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黑客”

上海股市炸惊雷

1999年4月16日上午,从开盘到中午休市,上海证券市场数以百分计的股民在波澜不兴的盘整势道中打发着日子。

下午开盘后,惊雷乍起,两只原本并不为股民们看好的股票“连花味精”、“兴业房产”,突然冒出了巨量买盘,瞬间即被拉至涨停价格。股市大哗,全国各地眼疾手快的股民们迅即输人卖出委托指令。

仅仅几分钟,总值达6000余万元的500余万股“莲花味精”、“兴业房产”股票自动成交,其迅雷疾风般的速度,犹如一场现代高科技的电子战。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高级职员们敏锐地作出判断:这是异常波动!其中必有蹊跷。

紧急检查发现,“莲花味精”、“兴业房产”两只股票共计500余万股涨停价格的买人委托指令,全部来自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某证券营业部。

信息瞬间传递到该营业部,如梦初醒的营业部经理和职员们简直难以置信:他们根本没有发现过本营业部有涨停价格的买人委托指令!

然而事实如白纸黑字般不容置疑,中亚营业部的“报盘机”里,几分钟前确实向上海证交所发出了如此这般的买人委托指令,一切都明白无误地记录在数据库中。

马上紧急核查!

核查结果令人震惊:当天中午,有“黑客”侵人营业部计算机系统,通过修改主机中股民储存的委托数据记录,虚开了五笔买人委托指令,造成中亚证券营业部以涨停价格买人总值6000余万元的500余万股“莲花味精”、“兴业房产”股票,实际损失达340余万元。由于股民的委托数据被修’改,损失只能由营业部承担。

聚焦散户大厅的终端机

下午2时左右,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了报案。孙明忠、杨桂伶两位支队长当即率侦查员与指挥处科技科朱海晨工程师赶往现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高级电脑工程师正在检查营业部的电脑系统情况,侦查人员立即与他们配合着进行侦查专业的现场勘查,首先排除了“黑客”在营业部之外进行远程侵人的技术可能。

不久,勘查结论出来了:由于该证券营业部计算机系统未对网络用户设置密码,“黑客”利用这一防范漏洞,通过通用户名登录三次侵人系统。第一次是3月30日下午4时许,第二次是4月15日下午4时许,第三次是4月16日中午11时55分到12时10分。

由于股市中午休市时仍然受理股民的自动委托,由股民在网络终端机上直接输人委托的有关数据,营业部将这些数据储存在电脑系统报盘机中,待下午开盘时向上海证交所发送。因此,第三次侵人时,“黑客”绕过正常的资金、股票审核流程,直接修改了储存在报盘机中的五笔数据库记录。

显然,这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高智能犯罪案件,但由于犯罪嫌疑人事先经过周密策划,利用计算机系统中缺乏运行记录的漏洞,将营业部任何股民都可使用的电脑终端机作为犯罪工具来实施犯罪,营业部案发现场未留下明显的作案痕迹,因此现场勘查未发现任何侦查线索。

静安分局局长张俭获悉案情后,当即指示组成专案组,全力以赴早日破案。

案情被迅速汇报到市公安局,吴志明副局长当即批示要尽快破获此案。

次日一早,静安分局汪忠良副局长亲率侦查人员,来到证券营业部开展侦查工作。经过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和营业部股民情况,初步确定两个侦查方向进行排摸。

一、由于营业部领导最近履新,到任后狠抓内部管理,对作风徽散、纪律松懈、工作不力的职员动真格处理,可能导致内部职工怀恨在心,以破坏营业部电脑系统造成损失来报复领导。因此内部职工中近期受过处理或流露不满、怨恨情绪的,应作为重点排查;

二、营业部大户室的股票大户们,由于同营业部职员混得很熟,加之长期在大户室电脑网络上操作股票交易,对营业部电脑系统相当熟悉,有可能获得内情或发现电脑系统未设密码的防范漏洞,故而起意通过修改数据牟取暴利,因此应作为重点排查。

整整两个星期,对公司内部20多名职员、大户室近200名大户,进行了一丝不苟的排查,结果是全部被排除嫌疑。

随后,侦查人员在电脑技术人员的帮助配合下,对营业部250多台计算机终端机进行逐台排查,从技术可能和被利用成为犯罪工具的作案可能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实验,最终将符合两种可能的终端机范围缩小到营业部散户大厅的九台终端机上。

终端机的范围被科学分析缩小了,可侦查嫌疑对象的范围却大大扩大了。因为散户大厅每天都有数百名股民流动,而且并不固定,每人都可能去接触那九台终端机。谁卖出了”莲花”、’‘兴业”

