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判官之眼

因为玻璃门的轻微晃动,从上面反射出来的灯光,也显得有些摇曳不定。

怔了怔神,我快步上前,来到胡同口往里看,静悄悄,漆黑一片,二十来米外的小路口亮着灯,不见半个人影。

似乎,先前只是出现了错觉。

但我知道,这不可能是错觉。

乌子巷里都是私人住房,没有统一的规划。由于我开店的这栋两层老楼,盖在巷子真正修葺起来之前,与人行道还隔着一片三四米宽的水泥地,两旁楼房盖起来的时候,为了增加面积,都往人行道靠近了很多,这就造成了,我开店这栋老楼,向后缩了三四米,虽然距离巷口只有六七十米距离,但也只有走近了才能看到。

刚才送袁婷凤出去的时候,我想着来回最多也就三四分钟,就只是随手把玻璃门带上,并没有上锁,这也是我几年来已经养成的习惯,从没出过任何问题。

然而这一次,在我离开的这短短几分钟里,店子……好像就偷偷进人了。

没有急着进店清点是否丢了什么,站在狭窄的胡同口,静悄悄地往里面和对面出口张望,一支烟抽完后,我才丢下烟蒂,转身进了店子。

这栋矮小的老楼,只有我一间门面,上楼的楼梯也在后面,而且还没人住,所以,问邻居是不可能了。

由于“经营项目”的特殊性,我店子里没有商品,值钱的东西也不多,唯一看起来有点价值的那台电脑,也已经是开店时配来的老古董。说白了,即便因为年关将近,同样需要置办年货的小蟊贼比较猖獗,除非瞎了眼,不然也很难看得上我的店子。

所以,刚才趁我出去,偷偷进店的人,不会是什么小蟊贼。

粗略看了一番,果然什么都没丢,厨房和我的房间里,也看不出任何翻动过的迹象。

但我很确定,决不是错觉,在我送袁婷凤出去的这三四分钟里,绝对有人进来过。

仔细看了一会后,我终于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

由于前面能敲的都敲了,正在砌墙,难免会有一些灰尘,但我的房间和厨房这一圈,却被张茜打理得很干净,直到我回来开门,才将一些鞋印带进了房间。

此时,房间地板上,除了我的之外,还有几个浅浅的、无论大小还是鞋底的纹路,都明显不属于我的鞋印,主要集中在此时放着电脑的书桌前。

如果不注意的话,根本发现不了这几个鞋印的存在。

顺着鞋印的方向,很快,我发现床头那面墙的衣柜,被打开翻动过,尤其中间隔层的两只小抽屉,显然被拉开过,再次合上的时候并未关严,留下了一指宽的缝隙。

抽屉里没有值钱的东西,都是一些不容易收拾的小物件,但这并不符合我的生活习惯,每次从抽屉里找东西后,我都会关严实,并且用常年插在锁孔里的钥匙锁上。

而张茜,虽然开始习惯一起生活后,每天都会进来帮我收拾房间,但也不会轻易去翻我的东西。

接下来,我又发现,放在书桌和衣柜夹角处的那只小柜子,底下的帆布包,已经被拽出来了些许,拉链也拉开了三分之一。

小柜子下面是两层格子,装着我平时不轻易示人的东西的箱子,就放在格子里。由于小柜子处在夹角,高度和书桌持平,我又刻意进行了一些视觉上的掩饰干扰,不熟悉的人进来,往往都会把小柜子和书桌视为一体,从而忽略了,小柜子底下还有东西。

从种种迹象来看,潜入店子的人,进了房间,关注点应该是先在书桌上,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后,又靠近床头打开了衣柜抽屉,依然无果,回头的时候,又发现了小柜子底下的帆布包。

然而,刚刚将帆布包拽出来,准备打开,就发现我回来了,或者说,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于是只能放弃,退出店子钻进了旁边的黑胡同。

没有一通乱翻,更加说明了,进来的人不是小蟊贼,对普通的财物没兴趣,有很明确的目标。而且至少应该是两个人,一个在外面关注我的动向,一个进店找东西。

“三四分钟的时间,就卡着点进来翻了一遍,说明这些人有预谋,早就在暗中观察着我,随时准备进来了。”

“在找什么呢?”

“难道是……那个东西?”

想了一会后,我忽然精神一振,连忙弯下腰,把帆布包完全从小柜子底下拽了出来。

拉开拉链,实际情况,更加证明了我的判断没错,潜进来的人刚刚发现帆布包,还没来得及打开,就被迫放弃逃走。因为帆布包里的东西丝毫不乱,仍然还是我回来时收拾的顺序。

最面上,是那一整套寿衣,然后是经书、泥人等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东西……反倒最底下,是一卷羊皮古书,和一节形似指骨,通体黝黑发亮的黑玉。

黑玉又叫墨玉,以全黑为贵。手中的这一节,黑如纯漆,细如羊脂,就算我不懂玉石,上手的瞬间,也知道这定然是墨玉中的极品,不谈作用,只说质地,就价值不菲。

而羊皮卷,则总共只有七页,每一页都写满了蝇头小楷,但排序并不整齐,甚至可以说很杂乱,一眼望去,根本找不出阅览的顺序,此外,还画着一些图解,共有三幅,一时间,也很难看出什么头绪。

“难道是双灵宗的人,正在找这两样东西?”

羊皮卷和黑玉,是我返回双灵宗在开阳镇的那个据点,准备救出唐玉菡之前,顺便从那个牛气哄哄的“大公子”房间里偷来的。当时来不及细看,只是觉得这两样东西应该挺重要,就顺便取走,当作对我和武飞下手的利息。

双灵宗的大本营就在凯城,如果来的真是他们的人,而且目的也正是羊皮卷和黑玉,那就说明,这两样东西,真的很重要。

既然很重要,就绝对不能再被他们拿回去了。

最好是让他们,连东西在不在我这都无法确定。

羊皮卷第一页只有四个字,而且排序工整,但即便如此,我也还是花了很久时间,才总算将这四个写法复杂,不知属于什么字体,更不知道出自什么朝代的怪字勉强认出来。

“判……官……之……眼。”

判官之眼。