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昆仑奴

唐初之时,肤色各异的海外人种开始出现在长安的客商行伍,甚至奴隶市场中,而在这些异邦奴隶之内以南海商客贩来的昆仑奴最为抢手。这些人最初由大食商人购自哈米尔(注:今摩加迪沙)的奴隶市场,再经海运带入唐土。他们外貌皆为卷发黑身,且个个骨架宽大,肌肉结实,看上去甚是威武,但又性情温良,老实耿直,正得豪门贵族的欢心,加之数量稀少,可谓千金难求。后又有裴御史做传奇《昆仑奴》,将其写成飞檐走壁、武艺高强的侠客,更使其身价倍增。如今,在长安城名门望族的眼中,家中若有两个昆仑奴护院,最是彰显身份。

林百万此行打的便是昆仑奴的主意。此次兵乱过后,南方贸易元气难复,要想重建商号,就只有从长安的市场下手。但建号容易,重树海商王的声望却难,只有这昆仑奴珍贵异常,最容易敲开都城显贵家的大门。林百万心下盘算过,以往贩卖昆仑奴的都是大食商人,他们船轻帆小,从未做过大笔买卖。大唐虽有体积几倍于外国船只的巨舶,却只走南、东两海。如今林百万被逼上绝路,倒不妨孤注一掷,沿海而行,直抵哈米尔。做成这个破天荒的买卖,必是一本万利。

林士仲听了这般计划,只觉得既佩服堂兄的胆略,又颇有些惊心。待林百万将第二袋酒喝完,他便问道:“若是按你所说,还有近两月的航程,船队离开筒罗后,便不再靠岸补给了?”

“在故临港肯定不靠岸,咱们这次是空船,犯不着交那敲竹杠的舶脚钱(注:港口关税与停泊费用)。”

林士仲听罢点点头,这舶脚的事儿他最是明白不过。现在各国的造船之术以唐朝最为领先,靠着榫钉接合与油灰捻缝的工艺,唐船既大且坚,载货能力远超海上诸国,但也因此被各国课以重税。尤其是故临国军站为唐船设的舶脚,高达一千迪尔汗,比其他国家的货船高出数十倍。故而在唐商眼中,故临港能避则避,除了去天竺的商队,都只航至筒罗。

“堂兄想得周全,这雁过拔毛的军港,能绕开最好。”林士仲顿了顿,又道,“只是近两月不着岸,船员怕是受不了吧?”

林百万抬手朝西南一指,说:“故临国境内还有别的地方可以补给,故临港南边有个大岛,叫什么叽里咕噜的想不起来。大胡子么哈么哈的商会就在岛背面,我们可以用他的港口。”

林士仲皱了皱眉,“大胡子……穆罕默德?”

“就是他!哎呀这酒真上头。”林百万敲着脑门儿道,“那个大食国的大胡子,嗯,贩犀角、象牙的那个。我们可以从他那儿请些班图语翻译,我记得犀角、象牙都是哈米尔特产,他的商会里肯定有几个懂方言的。”

“对啊,翻译。”林士仲点头道,“咱家商号里本就有不少人懂大食语,在穆罕默德那里请翻译最是方便。”

接下来两个月的航程皆是顺风顺水,林家船队在穆罕默德的港口停靠了几日,雇到数名懂班图语的翻译,接下来便是一路向西,在一月下旬抵达了哈米尔。船只一驶入港口,便见码头上来来往往的都是大食商人,想来此处便是丝绸之路的西端无误。

林士仲本以为船队入港后,自己便要找市舶司上下打点,谁知在港口停靠了一整天都未见动静,他心道:“莫非此地风物与南洋不同,港口买卖不交税钱?”可是眼见这哈米尔港虽是因繁就简,却不失规模,码头、栈桥均修得像模像样,实在不像一个免税的港口。翻译都随林百万登岸寻商号去了,他也只能耐着性子等堂兄回来,再找他问问情况。

结果却是林百万先跑来找了林士仲。

“子聪!事情不妙啊!”林百万急匆匆地攀上船顶棚,身上还穿着件海蓝色的绸缎袍子,显然是刚从城中回来,“咱们跑了十万八千里,还是逃不出这祸害!”

