?笨蛋!”狼族们一阵放肆的狂笑。“嘿,这是什么?”天哥从关少冰手心里抠出一祥东西,“哦,

意外的收获。”他举着那只全新的金知了,笑道,“弟兄们,打道回府。”

关少冰趴在地上,像条死狗一样,爱与恨在他心底翻腾。

爱,爱雷欢,替她担心。(她会遭遇怎样的灾难?)

恨,恨自己,恨自己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人被歹徒劫走,却又无能为力。(我怎么这么没用?)

更恨,恨那些劫走雷欢的人。(你们凭什么带走她?把她还给我,我要让你们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