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琐窗郎3

明蓁等那一阵钻心地疼过去,擦了擦额上的汗。总觉得还是能听到孟小棠的声音,不知道是幻听还是真的,这间房她再不也待不下去了,立刻起身叫人套了车回了明府。

曾少铭送了两回拜帖,明蓁都不见,他也只能叫人送信进去。但有些话不能落在纸上,必须当面说。可明蓁看也没看,撕碎了信,又叫人原封不动地退回去了。

芳菲早不陪客了,但芳名在外,总有人慕名求着出条子。为了送那孩子出去,芳菲假借着出外条子陪酒,将孩子藏在换装的衣箱里,然后途中送上了船。

可破格了一回就得破格两回,又有传言明五爷甩了芳菲,往常那些吃不到天鹅肉的都一窝蜂地扑过来。那些达官贵人,她一个无权无势的风尘女子谁也得罪不起,只能疲于应付。

每次出条子回来的路上,她都会往广宁街去,可明蓁都不在,她也不能去明府求见。这事再不解释清楚,怕要成了死结,急得唇上都生了泡。

过了四五日,芳菲再不肯出去陪客,穿了身素净袄裙等在了明府附近。

今日提督宋大人家摆喜酒,因明、宋两家是姻亲,明蓁也得出席。只是这种场合她一向待不住,这几日情绪也不佳,在酒席上又听说那艳阳苑的芳菲最近频繁地出条子,更是叫她气闷:这几年她的心血都白费了,谢芳菲的良心都喂了狗了。果然男人晦气,沾了一个后头就有一串。

明蓁早早离了席,马车快到明府角门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车帘外传来茂叔的声音,“五爷,是芳菲姑娘。”

“叫她滚。”

过了一会儿,不见马车动,却听见茂叔在外头又道:“五爷,芳菲姑娘不肯让路,一定要见您一面。”

明蓁的火气一下就窜了起来,撩开帘子跳下了车。已然入了夜,芳菲一身珍珠灰的斗篷,不知道在寒风里站了多久,煤气灯下都能看到脸颊鼻尖冻得鲜红。

见明蓁从马车里下来,芳菲心中一喜,颤颤巍巍疾行两步,可才到明蓁面前,明蓁抬手一巴掌就抽了过去。

芳菲本就冻得浑身僵硬,又是小脚,一个没站稳就倒在了地上。她来不及再站起来,一下抱住明蓁的腿,“五爷,你可以打芳菲、可以骂芳菲,请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明蓁居高临下地冷冷看着她,“打你这一巴掌,不是因为你跟我的男人勾三搭四,是因为你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我说过,女人被男人碰过,她只要是被迫的,在我这里都是干净的;可你自己主动去招惹男人,爷会嫌你脏,不会再要你。”

芳菲摇头,跪在她面前,“没有,五爷,我没有!”

芳菲看到她目光里浓浓的痛惜,能感到她此时的失望。

她初识明蓁时,以为她和传言中的一样,是喜欢女人不喜男人的女人。可几年相处下来,她才知道,明蓁喜欢女人,不是那种**的喜欢。她一副凶狠乖戾的脾性下,是一颗极其敏感的心。她总想要努力护住些什么,虽然芳菲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对她这样尝过人世冷暖的弱女子来说,她珍惜这份“情有独钟”的友谊。虽然明蓁对人的好,一向是高高在上的。她不敢奢望平等的友谊,但分外珍重她的那份温暖和善意。

芳菲的样子实在是楚楚堪怜。但明蓁憎恨欺骗,虽然她自己整日里满口谎话。可她不会给自己被同一个人欺骗第二次的机会。在她人生的信条里,没有宽恕这个词。

明蓁弯腰把芳菲拉起来,“谢芳菲,你本就是自由身。我花了那么多年教你不必跪谁,你早该学着站起来。我再扶你最后一回,往后你想跪谁、想同哪个男人在一起,都与我无关。你我之间,恩断义绝,再无瓜葛,不用再纠缠。”