林士仲立刻变了脸色,急扶住林百万道:“莫不是……这里也闹叛军?”

“差不到哪里去,他们说是什么部族战争。”林百万扯下帽子,握在手中揉来揉去,又跺着脚说,“关键是现在壮丁全拉走了,奴隶市场里半个人没有!”

“果然,难怪港口管制这么松懈。”林士仲捋了捋颔下微须,问道,“眼下战局如何?”

“哈米尔王国的部队只能守城待援。攻城的部落士兵虽然勇猛,但不擅长攻城战,又不能控制水路,照这样看是不会破城的。可援军还要再拖两个月,船队可就耗死了。”

“不急,我们进完货就走。”

“哪儿进货?我不是说过奴市空了吗?况且……”林百万话说一半,却又愣住了,他也伸手捋了捋林士仲的胡须道:“子聪,你又有点子了,是不是?”

林士仲缩缩脖子,说:“算不上点子,老把戏而已。堂兄你可还记得渤泥国玳瑁那件事?”

“好买卖当然记得,当时国王要建光明神殿,在全国强征玳瑁。”林百万敲着额头道,“市场上空****的,就跟眼下这奴市一样。那里的渔民都嫌征价低,就把玳瑁壳藏进礁石堆,暗地里有黑市商人专找熟络买家,外国的商队只要……嗯,那一年我们贩回去的玳瑁,真是奇货可居,奇货可居啊……”

两人当下商定妥当,便带了伙计前往市内的商会,打听奴市的进货渠道。哈米尔港原也是西海贸易中心,有不少大食、波斯的商会在这里开了分号,其中亦不乏与林家相熟的人号。可两人一番打点,听到的却全是丧气消息。原来这昆仑奴的买卖,便只有一条货源—战俘。

哈米尔建城不过百年,在此居住的多是商人。近年哈米尔王国统治此地后,一直伺机扩张,与周边土著部族时有摩擦。按照当地规矩,受俘者充作奴隶,大食商人所贩的昆仑奴便源自于此。

“狗屁!狗屁哈米尔国!咋不是昆仑国呢?”林百万蹭上自己的床沿便不再动弹,只叹气道,“这次几十个部落联合攻城,怕是被俘的哈米尔人更多些,要不咱去跟那些部族做生意?”

林士仲在一旁摇头道:“长安城只认昆仑奴。”

“听说他们一个部落才百八十人,咱自己抓还不成吗?”

“子敬!”林士仲噌地站起来,对着堂兄大喊,“贩良人为奴,罪一等!”

林百万嘿嘿笑道:“回头请哈米尔市司给立个卷,还不容易?到时名正言顺地带回去,跟大食商人的做法还不是没两样儿?”

林士仲待要反驳,却又不敢挑官家证明的不是。虽然觉得此事大有不妥,却一时说不出个所以然。又听林百万道:“你个酸丁,非得官家凭证才能开你窍。其实让我们贩走有什么不好,长安城里的昆仑奴个个都过好日子,比在这儿强多了。”

林士仲这才回过神来,问道:“堂兄此话怎讲?”

“那些翻译说他们是不开化的蛮人,既无屋舍,亦无田地,吃穿住用均与野人无异。”林百万在**翻了个身,接着说,“这要换成是我啊,哼,自卖自身去当官奴也乐意。”

林士仲听着连连摇头,可更多的是担心堂兄真会偷袭部族,脑海中兵戎相见的场面挥之不去。他坐在林百万的床边愣了好半晌,忽然推着林百万道:“若真如堂兄所言,可以让他们自愿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