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寺田聪盖上了放在工作台上的塑料箱的盖子。

箱子里装的是日野市女性白骨尸体案的证物和搜查文件。1990年11月28日,在拆除日野市的一栋房子时,工作人员在地板下发现了一具死于他杀的女性尸体。推定尸体年龄在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死亡时间大概已有二十年到三十年。虽然尸体已经几乎白骨化,但从舌骨和甲状软骨折断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被勒死的。

尸体身上穿着衬衫和裙子,但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东西。那栋房子的户主已经几经更迭,除了最后的住户,其他人早已去向不明。很明显,五年前才开始住在这里的最后一位住户对此一无所知。由于诉讼时效已过,所以警方几乎没有进行调查,此案就成了一件悬案。

寺田聪在犯罪资料馆每天的工作就是给馆内保管的证物和遗留物贴上二维码标签。馆长建立了用二维码管理保管物的系统,按照案件发生日期的顺序依次在保管物上贴标签。因为犯罪资料馆只有馆长和助手寺田聪两个人,所以工作进展缓慢。现在整理的是二十四年前,也就是发生在1990年11月的案件。

寺田聪抱着已经贴完标签的日野市女性白骨尸体案的证物塑料箱离开助手室前往保管室。馆内从一楼到三楼总共有十四间保管室。他来到三楼的一个保管室,室内虽然温度有点儿低,但是舒适的空气包围着身体。为了让证物保持良好的状态,资料馆花费高额的电费在所有的保管室都安装了昂贵的空调设备,让室内温度一年四季都保持在22摄氏度,湿度在55%。

这个保管室大约有三十平方米,整齐地摆放着好几排不锈钢置物架,上面依次摆放着几十个装有证物的箱子。寺田聪把抱来的塑料箱放到1990年11月对应的置物架上。这样一来,这起案件的贴标签工作就完成了,可以继续整理下一个案件了。寺田聪抱起旁边放着写有“府中、国分寺、国立、立川连环纵火案”的箱子,走出了保管室。

“寺田,早上好。”

走到一楼的时候,他遇到了拿着吸尘器打扫的中川贵美子。

“早上好。”

“今天也很卖力啊!这次是什么案子?”

“1990年发生在府中、国分寺、国立、立川的连环纵火案。”

“啊,那个‘蔬菜店阿七’案件啊?”中川贵美子当即说道。对于这种轰动一时的事件,她有着出众的记忆力。

“媒体是这么称呼的。”

“在热恋的火焰中焦灼,犯人为见到思念之人而纵火……我以前也是如此奋不顾身的。”

“中川小姐,你也点火了吗?”

“哎呀……你说什么呢!恋爱之火烧得身体焦灼也是一样的嘛!”

“是吗?”

“我现在也被爱情的火焰烧得焦灼——”

在贵美子说出她是因谁而焦灼之前,寺田聪赶紧退回了助手室。

寺田聪把箱子放在桌上,拿出搜查文件,哗啦哗啦地翻看起来。这是1990年8月至11月发生在府中、国分寺、国立、立川等地的连环纵火案。第一起案件发生的时间是8月,之所以被安排到11月的架子上,是因为按照证物分类规则,对于连续案件需要将证物箱放在最后一次案件发生月份的架子上。

寺田聪拿着搜查文件,敲了敲助手室和馆长室间的门。他知道不会有人回答,便自顾自地打开门走了进去。

绯色冴子警视像往常一样端坐在办公桌前阅读着文件。她有着洋娃娃般冷峻端正的脸庞,白得近乎苍白的皮肤,及肩的靓丽黑发,让她看起来和雪女别无二致。前提是,如果有戴着无框眼镜的雪女的话。

即使寺田聪进来了绯色冴子也不抬头,继续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翻看着文件。保管物上贴的二维码要与馆长用电脑制作的案件概要说明相关联,为此她要从头到尾翻阅搜查文件。对常人来说,这是一项枯燥透顶的工作,但绯色冴子并不是常人,她不但能以惊人的速度阅读搜查文件,还能把每个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

“这是1990年8月到11月间发生的连环纵火案,现在我要给这个案件的证物贴上标签。”

寺田聪把搜查文件放在桌子上,绯色冴子终于停下手头工作抬起头来。她冷淡地点点头,拿起搜查文件翻了起来。

寺田聪知道不会有什么回复,于是立刻回到了助手室,开始在证物上贴二维码标签。每件证物都装在塑料袋里,需要把标签依次贴在袋子上。

大概工作了一个小时,只剩下几件证物还没有贴标签了。这时,助手室和馆长室间的门开了,绯色冴子走了进来,手里拿着刚才交给她的搜查文件。她已经读完了吗?她把搜查文件放在工作台上说:

