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雷锋”的冤枉官司

我们常说人人都应该学雷锋做好事,但是有些好心人却总是爱给自己惹上一身麻烦,从古至今都是如此。这回的古案今说,咱们就从古代的一起“学雷锋”事件说起。

在《折狱龟鉴》这本书上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西汉时,说有个农民织好了一匹缣(jian,一声),缣就是一种纯手工的细绢布,由于是纯手工制作,所以价格相对一般的机加工的绢布要高很多。

这个农民就把这些缣拿到市场上去卖,没想到,还没等卖出去,天公不作美,突降大雨,雨如瓢泼一般,这个农民没地方藏,没地方躲,就把手中的缣帛展开,一边走一边用缣帛挡雨。

可这时,突然从旁边赶过来一个人,已经被淋了个落汤鸡,他就想和这个农民凑乎凑乎,同在缣帛下避避雨。这世上还是好人多,这个农民就当了一回“雷锋”,展开了一半缣帛分给这个赶路的人。

但是这好人,未必有好报!雨停了,这被雨的人,突然就说这缣帛是他的。这农民哪干啊?两个人就厮打起来了。街上刚才下雨,正好没人,也就没有了目击证人。

两个人争吵着,好多人围观,却谁也说不好这缣帛到底是谁的?

两个人一路厮打这就到了官府。时任的太守叫薛宣,细致的盘问了很久,两边仍旧坚持,这块缣帛是自己的。

这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还就是这几句词来回的倒腾,这薛宣也头大了。

薛宣突然一拍桌案,怒道:“哎哎哎,别打了!别打了!这一匹缣帛才值多少钱?这不是给官府找麻烦吗!你们这叫浪费司法资源。”

薛宣随后命手下把这匹缣帛劈成了两块,一人一半。这个农民以为遇上糊涂官了,特别生气。

但是这薛宣可不糊涂,他先把两人轰出了大堂,然后暗中派人跟着这两个人。那个农民大喊冤枉,没想到那个找农民避雨的人欢天喜地,感谢太守给他的恩赐。

避雨的人得意忘形了,怎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薛宣命人赶上去,把两个人又给捉拿回来啦。再一番严词审问,那个借人家缣帛挡雨,又想私吞缣帛的奸猾之徒终于承认是自己贪心,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那个做好事的农民,也终于沉冤得雪。

这件案子,由于数额过小,上升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应该算作民事纠纷。薛宣其实也可以到他们两个人家里调查一下,看看谁家有织布的工具,东西应该就是谁家的。但是董宣为了节省司法资源,采用了跟踪的方式,因为他知道做好事的人吃了亏,再好的人也会抱怨,而得了便宜的人必然会得意忘形,很快就能从他们的言行中得知谁是谁非。

这件事也告诉了我们另外一个真理,做好事未必有好报。

这个农民贩卖缣帛,路上遇到大雨,你自己避雨也就够了,他偏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腾出个地方让那个路人避雨,没想到自己做好事,反倒把手中的缣帛丧失了一半。幸好遇到青天昭雪,要不这不活脱回家给别扭死。

不过,要是这样的事要是总发生,以后就没人再敢做好事了。所以,从古至今,对于这种做好事被冤枉的案例的探讨从来也没有终止过。

2006年轰动一时的彭宇案,极能说明问题。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但,这事做了好事的彭宇能服气吗?

彭宇案的负面效应,是许多当事者始料不及的。

法院调查的原始证据表明,彭宇案中原、被告发生相撞的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据此判决的结果是适当和正确的,二审之前当事人达成庭前和解协议的直接效果也是好的。但案件审理中出现警方丢失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一审判决说理、表述不当等问题。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注重司法裁判对社会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导作用,要把正确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有机融入司法裁判全过程。

其次,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

彭宇案在审理期间就出现了偏离事实真相的报道和舆情,但办案单位并没有足够重视并对此进行正确引导,对判决之后可能出现的舆情也没有充分的预计,当此案形成舆论热点后,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使得相关报道逐步偏离事实真相,最终形成判决结果与公众认知的巨大反差。

“彭宇案”被误读和放大的负面效应,既有办案部门操作环节的失误,也反映了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为此,要在全社会树立昂扬向上的道德风尚。南京近5年涌现出6600多名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其中,平民英雄周光裕、智勇的姐陈亚林、舍身救人好少年季诚为市民耳熟能详,尊为楷模。南京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道德思想和行为规范,逐步在全社会营造互帮互助、诚信友爱的道德环境。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倡导公民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应本着包容平和、互谦互让的精神,更多地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这样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也更符合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英雄们流了血不流泪,才能让中国出现更多的活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