芳菲反握住她的手腕,“五爷,听我解释一回行吗?我同四少不曾背叛你。其实是为了掩人耳目……”她正说着,忽然眼睛睁圆了,目露惊恐,“五爷小心!”那娇娇弱弱的一个人,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蛮力,猛地将明蓁往边上一推。

明蓁一个踉跄摔到了地上,再抬头,只见一个陌生人一刀插进了芳菲的肚子上。那人见杀错了人,抽出刀又转向明蓁。

亏得是有明家护卫巡逻至此,闻声涌了过来。那人见失去了机会,便落荒而逃。卫队呼啸着追过去,明蓁抱着芳菲,摁住她的伤口,口里慌乱地喊着,“来人啊,救人啊!谁去叫大夫啊!”

芳菲却紧握住她的手,“五爷,你信我,四少为了救人才去我那里的……”

“我信我信!谢芳菲,你不许死!”

这一场刺杀很快就传到了明老爷耳朵里,家里自然少不了有挑拨离间的嘴,说是明蓁在外头荒唐太过,惹了仇人找上门。如今洛州地界也不太平了,万一被人掳去,那可怎么办?加之和曾家的事情还没个了断,安全第一。

明蓁被禁了足,可她心里还念着芳菲。芳菲被人送去了洋人医院,现在还不知道手术做得如何。她急得在屋子里乱转,就是出不了院子,最后索性闹着“绝食”。

明蓁只饿了半日,到了夜里,明老爷的头疼病又犯了。简直是冤家。明老爷只得同意她出门了,但出门可以,必须带着保镖。

明蓁一向讨厌身边跟着男人——茂叔其实是患了腿疾早年出宫的太监。但她现在急着去见芳菲,明老爷说什么她自然都应下了。

天一亮,明府各院解了门禁开了锁,明蓁就匆匆忙忙往外走。刚出了二门,见大管家正袖着手同一个男人说话。箭袖长袍,一身利落的打扮,竟然是沈彻。

听见动静,大管家转身,向明蓁行礼:“五小姐起了?这位沈先生是老爷给小姐请来的保镖,老爷说了,小姐出门务必让沈先生相随。”沈彻也向她拱手行了礼。

明蓁虽然觉得意外,但没精神细问,只道:“沈先生是吧?不过我的马车怕是容不下您这样一尊大佛。我还有事,急着出门,您先自便吧。”说罢匆匆出门上了车,直往医院奔去。

马车刚停,明蓁撩帘正要下车,就见沈彻已然翻身下马。他走上前递了手过去,方便她扶着下车。曾少铭也总有这种洋人绅士做派,但明蓁只当没看见,自顾自跳下了车。小梅在旁边看得都觉得怪尴尬的,但沈彻也不以为意,收了手随在明蓁身后。

芳菲的手术已经做过了,缝了针,所幸送得及时,也没伤着要害。明蓁到的时候芳菲醒着,有医护在查房。明蓁紧张地问了些情况,听到无大碍后方松了口气。

待到人都出去了,她一转头,看到芳菲竟然在盯着她微笑。苍白的一张小脸,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连嘴唇的颜色都淡了。可她竟然在笑!

明蓁气不打一处来,在她额上一弹,“你真是出息了,还能替人挡刀了?”

芳菲仍旧是噙着微笑,向她伸出了手。明蓁握住她的手,在她身边坐下。芳菲的声音还虚弱着,“我头一回见五爷那么紧张……”

竟然还取笑起她来了!明蓁没好气,“下回再有这种事,管好你自己就行。”

芳菲以为她还在为那日艳阳苑的事情生气,喘着气将事情始末说了一遍。

明蓁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芳菲着急,挣扎着想坐起身,但牵动了伤口疼得眉头蹙了起来,雪白的脸也急红了。“五爷,你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

明蓁轻摁了她的肩膀,让她躺下,这才缓缓地开口,“芳菲,你是不是心里有曾老四?”

