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星期一,上午九点整。

周凯拿着从老朱副食店地下室发现的针管来到北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找到了血液内科的孙明玉主任。两个小时前,周凯曾给曲华打过电话,说明原因后询问她在医院有没有熟人,曲华便推荐了她表亲家的姐姐―― 孙明玉主任。

见面表明来意后,周凯拿出针管递给孙主任。孙主任拆卸下针头放到鼻尖闻了闻,说:“硫喷妥钠,静脉全麻类药物,作用时效短,但起效快。不过据我所知,现在这类药物在大医院已经基本被淘汰了。”

“也就是说针管里装的是麻药?”看来闯入老朱副食店的人是有备而来,而且目的明确,他们应该是先给朱礼仁注射了麻药,待其昏迷后才将他带走的。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去年初冬有个法报记者来找过我,好像姓白,也是曲华介绍过来的。”孙主任把针管放在桌子上,回到椅子前坐下回忆,“她当时是拿着一块染有血迹的碎布,想让我帮忙分析下血型。”

朱礼仁被带走后白小熙就循着线索找到了老朱副食店,所以她肯定是进过地下室的,而且第一时间发现并带走了有用的线索。至于这根藏在毛发中的针管,白小熙肯定也发现了,或许她只是觉得用处不大,所以忽略掉了。还好这根针管被白小熙忽略掉了,否则周凯也不会请求曲华帮忙来找孙主任,更不会知道白小熙也曾来过这里,而且拿着一块染有血迹的碎布。

“孙主任,您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吗?”周凯急忙询问。

“当然,印象深刻的原因是那块碎布上留下的血型非常特殊,是孟买型,你听说过孟买型吧?”孙主任搓了搓手,没等周凯回话便又自顾自地解释道,“所谓的孟买型其实就是ABO 血型系统中的一种特殊血型,是一九五二年在印度孟买被发现的,但即使在孟买,这类血型的出现概率也才约为一万分之一,华人出现孟买型的概率更少。”

“那块碎布上的血迹是这种特殊血型?”周凯不知道朱礼仁是什么血型,不过朱辛肯定知道,确认一下就能知道碎布上的血迹到底属于朱礼仁还是属于那个闯入者,“孙主任,那位白记者得知这件事后有没有说过什么?”

“她当时托我查了北都市拥有这种血型的人。”孙主任拿起水杯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因为血型的特殊性,每家医院发现这种拥有特殊血型的人都会作特别登记,以备不时之需。通常这些资料只有医院内部人员能够看到,我们是不会把资料泄露给外人的。”

“我猜孙主任还是把资料给了白记者,她总是能找到让人难以拒绝的理由。”周凯半开玩笑地说完,深吸了一口气,下一秒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一周前白记者出了意外,警方说那场意外很可能是有人精心策划蓄意为之的,所以我需要知道她生前都干过些什么,跟什么人有过接触,任何一条线索都有可能还原出她死亡的真相。孙主任,我希望您能够帮帮我。当然,我知道这个请求违背了您的职业操守,但我相信您更不愿意看见真相被蒙蔽,而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白记者请求我帮忙时讲了发生在朱礼仁身上的事,最后也说了跟你一样的话。”孙主任淡淡一笑,戴上眼镜握起鼠标盯着电脑屏幕看了一会儿,最后拿出纸笔写下几行字递给周凯,“北都市一共只有三个人登记过孟买型,姓名和联系方式都在这上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纸张上写了三个陌生的名字:关连海、古驰、于忆凡。这里面没有朱礼仁,基本确定了碎布上的血迹是闯入者留下的,而闯入者很有可能是这三个人中的某一人。

周凯收好纸条,跟孙主任道谢后离开医院,在医院附近的公园找了张长椅坐下,然后拿出手机。他本想直接给这三个人一一打电话确认,但转念一想,如果这三个人中的某人就是闯入老朱副食店带走朱礼仁的人,那在电话里肯定也问不出什么,对方也绝不会说实话。最关键的是,周凯不知道白小熙当时有没有查出闯入者是谁,更无法确定白小熙的意外是否跟闯入者有关,所以贸然打电话过去并不明智。想来想去,周凯把电话打给了朱辛,将纸张上的人名念给朱辛听,让朱辛仔细回忆下当初有没有听白小熙提起过其中一个名字。

“白记者倒是没提起过这些人,不过……不过这里面有个人我认识,白记者也认识。”电话里朱辛停顿了一下,说,“要不是重名的话,于忆凡应该是跟我们一起参加过K 科技志愿者活动的那个快递员。”

“什么?你是说这个于忆凡是跟你们一起参加活动的志愿者?”