“重新搜查连环纵火案。”

馆长在构建证物管理系统的间隙,会突然对未解决的案件进行再搜查。当寺田聪刚被调到犯罪资料馆,第一次听到她说要对悬案进行重新搜查时,还以为她只是患有自大妄想症。虽然没有任何现场经验的工作人员不可能胜任搜查工作,但她却能用与搜查一课完全不同的大胆推理得出真相。自从寺田聪被分配到犯罪资料馆,绯色冴子已经重新搜查并破解六起案件了。

即便是奉承,寺田聪也没法说绯色冴子有沟通能力。她会收留被搜查一课开除的寺田聪,应该也是为了让他替自己开展再搜查的讯问工作吧。

“明天开始重新搜查。请在今天之内把所有的搜查资料都读一遍。”

只说了这么两句,绯色冴子转身回到了馆长室。

今天之内?寺田聪叹了一口气。一看手表,已经过了下午2点了。如果不想加班,就只剩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了。我又不可能像馆长那样一目十行——他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开始翻阅府中、国分寺、国立、立川连环纵火案的搜查文件。

*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8月2日。凌晨0点过后,府中市小柳町一栋两层木结构房屋起火,房屋全部被烧毁。根据警察和消防部门的实地调查,可以断定有人在房子周围泼了煤油,然后放了火。因此,警方断定这是一起纵火案。

这栋房子里住着的夫妻二人都是在某公司上班的职员,他们有两个孩子,所幸一家都平安无事。当时,据他们反映,有人打电话来告诉他们:“着火了,快逃!”但是因为那个人好像用氦气变了声,所以听不出性别和年龄。警察调查了通话记录,发现电话是用附近的公用电话打的。另外,警察还发现只有玄关附近没有泼煤油。

从这一点来看,纵火犯之所以不在玄关附近洒煤油,是因为想保障住户可以逃生,而且纵火后立刻用附近的公用电话叫住户逃跑,也印证了这一点。纵火时还要考虑住户的生命安全,这在纵火犯中很少见。在那个年代,几乎所有人家的电话号码都刊登在电话簿上,其中包含住户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所以,要查某个家庭的电话号码是极其简单的事情。

根据估算,洒在房子周围的煤油足有五个十八升的标准塑料桶那么多。因此,纵火犯应该是用汽车将塑料桶拉到犯罪现场的。但不巧的是,没有获得可疑车辆的目击信息。另外,也没有在犯罪现场找到塑料桶。大概纵火犯害怕塑料桶会露出马脚,所以拿走了。

第二起纵火案发生在8月13日。还是在凌晨0点过后,国分寺市户仓的一栋两层木结构房屋起火,也是全部被烧毁。当时,除了玄关附近,房子周围都被人泼上了煤油,然后放火。纵火犯也是打电话通知住户赶紧逃跑。

警方根据这几点,断定这起案件与8月2日的案件是同一人所为,于是将该连环纵火案搜查本部设在第一起案件所属辖区的府中警察署,由搜查一课火灾犯搜查系来主导调查。

罪犯仿佛在嘲弄刚设立的搜查本部,犯罪继续进行着。第三起纵火案发生在8月26日,地点位于国立市富士见台。第四起发生在9月5日,地点位于立川市砂川町。第五起发生在9月17日,地点位于府中市分梅町。这几起案件的纵火对象都是两层木结构房屋,纵火手法一致,而且每次都会给住户打电话。这几起案件简直如出一辙。

搜查本部重点讨论的是:纵火犯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无论是哪起案件,纵火犯都会事先调查住户的电话号码。从这方面可以看出,纵火犯并不是无差别地选择纵火对象,而是按照某种标准来筛选的。但是,这五起案件的受害者彼此不认识,也没有找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五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夫妻,其中四起受害者家里有孩子,与其说这是共同点,不如说住在独栋双层住宅里的大部分是有孩子的夫妇,这只是社会的普遍现象而已。

案发地点限定在府中市、国分寺市、国立市、立川市以及东京都下西部的一定区域内,因此犯人居住在该区域内的可能性很大。搜查本部调动了该地区辖区警署的所有搜查人员,四处搜集可疑人员的信息,并在第三起案件后加强了夜间巡逻。但是,没有发现嫌疑人,夜间巡逻也没能阻止第四起和第五起案件的发生。

这时,有人提出了一种说法:从住户会接到警告电话避免生命伤害,以及犯人将煤油泼在房子周围使其全部烧毁的情况看,有可能是住户为了获得保险金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住户为了让自己安全地逃出火海这件事显得更合乎常理,于是自己用附近的公共电话拨打了自家电话。而把房屋全部烧毁,是为了能得到更多的保险金。