芳菲垂下了眼,咬住唇,再抬眼时目光里满是真诚。“五爷,芳菲绝对不会欺骗你。是,我是仰慕四少,心里……心里也有他。但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四少不知道,我也不会向四少表白心迹。四少是你的未婚夫,我绝对不会有什么非分的想法,更不会求着做小。我只想静静地喜欢,不求结果。”

明蓁对于她会这样说,有些意外,又觉得不意外。这才是她认识的谢芳菲,单纯、敦厚却不蠢。若她刚才一上来就矢口否认了,那她们之间真的也只能一别两宽了。

可明蓁心里又忍不住说她是个傻子。曾少铭那个人,莫说现在干的事不允许他有儿女情长,就是做回他混吃等死的公子哥儿,曾家也不会允他纳个窑姐儿做妾。就算做了妾,那高门大户里,一个个哪个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既然结局一眼能看到头,何苦放任自己掉进去?

明蓁叹了口气,理了理她的额发,像是在说给她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有没有说过,你长得像一个人?”

芳菲摇摇头。

明蓁唇边浮出一丝意义不明的浅笑。

芳菲长得像二姨娘,她头一回在艳阳苑看到她的时候,还以为是二姨娘的转世。她觉得,这是老天给她的第二次机会。那时候年纪小,看不住二姨娘,二姨娘没有了。现在二姨娘又活过来了,所以她要管着她、看着她、护着她,不能叫她被男人骗,不能叫她为了男人丢了性命。可渐渐地,她才知道,她想守的不是那个二姨娘,而是她和二姨娘都没有的,干净、善良的一颗心。

芳菲以为她会继续说下去,但明蓁却什么都没说。

从病房里出来,明蓁明显人松快了不少,一抬头见沈彻正站不远处,非是刻意,身姿有一种不刻意的端直。明蓁先是怔了一下,继而想起来这人现在是自己的保镖。保镖,他怎么会当保镖?

沈彻见她出来,又正了正身姿,“小姐,是要回府吗?”

明蓁可没打算回去,刚才和芳菲说话的时候,忽然想起那小戏子来了。在密室里关好几天了,不会饿死吧?

她冷眼睨着沈彻,“沈大人几日不见,竟然沦落到给人做护院了?”

沈彻毫不介意她话里的讽刺,蔼然一笑,“是保镖,不是护院。”

“呵,有区别吗?”

沈彻点点头,“区别还不小。”

“沈大人堂堂武正军统带,屈尊纡贵来给我当保镖,你觉得我会信你没有什么算计吗?”

沈彻微微一笑,“屈尊纡贵也罢,心甘情愿也罢,明小姐全可以当沈某人为了升迁不择手段。”

这答案确实叫明蓁意外。

沈彻又道:“其实是听闻小姐遇险时,总督大人正同在下的上峰在一起。为结善缘,上峰便推荐我来给明小姐做保镖,毕竟依大人的经验,刺客一次行刺不成,往往还有下招。”

“我明府什么样的高手没有,用不着劳烦沈大人。”

“高手虽多,但人再快也快不过枪,是不是?沈某不敢说武艺高强、身手有多好,但枪法嘛,勉勉强强算是武正军里的第一号。”

沈彻说话的声音不紧不慢,虽是这样的内容,但并没给人自夸的感觉,似乎只是在陈述一件寻常的事。

明蓁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哦,原来是神枪手。那下回真要好好见识见识沈大人的枪法了。”

“小姐谬赞。如今你是雇主,不必以‘大人’相称,小姐自可以直呼吾名。”

明蓁并不同他客气,“我现在要去广宁街,一时半会儿也用不上你,请你明日再来。”

沈彻却道:“大人有吩咐,令沈某十二个时辰随身保护小姐。”

“呵,随身?沈彻,你知道什么是男女有别吗?”