周凯感觉头脑有些发涨,原本的思路被完全打乱。

“当时一共就四个人,所以我不可能记错名字的,这个于忆凡是三毛快递的快递员,个头高高瘦瘦的,有些呆头呆脑。而且参加培训的那两天我跟他住在一个房间里,这个人平时不怎么爱说话,跟我们几乎没什么互动。”朱辛十分确信地说,“除了于忆凡,当时还有个女孩叫戴萌,她自我介绍说以前在《伴我成长》真人秀节目里当编导。”

“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儿?”周凯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有很多问题都想不通,“白小熙应该是参加志愿者活动之前就认识于忆凡,她真的没有特别跟你提起过这个人?或者说参加志愿者活动期间,白小熙跟于忆凡之间私下是否有过接触?”

“不对吧,好像除了我跟白记者是之前就认识以外,其他人都是参加活动时才第一次见面,由始至终白记者也没有说过或者表现出认识于忆凡,于忆凡在那之前肯定也不认识白记者。那两天里,我们四个人除了睡觉外几乎都在一起,也没见白记者私下跟于忆凡接触过,所有的培训都是一起完成的。”

假设不是重名,白小熙拿到孙主任给的资料后一定会去调查于忆凡,这点可以确认,所以白小熙在去参加志愿者之前就认识于忆凡也是肯定的,可为什么参加志愿者活动时她要表现得像是初次见面?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白小熙已经完全排除了于忆凡带走朱礼仁的嫌疑,二是白小熙通过调查确认了于忆凡就是闯入者,所以才故意装作初识,避免于忆凡起疑,打草惊蛇。两个可能性各占百分之五十。

不过让周凯更为不解的倒不是白小熙的举动,而是于忆凡,他为什么也如此巧合地参与了志愿者活动呢?

午后,天气有些阴沉,公园里除了周凯外看不见任何人,树丛后方的街道上传来杂乱的鸣笛声。周凯挂断朱辛的电话后,将脑海里杂乱的信息按照时间顺序重新整理了一番―― 朱辛在副食店楼下挖了一个地下室,本想把儿子朱礼仁关在下面,不料因为房东提前过去退房,导致朱礼仁失控,独自跑上街道并被路人拍下视频,没多久有人闯入副食店带走了朱礼仁。与此同时,白小熙通过许先生提供的信息找到老朱副食店,而且在地下室发现了染有血迹的碎布,并调查得知血迹的血型为孟买型。而整个北都市只有三人拥有这种血型,于忆凡就在这三人之中。然后便是白小熙和朱辛去参加志愿者活动时,于忆凡也在场……单从时间线上看,这个于忆凡是在白小熙拿到孙主任的资料时才出现的,可是他也莫名其妙地参与进了志愿者活动。周凯感觉这一切巧合得有些诡异,就好像经过精心安排似的。

“不管怎样,现在应该确认下去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于忆凡和拥有孟买血型的于忆凡是否是同一人。也有可能两人只是重名,这种概率也是有的。”周凯决定好下一步的调查方向后,起身沿着树丛间的石头路来到正街,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上车后,周凯用手机搜索了“三毛快递”总部的具体位置。到地方后,周凯发现这个时间点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都在外面取货送货,公司里只有几个内勤正坐在电脑前处理线上业务。周凯走到离门最近的内勤跟前,问道:“不好意思,我想打听一下,你们公司有没有一位叫于忆凡的员工?”

“于忆凡?”内勤暂停打字,想了十几秒,最后摇头,说,“没有这个人。”

“你们在北都市每个区都有分部吧?他跟我说他是在三毛快递上班,不会有错,但我不知道他具体在哪个区,能耽搁你一会儿时间帮我好好查查吗?”周凯恳求道,“我找他有很急的事。”

“那你等一下。”内勤打开员工登记文档,在上面搜索了关键字“于”,盯着屏幕看了半天才说,“于忆凡是吧?还真有这个人,他在城南的分部,不过这上面显示二○一三年他就离职了。”

“四年前就离职了?”

既然于忆凡四年前就已经辞去了“三毛快递”的工作,去年参加K 科技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时却还说自己在这边工作,那他明显是说了谎。

这个人越来越可疑了,周凯这样想着又问:“这上面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有个手机号,只是不知道还用不用了,你可以打个电话试试,我记下来给你。”内勤说着从抽屉里拿出纸笔,将号码写在上面递给周凯。

离开“三毛快递”总部,周凯没急着给那个手机号码打电话,而是又打车去了城南分部。刚才内勤说于忆凡是在城南分部工作,虽然已经过去了四年,但应该有老员工还记得他,所以周凯打算先过去打探打探。

到达城南分部时已经快下午五点了,大部分外出收发快递的快递员都已经回到公司,周凯走进去,地上一片拥挤,大大小小的快递堆成一座小山,四五个快递员正在对其分拣。周凯绕过快件,走到其中一位业务员跟前询问:“请问,你们这里谁是工作四年以上的老员工?我有事想问。”

“好几位呢,老马,马哥,你找他,他是这儿的业务经理,已经工作八年了。”业务员指了下正站在柜台前打电话的男人说道。

周凯走过去,等眼前的男人打完电话才上前询问:“您好,我想打听个人,他叫于忆凡,之前也是这儿的员工,应该是四年前离职的,您认识吗?”

