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呼河血案 一、“呼河大侠”

原定最后一站才到龙江,但结合各地的工作安排,九案侦办组临时调整了行程。

3月23日晚上七点多,飞机抵达成滨机场。

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徐佳良人高马大,若是在冷冰器时代,他应该是一员类似关老爷的猛将。徐佳良提出先去总队食堂吃饭。

关鹤鸣说:“不用,飞机上吃了。”

一起往中巴车上走的时候,徐佳良看了罗牧青几眼。在他的印象中,关鹤鸣出门办案从来不带女的,除非这个女的有什么过人之处。可是,没人介绍罗牧青的身份,他也不好多问。

徐佳良把大家带到宾馆,分别给关鹤鸣和邱实了一个文件袋。

发到罗牧青的时候,他停住了,看了看关鹤鸣。

关鹤鸣没表态,但徐佳良懂了,把最后一个文件袋递给了罗牧青。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在刑侦总队的会议室,人员到齐了。

徐佳良政委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文字材料。他没有照着念,而是慢条斯理地说:“部刑侦局让我们报疑难积案,我们龙江最难的就是‘呼河血案’,所以就报了它。2004年研究过,没研究透。当时的办案民警去世的去世,离任的离任,没有一个在岗的。说实话,这样的案子放到现在,谁都不愿碰。不过,这次再拿出来,这人是死是活,还是想有个结论。”徐佳良的态度挺明确,说话也是直来直去。

他深吸了一口烟,从鼻子里冒出来两道灰白色的烟雾,眼睛轻轻地眯着,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九案侦办组的几个人都不吸烟。相对一大屋子烟民,他们显得有点儿孤立。

这个系列案件,在公安机关的名称是“呼河系列杀人案”。人们对这个名字可能有些陌生,但要是说起这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呼河大侠”,恐怕就人尽皆知了。

罗牧青在想,“呼河大侠”这称呼听起来是挺神秘威风的。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为什么会被冠以“大侠”的名头呢?

呼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许大力打开电脑,开始结合PPT详细介绍这个系列案件。

案件发生在1986年7月7日至1987年3月17日。这个“呼河大侠”一共作案五起,造成十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四十岁出头的许大力,也是半路接手这个案子,算是经办此案的第三代警察吧。目前,在刑侦大队里,他就算是最了解这个案子的人了。他东北口音浓重,嘴唇很厚,一张嘴就像是在说书,抑扬顿挫,十分健谈。

1986年7月7日深夜,呼河县许堡乡派出所民警张阿贵和妻子以及长子、长女被人用刀杀死,次女被刺成重伤。张阿贵佩带的“五一”式手枪和十余发子弹连同枪套、警用制式腰带被犯罪嫌疑人抢走。

经勘验,在现场的棉被上提取了一枚清晰完整的血足迹,系犯罪嫌疑人所留,长二十七点五厘米。经鉴定,是胶底农田鞋底纹。据此推断,犯罪嫌疑人身高应在一米七五左右。经现场勘查,杀人凶器是单刃刺器,判断为一人作案。

张阿贵在案发三四天前到县医院照顾病人,于案发当晚9点刚搭乘一辆“解放”车返回。他先是到住所附近的小饭店吃饭,然后回家。曾有目击者反映,有一辆紫红色两轮摩托车停在饭店附近。骑车人向饭店里张望,形迹可疑。

综上,警方推断,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精心实施的特大杀人抢枪案件。现场没有明显翻动,就连张阿贵衣袋里的一百多元钱都没有被拿走。

张阿贵九岁的次女是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但是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说“我爸妈昨天晚上干仗了”。

大屏幕上,依次闪过四具尸体、尸检过程、作案工具和现场物品照片等。

罗牧青坐的位置,离大屏幕只有一米多远。那些血淋淋的场景扑面而来,涌进了她的眼睛。

她的下意识反应是,眼睛迅速逃离屏幕,可是她的心告诉她,不能这样做,自己是专职记者,要听清、看清、记清每一个细节。

邱实看起来十分投入,不时地往笔记本上记录着要点。

关鹤鸣斜靠在椅背上,看着屏幕,若有所思。

“犯罪嫌疑人抢完枪要干什么呢?”许大力自己发问,又自己回答,“继续杀人。他杀的都是什么人?都是政府公务人员。”

同年10月13日晚上7点,房管所所长赫爱成下班回家后,与妻子赵艳和前来串门的镇中学教师冯卫民一起闲谈。7点30分左右,赫爱成发觉房屋南侧的菜园里有异常情况,便出去查看。

这时,隐藏在房屋西侧墙角的犯罪嫌疑人突然向他开枪,赫爱成腹部中弹倒下。犯罪嫌疑人飞身扑上去,向他连刺四刀。赵艳、冯卫民听到枪声和赫爱成的叫喊声后,出去将他抬到了屋内。

犯罪嫌疑人击发枪支时,发现卡壳。住在东院的邻居田大庆闻声赶到,在赫家西屋给镇政府打电话时,犯罪嫌疑人处理完卡壳问题,进入屋内走廊,向田大庆开了一枪,击中腹部。

当犯罪嫌疑人转身将枪口对准东屋时,枪再次卡壳。冯卫民用木凳将枪打掉,犯罪嫌疑人逃跑了。赫爱成当场死亡,田大庆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当月18日,民警走访得知,赵家楼村村民于14、15日早晨,在涵洞过水平台上看见一条蓝裤子、一双农田鞋、一个手枪套。经打捞和查找,获取了烟色针织涤纶解放帽一顶、深蓝色脖套一个、灰色涤卡制服上衣一件、正一号的确良蓝色警裤一条、四十二码胶底农田鞋一双、白色粗线手套一双,还在蓝色警裤的裤兜内发现了一枚弹壳。

经检验认定,犯罪嫌疑人被打掉在现场的“五一”式手枪是张阿贵被抢枪支。由此证明,衣物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抛弃的物品。

的确良蓝色警裤上扣子的缝法较为特殊,即加固第一针时留出一个线头,加固到最后一针时也留出一个线头,然后把两个线头结在了一起。地上的农田鞋鞋带的系法带有部队的特点。经查,的确良蓝色警裤为服装厂生产的计划外民用产品,可以对外销售。

据目击者证实,有犯罪嫌疑人一名,蒙面,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犯罪嫌疑人抛弃衣物的涵洞与案发地相距四公里,路况不太好,仅能步行、骑自行车或骑两轮摩托车通过。

“杀害张阿贵是为了抢枪。那么,为什么要杀赫爱成呢?为了报复。”许大力说,“讲到这里,大家就会产生一个疑问:犯罪嫌疑人与赫爱成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才会导致他谋划如此精密、下手如此狠毒呢?”

许大力抛出了一个关键问题。

此时的罗牧青已经听得精神高度紧张,感觉眼前像闪过了一幕幕场景:遭遇、开枪、补刀。这名蒙着面的犯罪嫌疑人头脑清楚、动作麻利、下手毒辣,实施过程短,达到目的快。难道是经过正规训练的人吗?

“可能当过兵。主要依据是:他的鞋带系法和他对枪支卡壳故障的处理。”许大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