沈彻微微一笑,“所谓‘大行不顾细谨’,沈某听说的明五爷,襟怀磊落旷达不羁,想必一定能理解在下的事急从权吧。”

明蓁见他难缠,索性不再多言。她上了车,沈彻上了马,果然一路相随回了广宁街的宅子。

明蓁吩咐人给沈彻在二院里拾掇出一间厢房,吃住都在那边。她天生不大容易相信人的,肠子又比旁人多绕几圈。冷静下来后,只觉得这人的出现太古怪。按说他知道曾少铭的行踪,可见是关系非同一般。正常来说,男人之间总是相互遮掩,这样堂而皇之叫她找过去,怎么都觉得不怀好意。

现在又出现在自己身边,他是曾少铭所谓的“同志”吗,是为了方便联系,还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当然她不会以为这人是想做总督府的姑爷。

派人去寻曾少铭,谁晓得他又跑得无影无踪了。她看不清沈彻的目的,便只能提着十二分的小心应付着。反正自己总有办法把他赶走。

等饭菜摆上了桌,下人退开,明蓁略填饱了肚子,才又端着托盘下了密室。

这回铁链子倒是不响了。她心里嘀咕,可千万别死在密室里——死老鼠的味道就够受的了,更何况死了个人?万一真死了,回头还得想办法把尸体弄出去,这种脏活她可干不了。

明蓁放下饭菜,缓缓靠近床边。孟小棠仰面躺着,看胸脯尚有起伏,只是奄奄一息的,前胸的伤口都溃烂了。靠墙的小便桶里也散发出臭味。气死人,她堂堂总督千金,还要给他端屎端尿!

可这密室是曾少铭救命的地方,她不想让更多人知道。好在她今天心情好,不跟他计较,就当养了条狗吧。

拿了帕子围住口鼻,扫干净地,屏息皱眉把便桶弄了出去,狠狠洗手搓脸换了身衣服,想了想又抱了只香炉,这才神清气爽地又下去了。熏了会儿香,这房间的气味就宜人多了。回头还是想办法把他扔远点,省得自己这样麻烦。

明蓁双手环胸,琢磨着怎么处理这个只剩半条命的人。那身上的伤得仔细清理,否则就要烂光了。

她拿了剪子咔嚓咔嚓把他浑身上下剪了个干净,对着他就像是对着案板上的死鱼,刮鳞、剪肚子、洗刷干净。

她哼着小调,把他身上的伤都清洗干净上了药。她上回把曾少铭的衣服都给剪了,只找到一件像样的衣服。穿衣、脱衣也麻烦,索性不穿了。再看他的头,头发乱蓬蓬的。男人“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也不知道这人多久没剃过头了。

孟小棠一直不发一言地任她摆布,也就是在被撕掉衣服的时候,肌肉本能地收缩了一下,后来就没有任何反应了,也是没了力气反应。眼睛也不再闭上,失神地不知道望着什么地方。

明蓁擦干净手,对自己处理伤口的水平感到很满意。这人饿了好几天了,特意多带了米粥下来。她端了碗到他面前,“我知道你醒着,吃点东西。”

孟小棠眼皮动了一下,却是闭上了眼——这就是他的回答。想死而已,她不给他一个痛快,他可以自己把自己饿死。

明蓁蹲到他旁边,“你也是的,报仇怎么不去找我二哥?明明是他要睡你,我还救了你一回,你不报恩,还报起仇来了。你说你这不是恩将仇报是什么?”

孟小棠继续沉默。

“绝食吗?你说你年纪轻轻干嘛一心求死啊。你不是要找我报仇吗?总得先把命留下来才能报仇吧?”

她又用手指头戳了戳他满是胡茬的脸,“好,你不说话,你不想吃东西,你不想活——难道你也不想见你娘吗?”

娘……孟小棠的手渐渐攥了起来。

“你娘还活着呢,啧啧,真可怜,那么大年纪了……这样,只要你老实听话,什么时候爷高兴了,就放你去见你娘。”

对,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见到娘!

