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虎志在必得地举起双斧挡在胸前,他曾跟眠狼交过手,对少年的力量了如指掌。但当黑剑的剑尖触及到巨斧时,他突然觉得不对劲了。

眠狼的剑在刹那间使了三次劲,蓬勃的劲力接连而至,仿佛海潮般连绵不绝。还好他经验丰富,连退三步,总算化解了眠狼这一刺的激突。可饶是如此,他的手腕仍变得酸胀麻木。

热风卷起沙尘,游龙般在二人之间游走。唐军见以一当百的公孙虎被眠狼牵制,迅速整顿好队形,抵抗住了骑兵的第二次冲锋。

“几年不见,你长本事了呢!”公孙虎将双斧舞成一团惨白凌厉的光,狞笑一声,“真可惜,我的力量也变大了。”

眠狼并不说话,黑眸微沉,身形与宝剑融为一体,又一剑刺向公孙虎的心口。

他的招式与之前一模一样,甚至连攻击的位置都未变分毫,但运在剑上的力量却足有千钧。

剑锋划破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笔直地刺进斧影之中。公孙虎那舞得滴水不漏的双斧,在利刃面前,仿佛是两个漏洞百出的滑稽小丑,轻而易举地便被突破了防线。

剑尖刺进了公孙虎的胸肌,他立刻锁紧了胸口的肌肉,向后纵身一跃,才总算没有受到致命的伤害。

鲜血从他胸前寸许长的伤口中缓缓渗出,染红了棕色的兽皮。

眠狼不发一言,摆出弓步,又一击迎面袭来。这次他使的依旧是同一招,宝剑仍指向公孙虎的心脏。

公孙虎这次不再以巨斧防御,急忙游走躲避,但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无论他怎么躲,那尖锐的黑芒仍如影随形地追随着他,始终不离他心脏处三寸。

冷汗自他的背后渗出,即便明媚的夏阳也无法令他温暖半分。

叛军有一半骑兵折陷在陷马坑里,步兵的力量不及唐军,战局在瞬息之间发生了逆转。他脚下一滑,突然绊倒在一具尸体上,却正是那个被他削掉了半个脑袋的小兵。

少年死不瞑目,圆睁着双眼躺在黄土上,仿佛在直愣愣地瞪着他。

他突然觉得心头一紧,胸口微微发凉,却见眠狼的剑已经准确地刺进了他的左胸,他惨叫一声,跌倒在地。

鲜血自伤口激射而出,在热风中划出凄艳的弧线。

“你怎么会变得如此强大?”公孙虎捂住伤口,惊悸万分地问。眠狼的招式看似平淡,实际上却包含着非凡的速度与力量,否则也不会轻易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说了你也不会懂。”眠狼一向惜字如金,他的脸似铁板般冷硬,又刺出了第四剑。仍然是一样的招式,一样的位置。

这次公孙虎再也不敢缠斗,就地打了个滚,庞大的身躯便如青烟般消散在灼热的夏风里。

眠狼手持长剑,站在沙场之中,看唐军奋勇杀敌,将敌人逼至几里之外。只是炎炎烈日下,没有一个人敢接近这个锋利如刀的冷俊少年,他似一块坚硬的岩石般孤零零地站在拼杀的人潮中。

当厮杀声如潮汐般渐渐褪去,当残阳似血,铺满了整个杀场。他似乎觉得异常无趣,才面无表情地收起长剑,走进了潼关城。

是夜,赵欲为和老头子在潼关城中匆匆而行。白天的战事在大家的心中都蒙上层淡淡的阴影,公孙虎的凶残暴虐,让将领们意识到叛军并非想象中那么脆弱,仿佛深海的漩涡般潜藏着神秘莫测的力量。

暖风拂过,吹落粉紫色的桐花,落在两人的肩头。但他们根本无心欣赏云蒸霞蔚似的美丽花树,各怀心事地走在空旷的街道上。

“今晚我有事要同将军商议。”赵欲为最终停在了哥舒翰居住的营房前,仍笑吟吟地对老头子说,“先生只是我的幕僚,还请在这里稍等一下。”

“你是怕把我牵扯进去吧。”老头子却毫不介意地倚在泥灰墙上,仰望着街边高大的梧桐,“公孙虎的出现,应该也让将军感到有压力,所以你才特意利用这个机会进言。”

“不错。”赵欲为抖了抖衣袖,整理好冠带,观音似波澜不惊的玉面上,始现出一丝凛然的神色,“国难当头,君子自当挺身而出。”

