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千零一个瓶子

二月二十九日[1],在大地刚开始化冻的时节,这个异世奇人住进了伊平村。第二天,马车轧着泥泞,把他的行李送到了。就连行李也十分了不得。除了足够正常人用的两只行李箱,还有一只箱子装满了书,还都是些大部头,其中有几本笔记仿佛天书,此外还有十几只填着稻草的板条箱、木盒纸箱。霍尔按捺不住好奇,顺手拨了拨稻草,看到里面装的好像全是玻璃瓶。陌生人用帽子、大衣、手套和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急匆匆地出来迎费伦赛德的马车。霍尔要帮忙卸东西,正跟费伦赛德扯闲话,费伦赛德的狗蹲在霍尔脚边,敷衍地嗅着。陌生人没看见有狗。“快搬箱子吧,我等很久了。”

他迈下台阶,朝车尾走去,像是要动手搬小箱子。

费伦赛德的狗一看见他,毛都竖了起来,凶狠地吠叫。他匆匆下台阶的时候,狗先是犹疑地跳了一步,紧接着就扑向他的手。“哎哟!”霍尔急忙往后跳,他可不会吆喝狗。费伦赛德连忙喝止:“趴下!”说着就抓起了鞭子。

两人看到狗没咬中陌生人的手,接着听见狗挨了一脚,又看见狗斜着一跳,咬住了陌生人的腿,继而听见刺啦一声,裤子扯破了。费伦赛德鞭子一挥,尖端正中目标,狗疼得呜咽两声,跑到车轮底下躲了起来。这不过是半分钟的事儿。谁也来不及说话,只顾叫嚷。陌生人瞥了一眼撕破的手套,又看了一眼腿,似乎想弯腰,接着转身飞快地跑上台阶,回旅店去了。两人听见他疾步穿过走廊,噔噔地踩着没铺地毯的楼梯,走回了旅店。

“你个畜生!”费伦赛德握着鞭子爬上马车;狗从轮子缝盯着主人。“出来,识相就给我出来。”

霍尔惊得目瞪口呆。“他给咬了,我得进去瞧瞧。”他小跑着追进去,在走廊里看见霍尔太太,对她说:“脚夫的狗子把他咬了。”

他直奔楼上,看见陌生人的房门虚掩着,出于关心,也就顾不得客套,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屋里的遮光帘没拉开,光线昏暗。霍尔瞥见极为奇异的一幕:一只好像没长手的胳膊朝他挥舞,一张苍白的脸上露出三个大洞,颇像一朵白色的鬼脸花。接着他觉得胸前重重挨了一下,向后跌了几步,房门在面前摔上又反锁了。事发突然,他来不及细看:一团无从分辨的影子,接着胸前一拳,一阵头晕目眩。他呆呆地站在幽暗狭窄的楼梯平台,弄不清刚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过了两分钟,他回到旅馆门口,这会儿门前已经聚了一小群人。费伦赛德在讲事情经过,这已经是第二遍了;霍尔太太责备他的狗不该咬她的客人;路对面杂货店的店主哈克斯特不住发问;铁铺的桑迪·韦杰斯则在评论是非曲直;另外还有几个妇孺,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诸如“我可不会让它咬到我哩”“这种狗真要不得”“狗干吗要咬他”。

霍尔先生站在台阶上,一边听他们议论,一边回想刚才在楼上不可思议的一幕幕,一来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二来他一向笨嘴拙舌,说不明白,因此只回答太太说:“他不用帮忙,他说的。咱们还是帮他把行李搬进去吧。”

“应该马上给他烧灼伤口,”哈克斯特说,“要是肿了就更得烧。”

“要是我,就一枪结果了它。”说话的是一位夫人。

狗突然又咆哮起来。

“别磨蹭了。”大门口传来一声怒喝:陌生人出来了,他裹着围巾,衣领竖起,帽檐下弯。“越快搬进来我越高兴。”事后一个看热闹的说,陌生人把裤子和手套都换过了。

费伦赛德问:“先生,您受伤没有?太对不住了,那狗——”

“没有,”陌生人回答,“皮都没破。赶快搬东西吧。”