孟小棠终于睁开了眼。看着眼前的白粥,其实早就饿得虚脱了,如今有了求生的念头,就强撑着想要坐起来,但又没有力气。

明蓁把碗递近了,让他抬头就能碰着碗。那呼哧呼哧地喝粥的样子,还真像条大狗,当然是被她打断了牙,不会咬人的那种。

“慢点喝,又没狗跟你抢。”

孟小棠顿了一下,生生咽下了所有的奇耻大辱。

他唱《西施》,唱的是“有多少伤怀事难对人言。我心中怎免得柔肠寸断,要收这越国的破碎山川。孤身女到他邦何时回转,此一去成败局全靠苍天。”

可他再不是苎萝溪边浣纱女,他是越王勾践,是“三载困吴江,幽囚实可伤。”是为脱罗网能为夫差尝粪——一国之君尚能如此,他有什么样的耻辱咽不下去?

孟小棠狼吞虎咽地喝完了一碗粥,人的本能被激发出来,目光又望向那桌上的饭菜,两眼冒光。

明蓁偏头看了一眼,站起身,“那个可不能给你吃。”

可明明是怕他脾胃虚弱克化不动,嘴里说的却是,“想吃啊,得求我。爷高兴了,才给你吃。”她知道孟小棠不会求自己,所以收拾了碗要走,忽然听见极微弱的声音,“求……求你了,五爷。”

明蓁闻声饶有兴味地又歪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噗嗤一笑,“你是在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呢,对吧?”

“……对!”

明蓁还真没遇到这样人,来了兴致,“很好。那咱们试试,到底是爷先抽了你那根反骨呢,还是你先挺过十年来找我报仇。”她走近了,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顽皮地笑着道:“现在,我就是你的主子,你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

她看到孟小棠的手又下意识握成了拳,喉头上下耸动,像是把什么难以下咽的东西咽到了肚子里,然后听见他虚着声音说“是……”

明蓁乐得拍起了手,“很好很好,孟老板,我真是太欣赏你的这份儿能屈能伸了。说吧,你刚才求我干什么来着?”

“我……”

明蓁往他脸上一抽,并没下力气:“‘我’什么‘我’?”

孟小棠额角和颈子上的青筋全都爆出来了,双目通红,静了好一会儿,终于艰涩地开口:“主子,我想吃饭……”

他拼命忍住眼里的泪,他绝不在这个女人面前哭!

明蓁莞尔一笑,摸了摸他的头,“这才乖。不过,饭不能给你吃。”

若还有一丝力气,孟小棠都会伸出手掐死这个女人。但他没力气,他还不能死,他要去见娘,他还要报仇。

明蓁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看到他眼底的仇恨和隐忍,觉得这小戏子太好玩了。“你饿了那么久,敞开吃会死人的。先睡会儿吧,爷伺候你半天了也累死了,也上去睡一会儿。”

明蓁这一觉又睡到了日上三竿,醒来时神清气爽,拉铃叫人来伺候她穿衣,又吩咐小梅去买些补品,回头去医院里看芳菲。

小梅嘴角一垂,“五爷,咱没钱了……”

明蓁偏头瞪了她一眼,“这才初几,怎么就没钱了?”

小梅也委屈,“那钱再多也不是您这个花法啊。每月送给芳菲姑娘的就不说了,您那西装,做一套下来多贵呀,您还总爱做。就说上回吧,您买了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那不就挺浪费钱的?

不是奴才多嘴,您呀,手可不能这么松,也该学着管管钱什么的。否则到了曾家,月银比不上府里。四少也是个只会花钱不会挣的,您说啊,你们俩大手大脚的,怎么过日子?”

明蓁听得不耐烦,“得得得,你还教训起爷来了。合着我手松,你们一个个没落着好?”