老头子饶有意味地看着赵欲为端正的五官,唇边修剪整齐的须髯,却无法在他和颜悦色的脸上找出一丝缝隙。

“你会成功的。”良久,他斩钉截铁地说,“因为你想杀的人,跟我想杀的,是同一个人。”

赵欲为了然地对他笑了笑,双手撩起长袍,谦恭顺从地走进了将军的营房,即便是再挑剔的人也无法从赵判官的身上看出一丝忤逆之色。

可往往看起来最听话的,却偏偏是最危险的。

桐花又掉落了一朵,砸在老头子的肩头,他有时喜欢等待,有时却又毫无耐心。比如在这个全都是男人的军营里,在这个既有明月清风,又有花香浮动,却偏偏没有美酒点缀的夜晚,让他多待一刻都是受刑。

因此不过一炷香的功夫,他就姿态翩然地向民居的所在走去。

他一点儿也不替赵欲为担心,只要没有被剜掉口眼,那种几乎成了精似的人,谁也无法要了他的命。

虽然城外大兵压境,平民的居所仍歌舞升平。留下的要么是看淡生死的人,要么是把钱看得比命还重的人,所幸这两种人刚好能融洽共处。

宵禁在这里形同虚设,即便是漏夜也有小酒馆开门迎客,光顾的客人络绎不绝。

老头子跟身边醉生梦死的酒徒几乎二致,叫了两碟小菜,一壶暖酒,在初夏的暖风中慢慢喝起来。

他没有召唤任何一个属下,却摆了两副碗碟,仿佛在等什么人。

当更夫敲响了第九下梆子,一个身穿嫩柳色半臂,蓝色百褶长裙的少女走进了酒馆。她的长发梳成一根粗黑油亮的独辫,随意地放在脸侧,细腰如刚抽芽的嫩柳,在夜风里轻柔款摆。

少女做闺秀打扮,眼睛像是猫儿似地微微眯着,她并不及阿朱婀娜妩媚,也更没有鸳鸯和索玛那种惊世骇俗的美。

但是当她一出现,便如阳光般照亮了这个腌渍肮脏的小酒馆。她周身都散发着勃勃生机,能令人联想到春天零落如雨的飞花,夏日里沁人心脾的凉风,等一切淡泊而美好的存在。

老头子看到少女,手一歪,杯中的劣酒便洒出了几滴。一贯苍白憔悴的脸色,也染上了暧昧的暖红。

“咳咳咳……”他剧烈地咳嗽起来,但是咳了一会儿,发现即便装病也不管用了。因为少女始终一言不发地注视着他,接着似变戏法般,不知从何处掏出了一个白瓷酒壶。

“这些破酒有什么好喝的?长歌哥哥,喝我的这壶。”她大大方方地坐在老头子面前,把酒壶放在矮桌上。

她的动作令手臂露出衣袖,纤瘦的手腕上缠满精致的黑色皮袋,皮袋里插满了薄薄的刀片,在灯影下闪烁着纷乱的寒光。

“多谢。”老头子朝她拱手行礼。

“这真不像久别重逢的人该说的话呢。”琉璃轻轻叹息,单手托腮,看着酒馆中落魄的醉汉,“我们分开有上百年了吧?每次想到再见面的那天,我都会有不同的设想,或者是在雨中的亭台里,或者是在清幽的竹屋中,或者是在繁华热闹的集市里。我们先是问对方是否安好,然后抱头痛哭……”

“你一点没变,仍然那么爱幻想。”老头子打断了她,声音却是难得的低沉温柔。

“那久别重逢的人们应该怎样?”琉璃一边问,一边将空杯斟满。

“世上哪来那么多良辰美景,不过是走到哪里算哪里,就像这破败屋、阑珊月、奈何天……”

但之后的话他再也说不出口了,琉璃揽住他的脖颈,深深地吻住了他。少女的丁香小舌,连同芬芳醇香的酒,一同窜入他的唇舌之中。

味蕾也被这世间最美的酒融化,在半梦半醒间,他仿佛又回到了百年之前。

那时他还是个懵懂的少年,第一次跟在大人身后走进了烟花酒肆,袒胸露背的歌妓在薄雾似的轻纱中婉转轻歌,酥了恩客们的骨。

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他恍然又听到了那呻吟般的媚曲,女人唱的是: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十里春风不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