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趣谈古代财礼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这个时候,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

“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就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并且需要一定的仪式,西周婚姻关系的成立,需经过以上六个步骤才能算正式结婚。而给彩礼应该是对婚姻关系成立最基础的条件。

很多人曾经问过我,为什么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呢?

因为过去,女子也是一个重要的劳动力,一旦嫁到男方,那是不能轻易回娘家的。也就是人家的人了,而且生的孩子都要随男方的姓。这都是对女性家族一个很不利的后果。而且这女儿也是父母的小棉袄,女儿出嫁,父母都舍不得。

所以,男方给的聘礼是给女方的一个补偿。

说到这个女儿出嫁,还有一个离娘肉的传说。古代的时候,有母女两人相依为命。女儿出嫁时,母亲想到自己晚景凄凉,不禁放声大哭。女儿看母亲悲痛万分,心里也很难受,站在门前难舍难分。同去的人急中生智,到肉店买了一块猪肉,劝老人说:“女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割你一块心头肉,再给你补上一块。你吃了这块肉,心里就不难受了。”就这样,人们连哄带劝,总算把姑娘娶走了。

后来,民间给的四种彩礼中,还必须包括离娘肉一块,外再加上大葱4棵;粉条2斤;棉白糖2包。四彩礼是接新娘时新郎到女方家必带的礼物。离娘肉要一刀,带二根肋骨,以示女儿虽然离开娘出嫁了,但仍然和母亲骨肉相连,没离开娘。大葱要带根,意在生活充裕,孩子聪明,牢靠。粉和糖示意婚姻甜蜜长远。

当然,也有这个女方不乐意这桩婚事,把这个彩礼要的是无边无沿的。历史上有个挺著名的故事,叫《八姐游春》,是杨家将的故事。

一说杨门女将,就是一门寡妇,加上八姐、九妹,杨排风!

有一年春天,杨八姐与九妹到郊外春游,恰遇圣上宋仁宗与包大人等出宫也来游春,宋王看上杨八姐,派包大人到杨府找佘太君提亲。过去有一句话,叫一入宫门深似海。

佘太君不愿意让女儿进宫,跟其他的妃子去争风吃醋。但是包大人来了,又不好驳了皇帝的面子,所以就开出了一个超级牛的彩礼清单来。

起初,宋仁宗还不以为然,我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什么东西我弄不来了!但等他一看这份清单,立即傻了!

下面就是佘太君所要彩礼:

“四匹绸缎做凤裙,粉白黄绿四色新,东至东海红芍药,南至南海的牡丹根 ,西至西海灵芝草,北至北海老人参,八尺高的珊瑚树,金碟玉碗翡翠盆,水晶帐子玛瑙枕,磨盘大的老龙鳞,一两星星二两月,三两清风四两云,五两火苗六两气 七两黑烟八两琴音,火烧龙须三两六,楼粗的牛毛要三根,雄鸡下的蛋要八个 雪花儿晒干要二斤,茶盘大的金刚钻,天鹅羽毛织毛巾,蚂螂翅膀红大袄,蝴蝶翅膀织罗裙,天大一块梳头镜,地大的一块洗脸盆,铁拐李的葫芦要半个,韩湘子的花蓝要一个,张国老的毛驴骑回门,天波府到金殿十五里,金砖铺地三寸深,一步一棵摇钱树,两步一个聚宝盆,摇钱树上栓金马,聚宝盆内站金人,金人身高一丈二,不要铜铁全要金。”

您说这不是女娲娘娘打酱子,糊了天吗!宋仁宗一听就吓回去了,您杨家的闺女爱嫁给谁,嫁给谁吧,我要不起!这哪是给皇帝要彩礼,这简直是向玉皇大帝要彩礼呢!

当然了,要巨额彩礼是女方拒婚的一种方式。

现代这个给彩礼不再是婚姻的必要条件了,婚姻是以登记为准的。但是,每家结婚,给彩礼,这还是一个习俗,而且也有月给价格越高的趋势。

五六年前,彩礼也就两三万,现在我听说,最少也给十万了。很多人就担心,特别是男方,比如自己的彩礼给了,要是婚没结成,怎么办?这彩礼还退不退了?

这个您别担心,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付的彩礼的,如查明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的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特别注明一下,后两种情形须以离婚为条件。

除这三种情况以外的类似请求,由于给付彩礼是基于习俗及当事人的一定程度上的自愿行为,一般不予返还。而且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失,而造成的婚姻不能缔结,一般彩礼也是不予返还的。

但是,劝诫各位一句,婚姻还是要以感情为基础,婚姻是两个人过日子,而不是一种买卖关系。两家人对婚姻,都应该量力而行。商量着怎么办,最终把日子过好了,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