小梅这样一想,也对,明蓁一向不把钱物放进眼里,她们这些下人总得赏钱,也是跟着享福了。话说,她自己的嫁妆都快攒够了。

“没钱就去想办法弄东西回来。芳菲这身上给缝了不少针,看着怪吓人的,得好好补一补。”

小梅眼珠转了转,“那我到府里库房里讨一点,就说五爷要补身子。”

明蓁才没精神理会她怎么去讨东西,不过心头一动,“多要点回来,大头给芳菲送去,留一点下来,叫厨房每天炖点。”

“爷您真要补身子?”

明蓁干咳了一声,不能说是给小戏子的。“你话也够多的,赶紧干活去!”

小梅嘻嘻一笑,“好嘞,那我这就叫茂叔套车去。”

明蓁忽然想到了什么,“等一下,你让茂叔套好车,到后街那边等我。”

“为什么呀?”

“别瞎问。对了,你到二院跟沈彻说,爷我今天哪里都不去,就在屋子里歇着,让他自便吧。”

小梅抓了抓头,不大明白,但也这样去安排了。

明蓁穿好了西装,想了想还是从枕头下头摸了枪出来揣在腰里。她可不信任这个所谓的保镖,谁知道遇到危险的时候,这人到底是救她呢,还是背后放冷枪?

她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来到后院把梯子架到墙边。院墙太高,她不敢冒着摔断腿的风险跳下去。找出了根麻绳,在院子里的树身上系结实了,一手拿着绳子一边踩着梯子上了墙头。怕蹭破了衣服,她小心翻过墙,然后借着绳子的力,一点一点落到了地上。

她搓了搓勒得发红的掌心,又拍了拍裤子上灰,一抬头就看到了沈彻噙笑而望。也不知道这人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

四目相对,沈彻唇角笑意更浓。从怀里摸出了怀表看了一眼,“小姐翻墙的速度,比沈某人意料中的快不少。不过,大门不走,小姐是为了锻炼身体才要翻墙的?”

明蓁最烦被人管束,此时被抓个正着,心里不痛快就上了脸。沈彻对于她的厌恶视若无睹,冲着墙头抬了抬下巴,“下回翻墙不要用这种绳子。”

他走过去,扯了扯绳子,“这绳子不经磨。你今天运气好,没断。万一磨断了,人摔个好歹来就不好了。”然后他用力一扯,绳子就断了。

明蓁再看那断口,果然被磨断了大半。“那你说该用什么绳子?”

“不如这样,小姐让在下完成保镖的工作。在下只管保护,绝对不干涉你的私生活。下回我带你买结实的绳子。”

明蓁的睫毛一扇,双目炯炯,“择日不如撞日,那就今天吧。我先去医院,剩下的时间也无处消磨,你带我去三里街怎么样?我听说那边有不少稀罕铺子,正好有沈大人这样的神枪手在,我也没什么好惧怕的。”

三里街在城南,正是鱼龙混杂的三不管地带。正经人家的姑娘别说是去了,连那街的名字都不会提。但既然话都出口了,自然没有反悔的道理。沈彻略一思忖便同意了。

明蓁先去了医院看望芳菲,芳菲的精神明显好多了。在扶她靠起来的时候,从枕头下落下一张纸。芳菲急得想去捡,哪里有明蓁手快?

明蓁弯腰一捞,展在手里一看,上面写了不少洋文单词。她虽然上过洋学堂,但二姨娘死后她就退学了。不过是把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认齐全了,仅此而已。她一直在家学里跟着混了几年,倒是为了投明太太所好,认真学过画。

“你写的?”

芳菲羞怯地点点头,“四少教过两回……我听人家说用了麻药毁脑子,怕忘掉,所以就看看还能记住多少。”

明蓁倒没说什么。都说“女为悦己者容”,芳菲学洋文大约也是这个意思。不过倒没料到曾少铭有这样的雅兴。原先他还试图“改造”她来着呢,但看她那一脸的不耐烦,也就作罢了。

明蓁把那纸折好又塞了回去,耐心地给她喂了饭。两个人关上门说私房话,把沈彻丢在外头。明蓁故意拖着时间,看看他到底有多少耐心。

一直到了天色擦黑,明蓁才走出病房。沈彻身姿笔挺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似乎早有准备,他手里正拿着本八九寸大深绿色硬面书壳的书。沈彻看到她,合上书站起身。

“沈大人上职的时候也这么勤奋好学吗?”