他接着低声骂了一句,对此霍尔先生言之凿凿。

按他的指示,板条箱都抬进了客厅。第一只箱子刚一送进来,他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开箱子。他把稻草扔得到处都是,完全不顾及霍尔太太的地毯。他从箱子里拿出一只只瓶子:装着粉末的小圆瓶、盛着各色**的小细瓶、贴着“有毒”标签的蓝色凹槽瓶、圆肚细颈瓶、绿色大玻璃瓶、白色大玻璃瓶、塞着玻璃塞的毛玻璃瓶,软木塞瓶、木盖瓶、葡萄酒瓶、色拉油瓶;梳妆柜、壁炉架、窗前的桌子、地板周围、书架,一排排的瓶子摆得到处都是。布兰布尔赫斯特的药店里也比不上这儿的一半多,真叫人啧啧称奇。板条箱一只只打开,掏出来的全都是瓶子。最后六个箱子空了,桌子上堆满了稻草。箱子里除了瓶子,就是几只试管和一台包得很仔细的天平。

箱子一拆完,陌生人就马上走到窗前忙碌起来,全然不管满地的稻草、熄灭的炉火、客厅外的书箱子和搬到楼上的几口箱子和行李。

霍尔太太送饭进来的时候,看见他全神贯注,拿起一只只瓶子往试管里倒几滴**,浑然不觉有人进来了。她扫掉桌子上的稻草,把餐盘摆了上去,因为不满地上脏乱,手上的力道可能重了几分。陌生人这时才察觉她进来,微微扭过头,但马上又转回去了。霍尔太太发现他摘了眼镜放在桌子上,他的眼窝格外深陷。他戴上眼镜,扭过头对着她。霍尔太太正要就地上的稻草说道两句,但客人先开口了。

“我不希望你不敲门就进来。”他语气里透出不同寻常的气恼,霍尔太太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敲过了,大概是——”

“也许吧。不过我在做研究——非常紧要、非常有用的研究,一丁点儿打扰也不行,就算是开门声——我得请你——”

“自然,先生。先生喜欢的话可以锁门,什么时候都行。”

“好主意。”陌生人说。

“这些稻草,先生,我冒昧地说一句——”

“不必。要是给你添了麻烦,就记在账上好了。”他接着又嘟囔了两句——霍尔太太怀疑是咒骂。

他的模样是那么古怪:他站在那儿,态度蛮横,怒气冲冲,一只手拿着瓶子,另一只手握着试管。霍尔太太起了戒心。好在她是个有决断的女人。“既然如此,先生,我得问一句,您想多少——”

“一先令。就记一先令。一先令总该够了吧?”

“那好。”霍尔太太动手铺桌布,“只要您满意——”

他转身坐下了,霍尔太太只能看见他的大衣领子。

一下午他都把自己锁在客厅里忙碌,对此霍尔太太做证说,大部分时候里面一点儿动静也没有。其间屋里传来嘭的一声,几只瓶子叮当响,似乎有人拍桌子,接着一只瓶子啪地砸碎了,然后是一阵焦急的踱步声。她担心“出了什么事”,于是走到门前,因为不敢敲门,就在门外听着。

“没法继续了,”他大发雷霆,“没法继续了。三十万,四十万!数不胜数!自欺欺人!说不定得耗上一辈子!耐心,什么耐心!傻子,骗子!”

这时吧台传来鞋钉踩在砖地上的声音,霍尔太太没办法继续听他自言自语,很不情愿地走了。等她再回来的时候,里面又恢复了寂静,只听见椅子微弱的吱嘎声和瓶子偶尔的碰撞声。霍尔太太错过了好戏,陌生人又埋头钻研了。

她端茶进去的时候,看见屋子一角的凹面镜下散落着碎玻璃,还留着一块金色污渍,看情形只是胡乱擦了两下。她跟客人提起。

“记在账上。”客人老大不耐烦。“行行好,别总来烦我了。有什么损坏都通通记在账上。”他继续在面前那个草稿本的清单上打钩。

“告诉你一件事。”费伦赛德神秘兮兮的。傍晚时分,费伦赛德和泰迪·亨弗雷坐在伊平斜坡林的一间啤酒小馆里。

“哎?”泰迪·亨弗雷应着。

“你说的这个人哪,给我的狗咬了。嘿——他生着黑皮肤。至少腿是黑的。他裤子和手套给撕破了,我瞧见的。你该以为得有点儿血色吧?嘿,可没有。一片黑。我跟你说,他就像我这帽子这么黑。”

“老天!”亨弗雷惊叹,“真够蹊跷的。哎呀,他鼻子那么红,可跟画的似的!”

“不错,”费伦赛德接口,“我知道。跟你说说我是怎么想的吧。泰迪,那人是杂色的——身上一块黑一块白。他觉得没脸见人。他大概是个混血,结果两种颜色没混均匀,弄得一块一块的。这种事我听人讲过的。马身上很常见,咱们谁都见过。”

[1]与上文的“二月初”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