孙明忠支队长就侦查方向提出了新的设想:应当将侦查嫌疑对象的范围集中到在这一事件中能够牟利的人身上。

在涉及案件的两只股票交易中获取暴利的股民,就是侦查的重点对象,至少也是重要的线索来源。而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分析,其利用通用户名登录进人中亚公司营业部计算机系统,说明此人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而且有证券行业从业经验,很可能是证券公司职员。

第二天,侦查员胡文彪和朱海晨工程师再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部,调取了4月16日涉案的“莲花味精”、“兴业房产”两只股票的全部交易记录资料,从成交量大小人手,排出了数十个获利在万元以上的股民。

但证交所交易部的专家认为,成交量的大小不能成为嫌疑的依据,因为股民的资金实力有大小,只要是在看到两只涉案股票的买人价格后再抛出的,再大的成交量也是正常合法的。

专家意见使侦查员们豁然开朗,真正的疑点应当从成交时间去寻找!

经过连续的假设、否定后,疑点终于跳出:

有五个股东账户的卖出委托成交时间是在4月16日13:01以内,其中一个账户的卖出委托成交时间虽然排在第一位,但系散户,交易量不大,而且抛出价格离开涨停板很远,属于按交易规定优先成交,可以排除嫌疑。

而排在第二、三位的两个账户系同一位黄姓股民,其第一个账户卖出委托成交时间是13 04,而且卖出价格为12.97元,仅比涨停板价格低1分钱,交易量也高达8.9万股。情况显然异常!

排在第四、五位的两个账户是同一位吴姓股民,其卖出委托成交时间是13:12,卖出价格也是仅比涨停板价格低1分钱的12.97元,且交易量高达55万股!

下午一开盘,卖出委托成交时间如此之快,疑点是显而易见的。但从电脑操作的技术要求来说,能否就此确定为嫌疑对象呢?

上海证交所的电脑专家和交易部的领导告诉侦查员:首先,最熟练的电脑操作员输人一笔委托单据需要4至5秒的时间;其次,上海证交所在13:00开盘后,各营业部输人的委托成交数据形成个股行情,经过证交所处理后再发送到各营业部,并在电脑终端“钱龙”系统上显示出来,必须经过40-45秒的时间延续。

结论是:不知“内情”的股民要在4月16日13:40之前,在“钱龙”系统上看到涉案两只股票价格达到涨停板行情后,继而申报委托、成交,是绝对不可能的!

那四个股票账户的持有者肯定是在13点沪市开盘前,就已将卖出委托的有关数据输人了电脑,下午一开盘立即发送给上海证券交易所。

这四个股票账户的持有者如果不是“黑客”本人,也必定是与“黑客”有密切联系的涉案嫌疑人!“郭大户”道出’‘天机”

5月20日上午,经过精心设计询问方案后,那位黄姓女股民首先被依法传唤到案。

果然不出侦查员所料,黄小姐在回答为何会以涨停价格抛出8.9万股的问题时,镇定自若地称是在“钱龙”系统中看到了涨停价格的行情。侦查员当即驳斥了她的谎言,并提醒她不要陷得太深。

由于侦查员传唤前已对黄小姐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知道这位正长期病休的女教师个人不可能拥有百万元以上的资金,因此在点到她其实另有后台时,黄小姐就颇有自知之明地摊了牌。

原来,黄小姐炒股的资金均来自于郭先生,正是这位郭先生于4月巧日上午,指令黄小姐下午就将两个账户上所有资金都用来买人“莲花味道”。黄小姐遵命买人8.9万股后,又得到9先生指令,必须于16日下午1时前,以涨停板价格输人委托卖出数据。黄小姐当然依令而行,果然顺利成交大获全胜。当她纳闷地询问郭先生为何如此料事如神时,郭先生也惊讶于此次的信息居然如此之准,但未透露信息来源。

侦查员当即对郭先生的背景进行了调查,证实是位号称有千万元身价的股市大户,而且近年炒股业绩颇佳。侦查员据此分析,郭先生不太可能是直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数据的人。

5月20日下午,9先生被传唤到案。

郭先生抛出的当然也是那套早就编好了的“看到了涨停板的行情,所以让黄小姐抛出”的谎言,但是当谎言被揭穿后,他却远没有黄小姐那般“态度端正”。

被安排在留置室过夜的郭先生怎么也无法人睡,侦查员给他机会谈谈,可他又不知趣。从犹犹豫豫到支支菩吾,又从支支吾吾到吞吞吐吐,最后又回到犹犹豫豫。

孙明忠支队长出马坐到了郭先生的面前。郭先生赶紧要求说清问题就放他回家,要孙支队长当场承诺。孙明忠不温不火地回答:“说清问题这是你必须做到的,说清后能不能放你回家,不是由我决定,而是由法律决定。换句话说,能不能回家,关键不在我,而在你自己。”

郭先生低头思索片刻,觉得孙支队长言之有理,于是长叹一声道:“朋友,你挑我发了一笔不义之财,害得我不得回家。对不起,自由对我来说更重要。没有自由,钱再多又有什么意义?”