但是,这种说法也有问题。如果以获取保险金为动机,则无法解释案件的连续发生。因为拿不到别人家的保险金,所以以保险金为目标的犯罪行为应该不会连续发生。

也有人说,这会不会不是“交换杀人”,而是“交换纵火”。但是,无论怎么调查,都找不到受害者之间的联系,也没有合谋的证据。

还有人说,连环纵火案中只有一起案件是凶手的真正目标,其他都是为掩饰而作案。但是,为了掩饰而多次作案似乎也不太现实。

结果还是不知道纵火犯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多亏了纵火犯的警告电话,这五起案件都没有死人。10月1日,有人被害死了,但并不是死于纵火。

当天晚上9点57分,警视厅通信指挥中心接到一起110报警电话。报警人是一名年轻女子,但没有报上姓名。在通信指挥中心,根据动态录音,记录了报警人与110接警人员之间的对话。

报警人:“关于府中市和国分寺市发生的连环纵火案……”

警察:“怎么了?”

报警人:“我觉得他可能就是纵火犯。”

警察:“他是谁?”

报警人:“他是我的朋友……”

警察:“你为什么认为他就是纵火犯呢?”

报警人:“刚才我们一起在我家里看了9点的电视新闻。电视上正在播放连环纵火案的报道,上面有火灾废墟的画面。我朋友一边看一边嘟囔。”

警察:“他说了什么?”

报警人:“他说‘已经第五次了,还是没见到那个人’。”

警察:“……‘已经第五次了,还是没见到那个人’是什么意思呢?”

报警人:“我也不知道。但是,那个时候电视上显示的是第五起连环纵火案的废墟。‘已经第五次了’,说得简直就像是他自己放的火一样。”

警察:“你朋友叫什么名字?”

这时电话的另一边响起了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接着是沉重物体倒在地板上的声音。惊慌失措的警察喊了一声,但没有人回应。十几秒后,电话就被挂断了。

通信指挥中心可以定位报警人的地点,调查显示报警电话是从府中市新町的新町公寓303号房间拨出的。附近派出所的警察迅速赶到那里,却发现了倒在厨房地板上的年轻女性的尸体。尸体的头部有撞伤,旁边有一个玻璃花瓶,脖子上缠着电线。

当时,负责连环纵火案的搜查一课的搜查员正在府中警察署的搜查本部开会,接到与连环纵火案关联的案件消息后,他们立即赶赴现场。府中警察署的搜查员、在值班的搜查一课强行犯搜查系的搜查员,以及鉴识课的搜查员也都赶到了现场,现场被骚乱的气氛包围着。

经公寓管理员确认,死者是住在这里的交野沙知绘,她今年二十六岁,是东京都内一家化学公司的职员。

厨房沥水篮里放着两份洗过的餐具,交野沙知绘应该和凶手一起吃过晚餐。

司法解剖结果显示,死者的死因是被勒后窒息身亡,推定死亡时间是晚上10点左右。这与通信指挥中心接到女性报警的时间一致。警方请交野沙知绘的朋友辨识了报警系统自动记录的女性声音,他们确认报警的就是交野沙知绘。这说明那通报警电话里听到的内容并不是演出来的,而是真的。

交野沙知绘和凶手一起观看了电视新闻节目。凶手看到连环纵火案的废墟画面,无意识地说了一句“已经第五次了,还是没见到那个人”。她听了之后对凶手产生了怀疑。后来交野沙知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这说明凶手当时已经离开了房间。但他因为某种原因回来后,发现她在报警,便将她杀害。无论在被害者撞击的玻璃花瓶上,还是在夺走其生命的电线上,都没有查到指纹。

警方对公寓里的住户进行了问讯,但没有得到目击信息。根据交野沙知绘报警时声称纵火犯是她的朋友,搜查人员讯问了交野沙知绘工作单位的同事、上司,甚至学生时代的朋友、老师,试图找出符合条件的嫌疑人,但始终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人。她性格内向,与人交往甚少。

交野沙知绘称纵火犯是她的朋友,并且和她在家里共进晚餐,从这几点来看,凶手很有可能多次进过她的房间。也就是说,房间里应该留有凶手的很多指纹。从案**况来看,这是突发性犯罪,应该没有时间抹去所有的指纹。于是,鉴识课的搜查员对室内的指纹进行了全面采集,在房间发现了多处交野沙知绘以外的人的指纹。这应该是属于那个问题“朋友”的指纹。随后,搜查人员偷偷地采集了已知的交野沙知绘所有朋友和熟人的指纹,并将其与问题指纹进行比对。但是,没有发现与之匹配的人员。也就是说,在已查明的朋友和熟人中,没有那个问题“朋友”。

