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齐聚

殷同民虽然如此说,但从他的表情和神态来看,还没有完全被吓破胆,甚至还有点流连忘返。

这种意味深长的表情让我有点不是很舒服,但也没有揪着这个话题继续说,而是低声道:“殷同民,你的情况非常不乐观,如果不想丢了命,就老老实实按照我说的去做。”

“方先生,可是我真的害怕啊。”殷同民畏惧望着我,颤抖道:“那个女鬼都要扒了我的皮了,我要是没了命怎么办呢?”

这话乍一听并不像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应该说出来的,不过细细一想也能想的明白。

殷同民应该一直都生活在农村,因为叔叔的死在西安城有了房产,这种舒坦日子还没有过够呢,贪生怕死自然可以理解。

但这件事情毕竟是和殷同民的生命息息相关,当务之急是要将那盏皮质灯笼的底细搞明白,不然谁也不能保证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

舔着嘴唇,我拧眉道:“你觉得我让你过去,我会让你发生危险吗?”

殷同民微微一愣,旋即怔怔看着我。

许久后,殷同民似乎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样,用力在脸上抽了一巴掌。

这家伙有点脑子进水了,自己抽自己竟然都使出了全力,这巴掌声清脆入耳,听得我都打颤,而殷同民的脸上更是出现了一个清晰的五指印。

“方先生,我也想通了,反正横竖都是一死,我就算是死,也不能迷迷糊糊的死掉!”殷同民激动说完,此刻的他颇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气概。

我苦笑摇头道:“你也别把这件事情想的这么复杂,有我在,不会让你出现问题的。”

之前还胆怯异常的殷同民却开始催促了起来:“那方先生,我们现在就走吧?”

“不着急。”我摆了摆手,示意殷同民不要如此着急,在他不解的目光下,我自顾将手机摸了出来。

殷同民家的那盏皮质灯笼不同于一般物件,里面显然是有一个女人的怨灵存在,而且这个女人还颇有种风尘女子的感觉,会进入生人的梦境中与其行夫妻之事。

我们方家人本就是和怨灵打交道的,若是我一个不注意让怨灵得逞,那将会是非常消耗精气的事情。

当下,我要做的就是让那启悟这个多情种过来,只要让他在梦境中拖着怨灵,我便可以从容对付。

那启悟的电话很快接通,得知他正和苏锦约会,我又不忍心打断他的终身幸福,可得知我这边来了个镇物生意,那启悟激动无比,说立刻就过来便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后,殷同民激动凑了过来:“方先生,等帮手吗?”

“也可以这么说。”我点了点头,正准备开口,一缕唉声叹息便从门外传来。

这声音于沐之的,我顺势看去,就看到于沐之出现在店门口。

此刻的于沐之注意力并没有在我的铺子里面,而是耷拉着脑袋目光涣散,也不知道被什么事情困扰着。

等跨入店铺后,于沐之这才抬起头朝我看了过来,不过当看到殷同民的时候,她微微一愣,失落的目光瞬间有了光彩,冲着我激动问:“方不修,来生意了?”

于沐之这兴高采烈的样子让我有点发懵,而殷同民更是尴尬的扭了扭身子。

能来我这里的人不是请佛像便是家中有邪祟折腾,这两种人都是心里面非常忧伤的,而我也会体恤客户的心情,尽量让自己也忧郁一点。

这种感觉就如同医院的医护人员是不会对病人说‘欢迎光临’的这种话,但于沐之此刻的激动样子,在殷同民的眼中,无疑是有点幸灾乐祸的。

“咳咳……”

我干咳几声,用手轻轻敲了敲桌子,又冲着于沐之挤眉弄眼了一番。

于沐之就算是个榆木疙瘩脑袋,我暗示的如此明显,她也应该知道我在表达什么。

但事实证明,我想的太多了。

于沐之非但没有理会我的暗示,反而还冲着我极其不友善问:“方不修,你干什么呢?怎么冲着我一个劲儿的眨眼睛?你眼睛有问题吗?”

我被于沐之这傻白甜的样子弄得有点哭笑不得,见殷同民哭丧着脸,我急忙转移话题:“你还先问起我了?我还想问问你,怎么唉声叹气的,是不是有人欠你钱了?”

“哪儿有啊。”于沐之长叹一声,垂头丧气坐在凳子上说:“这不是正愁没有素材可以写吗?我就过来找找你,看看有没有新的素材过来,没想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这刚来就看到生意上来了。”

“那个……这个……”殷同民支支吾吾起来,搓着手满脸的惆怅。

“我朋友。”我介绍一声后,为了不让于沐之再次叽叽喳喳的询问,我主动将殷同民的事情讲了出来。

本来我寻思着让于沐之稍微消停一点,可没料到她对这皮质灯笼非常感兴趣,竟然激动起来:“方不修,这个灯笼竟然可以变成一个女人?这个素材要是被我写出来,那一定可以造成不小的轰动的。”

“拉倒吧你。”我翻了个白眼:“哪次的稿子你没有轰动呢?”

“说的也是。”于沐之捂着嘴巴咯咯笑了起来,丝毫没有顾及殷同民的感受。

我深深吁了口气,起身之际,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等定睛看去,就看到那启悟来到店门口。

那启悟的装束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此刻的他穿着一身击剑的那种盔甲,整个人就跟刚刚比赛完一样。

于沐之顿时就讥笑了起来:“那启悟,你这身装扮是干什么去了?”

“哎!”那启悟在额头拍了一下:“我说大美女,你就别埋汰我了,我发现和我兄弟呆在一块非常危险,稍微一个不注意就被轰飞了,我专门买了套保护我的衣服,怎么样?是不是很帅气啊?”

“帅气个屁。”于沐之不屑哼了一声:“不伦不类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那启悟傻憨憨笑了笑,也没有和于沐之抬杠,而是瞄了眼不自然的殷同民,看向我问:“大兄弟,这位就是你说的那个事主?”

“对的。”我点头吁了口气,对殷同民点头:“行了,人都已经到齐了,我们现在去你家里吧。”

“嗯!”

殷同民重重点头,急忙做了个请的手势,让我们现在就过去。

拿上镇灵刀后,我们四人上车,在殷同民的指引下,用了不到两个钟头便来到一座九十年代的小区里面。

在路上我便已经将殷同民的事情给那启悟简单陈述了一遍,等下车后,殷同民轻叹一声,这才悠悠说了起来。

这套房产是殷同民叔叔发迹的时候购买的,可因为没有妻儿,在死后一个礼拜才被人发现了。

当时正值夏季,尸体都已经腐烂了,楼上楼下也都嫌晦气,纷纷搬走。

正常来说,这种有过腐尸的房子是没有人敢居住的,但殷同民却为了住上西安城的单元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搬了进去,使得他在第一时间没有注意到那盏皮质灯笼。

上楼梯的时候,那启悟还竖起大拇指,一个劲儿的感叹着:“老哥,厉害啊,你都不怕晚上做噩梦?”

殷同民挠着头发解释道:“相比农村的生活,我还是觉得城里面的更舒服,而且死的人是我叔叔,我想我叔叔应该不会害我吧。”

殷同民这番话让我不得不觉得他有点问题,这种人有点贪慕虚荣的感觉,而且还是那种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的那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