接着,郭先生娓娓道出了他的信息来源。

一年多前,郭先生在石家庄证券公司上海某营业部大户室炒股。营业部有位电脑清算员赵韶,经常向他提供一些行情信息,郭先生投桃报李,有时也递些行情信息给赵品,彼此间颇为热络。

后来,郭先生搬出了那里的大户室。虽然与赵韶不再天天见面,但仍保持电话联系,互通信息。

4月14日上午,赵pA打电话给郭先生,称有绝对准确信息,4月16日下午开盘时,“莲花味精”会达到涨停板价格,务必提前买人后届时抛出。

郭先生听后将信将疑:信吧,没什么依据;不信吧,万一信息准确…于是,郭先生抱着姑妄听之的心理向黄小姐发出了指令。

至此,具备“4.16”破坏证券市场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牟利犯罪案件所有作案条件的重大嫌疑对象赵韶,终于进人了侦查视线。

难剃的”刺头”也要剃

正巧,赵甜给郭先生打来了电话。郭先生手机上显示的来电号码,经查正是赵品家里的电话。这天是星期天,赵休假在家。

为了让侦查员在赵韶到案后的初审中更胸有成竹一些,孙支队长未急于对他采取行动,而是先安排摸清其底细。

赵A,29岁,毕业于上海电子工业学校。1995年11月至1997年2月,在江西省建设银行上海证券业务部工作;1997年3月起,转人河北省石家庄证券公司上海金陵路营业部任电脑清算员至今。住上海市龙华西路某弄。

赵韶平时性格内向,朋友不多,行为有时有些乖张,做事较挑剔。

5月23日下午3时许,赵RR在家中被传唤到静安公安分局。但他似乎早有所料,因此并不惊谎。

讯问开始。侦查员首先发问有否向他人推荐过两只认为走势很好的股票。

赵pp坦率地承认有过,而且承认时间是在4月15日左右。

侦查员当即抓住机会发问:凭什么依据认为那两只股票的走势会在4月15日左右攀高?

想不到赵韶像突然打开了话闸,竟滔滔不绝地谈起了“股经”。

“赵韶,你是否去静安区的证券营业部炒过股票?”侦查员冷不丁单刀直人。

“没有,从来没有。不要说炒股,连进去看看都没有过,自己天天在单位里都看得烦透了。”赵韶的回答人情人理。

“你敢保证没有去过?”侦查员将他逼上“绝路”。

“你们既然不相信我,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赵韶“无奈”地苦笑作答。

此后,赵豁果然不再回答任何间题,也不作任何辩解。

5月25日,赵韶被正式宣布刑事拘留。问他感想如何时,他一言不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相。

对付无赖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取到充分的证据。

侦查员调取了中亚公司营业部4月16日的录像资料。

录像资料中,果然发现了赵韶进人营业部大厅时的侧面身影,时间定格在中午11时50分,共四帧画面。侦查员将资料又急送“803”刑科所。刑科所的高工们很快将四帧画面群像中的赵韶“单调”出来,再用电脑扫描成图像。

带着赵韶的最新“相片”,侦查员再赴赵韶原来工作的单位,严格按照辨认的规则,请职员们辨认一堆相片中有无认识者。结果参加辨认的四人一致确认那张“相片”上侧面头像及身影,正是他们的同事赵韶。

据单位领导介绍,赵韶在任电脑清算员前还做过保卫干部,对刑事法律相当熟悉,对有关的证券法规也颇有研究。

赵韶这个“刺头”果然难剃。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几乎隔天一次的审讯中,赵从不承认去过静安区的证券营业部,退到承认去过静安区的“君安”、“国泰””公司证券营业部,但始终守住未去过“中亚”营业部这条底线;从给侦查员“上股票交易电脑操作课”,到承认电脑系统管理上有混乱之处,但始终不承认电脑系统有漏洞。而且对每次审讯笔录,他都要字斟句酌地“校对”,凡是他认为与他的原话有不符的地方都必须改正,否则拒绝签字。如果问得急了,要么拒绝回答,要么回答:“你们有证据送我上检察院,没证据就别来烦我。”在他看来,警方尚未掌握他作案的证据。