沈彻微微一笑,“猜到小姐怕是要耽误些时间,等着也是等着,就请人到对面书店随便买本书来看看。不过是小说,同勤奋好学毫无关联。”

明蓁这才注意到医院对街是个书店。“沈大人倒是会安排时间。”

沈彻笑笑,“生而有涯,总归不浪费就好。”

明蓁却是个太平闲人,整日里消磨不尽的时间。“沈大人也是洛州人士?”

“沈某是麟县人。”

明蓁看了他一眼,麟县山高水远,不知道怎么会和曾少铭扯上关系?沈彻似看出她的疑问,没待她问,主动道:“在下考上了公费留学,是以才和少铭兄成了同窗。”

两人并肩往外走,明蓁为探明他的用意,问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可谓古怪刁钻。但沈彻并不以为意,既没甩脸子,也不过分奉承,但对于明蓁问题也算得上有问必答了。明蓁觉得这个人同曾少铭太不一样了,功利、目标明确。还有,坚韧,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到了三里街,依旧留了小梅在车上,明蓁同沈彻一起往街心走。正是灯火煌煌之时,食铺档口人头攒动,喧嚣热闹。那未经精雕细琢的食物的香气,带着温度,伴着寒风往人鼻子里灌。明蓁深嗅了一下,把肚子里的馋虫也都勾出来了。

她寻了个包子铺,叫了一屉包子。这店铺生意极好,但桌椅板凳陈旧不堪,还有一层薄油光。明蓁故意寻了这么个地方恶心沈彻,想让他知难而退,可他也只是蹙了蹙眉头坐了下去。毕竟是军营出身,坐在这里也脊背挺直,让明蓁觉得这人真是时时都攒着一口气。

她慢悠悠吃完了包子,起身就走。沈彻也只是微微一怔,接着付了钱给伙计。明蓁装作没看到,沿着大街往更热闹处走。

明蓁寻到一间杂货铺径自走了进去,沈彻果然认真地挑起绳子来。但明蓁改了主意,跳墙不过是临时起意,她又不用天天跳墙,哪用得上什么绳子?她在店里转了一圈,看到有各种刀具,随意拿起来看了看,忽然问店主,“剃刀有吗?”

店主道:“有的有的。”目光却是下意识往沈彻那里飘了飘——这女扮男装的假洋鬼子肯定用不着刮胡子,定然就是给那一位同行的人买的。啧啧,世风日下啊。

沈彻挑了好了绳索,店主也正好也挑好了剃刀,双手递给明蓁。明蓁拿着锋利的剃刀转向沈彻,在他脸前比划了一下,“你觉得这个会好用吗?”

沈彻垂目看了看那离他下颌只有半寸的刀锋,丝毫不为那隐隐的挑衅所怒,“五爷,这东西危险,还是不要拿在手里把玩。店家,麻烦请把这些都包起来。”

明蓁要笑不笑地盯着他,把头凑近了些,声音就在他耳边,“你们男人剃头刮胡子,把自己最脆弱的地方交给旁人,就不怕人家一刀割破你的喉管吗?”

沈彻捕捉到一股很浅淡的香,不是头油的香气,更不是香膏的香气。大约是世人所谓的女儿香。很意外她身上也会有这样幽香。他睨了她一眼,“怕”。

那真是太有意思了。明蓁一笑,退了一步,将剃刀给了店家。依旧是沈彻付账,但这会儿明蓁大发慈悲似的道:“买东西的钱回头去府里找账房支,不能叫你白白破费了。”

沈彻拎着东西,随着明蓁往外走,“五爷客气,不值什么钱的东西。”