和这个问题“朋友”的真实身份成谜一样,同样令搜查本部困惑的还有“已经第五次了,还是没见到那个人”这句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凶手有想见的人,通过放火就可以见到那个人吗?应该是凶手不知道想找的那个人在哪里,但是知道放火就能让那个人出现,所以才不断地放火。尽管如此,那个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纵火后会有什么样的人出现呢?能想到的有消防员、负责实地调查火灾现场的消防局负责火灾调查的职员,还有正在进行案件调查的搜查一课的火灾犯搜查系的搜查员,也就是他们自己。凶手想见的对象就在其中吗?

凶手的话让搜查人员想起了一个故事——蔬菜店阿七的故事。

阿七是生活在17世纪后半期江户本乡地区的少女,她父母经营着蔬菜店。阿七家因为大火被烧毁,他们逃到菩提寺避难。阿七在那里和住持的侍童相恋。不久后店铺得以重建,阿七一家离开了寺庙。但是,阿七对恋人的思念越来越深。如果房子再被烧掉一次,就可以再去菩提寺,还能见到思念的恋人——阿七这样想着,就点了一把火。火很快就被扑灭了,但阿七因纵火罪被捕,在铃森刑场执行了火刑。事件发生三年后,作家井原西鹤在《好色五人女》中进行了改编,之后在净琉璃和歌舞伎中经常演绎这个故事。

阿七的故事和连环纵火案都是“想要通过放火来见到某人”,但还是有着细微的不同。在阿七的故事中,放火致使自己需要避难,然后见到想见而又难以见到的人。在连环纵火案中,发生火灾才能出现自己想见的人。

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但凶手的话让人联想到蔬菜店的阿七。媒体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因此称其为“现代版的蔬菜店阿七”,进行大肆报道。

搜查人员讯问了负责连环纵火事件的消防员和负责火灾调查的搜查员,是否见到多年杳无音信的熟人,或者有没有曾对他们表现出异常执着的人。但是,大家都回答说没有线索。搜查员们自己也没有注意到有这样的人物。

纵火案还是持续发生,仿佛是对搜查总部拼命搜查的一种嘲弄。第六起案件发生在10月15日,地点位于立川市柴崎町;第七起案件发生在11月3日,地点位于国分寺市东元町;第八起发生在11月22日,地点位于府中市荣町。搜查本部的焦躁情绪开始加深,必须在新年到来之前破案。搜查员拼命地进行搜查。

不知为何,过了很久都没有发生第九起纵火案。在此之前,每个月都会发生两三起纵火案。但是,从11月22日发生的第八起案件开始,半个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都没有再发生纵火案件。

如果凶手是想通过纵火来见到“某人”的话,那么他应该在第八起纵火案中见到了那个“某人”。搜查本部是这么认为的。除了消防员,负责第八起纵火案的火灾调查的职员、火灾犯搜查系的搜查员,与负责第七起纵火案的相关调查人员是相同的。于是,警方推断这个“某人”应该就在消防员之中。

但是,负责第八起纵火案的府中消防署荣町办事处的消防员都表示,没有发现多年杳无音信的熟人和曾对自己表现出异常执着的人。

那么,犯人为什么停止犯罪了呢?难道犯人死亡了吗?搜查本部在犯人可能居住的府中市、国分寺市、国立市、立川市内开始调查,想要从第八起纵火案,也就是11月22日以后的死亡人员中寻找蛛丝马迹,但是没有发现可疑人员。于是,他们将搜查对象扩大到东京都内全域的死亡人员,从东京都内每天的死亡人数来看,想要找到线索是很困难的。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搜查本部终于发现被纵火的房子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在这几起案件中,附近的居民都证实,被纵火的房子是在二十四五年前建造的。搜查本部发现房子的建成年代很相近,于是,调查员调查了各起案件中被纵火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结果发现,这八幢房子都是在1965年8月建造的。

这是一个很大的共同点,但是不知道这件事和纵火有什么关系。嫌疑人想通过纵火与某人见面的动机和被纵火的房子都是在同一时期建造的,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搜查本部最终也没能找到答案。

在这一连串的案件中,有八起纵火案适用于“故意纵火罪”,而交野沙知绘被杀案则属于杀人罪。案件发生在1990年,两项罪名的诉讼时效都是十五年,所以,从2005年8月2日到11月22日,这几起案件的诉讼时效陆续到期。然后,案件的证物、遗留物、搜查文件从设置在府中警察署的搜查本部转交到犯罪资料馆,在保管室里一直沉睡了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