显然,要摧毁赵韶的抗审侥幸心理,就必须争取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在充分收集了赵作案的间接证据,包括他4月16日下午以涨停价格卖出7900股“兴业房产”股票的证据后,静安公安分局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赵韶,并获批准。

6月30日晚6点,赵[7q在监房里已是一身轻松。他知道,今天是法律规定拘留他的最后一天,而傍晚6点已过还不来提审,就意味着明天早上他将重获自由。

此时,孙支队长他们正在紧张地研究这次的审讯方案,虽有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尚方宝剑”在握,但他们仍不敢松懈,因为这毕竟是上海乃至全国第一起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的破坏证券市场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牟利的案件。能不能拿下赵韶的口供这一直接证据,不仅是对他们审讯攻坚能力的一次检验,也是对公安机关能否准确严厉地打击此类新类型犯罪案件能力的考验,责任重大啊!

他们特意选择了晚上7点,因为此时的赵韶正处在将获自由的错觉中,提审能收出其不意之效,利于摧毁其心理防线。孙明忠、杨桂伶两位支队长,分局法制科卫平科长亲自参加审讯,而主审警官特邀了分局审讯高手周国耀。

7点整,当四位警官出现在赵韶面前时,赵韶果然愣住了!足足有两分多钟,脸上的肌肉看不出一点运动的迹象。

“赵韶,考虑得怎么样啦?今天是拘留你的最后一天,你是在准备明天回家呢?还是打算换个监房?”周国耀的发间果然不同凡响,直击赵韶的心理要害。

色厉内往的赵韶以退为进:“那就看你们怎么发落了。”

“那好,我们明确告诉你,我们已认定‘4.16’案就是你作的,所以不会放你回家。”

“认定是我,你们有什么依据?”

“如果我们没有依据,明天敢不放你回家吗?”周国耀的反洁极其有力。

长久的沉默,足足有一个多小时。

“几位承办,我提个问题,假如认定是我作案,那么是否还认定我情节特别严重呢?”赵韶终于顶不住了。

卫平科长答道:“情节是不是特别严重,要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犯罪的认识态度来分析。你连事实都不谈,叫我们怎么回答呢?”

“事情决非这么简单。坦率地说,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我就不交代了,随便你们处置;如果你们明确告诉我不是特别严重,我就交代。‘’赵韶等于承认了作案,但“临死”前还要挣扎一番。

见警官们一时不答,赵韶更进一步:“计算机犯罪有两个罪名,一个非法侵入,一个‘破坏’。法定刑很清楚。但问题是发生在证券领域,你们必须告诉我是否情节特别严重,否则我拒绝交代。”

周国耀再次“敲打”赵韶:“卫平科长前面已经说了,是否特别严重,依据的是事实和态度。事实已经存在,不可更改,如果态度再不端正,岂不更加严重?今夜12点是个界限,关系到是否主动交代,也关系到是否特别严重,你自己三思吧!”

赵韶果然陷入了“三思”,久久不语。

半夜12点差10分,孙支队长提醒了一下时间。

赵韶沉默着,侦查员们也沉默着,审讯室里死一般的沉寂,仿佛两股“强冷空气”在对峙。

少刻,赵固守了30多天的防线终于崩溃。

孙支队长抬腕看表,12点差五分,四人相视一笑。周国9从包中取出《逮捕证》摊在桌上,告诉你赵甜:“我们是守信用的,为了给你主动交代的出路,五分钟后再请你签字。”

赵韶意外之余,颇受感动,略一欠身后开始了交代:"3月30日下午4点多,我上课结束路过中亚营业部,进去小便后顺便看一下当天行情。出于职业习惯,我尝试了一下进人营业部的电脑系统,结果发现居然未设密码,可以自由登录。回家后反复思考此事,意识到可以借机修改委托数据从而牟利。4月14日,我决定作案,并将‘信息’预先告知了郭先生。 目的既为了讨好他,也为了和他们一起以涨停板价格抛掉股票,就不容易被发现。4月15日,我再次到中亚营业部,进行了实际操作试验,获得了成功。于是,4月16日……”

犯罪,就这样缘于一次偶然的发现,对于赵韶和中亚营业部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不幸。赵韶在即将“而立”之时“倒”了下去,而营业部则将两年多的利润付诸东流。那位疏于防范的前任经理因此而被撤职,并取消三年任职资格。

为亡羊补牢,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在一次全国性会员大会上,特地通报了这一案例。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也纷纷检查电脑系统,加强防范措施。

但愿上海首次破获的这起破坏证券市场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牟利犯罪案件,同时也成为最后一起。

王寿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