既然不怕花钱,她就索性就让他好好破费破费。明蓁举目一望,远远看到间古玩铺子,有了主意。便道:“前阵子得了块好砚,不过缺了个匹配的砚匣。听说三里街有不少深藏不露的铺子,我得好好逛逛,说不定能叫我捡个漏。”

沈彻看出她故意刁难,却也只是伸了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明蓁头一次来这里,看什么东西都新鲜。虽然存着要作弄沈彻的心,到底不耽误自己走马观花。在一个卖旧货的摊子前,明蓁站住了,一眼就在那一堆破书旧报里看到一本老琴谱。记得是芳菲一直在寻的,没想到在这里给她找到了。

她正要拿书让沈彻付钱,忽然整个人被人拦腰一抱,然后仰翻过去。明蓁摔倒在人身上,正要发火,却见几把飞刀从面前飞过去。老板吓得躲到了摊子下头瑟瑟发抖,周围的人也都乱了起来。明蓁还没爬起来,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几个蒙了面的汉子,对着他们举刀就砍。

沈彻翻身跳起,拉起明蓁,将她护在身后。一壁退一壁踢开那些人砍过来的刀。虽然他有些身手,毕竟双拳难敌四手,更遑论还要保护明蓁。沈彻正和几人缠斗,余光见另两人意图从侧方攻击明蓁,他身形一晃,挡了过去。这一走神,胳膊上挨了一刀,鲜血“噗”的一下溅到了明蓁的脸上。

最初的一阵慌乱后,明蓁冷静了下来,那份看热闹的心在沾了血的那刹那**然无存了。连同对沈彻的厌恶,似乎都被那温热的血洗去了。她见沈彻受伤后渐渐不支,从腰后拔出枪,对着几个行凶的人正要开枪,沈彻却一个手刀砍在她手腕上,“不能开枪!”

那几人不知道谁喊了一句,“他们有洋枪,快跑!”然后瞬间就退进骚乱的人群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沈彻见危险解除,这才失力地退到墙上,偏头查看自己的刀伤。

明蓁从刚才的震惊里反应过来,捡起枪走到他面前,怒问:“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开枪!你不是神枪手吗,为什么不用枪?”

沈彻抬眼,唇角终于泄露出一丝轻蔑,“大小姐,这里到处都是人,你要是开枪,那是草菅人命!”

说罢也不再理会她,捂着胳膊走到刚才掉落的东西前,俯身捡起来,“明小姐,怕是今天要坏了你的雅兴了,沈某还是先送你回家吧。”

明蓁咬着唇盯着他,想要把这个人看清楚。可目光所及之处是他染了血的衣衫,从指缝里渗出的鲜血。

“你,去找大夫看一看吧。”

“没事,皮外伤。”沈彻的声音很冷。

明蓁紧跟了两步,“你别骑马了,坐我的车回广宁街,我那里有药箱……”

沈彻忽然停下来了,垂目看她,揶揄一笑,“担心我啊?”

这话说得就很轻浮了。明蓁抿着唇,想要发火,但见那鲜血淋漓,还是忍住了。沈彻收起了那份玩世不恭的神情,看了看四周,“我住的地方不远,小姐不介意的话,劳烦先到寒舍小坐片刻,等我上了药换身衣服就送你回去。”

两人上了马车离去。躲在巷口偷偷观察的人方才缩回脖子,长出一口气,转身对另外几个人道:“刚才我真担心那一刀砍得太深。”

正是刚才那几个行刺之人。几人火速换了衣服,低声交谈。“做戏自然要做得十分真。听说那明五和她老头子一样,心性多疑。不见点血,怕没法取得信任。”

另一个道:“沈兄真是牺牲不小。”

“可咱们这样做,回头如何同曾兄交代?曾兄一早就说,不愿意在明五身上打主意。”其中一个不无担心道。

“明五是他的未婚妻,他自然要维护。可这样能少牺牲多少人的性命,他也不想想!”

众人闻声都不再多言,收拾妥当后,趁着夜色四下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