似乎是时间太过久远,老马皱眉回忆了良久,最后一拍手说:“你说的是小于吧,认识认识,他入职时是我带的他,这孩子挺能吃苦的,就是有些内向不善言辞,出去跑业务什么的对他来说就好像是渡劫,所以干了大概一年多他就辞职了。”

应该就是这个人。周凯这样想着又问:“小于他辞职后你们就再也没见过吗?对了,你知道他是什么血型吗?”

老马突然警觉了起来,上下打量着周凯:“你是他什么人?”

“我们不认识。”周凯的大脑飞速运转,想了几秒才说道,“我也就不瞒你了,其实是这样的,我妹妹出了场车祸正在中心医院抢救呢,可是因为她的血型实在特殊,血库里没有相同血型的储备,迟迟无法输血。医生的资料库里有于忆凡的登记记录,他的血型跟我妹妹的相同,不过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他。人命关天,我这才过来,想着碰碰运气,他以前在这里上过班,你们应该有联系方式什么的。”

“是这样啊,他的血型的确特殊,我听他说过,好像比O 型血还稀有。”周凯的一番话马上引起了老马的同情心,他上前拍了拍周凯的肩膀,安慰道,“希望你妹妹能够早日脱离危险。至于小于,自从他辞职后我们就断了联系,不过你也别急,他在这儿工作时跟小梁走得比较近,当时他们一起租的房子,没准他还跟小于有联系。”老马说完转头对着里屋喊道:“小梁!小梁,你过来一下。”

几秒后从里屋跑出来一个小伙子,看起来年龄跟周凯差不多。

老马简单跟小梁说明了情况,小梁挠了挠头回答:“辞职后忆凡就搬走了,后来的确是碰过面,去年夏天的时候,我送快递在街上碰到过他一次。”

去年夏天,也就是K 科技招募志愿者之前,周凯又问:“他有没有说现在在哪里工作?”

“我倒是问了,他说不方便透露,搞得神神秘秘,就好像在中央情报局工作似的。不过他似乎是赚到一些钱,开了一辆哈弗H6。”小梁呵呵笑了两下,接着说,“我有他的联系方式,只是不知道他还用不用了,存下来后也从来都没联系过。”

“那麻烦你把他联系方式给我一下吧。”周凯拿出手机记下号码,接着询问小梁,“听说于忆凡在这儿工作时你们一起租过房子,你应该对他比较了解吧,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想尽可能地多了解一些信息。”

小梁听见有人要问于忆凡的隐私就犹豫了下,扭头看向旁边的经理。老马眉头一皱:“瞅我干啥,问什么就说什么,等着救命呢。”

听经理这样说,小梁才放下心来,对周凯说道:“听忆凡说,他是个孤儿,刚出生两个月就被亲生父母抛弃在了苞米地,还好当时有一对夫妇路过抱走了他,这才活下来。不过那对夫妇对忆凡并不好,到了上学的年纪也没让他去上学,八九岁就跟着去地里种庄稼。他的养父脾气暴躁,有时候憋了气不能跟媳妇动手,又不忍心打自己的亲生骨肉,所以就把气全撒在了他身上。他说他小时候的日子就是地狱,在十几岁的时候终于忍受不了,偷了家里的一些钱独自逃了出来,辗转来到北都,自此就开始在北都找工作。忆凡骨子里有些自卑,而且有洁癖,我跟他租房子时,他的东西是不让别人碰的,什么东西放在哪儿他都记得清清楚楚,稍微有一点挪动他都会察觉,然后大发雷霆。对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忆凡辞职时说自己要去K 科技工作,好像是去做保安。”

“你真的记得他当时是这样说的?说自己要去K 科技当保安?”

周凯倒吸一口气,难道于忆凡真的是K 科技的人?如果这样,闯入老朱副食店带走朱礼仁的肯定就是他。

“是,他说过。”小梁用肯定的语气说,“我才想起来,不过不确定是不是去做保安,但肯定是去K 科技不会有错。忆凡不是莽撞的人,要不是K 科技那边的工作已经板上钉钉了,他也不可能贸然辞掉快递的工作。”

“K 科技可是好地方。”老马莫名升起一丝骄傲感,“没想到我带出来的人能去这么大的公司工作。”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周凯询问道,“大概去年年末的时候,有没有人跟我一样来询问过于忆凡的事?”

经理老马和小梁想了想后,同时摇了摇头,回复道:“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